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手册》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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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第二十四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城镇户籍无业人员,应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失业登记:(一)属新成长劳动力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册》(未办理的应先申请办理)或社会保障卡及证明: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无业证明,并持已签署意见的《汕尾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二)由就业转失业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册》、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填写《汕尾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三)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及工商部门发给的停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原企业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填写《汕尾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四)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和原就业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无业证明,并持已签署意见的《汕尾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五)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无业证明,并持已签署意见的《汕尾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六)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镇)办事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无业证明,并持已签署意见的《汕尾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二十五条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一、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

凡是在非农业户口登记失业的人员,有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均可参加失业保险。

2.居民登记失业。

居民登记失业即有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在单位解散、破产或因其他经济性质原因被迫离职。

二、经办流程1.申请失业报告。

当个人失去工作时,应及时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简称就业中心)报告失业,并填写《个人失业登记证》。

2.参加职业介绍。

个人报到就业中心后,将参与职业介绍服务,了解相关岗位信息和求职技巧,提高就业能力。

3.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就业中心提供的帮助,个人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确定就业关系。

5.审核材料。

就业中心会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失业情况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记录。

6.领取失业保险金。

审核通过后,个人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为3个月,领取规模由个人的失业时长、工资水平和缴纳保险费时间来确定。

三、注意事项1.及时报告失业。

个人应当在失业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就业中心报告,如实填写失业登记证。

2.持续积极找工作。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需要积极主动地找工作,配合就业中心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

4.遵守法律法规。

个人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间,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但是,个人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时,也需要保持诚实守信,不得利用其漏洞进行欺诈行为。

只有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才能顺利申请到失业保险金,获得应有的保障。

办理失业金流程

办理失业金流程

办理失业金流程
失业金是指在失业期间,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的生
活补助金。

办理失业金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首先需要到当地的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进行失业登记,提交相关的个人材料和申请表格。

在办理
登记时,失业人员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户口簿、就业
前的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和失业情况。

第二步,等待审核。

办理失业金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一般会在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个人的失
业原因、失业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
将被确认为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第三步,领取失业金。

一旦审核通过,失业人员就可以到指定
的银行或社保局领取失业金。

领取时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的
领取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相应的补助金。

领取的金额
一般根据个人的失业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而定,一般为上一份
工作的工资的一定比例。

第四步,定期复核。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需要定期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以确认个人的失业情况和继续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复核的频率一般为每个月或每个季度一次,失业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和相关的失业证明进行复核。

总的来说,办理失业金的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失业人员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实。

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失业人员才能顺利领取到失业金。

希望失业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顺利办理失业金手续,以缓解失业期间的生活压力。

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失业登记是针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常住人员或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非本地户籍失业人员进行的登记。

二、办理人员及所需材料
初次登记失业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凭《居住证》)和2张证件照外,以下人员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参考如下:
(1)年满16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凭毕业证书或学校肄业证明等;
(2)非本人意愿,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自解除/终止关系起60日内,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3)从事个体经营、开班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凭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复原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凭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服刑的,凭公安司法或户籍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
(6)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凭中断就业的相关材料;
(7)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办理方法流程(参考江苏省)
1、线上办理
准备好上述相关材料后,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或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个人办事”,点击“就业创业”-“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报”,根据信息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线下办理
本地户籍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非本地户籍人员凭《居住证》向所在常住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报站服务站提出申请。

当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当场办结。

失业保险工作流程

失业保险工作流程

一、失业人员登记1、接收档案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失业时间、原单位名称等)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

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

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1、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人员参加完职业指导后本人带《失业证》,于每月1-10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五一、十一、春节顺延)。

本人当月因病或探亲未申领的,出具医院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经审核属实后补发未申领月份的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刷卡申领后,于每月二十日后到工商银行领取。

三、生育补助金的申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当地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

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

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期间的
经济困难。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完成一系列步骤,保证失业人员能够及时获
得失业金的支付。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失业保险的四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投保
失业保险的第一步是投保。

雇主需要为员工投保失业保险,为员工提
供失业保险的资格。

投保时需要填写相关的投保申请表格,包括员工的个
人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
缴费金额等相关信息。

投保完成后,员工就具备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

第二步:缴费
第三步:办理失业手续
第四步:申领失业金
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金。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失业人员需要在失业后的30天内申请领取失业金。

申领时,失业人员需
要填写失业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就业中心会根据失业人员
的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初步核实其失业情况。

经过初步核实后,劳动
就业中心将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失业工资。

以上是办理失业保险的四个主要步骤。

通过投保、缴费、办理失业手
续和申领失业金等环节,失业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失业保
险待遇,减轻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

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宣传和
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提高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深圳失业金申领流程(3篇)

深圳失业金申领流程(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失业现象逐渐增多,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国政府设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失业保险制度也日益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失业金申领的流程,帮助失业人员顺利领取失业金。

一、申领条件1.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3. 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4.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5. 无其他法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二、申领材料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2. 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辞职证明等;3. 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证明;4. 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1. 网上申报(1)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2)进入“个人服务”板块,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3)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4)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 实地申报(1)携带申领材料前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分局;(2)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3)提交申领材料;(4)等待审核。

四、审核与发放1. 审核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 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将收到短信通知,未通过审核的将告知原因;3. 发放方式:失业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每月发放一次。

五、注意事项1.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金期间,需按时参加职业培训、求职活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2. 失业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养老保险待遇;3.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金期间,如有其他收入,需如实申报,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将减少失业金发放;4. 失业人员需定期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就业情况,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信息。

总结深圳失业金申领流程相对简单,但失业人员在申领过程中仍需注意相关事项。

希望本文的详细介绍能帮助失业人员顺利领取失业金,度过难关。

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

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

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导读:本文是关于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希望能帮助到您!失业保险怎么办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四个步骤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那么很多人不知道失业保险怎么办理,也不了解失业保险办理流程的步骤。

申请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第二步、办理失业保险依据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第三部、办理失业保险条件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第四步、办理失业保险程序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2、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4、持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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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手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劳资部门将失业职工处理决定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中心一份并填写云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动情况表(一式两份)以及填下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领取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表证。

2、单位移交档案前,由劳资人员检查失业职工人事档案内容,人事档案中必须有以下几项材料:
(1)毕业生分配报到证或招工手续(新招工人审批表和招工通知书或录用登记表、外来人员为招工备案名册);
(2)劳动合同书(需经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合同);
(3)处理决定(一式三份,单位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个人档案中一份,辞职人员必须有辞职申请)。

3、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请尽快填写《昆明市失业职工移交花名册》(劳资部门盖章,一式两份)、《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每人一份)、《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经失业保险缴费核定部门审核)连同失业职工个人档案移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然后由单位将《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交失业职工本人作为报到登记凭证。

2006年7月1日以后离开单位城镇户口职工的加填《昆明市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个人缴费工资情况表》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表》(一人一份)。

4、失业职工自解除合同60天之内凭《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身份证、户口册(或户口证明)、半身正面照片四张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手册》。

(有医保卡的请携带医保卡)
用人单位在清理材料过程中如有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请致电咨询,电话:726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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