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国际经济合作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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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效应——以福特公司为例
跨国汽车公司也会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积极扶植国内零 配件企业。例如外资企业通过外包,以提供先进的加工技术、 产品技术并加强技术和质量控制培训来促进内资零配件企业 的建立与发展,重点是消化吸收先进技术,以保证零配件的质量。 随着竞争加剧,外商投资企业对配件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并且 建立了质量))技术跟踪系统,这也促使零配件企业加强研究开 发,提升自身的科技水平。
(3)跨国公司资本的流入,同时会伴随有先进管理经验 和技能的输入,这对于资本流入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 业家队伍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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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国公司投资的贸易效应
1.贸易替代效应,即从静态角度,一种商品可以通过 贸易或投资方式进入一国市场,选择了投资,便会替代贸 易。联合国1996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对于制造业的特 定产品来说,作为公司国际化渐进过程即从贸易到FDI的 结果,FDI与贸易的确存在着相互替代的线性联系
(3)人员培训与流动效应,指外资企业对所雇佣的当地 员工在管理、研发、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并通过人 力资源在外资企业与东道国国内企业之间的相互流动而产 生的外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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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效应,指外资企业通过产业链与东道国国内企 业发生联系,如外资企业向产业链下游企业提供高质量中 间投入品,或外资企业向产业链上游企业提出“当地采购 要求”并向其转移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提高国内企业的技 术水平来满足外资企业的要求。
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 (四)BOT投资方式的作用
BOT投资方式的价值在于它成功的满足了政府和项目发起人各自不同 的利益要求,使三者达到了“互惠”实现了“双赢”,这也是BOT投 资方式在全球日益流行的原因之一。具体而言: 对于东道国政府而言, BOT投资的作用体现在: (1)政府可以在不增加本国财政负担的条件下,完成耗费巨大的基 础设施建设。这有利于东道国政府避免或减少外债,充分利用各方的 资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同时, BOT投资方式还确保了东道国政府 对项目所有权和产权的控制。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政府可无偿取得 项目所有权。 (2)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BOT投资项目一般都有私营资本 参加,贷款机构必然会比政府更加严格审查,确保 BOT投资项目资 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私人企业为了减少私人资本的风险,获取丰 厚的回报,必将严格控制BOT 投资项目的造价,降低生产成本,同 时,必然会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3)在项目建设和经营期间,东道国可以学到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 得到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 (4)通过BOT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以为东道国创造大量的就 业机会。
•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一)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与作用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一方面, 可以解决国内企业缺乏投资来源问题,另一方面,对 许多急于回收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 (二)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 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是合作方式较为灵活,它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外各方的投资 一般不折算成出资比例,利润也不按出资比例分配。 • (三)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 1、组织方式和合作条件 • 2、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 3、投资回收与合作(营)期限
• (五)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 1、投资方式不同 • 2、法律依据和法人地位不同 • 3、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不同 • 4、收益分配方式不同 • 5、合营期满资产处理方式不同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重要的发动机,推进了中国经济的国际化,使中国的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得沿海地区成为中国经济的最重要的增长带,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
特别是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中国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中国对外吸引外资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经营、变更、终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于我国公司法的制定起步较晚,因而外商投资企业法采用了特别法的形式,先后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外合作开采海洋资源条例》,《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优化我国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实现吸收外资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一、外商投资企业概述(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的投资者(包括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经东道国政府允许,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经济组织。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将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也视为外国投资者。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地为中国大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直接投入到另一国开办企业,并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承担风险,并获取利润的投资形式。
投资者对投资企业拥有足够的所有权或具有相当程度的控制权。
与间接投资相比,直接投资具有更大的稳定性。
2、外商投资企业是私人投资而非政府援助。
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资

第四章中国利用外资第一节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和作用1.起步阶段(1979~1986年)2.稳步发展阶段(1987~1991年)中国开放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洲沿海山东半岛辽东半岛上海浦东新区3.高速发展阶段(1992~1993年)4.调整发展阶段(1994年至2000)外商投资的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利用外资的重点由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和结构优化。
