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班组化指导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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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体制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体制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
体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2.25
•【字号】川府办发电[2009]110号
•【施行日期】2009.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体制的
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9]110号2009年12月25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理顺办公厅内部机构设置,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现就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运行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编委的批复(川编发〔2007〕92号),比照国务院总值班室的体制,将现在办公厅办公室、应急办承担的值班职责和值守平台进行整合,组建新的省政府总值班室。

省政府总值班室与省政府应急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

二、省政府总值班室在省政府秘书长领导下,由省政府应急办主任负责管理,省政府应急办应急三处具体执行。

三、省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值班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从2009年12月28日8:30起,报送省政府的政务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一律通过省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不得多头报送或通过其他途径报送。

电话:028-86604437,86663798;传真:028-86604036,86606115。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4]404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4]404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4]404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公司,各监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监理活动,提高监理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我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我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监理招投标行为(一)凡在我省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必须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且不得超资质等级范围承揽监理工程项目。

(二)建设项目招标人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合理确定投标人报价范围。

项目招标人不得强迫中标人第二次报价或签订阴阳合同。

(三)禁止任何监理企业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监理企业拟定项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驻地、副驻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投标人员必须是已在该企业进行了从业登记的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为其正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证明材料作为投标监理企业投标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之一纳入招标文件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动态监管(一)对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厅质监局要对我省监理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监理企业注册人员资质和数量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对于由于监理人员变更等原因造成监理企业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17〕16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17〕16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17〕162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但也要看到,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仍有待加强,部分参建单位重经营、轻质量现象仍较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仍履禁不止;随着投资模式的多元化,利益格局日趋复杂,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监管难度不断增大;部分地区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督管理条件不能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有弱化趋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交通强国、质量强国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等要求,全面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监督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专业化、职业化的专家型质量监督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一)落实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责任。

关于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通知2.2

关于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通知2.2

关于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通知各参建单位:自锡通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

借鉴交通运输部品质示范工程乐清湾项目的管理经验,锡通指挥部决定在全线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以点带面促进全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义班组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基层单元,班组的安全生产水平直接决定了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

鉴于班组安全生产水平参差不齐,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有利于消除安全生产中薄弱的环节,夯实项目安全管理的根基。

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需深化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安全教育,完善班组安全考核机制,加强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到每个班组中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通过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班组岗位作业技能、应急救援能力、隐患排査治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培养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安全意识较强、管理能力较高的班组长队伍,真正实现安全班组的目标。

“一个”推进,即:推进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两个”创建,即:创建一批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一支安全标准化班组长队伍。

“三个”实现,即:实现班组作业标准化,实现班组管理规范化,实现班组考评常态化。

三、组织领导锡通指挥部成立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江臣副组长:李文胜、袁振中、安景峰、陈光伟成员:吴宇晟、陆福保、蒋文国、刘厚云、赵敏、周必峰、袁海东、韩卫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四、活动内容(一)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班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会议、班组安全检查、班组现场管理、班组劳动纪律、班组安全考核等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6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6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6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多措并举,在确保实现“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目标的基础上,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切实增强农村道路通行保障和服务发展能力,提升交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构建和完善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交通网络为目标,以服务农村重要聚居点出行及农业产业、乡村旅游发展需要为重点,着力推进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

到2025年,农村主要居民聚居点、重要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点实现道路基本覆盖,具备条件的建制村联网路基本打通、村内通组路不断延伸,农村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能力明显增强,基本适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

二、主要措施(三)科学编制道路规划。

合理布局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网络,紧密衔接精准扶贫及农业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规划,促进道路与农业产业和人居环境融合发展。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1.07•【字号】川交函﹝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川交函﹝2016﹞13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及有关单位: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

为切实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明电〔2015〕3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9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春运工作责任据预测,2016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客运量将达到1.44亿人次,继续保持高位。

春运期间特别是节前、节后客流高峰期间,道路运输客流量大,流向集中,客运站旅客高度密集,高速公路路网车流量大,随着成渝高铁的开通,成渝沿线的内江、资阳地区道路春运中转换成短途客流将大幅上升,对节点城市的短途运输组织和运输保障能力带来新的考验,加之强厄尔尼诺事件可能使我省受雨雪冰冻、大雾以及雾霾等恶劣气候的影响较大,道路保通保畅和运输组织难度将明显增大,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压力增加,春运工作将十分艰巨繁重。

省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彭琳厅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进一步加强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春运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统筹部署安排本地区春运工作,细化落实重点工作措施,积极创新春运服务工作举措,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6.21•【字号】•【施行日期】201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进一步完善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大件运输保障工作,厅大件运输协调小组对原《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并经2013年第6次厅办公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6月21日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大型物件(以下简称“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省重装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大件设备运输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大件运输通道即德阳至乐山的大件公路(含城市道路部分)、乐山大件码头及岷江航道上的大件运输保障协调工作。

