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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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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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篇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六项整治措施”、“四个必须”的要求,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性区域、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

我局决定,从XX年7月15日至10月0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局成立以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以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实现建筑施工生产火灾事故发生为零的目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组织有序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保障建筑生产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领域火灾事故发生。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一)排查范围排查整治范围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性区域、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并对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及其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等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整治重点1、建筑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2、是否成立了以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和落实;是否配备了义务消防安全监督员及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处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临时用电架设是否安全;是否配置了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莆政办[2008]41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莆政办[2008]41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莆政办〔2008〕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3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2008年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袁书记、张市长在会上就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明确责任,现将需协调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协办单位明确如下:一、工业类项目(一)LNG气电一体化项目1、站线工程(1)110KV线路第二回路路由选择问题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协办单位:莆田电业局、城厢区政府、秀屿区政府、市LNG筹建办(2)LNG输气管线分输站、阀室用地报批,涉及的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出说明问题,业主要求按照省重点办协调确定的,由沿途设区市政府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关说明,保证金3万元/亩由业主出具承诺同意预留。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黄伟平协办单位:市府办、市LNG筹建办(3)确保LNG大道硬化在4月10日前投入使用问题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邱金财(4)秀屿村整体搬迁涉及的资金问题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雍文水协办单位:市财政局2、莆田燃气电厂(1)燃气电厂的10KV临时调试电源问题责任单位:莆田电业局,责任人:郑尚宾(2)500KV送出线路施工涉及的采石场、房屋拆迁问题责任单位:城厢区、仙游县政府、秀屿区,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仁川、林斌、邱金财、林仁淮协办单位:市安监局(3)500KV线路塔基建设涉及少量林木砍伐问题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薛国进(4)淡水引水工程备用水源问题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责任人:林天耀、张建华(5)LNG生活小区问题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二)LNG冷能产业项目1、LNG冷能空分项目(1)项目用地涉及排洪沟问题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市规划、市国土局,责任人:邱金财、郑瑞锦、黄梦龙协办单位:市LNG筹建办(2)相邻布点的水泥粉磨厂粉尘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港务局、秀屿区政府责任人:姚天基、谢国良、邱金财2、LNG冷能低温橡胶粉碎项目。

关于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引发的思考

关于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引发的思考

防社 会 化 已 成 为 消 防 安 全 现 代 化 管 理 的
必 然 要 求 。在 此 形 势 下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 命 至 , 患 必 除 ”的 理 念 , 消 生 隐 使 防 安 全 管 理 以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 着 朝 社会 化 、 统化 、 学 化方 向发展 , 系 科 已经 成 为 了 新 时 期 消 防 工 作 的 新 目标 、 方 新 向 , 时 也 成 功 推 动 了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与 同 经 济 建 设 全 面 、 调 、 持 续 发 展 。为 切 协 可 实 做 好 火 灾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 必 须 就 充 分 发 挥 政 府 、 门 、 位 、 论 媒 体 在 部 单 舆
关 键 词 : 府 挂牌 督 办 政 重 大火 灾隐 患 整 治


政 府 挂 牌 督办 工 作 现 状
场 顾 客也 好 , 对火 灾 隐患 的 认 识 都或 多或
随 着 我 国 改革 开 放 的 不 断深 入 、 会 社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逐 步 完 善 和 加 入 WT 后经 济 全 球 化 趋 势 进 一 步 增 强 , O 消
少 地 存在 偏 见 , 在 着 侥 幸 心 理 。 存 ( ) 市 总体 规 划 布 局 发 生 变 化 导 三 城 致 的 隐 患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 口 、 会 人 社 需 求 、 会 服 务 功 能 的 不 断 增 长 , 有 社 原 的 城 市 规 划 布 局 和 有 效 的 土 地 资 源 已经 无 法 正 常 满 足 社 会 发 展 的 进 程 , 就 造 这 成 了诸 如 城 市 “ 合 一 ” 象 , 筑 防 火 三 现 建 间 距 不 足 , 住 区 、 业 区 、 业 区 等 逐 居 商 工 渐 靠 拢滋 生 出一 系列 严 重 火 灾 隐 患 问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省安委会决定从2016年3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落实各行业部门、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2016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目标(一)排查治理范围1、人员密集场所:(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和集体宿舍;(3)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4)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5)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6)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和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彩钢板建筑:使用夹芯彩钢板(具有燃烧性能的复合板材)为主要建筑构件的工业、民用建筑。

(二)排查治理内容1、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及消防安全检查情况;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5、电气线路敷设情况;6、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四篇)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四篇)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____年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火灾是一种灾害性的事故,不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也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火灾事故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进一步暴露出我国火灾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决定在____年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各个领域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构建起防控体系,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减少重大火灾发生,降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任务:(1)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对各个领域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大隐患点,重点整治,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2)强化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加大对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火灾预防宣传力度,提高火灾防控意识和技能,确保火灾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3)加强火灾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火灾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各类场所火灾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火灾防控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4)加强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火灾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三、工作重点1. 加强对各类火灾隐患点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1)加强工商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火灾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情况,确保全面达标。

(2)加强对住宅小区和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电路、用电设备和燃气设施的安全情况,加强火灾防控宣传教育。