5.成熟稳定阶段(2001年至今)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现状1.数量与规模截止2004年底,来自180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建立了50万家企业,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621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0966亿美元。
2.投资来源1998年以前,我国实际利用的外资约60%来自港、澳、台地区,近几年来,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不断增多。
3.外商投资形式“六五”以来我国外商投资形式的变化我国利用外资现状发展速度快:吸收外资世界第一(和印度的比较)外资来源多元化外资投向与结构趋于合理向第二产业转移服务业的投资数量明显增多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1、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2、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3、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升级了产业结构4、扩大了社会就业,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5、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6、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7、提高额中国存量和新增资产的质量8、缩小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差距第二节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三、外商独资企业四、中外合作开发五、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外商投资性公司七、B O T投资方式八、其他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外资金融机构)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概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

• • • • • •
改革开放以来五个发展阶段: 起步阶段 稳步发展阶段 高速发展阶段 调整发展阶段 相对稳定增长期
• 服务业入世承诺逐步兑现,使服务业对外资的开放幅度明 显扩大,服务业已经成为利用外资的新热点和新增长点。 • 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建立激活了外商在华开展并购活动的 积极性,并购无疑将日趋成为同新建一样重要的外商投资 方式。 • 从地域上来看,外商投资呈现出集群的特点,大批外商扎 堆在一个地方投资反映出一个新的规律,即外商对投资环 境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投资硬环境和软环境要好,而且 还要有产业协作配套能力。这也就是说外商开始重视工业 和服务业的配套能力(采购原材料与零部件的方便程度、 各个环节服务的完善程度)、产业链投资、产业集聚、企 业集群布局、区域经济圈等的重要性,这预示着投资环境 增加了新的内容 产业配套环境。
• 公司自1951年起经营亚欧航线件杂货班轮运输业 务,在承运各类复杂及超长、超重件货物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承运了如山西神头电厂、 葛洲坝、宝钢等国家重点工程大型成套设备,近 年来还独家承运了上海地铁、广州地铁设备与车 厢,进一步显示出中波公司在重大件运输方面的 卓越能力和特长。1999年,公司顺利通过了中国 政府主管机关及英国劳氏船级社的外审,取得了 中国政府,马耳他政府及塞浦路斯政府颁发的3张 公司符合证明(DOC证书)以及劳氏船级社颁发 的ISO9001:2000符合证书。
• 为了在中国攫取更多的高额利润,越来越 多的跨国车企巨头把亚太区总部设在中国。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分 析认为,中国汽车市场格局是国际资本以 40%的资本,占据50%的份额,攫取70% 的利润。
• 中国汽车市场俨然已成为全球汽车业的一 片乐土,如果现在哪家跨国汽车企业没有 把中国市场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恐怕才 是罕见的新闻。 • 节节攀升的汽车产销量将中国推向世界汽 车制造业大国的巅峰,但市场繁荣的背后 却难掩国内汽车产业自身实力羸弱的真相。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1.4外商投资方式
主要有两种方式: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
但90年代以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较快上升: 自1997年起,新设立项目中,外商独资经营的项目数超过中外合资经
营的项目数,自1998年起,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合同金额超过了中外 合资经营项目的合同金额。 90年代以来,外国投资者更多地采取独资方式,原因主要有: 第一,大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增加较快,这些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 较多采取独资经营的方式: 第二,随着国内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环境正在形成 之中,外商在华独资经营的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出于技术保密要求,愈来 愈多的外商投资企业, 希望采取能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
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现状:
3.中部吸收外资全面增长,西部实际使用外资增幅较大。
1-6月,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11.74亿美元,同比增长1.69%;中部地区 实际使用外资55.77亿美元,增长15.75%;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2.33亿 美元,增长32.54%。1-6月,东、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同期 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2.56%、9%和8.44%。
.1.3外商直接投资高度集中在沿海地区
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沿海少数地区。在整个80年代,
外商直接投资投向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 9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略 有下降,但总的趋势没有明显改变 ,在沿海地区的投资,累计仍占全 部投资额的88%。 原因分析: 第一, 第一,中国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程度较高,沿海地区政策优惠, 各方面环境趋于成熟,是外国投资者的首选区域; 第 二,来中国的投资者中,从事加工贸易出口的比例较高,因此倾向 于选择在出口方便的沿海地区; 第三,来自香港、澳门、 台湾的投资者及其他国家的华人投资者, 绝大多数祖籍是广东 、福建等沿海地区,有在其祖籍优先投资的愿 望。; 第四,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在沿海地区建设的国有大企业较少,计 划经 济的遗产较少,容易形成利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环境。