一、指导思想根据大件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满足全省重装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大件设备运输需求,维护大件运输通道基础设施安全完好、规范大件运输市场秩序,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监管到位、高效运行、保障有力的大件运输工作体系,实现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大件运输安全、规范、畅通。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管理,部门协作。

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联系经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大件运输的统一管理。

相关公路、航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履职尽责的基础上,坚持安全、依法、便捷原则,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做好大件运输管理工作。

(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协调管理大件运输工作,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大件处”)具体组织实施。

大件运输通道沿线交通运输局(委)具体负责本地区所辖大件公路、大件码头及岷江航道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运输保障工作。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的通知成都、德阳、眉山、乐山市交通局(委),厅公路局、厅运管局、厅公路设计院、厅交通设计院、厅大件公路管理处:根据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大件运输通道方案研究报告》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特殊超限货物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06]226号)要求,厅组织省大件公路管理处、厅公路设计院制定了《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经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德阳至乐山大件公路的改扩建(含部分新建)工程应严格按此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附件: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我省重大装备运输需求,规范我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特殊超限货物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函[2006]226号)文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大件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四川省大件公路应设计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大件公路除满足本规定的技术指标外,还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对于大件公路改扩建工程,利用原有结构物,可执行原设计规范;新建结构物,应执行现行规范。

第五条本规定按照运输最大单体质量1000t的货物制定相关技术指标。

第二章线形指标第六条路线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150m。

受地形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限制,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可采用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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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推行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各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施工班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在建高速及重点水运项目推行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具体指导意见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对于一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二、指导思想以“重塑现代班组,彰显工匠精神”为指导,以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为支撑,以夯实三基工作(基层、基础、基本素质)为抓手,通过推行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大力发扬“精益求精、爱岗敬业、持续关注、守正创新”工匠精神,着力解决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的基础短板,全面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三、总体目标通过推行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实现班组作业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提升班组岗位作业技能,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培养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安全意识较强、管理能力较高的班组队伍,促使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安全无事故。

四、组织领导(一)领导小组省交通运输厅成立“施工班组规范化”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督促协调活动开展及项目试点、经验推广等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汪洋副组长:陈乐生成员:王茂奎、曾宇、刘孝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质监局,负责活动的监督、指导、交流、考核和服务。

各建设单位设立相应的机构,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办公室名单如下:主任:曾宇副主任:赵刚、谭举鸿、高艳龙成员:卞玉刚、王学武、管伟华、万鸿翔、袁三发(二)工作职责施工班组规范化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

省厅负责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项目施工班组规范化工作组织管理,督促、指导、考核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施工班组规范化工作;厅质监局配合省厅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项目施工班组规范化有关工作,具体负责检查指导、组织交流和评估考核。

五、建设内容(一)全员班组化管理施工班组是工程施工的基础作业层,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环节。

各在建项目应将施工班组作为质量安全管理的最小管理单元,所有进场施工工人应纳入施工班组进行管理。

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科学合理组建施工班组并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施工班组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施工班组动态管理。

施工班组组建要求见附件1。

班组档案格式及班组成员职责见附件2,班组档案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二)强化班组长负责制班组长是施工班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施工班组管理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把好班组长选拔任用关,根据班组特点,挑选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出色,质量安全意识较高、善管理、能带班的人员担任班组长职务。

定期组织对班组长进行质量安全考核,及时更换不合格班组长,加强对班组长教育培训,加大对班组长业务知识、安全技能、道德素养的教育,进一步提高班组长整体素质。

(三)严格履行班组准入制。

新进场班组严格实行准入制,项目应建立班组作业首件制度,针对班组承担的生产内容,按要求进行首件生产,不合格则返工,多次不合格不准进场。

首件认可制度流程图见附件3。

(四)班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功能完备、统一布设”的原则,合理选址并进行班组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工人宿舍、工人学校、班前教育讲台、现场休息区、安全体验馆等。

班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要求见附件4。

(五)实行班组日常标准化推行“工点工厂化”理念,实施班组“班前教育、班前检查、班中巡查、班后清理、班后交接、班后小结”6步走常态化、“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的“6S”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培养良好习惯,提高施工功效。

6步走班循环制度及“6S”管理要求见附件5。

(六)班组培训教育制度利用岗前培训向班组员工灌输岗位操作规程,保证班组员工技能满足生产建设需求,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同时,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包括举办经验交流座谈会、技能比武、作业知识有奖抢答、多媒体教育、应急处置演练等,通过教育培训,巩固班组员工作业技能,提升班组员工知识素养,特别是对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严格执行定期的教育培训和复训。

加大对特殊时期和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班组的教育频率和力度,确保安全意识到位。