(3)加强对商场、超市和餐饮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照明系统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善。

(4)加强对建筑工地和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和仓储企业加强火灾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火灾隐患报告制度。

2. 加强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1)通过媒体渠道,加大火灾预防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和技能。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篇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六项整治措施”、“四个必须”的要求,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性区域、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

我局决定,从XX年7月15日至10月0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局成立以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以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实现建筑施工生产火灾事故发生为零的目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组织有序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保障建筑生产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领域火灾事故发生。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一)排查范围排查整治范围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性区域、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并对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及其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等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整治重点1、建筑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2、是否成立了以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和落实;是否配备了义务消防安全监督员及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处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临时用电架设是否安全;是否配置了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闽政办[2006]143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且情况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六)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三条对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期限的确定,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条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应当形成会议记录、纪要。

会议记录、纪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会议主持人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技术职称;(二)拟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事实和依据;(三)讨论或论证的具体事项、参会人员的意见;(四)具体判定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五)集体讨论的主持人签名,参加专家论证的人员签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5•【字号】莆政[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莆政〔2014〕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03号)要求,市政府对2013年前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莆政〔2003〕1号)等39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测绘管理办法的决定》(莆政〔2009〕36号)等4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并适时进行修改(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

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鲤鱼山片区旧城改造的通告》(莆政〔2007〕113号)等1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99件)2.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6件)3.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17件)莆田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5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

2024年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一、前言火灾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灾害,经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减轻火灾带来的影响,必须采取集中整治行动来消除火灾隐患。

本方案旨在提出2024年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1.消除各类重大火灾隐患点,确保公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提升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3.培养和普及火灾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重点工作内容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场所、老旧建筑、工业企业等可能存在隐患的地区。

(3)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点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整治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火灾安全培训和宣传(1)组织开展火灾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升公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火灾安全知识和防火常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火灾安全习惯。

(3)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重点向学生、农民工、企事业单位等重点群体传达火灾安全知识。

3.火灾预警和监测(1)加强火灾预警系统的建设,完善火灾报警装置和监控设备。

(2)推动火灾预警系统与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联动,提高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

(3)建立火灾监测系统,对火灾发生的趋势和规模进行实时监测,为预防和应对火灾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执法监管(1)加大对火灾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和追责。

(3)加强与消防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高效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建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策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策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日趋扩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大量涌现,使消防监督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普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急剧增加,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整改,作为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一环,如何能够做到依据充分、界定准确、监督严格、整改及时,已经成为当今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

下面,笔者就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一些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多集中在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储存单位。

这些火灾隐患存在时间长、整改难度大,一旦引发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尽管火灾隐患的成因多种多样,但是,其整改进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都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资金不足是制约隐患整改的客观因素。

随着宣传普及教育的不断深入、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增强和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能够认识到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主观上也并非就不想整改或者推托不改,而是确实受现有经济条件的制约而无力整改。

特别是那些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隐患单位,很多过去经济效益很好,如今却面临着关、停、并、转或经济滑坡,下岗职工明显增多、内外包袱日趋加大、生产规模越来越小、产品滞销、成品积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有的甚至连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无法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想整改火灾隐患,但在经济上确实无力承受,因此导致大量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二)安全意识淡薄是隐患久拖不改的重要因素。

尽管在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中,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不断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努力使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但是,至今仍有相当数量的社会公众未能从以往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没有把消防安全牢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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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消防产品等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创造了较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特别是2004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来,先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分三批对全市46家长期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投入整改资金达2200多万元,4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于2007年11月前全部整改并销案,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有些单位和场所,特别是部分高层建筑和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改变性质、投入施工、使用,一些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部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整或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

为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绿岛酒店等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自即日起限期4个月内整改完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消防法律法规为指针,以确保全市的消防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08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三、治理对象
10家第四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见附件)。

四、方法步骤
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按组织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1日至4月15日)
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传达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监察、安全生产监督、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3、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以及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确定各单位整改工作的责任督促部门,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治理(4月16日至7月10日)
1、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疑难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2、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自身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由各地消防部门进行审核把关,遇有疑难问题,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据审核或论证同意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整改。

4、根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检查总结(7月11日至20日)
1、各县(区、管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对整改方案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2、组织当地主要媒体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4、撰写专题报告,认真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家认真剖析,提出具体对策,确保安全。

(四)督察验收(7月21日至31日)
1、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予以行政处分。

3、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消防安全知情权,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
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

从我市这10家单位来看,重大火灾隐患多发生在人流物流集中的公众聚集场所,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莆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标,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根据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此次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作为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跟踪问效。

二是严格履行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执法责任。

各级公安、工商、建设、文化、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治。

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工商、建设、文化、安监等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形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

同时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建立防范重大火灾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督查等制度,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
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提升辖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政府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推动火灾隐患整治的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

宣传工作要与检查工作同步进行,要对检查和督促整改进行跟踪报道。

对于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随时进行曝光。

同时,对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该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牌上应标明单位名称、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动隐患整改工作不断前进。

市人民政府将适时专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对存在未按要求开展挂牌督办或督促整改不力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据省政府关于重特大责任事故追究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今后,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建筑,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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