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8种职业培训可享政府补贴
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办法

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05.28•【字号】宁劳社办[2003]26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办法(宁劳社办[2003]26号)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决定》(宁委发[2003]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和对象再就业培训补贴的范围: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指导培训等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享受免费培训的对象: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二、条件和标准(一)培训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就业技能培训,上岗培训合格率达到95%或等级培训合格率达到60%,按照培训费的中标价的70%和鉴定费支付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再就业,按实际就业人数再支付培训机构中标价的30%的培训补贴(其中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可按中标价的35%支付)。
(二)培训机构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备案。
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就业(签定3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按省劳动、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乘以培训合格率再乘以培训后就业率所得的金额支付培训补贴。
(三)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前应接受职业指导培训。
培训结束后,凭相关手续到所在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对按规定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的机构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次。
(四)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不得重复申请免费培训。
三、申报和核拨(一)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时,应将培训办班备案表及学员名册报盘给所在区劳动保障局,并提交免费培训对象身份认定和再就业的证明材料。
2023年南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2023年南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技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满足人才市场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政府纷纷出台了各种相关政策,其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这些政策对于提升人才素质、促进就业有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2023年南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展开讨论,深入探讨其实施背景、政策内容、影响和前景展望等方面。
一、2023年南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实施背景6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2023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高素质劳动者队伍的建设,提高全市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行业适应能力。
也是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政策号召,为全市职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促进南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2023年南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1.覆盖范围:南京市2023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主要面向全市在岗职工和具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覆盖面广,受益人群多。
2.培训项目:涵盖多个领域和专业,如机械、电子、建筑、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旨在满足不同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提升全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3.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实际情况,南京市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给予不同程度的培训补贴,确保每位参训者都能够受益。
4.政策支持:政府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同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构建多方合作的培训补贴体系。
三、2023年南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影响和前景展望南京市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这将有力推动南京市的经济结构升级,提高全市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另这也将进一步激发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全面增强南京市的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09.01.09
•【字号】宁劳社法[2009]2号
•【施行日期】2009.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宁劳社法〔2009〕2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南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08]68号)要求,我局对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研究,决定废止(失效)208件,继续有效219件。
1998年1月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视为失效,不再执行。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直接施行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依据。
现将清理结果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局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ОО九年一月九日附件: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局性文件清理结果
(199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考核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考核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宁劳社培[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考核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劳社培〔2009〕14号)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将《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考核补贴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九年四月十日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考核补贴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基地的工作成效,现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苏劳社培[200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建设要求(一)培训基地要根据我市高技能人才需求,确定培训项目,重点开展高(高端职业和技能)、新(新兴职业和技能)、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类职业培训项目;减少社会培训机构已普遍开展的培训项目,增加产业技术和职业发展新需要的培训项目;淘汰技术标准和设备设施落后于技术发展的培训项目,增加技术水平高、工艺新、设备设施先进的培训项目。
(二)培训基地应加强高技能人才研究开发能力,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正常开展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并能承担全市相关职业(工种)的师资培训任务。
(三)培训基地的培训专业特色鲜明,培训质量高、效果好,能积极承办全国、省和市级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
二、工作任务(一)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任务1、面向企业或社会上持有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2、面向企业职工,实施岗位适应性培训、转岗培训、师傅带徒弟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练兵比武,表彰奖励技术能手。
南京对cma的优惠政策

南京对cma的优惠政策
南京市对于CMA(注册管理会计师)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 培训补贴,南京市为CMA考试报名的考生提供培训补贴,报
名参加CMA培训班的考生可以申请一定金额的培训补贴,用于支付
培训费用。
2. 考试费用减免,南京市对于通过CMA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
部分或全部的考试费用减免。
减免的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
是根据考生的成绩和经济状况来确定。
3. 职称评定加分,南京市对于通过CMA考试并获得CMA资格认
证的人员,在职称评定中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
这有助于提升个人
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职业发展。
4. 就业推荐,南京市为CMA持证人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通过
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CMA持证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平台,促进其就业和职业发展。
5. 继续教育支持,南京市为CMA持证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支持,包括组织相关培训课程、研讨会等,帮助CMA持证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优惠政策可能会根据南京市的具体政策和实施情况有所调整和变化。
因此,建议具体感兴趣的人员在申请前详细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和申请流程,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南京考证补贴明细

南京考证补贴明细
摘要:
一、南京考证补贴政策背景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三、补贴证书范围
四、补贴金额及申请流程
五、注意事项
正文:
南京考证补贴明细
近年来,南京市为鼓励市民提升自身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推出了一系列考证补贴政策。
本文将对南京考证补贴的明细进行详细解读。
一、南京考证补贴政策背景
南京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南京市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考证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1.南京市户籍人员;
2.在南京市缴纳社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3.南京市高校在校学生;
4.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在南京市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人员。
三、补贴证书范围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南京市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证书。
四、补贴金额及申请流程
1.补贴金额:根据证书等级和工种不同,补贴金额为1000-5000 元不等;
2.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取得证书后的一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
五、注意事项
1.同一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3.补贴政策如有调整,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总之,南京市政府提供的考证补贴政策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动力和就业支持。
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4.09•【字号】宁财规[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14]4号)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5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4月9日附件: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50号)、《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资金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就业专项资金,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包括: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和奖励补助资金,社会筹集资金和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金。
各级财政要根据就业再就业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就业资金的投入。
二、就业资金支出范围及拨付程序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含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引导扶持资金补助,以及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等。
南京自由职业者退休新政策

二十六、退休人员参与社区治理
1.鼓励退休人员参与社区治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社区应为退休人员提供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吸纳他们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
3.对在社区治理中作出贡献的退休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社区应建立退休人员紧急援助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退休人员生活中的紧急问题。
3.鼓励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退休人员紧急援助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紧急援助体系。
二十五、退休人员互助合作
1.鼓励退休人员之间建立互助合作组织,通过互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为退休人员互助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
2.加强对退休人员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提高退休人员的健康水平。
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康复护理等服务。
十七、退休人员法律援助
1.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应为退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2.对退休人员涉及的重大、复杂案件,提供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的法律援助。
3.加强对退休人员法律知识普及,提高退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八、退休人员文化活动
1.南京市文化部门应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退休人员精神文化需求。
2.退休人员可享受公共文化设施优惠,免费或优惠参加各类文化活动。
3.鼓励退休人员自发组织文化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十九、退休人员子女教育
3.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退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开展退休人员满意度调查,了解退休人员对各项政策的满意程度。
2.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退休人员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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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8种职业培训可享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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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公布,下半年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中,将对8种新职业的培训进行补贴。
这8种新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秘书。
据了解,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工种培训费补贴标准上限为1200元,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工种培训费补贴标准上限为1500元,差额部分由培训者自己缴纳。
四类人员参加上述工种培训可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南京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限参加职业资格等级培训)。
在此之前,南京市为了扶持职业培
训工作,引导择业者流向社会所需要的行业,已经对89个工种的培训采取了政府补贴的政策。
这89个工种中,服务类29个、物业管理类6个、计算机类15个、创业培训类3个、机械制造及维修类24个、营销类7个、特种作业类5个。
据悉,除了上述8种已推出的新职业,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开发另外10种新职业,待开发方案论证通过后,也将纳入政府补贴培训工种范围。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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