第四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战略8:收购外国高科技品牌,用来主打国内市场。 上海电气集团(SEC)是中国最大的设计、制造和销 售电力设备和机械设备的公司。上海电气斥资2300万 美元收购了日本著名的印刷机械厂商Akiyama InternationalCo.(AIC)和其全部的彩色打印设备与技术。 上海电气现在控股了这家日本公司,它将在中国市场 上继续使用AIC这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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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际化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必须先建立 起一个国际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否则,企业 “走出去”后将会困难重重。不少的企业走出 去了,又回来了,为什么?因为它们不适应国 际化的治理结构,没有国际化的人才,没有这 种国际化的财富管理体系,企业的海外发展就 会“水土不服”。此外,还有语言、政策、法 律等方面的不适应。中国的企业要真正“走出 去”,就要按照国际的标准去运作,去培养管 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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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管理 • 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包括:商务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 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直属职 能部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外经贸管理部门等。 • 现阶段,对海外投资的宏观管理分为综合性归口管理、 专业性管理、地方政府的管理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四个方面。 • 宏观管理目标:海外投资规模与总量调控;调整和优化 海外投资的地区、国别、行业、主体、方式结构;提高 经济与社会效益;确保海外国资保值增值、为海外投资 活动和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要性和作用
• • • •
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合理配置资源和更好地利用国外资源地要求 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 是突破国外以反倾销等形式出现的贸易保护主 义地需要 • 有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 • 是发展中国自己的跨国公司的需要 • 入世后国内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 迫使企业必须走出去。
第四章中国利用外资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概念: (一)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一种契约式的合资 经营企业,是由境外企业、 经营企业,是由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与中国企 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据中国的法律, 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据中国的法律,在中 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企业。 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企业。
5、利润的分配方式不同 、 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在毛利润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 提取的基金后, 提取的基金后,将净利润按各方的股权比 例分配。 例分配。 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 利润。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 利润。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 产值分成等方式分配; 产值分成等方式分配;可以按固定的比例 分配, 分配,也可以在不同的时期按不同的比例 分配。 分配。
我国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规定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USD)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 )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USD) )
300万以下 万以下
至少7/10 至少
300万~1000万 万 万
至少1/2 至少
其中420万以下,不低于210万 万以下,不低于 万 其中 万以下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比较
比较项目 1.经营形式 经营形式 2.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3.法人地位 法人地位 4.管理形式 管理形式 5.投资构成 投资构成 6.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 7.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中外合资 股权式合资经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国法人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生产要素投资计股 按投资比例 中外合作 契约式合作经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国法人或不是 形式多样化 投入不作价计股 按合同 外资企业 外商全部投资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中国法人 由外商自定 全部外商投资 由外商自行分配 由外商自享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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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借贷资本,虽可减少企业纳税金额, 也同时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 指由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 互利的原则,与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据中 国法律及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企业。
2、外资企业的特点
▪ 国籍: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建立 ▪ 资本归属:全部归外商所有 ▪ 独立实体: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独立承担法
第二节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 方式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合资企业的概念 ▪ 指由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 国境内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 投资设立的股权式合营企业。
2、合资企业的特点 ▪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合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 共同设立 ▪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 经中国政府批准,领取批准证书 ▪ 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 ▪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等出资,统一货币计股权 ▪ 经营期限
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第一节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 发展历程和作用
一、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一)建国初期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概况 • 建国初期:资本主义国家封锁;我们经济建设
的指导方针;利用外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 20世纪50年代初,仅与苏联、波兰合资创办:
中苏新疆石油股份公司,中苏大连造船厂,中波 轮船公司。 (二)改革开放阶段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概况
(4)可减少税金。
▪ 我国法律规定,合资企业贷款利息可作为费用 列入成本税前扣除,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思考2:在投资总额中借贷比例过大有什么不良 影响?
