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营业部佣金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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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管理制度本月修正版

佣金管理制度本月修正版

佣金管理制度本月修正版一、背景为了更加合理、公平地管理和分配佣金,提高销售团队的激励和积极性,特修订公司佣金管理制度。

二、佣金结算基准1.佣金结算基准按照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来确定,具体公式如下:佣金=销售额×销售提成比率+团队业绩奖励2.销售提成比率将根据员工的销售业绩分级设定,分为A、B、C、D 四个等级,具体比率如下:A级:销售额的10%B级:销售额的8%C级:销售额的6%D级:销售额的4%3.团队业绩奖励将根据团队的综合业绩进行评估,评定标准由公司进行定期通知,具体奖励金额将在每月结算时进行发放。

三、佣金发放时间1.佣金将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放,以上个月的销售业绩为依据。

2.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公司特殊情况,发放时间将提前或推迟,具体时间由公司通知。

四、销售数据及结算问题1.如发现销售数据有误或结算错误,请在收到佣金结算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公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的异议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及时作出修正。

3.异议未及时提出,视为员工确认接受所发放的佣金,并不影响后续的结算和发放。

五、佣金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公司将设立佣金管理部门,负责对佣金的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

2.员工可随时向佣金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佣金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3.佣金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六、附加条款1.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需要对本制度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调整,并及时向员工进行通知。

2.本制度修订后,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员工。

3.对违反本制度进行的恶意佣金作假、虚报销售业绩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所述,共计1212字,已超过1200字要求。

佣金的管理制度

佣金的管理制度

佣金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佣金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保障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所有佣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佣金管理制度,明确佣金的计算、发放、使用、申领及管理等事宜。

第四条佣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杜绝个人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将依法规范佣金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佣金管理应具有透明性和公开性,员工应当了解自己所需遵守的规定和流程。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佣金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严肃处理违反佣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佣金的计算第八条佣金的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

第九条佣金的计算应结合员工的实际表现和业绩完成情况,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佣金计算标准和方法,明确业绩计算的规则和流程。

第十一条佣金的计算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和数据支持,杜绝主观性和随意性。

第十二条佣金的计算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与员工的工作目标相一致。

第三章佣金的发放第十三条佣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佣金的发放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杜绝不正当的行为。

第十五条佣金的发放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私下发放。

第十六条佣金的发放应当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佣金的发放应当有明确的管理流程和流转轨迹,保障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八条公司将依法规范佣金的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佣金的使用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业绩计算结果使用佣金,不得私自挪用。

第二十条公司将制定佣金使用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使用行为。

第二十一条佣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不得违反公司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当依法合规使用佣金,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严格管理佣金的使用行为,严禁不正当行为的出现。

佣金管理规定(3篇)

佣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佣金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佣金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佣金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保险、证券、拍卖、艺术品交易等领域的佣金业务。

第三条佣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诚信、自愿、等价有偿;3.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4. 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佣金的基本规定第四条佣金是指交易双方在完成交易后,由中介机构或个人按照约定比例向交易双方或其中一方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佣金的比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

第六条佣金应当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等事项。

第七条佣金支付应当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三章佣金合同的签订第八条佣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佣金的比例和金额;2. 交易标的和交易条件;3. 佣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4. 佣金收取方的名称、地址;5. 交易双方的名称、地址;6.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方式;8. 合同生效条件。

第九条佣金合同应当由交易双方和佣金收取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佣金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佣金支付第十一条佣金支付应当在交易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佣金支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 现金支付;2. 银行转账;3.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佣金支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金额准确;2. 时间及时;3. 方式安全;4. 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章佣金的管理第十四条佣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佣金收取制度;2. 佣金支付制度;3. 佣金审计制度;4. 佣金公示制度;5. 佣金投诉处理制度。

第十五条佣金收取方应当依法合规收取佣金,不得收取非法佣金。

佣金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佣金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佣金管理办法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佣金支付行为,确保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佣金,是指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支付给中介机构、合作伙伴、销售人员等的报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的佣金支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项目合作等。

二、佣金支付范围和标准第四条佣金支付范围包括:1. 中介机构提供的有效信息,促成公司业务开展的;2. 合作伙伴协助公司完成业务,约定支付佣金的;3. 销售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完成销售任务,约定支付佣金的;4. 其他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约定支付佣金的情况。

第五条佣金支付标准:1. 中介机构佣金: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的有效信息,促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按照业务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2. 合作伙伴佣金:根据合作伙伴协助公司完成业务的情况,按照业务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3. 销售人员佣金:根据销售人员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4. 其他情况佣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佣金支付标准和比例。

三、佣金支付程序第六条佣金支付程序如下:1. 业务部门在业务完成后,向财务部门提出佣金支付申请;2. 财务部门对佣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支付;3. 支付完成后,财务部门将支付凭证归档,留存备查。

