民办幼儿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幼儿园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公民。
第二条[名称与地址]本幼儿园全称为“XXXX幼儿园”,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三条[办园性质]本幼儿园为民办非营利教育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办园理念]坚持以儿童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造温馨、开放、富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组织结构]本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审批年度计划和预算、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园长职责]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第七条[教师队伍]招聘合格的教职工,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教育质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通过全面发展教育,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创造性和社交能力,注重身心健康和道德情感的培养。
第九条[课程设置]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领域。
第十条[教学方法]采取游戏化教学、探究式学习等方法,鼓励幼儿主动学习和探索。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十一条[家长沟通]定期举行家长会,建立家园联系册,及时反馈幼儿在园表现和进步。
第十二条[家委会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教育和管理事务。
第五章环境与设施第十三条[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温馨、富有创意的学习环境,提供丰富的教育和生活设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幼儿安全。
第六章财务与后勤第十五条[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十六条[后勤保障]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日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生效时间]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管理委员会,如有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3)第三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10)第四章教职工 (11)第五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14)第六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15)第七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17)第八章幼儿园资产与财务 (18)第九章附则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幼儿园全称为:________幼儿园,英文表述为________;住所地址分别为: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官方网址为:________。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幼儿园依法经教育局与民非机构登记与备案,本园为独立民办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园长毛美娟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
办园规模为15个班级。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幼儿园办园理念:提升儿童生命品质与获得幸福的能力(生命涵盖生活,品质优于价值)。
幼儿园办园目标:尊重儿童发展规律,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为社会、家长、幼儿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服务,全心全意为每一个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打好基础,创办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优质民办幼儿园。
第六条幼儿培养目标和教师发展目标幼儿培养目标为:让孩子成为有创新能力的未来优秀小公民。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幼儿园实践“玩•创”园本课程,以项目活动为重要课程方式,以玩耍就是思考,动手就是操作为课程理念,课程内容从关注科学向注重整合升级,从关注技术向注重精神升级,从关注科技向注重科幻升级,指向拥有探究精神、现代眼光、创造能力的新时代儿童培养。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幼儿园章程示本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延津县教育局。
本园的登记机关是延津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分别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质)。
第九条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第三章组织与活动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时。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3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3篇章程是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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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南平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规定幼儿园办园的基本要素,是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基本规范。
全体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努力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不断优化幼儿园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二章幼儿园概要第四条本幼儿园名称为“政和县XX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由xxx自愿举办,属“社会组织”(或个人、或个人联合)办学。
幼儿园是经政和县教育局“政教综[xxxx]xx号”文件批准成立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编号为3507256xxxxxx。
幼儿园是在政和县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服务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为xxxxxxxxxxxxx。
第五条本幼儿园地址在政和县xx乡(镇)xx街(路、巷)xx号,邮编3536xx,网址为http.//www.……,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为xxxxxxx,园长室电话为xxxxxxx,招生办公室电话为xxxxxxx。
第六条本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幼儿园占地面积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xx平方米,办园规模为在园幼儿xxx人,每年招收幼儿xxx人。
幼儿园依法面向全县(全市或全区)自主招生,招生对象为学龄前儿童。
第七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层次主要是:幼儿园、托儿所。
办园形式主要是: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
民办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
出资人(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出资金额万(联合办园的注明分别投资资金数额)。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教育;(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学制:4年;(四)办学形式:全日制;(五)办学规模:个班共人。
(六)招生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本单位实行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第十一条董事(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罢免、增补理事;(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全面发展,根据《私立幼儿园办园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幼儿园办园过程中的管理和运作。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依法设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供全面的幼儿教育服务,积极引导幼儿健康成长。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服务,培养幼儿的品格、智慧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办园机构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机构应具备法定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注册并在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机构应当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并配备具备教育教学背景和幼儿教育经验的专职教师。
第三章:办园条件第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提供幼儿适宜的教育环境和设施。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应拥有适当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充足的教室和活动场地,并设有室内外游戏设施。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和消防演练。
第四章:教育方案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案。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幼儿园的教学目标和任务;(二)幼儿的学习内容和阶段性目标;(三)幼儿教育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四)幼儿教育的评估和测试方式。
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表达、社交交往、体育运动、艺术欣赏等。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实施个性化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应加强家园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心和支持幼儿的成长。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落实学生评估制度,记录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为幼儿的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一、幼儿园名称与性质本幼儿园名称为“XXX幼儿园”,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旨在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办园宗旨与目标本幼儿园坚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个性发展,培养健康、快乐、自信、有创造力的新一代。
我们的办园目标是: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
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包括身体、智力、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
三、教育教学管理本幼儿园遵循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大纲和课程标准。
实行小班化教学,确保每位儿童获得足够的关注和指导。
采用游戏化教学,激发儿童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定期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儿童成长,提供个性化教育支持。
四、师生权益保障本幼儿园尊重每位儿童的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和歧视。
教师享有合法权益,包括获得合理薪酬、参加培训、提升职业技能等。
建立健全师生投诉和申诉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财务与资产管理本幼儿园设立专门财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定期公布财务报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资产管理规范,确保教育资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六、安全与卫生管理本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
重视卫生工作,确保儿童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
七、监督与评估机制本幼儿园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接受外部评估,不断改进教育质量。
鼓励家长和社会参与监督,建立家长委员会等组织。
八、章程修改与终止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幼儿园理事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因故终止办园时,需依法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执行。
XXX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XX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原则本幼儿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满探究和创造的环境。
我们坚持儿童为本、教育均衡、家园合作、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幼儿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第二条办园理念我们倡导“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办园理念,重视每个幼儿的个性和潜力,通过科学的教育和精心的保育,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办园宗旨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确保教育质量,尊重幼儿个性差异,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设立园务委员会,定期审议幼儿园重大事项,确保办园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实施。
第五条园长职责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制定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教师队伍建立一支专业、稳定且具有爱心的教职工团队。
定期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教育质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学目标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确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学目标,促进幼儿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学内容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计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活动,包括生活实践、艺术审美、科学探究、语言表达、身体运动等方面。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九条家长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通过家长会、开放日等形式加强家园联系,共同关注和支持幼儿的成长。
第十条沟通机制建立定期的家园沟通机制,通过微信群、电话、家园联系本等方式,及时传递幼儿在园的表现和教育信息,共同解决教育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章环境与设施第十一条环境布置打造安全、温馨、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和活动环境,提供丰富的教具和玩具,创设充满探索和创造力的活动区域。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幼儿园安全的各项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幼儿安全。
第六章财务与后勤第十三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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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快乐宝贝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快乐宝贝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综合村214-216号。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张桃英。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22万元。
出资人张桃英,出资金额22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5个班共120人。
(六)招生区域: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 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
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园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十三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桃英。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十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幼儿园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十八条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十九条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地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
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条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
(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理事会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
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会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
计。
第三十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
身监督。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
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教师管理制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四)连续两年未招生;
(五)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六)根据章程规定自行停止办学;
(七)其他事由。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审查。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
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2009年8月13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申办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