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管理制度
佣金的管理制度

佣金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佣金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保障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所有佣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佣金管理制度,明确佣金的计算、发放、使用、申领及管理等事宜。
第四条佣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杜绝个人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将依法规范佣金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佣金管理应具有透明性和公开性,员工应当了解自己所需遵守的规定和流程。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佣金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严肃处理违反佣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佣金的计算第八条佣金的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
第九条佣金的计算应结合员工的实际表现和业绩完成情况,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佣金计算标准和方法,明确业绩计算的规则和流程。
第十一条佣金的计算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和数据支持,杜绝主观性和随意性。
第十二条佣金的计算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与员工的工作目标相一致。
第三章佣金的发放第十三条佣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佣金的发放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杜绝不正当的行为。
第十五条佣金的发放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私下发放。
第十六条佣金的发放应当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佣金的发放应当有明确的管理流程和流转轨迹,保障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八条公司将依法规范佣金的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佣金的使用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业绩计算结果使用佣金,不得私自挪用。
第二十条公司将制定佣金使用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使用行为。
第二十一条佣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不得违反公司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当依法合规使用佣金,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严格管理佣金的使用行为,严禁不正当行为的出现。
佣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

佣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佣金管理行为,落实内部控制,保障各方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市场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佣金指员工根据工作业绩获得的奖励或酬劳,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提成、奖金等。
第四条佣金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佣金核算第六条佣金核算应当及时、准确,确保员工业绩与佣金的匹配性。
第七条销售人员应当根据完成的销售任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上级领导审批后确认佣金。
第八条市场人员应当根据所负责项目的市场开发情况,提供相关报告、证明材料,由上级领导审批后确认佣金。
第九条财务人员应当核对销售和市场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实际业绩与佣金的核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佣金核算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确保员工利益及时得到保障。
第三章佣金发放第十一条经过核算确认的佣金应当及时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中,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佣金的发放应当签署相关凭证,确保每笔佣金都有明确的记录。
第十三条员工在离职前的佣金应当及时结算发放,不得拖延。
第十四条员工对佣金的发放有异议的,应当向公司内部控制部门提出,内部控制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佣金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应当定期对佣金的核算和发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对佣金核算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十七条员工对佣金核算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公司内部控制部门投诉,内部控制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五章佣金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公司佣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佣金、批评教育、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对于利用佣金管理制度进行诈骗、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并协助警方调查。
佣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佣金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佣金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佣金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保险、证券、拍卖、艺术品交易等领域的佣金业务。
第三条佣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诚信、自愿、等价有偿;3.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4. 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佣金的基本规定第四条佣金是指交易双方在完成交易后,由中介机构或个人按照约定比例向交易双方或其中一方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佣金的比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
第六条佣金应当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等事项。
第七条佣金支付应当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三章佣金合同的签订第八条佣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佣金的比例和金额;2. 交易标的和交易条件;3. 佣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4. 佣金收取方的名称、地址;5. 交易双方的名称、地址;6.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方式;8. 合同生效条件。
第九条佣金合同应当由交易双方和佣金收取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佣金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佣金支付第十一条佣金支付应当在交易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佣金支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 现金支付;2. 银行转账;3.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佣金支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金额准确;2. 时间及时;3. 方式安全;4. 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章佣金的管理第十四条佣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佣金收取制度;2. 佣金支付制度;3. 佣金审计制度;4. 佣金公示制度;5. 佣金投诉处理制度。
第十五条佣金收取方应当依法合规收取佣金,不得收取非法佣金。