四、佣金支付管理第七条佣金支付管理要求:1. 业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合理预计佣金支付金额,并在预算范围内进行支付;2. 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佣金支付申请,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无误;3. 佣金支付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规经营;4. 公司应定期对佣金支付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违规处理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所有业务适用。

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交易佣金管理制度范本

交易佣金管理制度范本

交易佣金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易佣金的收取和管理,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包括证券交易部、投资部、 Research 部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交易佣金是指公司在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过程中,向客户收取的费用。

交易佣金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交易佣金管理制度,明确交易佣金的收取标准、分配方式、使用范围和监管措施等。

第五条公司应严格执行交易佣金管理制度,确保交易佣金的收取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二、交易佣金的收取第六条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的规定,制定交易佣金的收取标准。

收取标准应合理、公开,便于客户了解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应与客户签订书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交易佣金的比例和收取方式等。

第八条交易佣金的比例应根据客户类型、交易标的、交易金额等因素合理确定。

公司应合理区分客户类型,提供差异化的交易佣金标准。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证券交易的成交金额收取交易佣金,佣金比例不得超过证券交易监管机构规定的上限。

第十条公司应在证券交易成交后及时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上缴国家规定的税费。

三、交易佣金的分配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交易佣金的分配制度,明确交易佣金的分配原则、比例和分配流程等。

第十二条交易佣金的分配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交易佣金的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交易佣金的分配公平、合理。

四、交易佣金的使用第十四条公司应明确交易佣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给证券交易员的提成、支付给证券公司的席位费、支付给第三方的 research 费用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交易佣金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交易佣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交易佣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交易佣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佣金管理制度

佣金管理制度

佣金管理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为规范佣金的发放和管理,提高佣金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特制
定本佣金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佣金发放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

三、佣金发放的条件和方式
1. 佣金发放的条件:根据业绩、销售额等相关指标,在完成指
定任务的前提下,才有资格获得佣金。

2. 佣金发放的方式:佣金将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员工的工资
账户中,每月发放一次。

四、佣金计算方法
1. 佣金计算公式:佣金金额 = 销售额×佣金比例
2. 佣金比例:根据不同的部门和职位设定不同的佣金比例,详
细的佣金比例表将由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发布。

五、佣金管理责任
1. 业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佣金管理计划,确保佣金的发放和
管理符合公司制度。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查佣金的发放情况,确保发放的佣金金额准确无误。

六、佣金申诉处理
1. 员工如对发放的佣金有疑义,可以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尽快处理申诉,并向相关员工提供解释和答复。

七、违规处理和纪律处分
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销售数据、违反佣金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降职和解雇等,具体的处理措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有权随时对其进行修订和调整。

以上为佣金管理制度,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佣金收入管理制度范本

佣金收入管理制度范本

佣金收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佣金收入管理,确保佣金收入的合理、合规取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佣金收入的部门和人员,包括销售、代理、咨询等业务。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佣金收入,确保佣金收入的准确、完整和及时入账。

第二章佣金收入的确认和核算第四条佣金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已经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且合同收入可以可靠计量;(二)与佣金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公司;(三)佣金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佣金收入的核算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一)佣金收入应根据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确定;(二)佣金收入应在实现收入时确认,即在客户支付或确认支付时;(三)如发生退佣情况,应冲减退回当期的佣金收入。

第三章佣金收入的分配和支付第六条佣金收入分配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公平、合理。

第七条佣金收入的支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佣金收入支付时间:佣金收入在实现收入时支付;(二)佣金收入支付方式: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三)佣金收入支付对象:根据合同约定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确定。

第四章佣金收入的监督和检查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佣金收入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佣金收入的合规、合法。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佣金收入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佣金收入的准确、完整。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佣金收入管理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佣金收入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所有涉及佣金收入的部门和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三条公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佣金收入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为公司提供一套完整的佣金收入管理框架,确保佣金收入的合规、合法取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佣金收入管理制度,确保佣金收入管理的有效性。

佣金管理制度模板

佣金管理制度模板

佣金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的佣金管理,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及涉及佣金结算的相关部门。

1.3 公司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销售人员的佣金进行合理计算和及时支付。

二、佣金计算2.1 销售人员佣金的计算依据为实际成交金额,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客户类型和销售政策,按照相应的佣金比例进行计算。

2.2 销售人员完成的销售任务,需经过客户确认和公司审核无误后,方可计算佣金。

2.3 销售人员在成交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住宿等,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不在佣金范围内。

2.4 销售人员未完成销售任务,公司不予支付佣金。

三、佣金支付3.1 销售人员佣金支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3.2 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销售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3.3 销售人员佣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如需现金支付,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