培训教育要求详见附件6。

(七)班组考核常态化为提升班组整体水平和素养,培养班组良好习惯和自觉意识,营造“学、比、赶、帮、超”氛围,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制定班组作业标准化考核办法,通过日巡查、月检查对各班组进行月度考核,对于考评优秀的班组和工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班组应予以通报,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月度考核结果应以项目部名义正式发文通知,并在项目部公示栏公示,每季度在班组内评选岗位能手和进步标兵,保持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同时应鼓励施工班组和一线人员开展工艺、设备、工法、管理等“微创新”,对提出微创新的个人和班组在考核评比中予以加分,经项目部采纳并推广后,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班组文化建设班组文化是班组源头管理的灵魂,打造独特班组文化是实施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的核心内容之一。

施工单位应提炼班组文化建设素材,开展班组文化活动。

如采用平面展板、动态视频来宣传企业文化、班组文化,可涵盖安全、质量、人文、生活等方面;组织开展班组文化创建活动,包括文娱比赛、安全生产咨询日、工友讲堂、属地互动、媒体专访等,增强班组凝聚力和归属感。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班组管理规范化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活动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多渠道加大对各级单位和全体员工的班组管理规范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

及时报道班组管理规范化的推进情况、成效、亮点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榜样作用,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班组工作氛围。

(三)加强督导,深化考核。

加强对班组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进行督查、指导和服务。

根据班组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不断完善班组建设。

持续深化班组考核内容,以班组考核评比为抓手,奖优罚劣,逐级抓落实,有力推动班组管理规范化工作持续平稳科学发展。

(四)统筹规划,创新机制。

要把开展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与“平安工地”、“施工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实质渗透到班组生产管理中,达到相互保证、相互促进的目的。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积聚经验,转变思想,拓宽渠道,改进方式,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面提升施工班组管理规范化水平。

附件:1.施工班组组建要求2.班组档案格式及班组成员职责3.首件认可制流程图4.班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要求5.6步走班循环制度及“6S”管理制度要求6.培训教育要求7.“三检”记录表8.工序交接卡附件1:施工班组组建要求施工班组是指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范围内(包括承包、外协、外租单位)生产经营作业同一类型或多个不同类型组成的基层单元的统称,是工程施工的基础作业层,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环节。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按不同工序内容进行班组组建,保证所有重要工序均组建相应班组,不同分项工程的相似工序可合并组建班组。

班组人数应满足完成该工序所需最少人员的需求(一般为10人及以上),班组成员包括:班组长、班组巡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数名班组员。

班组通过首件认可后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业主备案,并由项目业主将项目班组档案上报给项目监督机构,由项目监督机构建立班组信息化档案(包括:班组档案、对应班组的“三检”记录表和工序交接卡)。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每个分项工程实施前完成班组组建,班组组建情况作为审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依据,并根据班组组建情况配备现场监理员。

1.高速公路涉及以下工序应组建班组,重点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栈桥平台搭设、现场钢筋加工、预制场钢筋加工、钢梁加工、混凝土(沥青)拌和站、钢护筒施工、冲击钻施工、旋挖钻施工、气举反循环钻进、人工挖孔桩施工、预应力管桩施工、水泥搅拌桩施工、墩柱施工、模板预制、起重作业、架桥机拼装、节段梁拼装、箱(管)涵施工、钢混叠合梁施工、钢箱梁施工、混凝土箱(T)梁施工、桥面铺装施工、桥面护栏施工、桥梁现浇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悬臂浇筑、支架现浇、路基土方运输、路基填筑(开挖)、路基边坡防护、路面施工、隧道开挖、隧道支护、二衬施工等。

其余未列出但工程量较大的工序,业主要求施工单位组建班组的也应当组建。

2.每个班组应当包含数名班组员,班组员的种类(不限于)包括以下工种:普工、电工、电焊工、气割工、起重工、流动式起重机司机、龙门吊司机、桁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工、架桥机操作工、运梁车操作工、开挖台车操作工、衬砌台车操作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浇捣工、混凝土养护工、预应力张拉工、回旋钻机操作工、冲击钻机操作工、潜孔钻机操作工、挖孔桩操作工、挂篮施工操作工、塔式起重机操作工、挖机操作工、装载机操作工、压力机操作工、推土机操作工、喷锚工、空压机操作工、拌合站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安全员、机动车驾驶员等。

附件2:班组档案格式及班组成员职责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项目”栏内填入工人持有的特种作业资格项目,班组员工变动及时进行记录。

5一、班组员岗位职责(一)遵守班组劳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保持班组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二)作业前接受班前教育,作业时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三)积极参加各种班组教育培训、会议、岗位技术培训等活动;(四)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二、班组长岗位职责(一)负责分配并实施本班组的日常施工任务,做好班前教育、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工作;(二)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到机具设备定置摆放,确保人员安全、场地整洁、工完料清;(三)落实监理员、技术员、安全员下达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四)配合项目部做好班组考核评比工作;(五)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及时填写《班组施工日志》;(六)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协助应急救援,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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