(1)借款主要通过银行,合资企业在国内主要 向中国银行借款,在国外以合资企业的名义筹 措资金,一般需国内金融机构担保,因此最终 债务风险将落在我方。
2、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 是一种契约式的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权利和义务 均由合同决定。
3、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 组织形式:可以是法人实体也可以是非法人 ▪ 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 投资回收与合作(营)期限
4、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1)投资方式不同
• 合资企业:股权式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分担合资企业 盈亏。
1、初始起步阶段(1979~1986年)
• 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投资 环境、基础设施较差,缺乏经验。
2、稳步发展阶段(1987~1991年)
3、高速发展阶段(1992~1993年) • 生产性项目和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度增加,台湾
厂商开始在大陆投资。
4、调整发展阶段(1994~2000年) • 越来越多的西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资金和技
3.7
4 加拿大
9.1
法国
3.3
5
捷克
9.0
澳洲
3.0
6 新加坡
6.9
美国
2.9
7 西班牙
6.4
泰国
2.8
8
波兰
5.9
墨西哥
2.3
9
巴西
5.5
菲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宾
2.3
10
智利
5.2
韩国
2.0
11 马来西亚
4.9
意大利
1.2
12
中国
4.2
印度
0.7
13 阿根廷
4.1
日本
0.2
资料来源:《南方周末》转自世界银行与高盛公司
• 合作企业:契约式合营,各方按合同规定分担合作企业 盈亏。
(2)法律依据和法人地位不同
• 合资企业:必须是中国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限公司)
• 合作企业:可以是中国法人,也可以不是中国法人。 (采取法人形式的,外方投资比例必须大于25%)
(3)投资回收的方式不同
• 合资企业:各方不得中途收回投资。 • 合作企业:外方可以先行以多种方式收回投资。
二、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1、发展速度快:吸收外资世界第一
2、外资来源多元化
3、外商投资的对象:非国有、非公有企业和科技 创新型民营企业成为外商关注的投资对象
4、外资的产业分布:银行、保险、证券等专业服 务成为外商投资新热点
5、外商投资规模:项目投资规模扩大,发达国家 的外资比重明显提高
6、外商投资的地区分布:环渤海地区、东北老工 业基地成为新一轮外商投资重点,中西部地区 吸收外资有较大幅度增长
术密集型项目增加,基础设施项目增加,第三产 业开始利用外资试点;中西部利用外资开始加速; 对利用外资的税收等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
5、成熟稳定阶段(2001年至今)
国家或地区 FDI/GDP(%) 国家或地区 FDI/GDP(%)
1
老过
16.8
越南
4.1
2
德国
10.1
柬埔寨
3.9
3
英国
9.5
匈牙利
• 合作企业: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可以 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产值分成等方式分配;可 以按固定的比例分配,也可以在不同的时期按不同的比 例分配。
三、外商独资企业
1、外资企业的概念
▪ 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全部资本 由境外实体(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投资,并 由外方投资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4)组织方式和管理机构不同
• 合资企业: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机构。
• 合作企业:董事会(登记注册为法人的合作经营企 业)、联合管理委员会(不设立法人实体的)、委托管 理制。
(5)收益分配方式不同
• 合资企业:在毛利润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提取的基金 (如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后,将净利 润按各方的股权比例分配。
思考1:为什么一般对投资者来说,总希望多用借 贷资本,少投入注册资本?
(1)以增加资本,满足生产建设需要。
(2)可减少风险。
(3)可提高投资的利润率。
▪ 例如:合资企业总投资额为1000万美元,每年 可获利200万美元,其投资利润为20%;如果企 业借入资本500万美元,年利息为10%,则每年 获利为200—50=150万美元,其投资利润率为 150万/500万=30%
对华累计实际投资前十位国家和地区
三、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
1、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 2、促进中国经济增长 3、引进了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推动了产业
结构升级 4、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5、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 6、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7、提高了中国存量和新增资产质量 8、缩小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