保险佣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佣金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保险佣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四)权责一致原则。
第四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负责全国保险佣金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佣金范围与标准第五条保险佣金是指保险公司支付给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的报酬,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代理费、佣金等。
第六条保险佣金的范围包括:(一)保险代理业务佣金;(二)保险经纪业务佣金;(三)保险公估业务佣金;(四)其他保险业务佣金。
第七条保险佣金的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保险业务的风险程度、复杂程度、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二)不得低于保险业务成本;(三)不得高于市场合理水平;(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签订佣金合同,应当明确佣金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第三章佣金支付与结算第九条保险佣金支付方式包括:(一)现金支付;(二)银行转账;(三)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第十条保险佣金结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结算原则;(二)准确结算原则;(三)安全结算原则。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佣金支付和结算制度,确保佣金支付和结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支付佣金时,应当向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提供佣金支付凭证。
第四章佣金监管与处罚第十三条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佣金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一)监督检查保险佣金支付和结算情况;(二)查处保险佣金违法违规行为;(三)指导保险公司建立健全佣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佣金管理中违反本规定的,由保监会依法予以处罚。
业务佣金管理制度

业务佣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佣金管理,提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人员的佣金管理。
三、佣金计算方式1. 佣金计算公式:佣金=销售额×佣金比例2. 佣金比例根据业务人员的销售业绩和职级划分,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
3. 销售额的计算方式:销售额=实际成交金额-优惠金额-退换货金额4. 业务人员在享受佣金时,应当提供相应的销售凭证和相关文件,以便公司核实销售额的计算。
四、佣金发放标准1. 佣金发放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时间进行发放,通常为每月的固定时间。
2. 佣金发放方式: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发放。
3. 佣金记录和结算:公司应当建立佣金记录和结算制度,明确记录每个业务人员的销售额和佣金,以便核实和结算。
五、佣金管理流程1. 销售订单确认:业务人员向公司提交销售订单,并由公司确认销售额。
2. 销售额计算: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的实际成交金额、优惠金额、退换货金额等数据计算销售额。
3. 佣金核算:根据销售额和佣金比例计算出业务人员的佣金数额。
4. 佣金发放: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佣金。
六、佣金管理责任1. 公司责任:公司有义务建立健全的佣金管理制度,保障业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 业务人员责任:业务人员应当如实提交销售订单和销售凭证,确保销售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督责任: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对佣金发放及结算进行监督,防止佣金发放中出现失误或违规行为。
七、佣金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 监督:公司应当建立佣金管理的监督制度,对佣金的核算、发放和结算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考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人员的销售业绩、佣金发放情况等,进行定期考核,对于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佣金管理不当的人员进行处罚。
八、佣金管理的风险控制1. 风险预防:公司应当在佣金管理过程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加以防范。
大型公司佣金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佣金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推广、技术服务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佣金发放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佣金构成第四条佣金包括基本佣金和绩效佣金两部分。
第五条基本佣金: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和公司规定,按月固定发放。
第六条绩效佣金:根据员工个人业绩、团队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进行考核,按月发放。
第三章佣金计算方法第七条基本佣金计算方法:基本佣金 = 基本工资× 基本佣金比例第八条绩效佣金计算方法:1. 个人绩效佣金 = 个人业绩× 个人绩效系数2. 团队绩效佣金 = 团队业绩× 团队绩效系数3. 公司整体绩效佣金 = 公司整体业绩× 公司整体绩效系数第四章佣金发放及考核第九条佣金发放时间:每月25日前发放上月佣金。
第十条佣金考核:1. 个人业绩考核:以销售合同签订、回款、客户满意度等指标为依据。
2. 团队业绩考核:以团队销售额、客户满意度、项目完成率等指标为依据。
3. 公司整体业绩考核:以公司年度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为依据。
第十一条佣金发放条件:1. 员工正常出勤,无旷工、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
2. 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3. 员工在考核周期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第五章佣金调整第十二条佣金调整:1. 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市场变化等因素,对佣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 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等情况下,根据岗位和职级调整佣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大型公司佣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发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销售业绩,特制定本佣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包括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激励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佣金提成方案。
第二章佣金提成方案第四条佣金提成方案分为基本佣金和超额佣金两部分。
第五条基本佣金:(一)基本佣金按月度销售业绩计算,根据不同职位设定不同的基本佣金比例。
1. 销售代表:基本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的5%;2. 销售主管:基本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的8%;3. 销售经理:基本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的10%。
(二)基本佣金发放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六条超额佣金:(一)超额佣金按月度销售业绩计算,超出基本佣金比例部分按超额佣金比例计算。
1. 销售代表:超额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超出部分的2%;2. 销售主管:超额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超出部分的3%;3. 销售经理:超额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超出部分的4%。