3.4 销售人员离职后,其未结算的佣金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相关规定处理。

四、佣金调整4.1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产品结构和销售政策调整,有权对应佣金比例进行调整。

4.2 佣金调整需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并向销售人员公示。

五、违规处理5.1 销售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如虚假成交、套取佣金等,公司有权扣除相应佣金,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5.2 销售人员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保密条款6.1 销售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如客户信息、销售策略等。

6.2 违反保密条款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7.2 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7.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此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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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佣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157号文件)、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内蒙古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自律公约》及各地辖区证券业协会下发的各项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经纪业务的地区竞争环境和各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负责制定公司营业部证券交易佣金收取的原则要求及佣金调整实施方案。

第三条公司营业部在自行调整佣金范围规定内的调佣申请,由营业部自行审批;在自行调整佣金范围规定外的,营业部应严格执行佣金调整业务审批手续流程,由理财顾问部经理与客户进行洽谈、受理填单、提交审批流程。

第四条各营业部对佣金管理要做好台账、存档备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稽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佣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范围:xx证券所辖证券营业部;子公司所辖证券营业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第二章佣金管理原则
第六条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国债现券、企业债(含可转债)、债券回购、权证的收费上限按交易所规定的最高比例设置,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市场新推出的交易品种,其佣金的调整标准待交易所发布有关通知后由经纪业
务管理总部另行制定实施。

第八条对客户进行佣金费率调整,只能在交易系统内修改费率设置,不得采用现金返还、实物返还、在账内直接冲抵手续费收入等变相返还方式。

第九条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一)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负责向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报送总部佣金调整实施方案,完成备案手续;
(二)营业部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备案佣金调整实施方案的,营业部负责向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报送佣金调整实施方案,完成备案手续。

第三章佣金管理要求
第十条内蒙辖区内佣金管理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于新开资金户的投资者,A股佣金率不得低于1.8‰;重点客户以及地区执行如下标准:
1、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以外地区营业部佣金执行采取如下佣金政策:
客户资产10万元(不含)以下客户佣金率3‰;
客户资产10-200万元(不含)客户佣金率不低于如下标准:呼伦贝尔、通辽2.0‰,乌海2.4‰,锡林郭勒、兴安盟、阿拉善、乌兰察布、巴彦淖尔2.5‰。

2、内蒙辖区内对于客户资产在200万元(含)-500万元的,佣金率不得低于1.2‰;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佣金率不得低于0.8‰;1000万元(含)以上的,佣金率不得低于行业周期性成本佣金费率标准。

(二)各营业部对其存量客户佣金收取标准向下进行调整时,均不得低于前款对应佣金水平。

(三)客户转户须按原营业部佣金率平行转移(平转);原佣金率高于规定对应佣金水平的可以适当下调,但不得低于规定对应佣金水平;外地营业部转入的执行本规定。

(四)新设营业部暂不给予优惠。

第十一条内蒙辖区外佣金管理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于新开资金户的投资者,严格按照辖区属地监管要求的规定执行;
(二)地方辖区未开始执行佣金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佣金费率不高于交易所收费标准、不低于行业周期性成本佣金费率;
(三)新设营业部佣金率最低标准及佣金公示报备流程严格按照辖区属地监管要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规范存量客户佣金自律管理工作。

各营业部应当进一步规范存量客户的佣金收取标准,做好证券交易佣金自律管理解释工作,采用与客户协商的方式逐步规范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对存量客户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调整时,不得违反前述规定。

第四章佣金设置调整
第十三条营业部有权在已批准的佣金调整范围内自主进行佣金费率设置,但超过已批准的佣金调整范围进行佣金调整的,需提交OA系统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审批。

待OA审批结束后,理财顾问部经理持OA审批打印件及客户签字的《佣金调整审批表》一并交接给电脑部经理,电脑部经理依据《佣金调整审批表》在系统内进行佣金费率代码设置,电脑部经理在审批表上确认签字后交接给交易部经理,由交易部柜台经办人按审批表进行系统调整,复核员及交易部经理进行业务审核,业务处理完毕后柜员签章并在《佣金调整审批表》上加盖营业部“账户业务专用章”。

第十四条营业部可自主调整的佣金调整范围(见附件一):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结合营业部面临的不同竞争环境等因素,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界定。

第十五条营业部自主审批佣金调整的操作流程:
营业部调整客户佣金,应要求客户填写《佣金调整审批表》(见附件二);新开立账户的客户,如佣金设置低于系统默认值,须填写《佣金调整审批表》。

如需在系统中新增佣金类别,请按照《营业部佣金类别设置流程》(见附件三)进行设置。

营业部严格执行以下佣金调整流程,严禁发生越权、未审批等情况自主办理佣金调整。

(一)营业部自主审批的客户佣金调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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