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七支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道安办、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5日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省道安办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运源头管理,防止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运源头,是指道路货物运输环节中的货车生产、销售、上户、维修以及货运装载起运场所,即煤矿、非煤矿山、港口、重装企业、建筑工地、筑路场地、砂石料场(砂石堆码场、砂石生产料场)、水泥厂、钢铁厂、建材厂、页岩机砖厂、混凝土搅拌站、危险物品生产和储存等单位、铁路货运站、公路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货物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载场地。
第三条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实行“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防控、责任倒查”工作机制。
建立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巡查的“1+X+2”工作模式。
公路左半幅占道施工安全设施布置示意图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正文:----------------------------------------------------------------------------------------------------------------------------------------------------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法规范第三章执法协作第四章执法监督第五章执法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和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综合行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的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交通运输领域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第四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管理与疏导相结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有关单位:《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2月24日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地试验室设置第三章工地试验室建设第四章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验收第五章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试验检测工作,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并结合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改扩建及大中修工程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现场试验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及监控量测、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桥梁荷载试验、地基基础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和机电专项检测等适用本办法。
试验检测机构在各地设置的分公司或分场所参照本办法中的工地试验室管理要求纳入监督管理。
第三条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交通质监站”)具体实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市(州)、县(区、市)交通运输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1.07•【字号】川交函﹝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川交函﹝2016﹞13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及有关单位: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
为切实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明电〔2015〕3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9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春运工作责任据预测,2016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客运量将达到1.44亿人次,继续保持高位。
春运期间特别是节前、节后客流高峰期间,道路运输客流量大,流向集中,客运站旅客高度密集,高速公路路网车流量大,随着成渝高铁的开通,成渝沿线的内江、资阳地区道路春运中转换成短途客流将大幅上升,对节点城市的短途运输组织和运输保障能力带来新的考验,加之强厄尔尼诺事件可能使我省受雨雪冰冻、大雾以及雾霾等恶劣气候的影响较大,道路保通保畅和运输组织难度将明显增大,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压力增加,春运工作将十分艰巨繁重。
省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彭琳厅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进一步加强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春运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统筹部署安排本地区春运工作,细化落实重点工作措施,积极创新春运服务工作举措,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公布取得省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名录(第一批)的通告-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公布取得省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名录(第一批)的通告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公布取得省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名录(第一批)的通告按照《四川省旅游条例》的规定,现将我省取得省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第一批)名录通告如下(本通告由四川省交通厅同时在四川交通网、四川道路运输在线网站上发布):成都市: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经营范围:省际旅游包车客运,以下简称省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以下简称市际)四川省成都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省际;市际)四川省成都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安捷旅游运务公司(市际)成都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省际;市际)成都灰狗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四川省旅游汽车公司(省际;市际)四川亚细亚运业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四川东方龙运业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四川省成兴运业有限公司(市际)四川交运旅游运业有限公司(省际;市际)成都锦湖长运运输有限公司(省际;市际)成都友谊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省际;市际)成都熊猫国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省际;市际)成都佳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省际;市际)成都奔跑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市际)四川逸安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际)四川省林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市际)成都西南铁路国际旅行总社(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成都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自贡市: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自贡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泸州市:四川泸州长龙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四川泸州现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泸州玄滩运业有限公司(市际)泸州市长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泸州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德阳市: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市际)四川旌湖海外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德阳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绵阳市:绵阳市通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绵阳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广元市:四川省广元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广元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四川省遂宁开元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大英县通达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遂宁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内江市:内江雄风道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内江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资阳市:四川省安岳中星运业(集团)有限公司(市际)资阳市平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资阳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乐山市:四川省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乐山市嘉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市际)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市际)四川阳光运业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乐山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眉山市:四川省眉山汽车运输总公司(省际;市际)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眉山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宜宾市:四川宜宾长锋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宜宾市戎宸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宜宾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南充市:四川南充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四川南充当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南充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巴中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达州市:四川省黎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达州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广安市:四川省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广安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阿坝州:四川九寨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阿坝九寨黄龙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阿坝州岷江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阿坝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甘孜州:甘孜州康定新川藏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际;市际)上述企业许可客运线路:甘孜至全省所有旅游景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的规定,上述运输企业的旅游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应按照许可的旅游客运线路经营。
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成都市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金堂县交通运输局蒲江县交通运输局自贡市自贡市地方海事局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公司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攀枝花市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泸州市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泸州市江阳区交通运输局合江县交通运输局德阳市德阳市交通运输局中江县交通运输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三台县交通运输局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广元市广元市交通运输局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遂宁市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射洪市交通运输局蓬溪县交通运输局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内江市内江市水路交通发展中心内江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内江市公交集团乐山市乐山市岷江大件航道队乐山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处犍为县交通运输局南充市南充市收费公路管理处南部县交通运输局西充县交通运输局宜宾市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运输局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运输局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广安区公路管理养护段花桥养护管理站华蓥市交通运输局邻水县公路养护管理一段观音养护站达州市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宣汉县交通运输局巴中市巴中市交通运输局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巴中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昌县交通运输局雅安市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雅安市雨城区交通运输局荥经县交通运输局眉山市眉山市恒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仁寿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洪雅县交通运输局青神县交通运输局资阳市安岳县交通运输局乐至县交通运输局资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阿坝州阿坝州交通运输局阿坝州公路管理局汶川县交通运输局四川省晶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孜州德格县交通运输局道孚县交通运输局甘孜州公路管理局色达公路分局甘孜州康定新川藏运业集团有限公司凉山州凉山州交通运输局金阳县交通运输局冕宁县交通运输局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昌汽车客运中心省交投集团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省港投集团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州港务有限公司省铁投集团四川铁投信息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宜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宜泸宜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BOT项目公司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建四川德简高速有限公司中铁宜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外经外事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五支队七大队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系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测绘分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ETC客服中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川办函〔2015〕9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川办函〔2015〕98号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你们《关于报送〈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的请示》(川交〔2015〕16号)收悉。
经研究,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建立由交通运输厅牵头的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0日附件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管理,整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力量,建立健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有序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在省政府领导下,研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分析高速公路管理形势及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解决涉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相邻省(市)高速公路管理重大问题,促进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高速公路管理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管理秩序和运行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管理及营运公司组成,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
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