(二)超额佣金发放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七条佣金提成上限:(一)销售代表:每月佣金提成上限为销售业绩的20%;(二)销售主管:每月佣金提成上限为销售业绩的25%;(三)销售经理:每月佣金提成上限为销售业绩的30%。
第三章佣金提成考核第八条佣金提成考核以月度销售业绩为依据,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一)销售业绩完成情况;(二)客户满意度;(三)团队合作精神;(四)业务技能水平;(五)客户开发与维护能力。
第九条对销售人员的考核由销售部门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佣金提成的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佣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销售部门协商解决。
公司佣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佣金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客服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佣金分配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佣金构成第四条佣金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和公司薪酬体系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业绩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 = 基础绩效工资 + 考核奖金。
第三章佣金考核第八条佣金考核周期为一个月,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客户满意度、市场拓展、团队协作等。
第九条佣金考核标准如下:1. 销售额:根据销售额完成率进行考核,完成率越高,佣金越高。
2. 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反馈、客户投诉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3. 市场拓展:根据新客户开发数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
4. 团队协作:根据员工在团队中的表现、协作精神等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比例。
第四章佣金发放第十一条佣金发放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十二条佣金发放需符合以下条件:1. 员工在考核周期内未发生重大违纪行为。
2. 员工已完成当月工作任务。
3.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第十三条佣金发放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对于特殊岗位或特殊项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佣金构成和考核标准。
第十八条对于公司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公司可临时调整佣金发放方式和考核周期。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修改,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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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销售管理机制,规范销售操作规程,提高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公司开发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设立销售激励机制,特制定适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制度。
一、营销团队架构
二、营销团队人员分配方案
岗位等级类别人员数量提成基准佣金比例‰
营销总监一级项目管控/
服务
1 总回款额 2
销售客服部经理
二级项目管控/
执行
1 总回款额 1.2
策划广告部经理项目服务/
执行
1 总回款额0.8
平面设计
三级项目服务 1 总回款额0.3
策划文案项目服务 1 总回款额0.3 销售主管项目执行 1 小组回款额0.5 客服主管项目服务 1 贷款额0.5
三、佣金计提激励办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营销人员采取“底薪(公司编制)+提成(销售提成)+考核奖金(销售提成)
”的薪酬结构。
2、奖罚制度: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公司实行提成跳点机制,奖罚分明。
即:基准点提成点上浮从2‰------3-------3.5‰销售人员根据每月完成销售合同额的不同,提取不同的销售提点,下浮点从2‰------1.5-------1‰-----解聘。
(最终任务额根据营销策划中心下达的集团年度任务指标分解为准)
3、佣金提成方式:采用个人业绩提成率计算,以销售任务定额设定提成比例,同时根据个人销售综合考评设定月度考核奖金(月销冠、年度销冠奖)计提,即月冠奖2000元,年度销冠奖10000元。
4、佣金提成计提时间: 四、业绩客户确认制度
宗旨:团结合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原则:一切以《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文字记录、来电来访登记为准,口说无凭。
同时按照轮号接待客人的方式进行拓展推销。
销售员工的连续两个月未售出壹套房/铺,或连续三个月销售业绩排位最后的,公司将按其实际工作情况作留职或辞退的处理。
1、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
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
2、客户确认以销售人员递交的《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准。
3、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原则上由已成交销售人员接待推销。
客户有特殊指定销售人员接待
的,由被指定的销售人员接待推销。
4、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若在第一单已发生撞单的,原则上由参与第一单提成的人员接待推
销,成交后平均分配业绩佣金。
客户有特殊指定销售人员接待的,由被指定的销售人员接待推销。
5、已成交客户亲自带新客户前来睇房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若在第一单已发生撞
单的,原则上由参与第一单提成的人员接待推销,成交后平均分配业绩佣金。
6、已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但是没与其同往的,客户来时提及朋友、亲戚已购房之事的,由已
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若在第一单已发生撞单的,原则上由参与第一单提成的人员接待推销,成交后平均分配业绩佣金。
;客户来时忘记或没有指定销售人员接待的,作为新客户由轮号人接待。
7、未成交客户带客户来的,由第一接待人接待推销。
8、未成交客户推荐朋友来的,客户指定销售员接待,由指定销售员接待推销;客户没有指定
销售员接待推销,视为新客户,由轮客销售人员接待。
9、客户确认有效期为二个月,二个月后再续确认,视为新客户。
客户确认的有效期以销售经
理签字的日期为准。
如果该客户虽然在客户确认有效期内没有到销售中心睇楼的,但有来电咨询,或销售人员有去电跟踪的,该销售人员应将每次客户来电咨询或自己去电咨询的情况记录在资料部及《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上,递交营销、策划部经理,该种情况不属于过了客户确认有效期。
但每次的记录时间及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整。
10、发生撞单,首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又不接受领导协调及裁决的,不接受一方业
绩归另一方所有,佣金上缴销售部。
11、《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交单确认时间:交单时间为17:00~17:30;
12、《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交单确认处:销售部经理和销售内业。
五、考核制度
1、适用范围:可参与集体销售佣金的销售、客服、策划服务人员。
2、考核时间:以月度评审,计时以每月首日至末日的时间段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品德、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四方面进行考评。
4、考核量化测评标准:
六、考核计发办法:(销售管理考核与每月销售佣金计提办法中的集体考核提成总额挂钩,根据当月每人的实际得分发放月集体考核奖金),计算公式为:
1、单元分值=每月集体考核提成总额÷可参与集体考核人员当月总得分
2、每人月考核奖金=单元分值×月个人总得分
七、考核评审成员:(1)销售部经理、(2)策划部经理
八、评审原则:实事求是,严肃、客观。
九、评审程序:实行层级考评,一级考评一级。
1、每月最后一天,由员工对照考核标准自行打分;
2、部门经理对照考核标准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
3、部门经理考评后交财务部当月发放;
十、本《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自公司批准后,销售期前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