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全
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三篇

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三篇篇一: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1.0、总则1.1、为确保执行团队工作全程在系统管理、动态控制、高效执行的状态下运营,特制定本分配制度。
1.2、本分配制度适用于中成公司销售序列,含项目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以及置业顾问。
1.3、销售系列的佣金计提,其计算基数均为服务项目的销售额。
1.4、为确保各项目销售任务达成,销售经理以及置业顾问两个职位的计提佣金比例均和目标任务的达成率挂钩。
2.0、计提比例2.1、计提比例构成计提比例=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
其中基准比例为各职位对应的固定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为浮动比例,视各职位月度目标任务的达成率而进行浮动。
2.2、佣金计算置业顾问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销售主管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销售助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销售经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2.3、计提标准2.3.1、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总表(表1)人员基准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置业顾问0.15%~0.27% 0.03%销售主管0.18%~0.3% 无销售助理0.005% 无销售经理0.035%~0.055% 0.05%说明: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均参与业绩考核,销售主管及销售助理每月按固定佣金比例计提,不参与业绩考核。
2.3.2、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细表(表2)人员项目类别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任务<50% 50%≤任务<100% 任务≥100%置业顾问住宅A类0.15% 0.15% 0.17% 0.18% 住宅B类0.18% 0.18% 0.20% 0.21% 住宅C类0.22% 0.22% 0.24% 0.25% 成都商业0.20% 0.20% 0.22% 0.23% 异地商业0.27% 0.27% 0.29% 0.30%销售主管(含兼职助理工作之主管)住宅A类0.18% 住宅B类0.21% 住宅C类0.25% 成都商业0.23% 异地商业0.30%销售经理基本比例任务<50% 50%≤任务<100% 任务≥100% A类0.035% 0.035% 0.037% 0.04%B类0.045% 0.045% 0.047% 0.05%C类0.055% 0.055% 0.057% 0.06%说明: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销售单价、物业类别、合同任务等因素,对公司现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住宅物业分设为A、B、C三个类别;商业则根据区域分设为成都商业(含大成都区域)以及异地商业两个类别。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5)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5)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五)为了完善公司销售管理机制,规范销售操作规程,提高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公司目前开发项目的预计销售情况和市场需要,引入销售激励机制,特制定适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办法。
一、佣金计提激励办法1、底薪提成制:公司营销人员采取“底薪(公司编制)+提成(销售提成)的薪酬结构。
2、佣金提成方式:采用个人业绩提成率计算,销售经理以团体业绩提成率计算.3、考核以月度标准分值打分+附加值分数综合评价考核并决定销售人员留用或辞退。
4、提成佣金款来源:目标(实际)销售总额x佣金提成系数5、销售任务:销售目标指定以公司项目整体运营目标为总体销售目标,本项目开发一期11、12、13、14、号楼分别为2个营销周期即2次开盘,需完成60%的住宅销售率,周期时间为1年(2009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1日)共计12月,目标分解为:11、14号楼为第1个营销周期,营销时间为6个月,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12月30日)。
销售需完成营销一期11、14号楼住宅(330套)的60%,即:完成198套销售任务。
并在此销售目标下分解为季度或月度计划。
季度或月度分解如下:季度分解:第三极度(7/8/9月份)需要完成60%任务,即118套.第四季度(10/11/12月份)需完成40%任务,即80套.月度分解为:9月完成118套.(开盘时间和期间在此阶段确定) 10月完成40套11月完成20套12月完成20套12、13号楼为第2个营销周期,营销时间为6个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010年7月1日)。
销售需完成营销二期12、13号楼住宅(330套)的60%,及完成198套销售任务。
并在此销售目标下分解为季度或月度计划。
季度或月度分解为:季度分解:2010年第一极度(1/2/3月份)需要完成30%任务,即60套.2010年第二极度(4/5/6月份)需完成70%任务,即138套.1月20套(含尾房)2月完成20套(含尾房)3月完成20套(含尾房)4月完成20套(含尾房)5月份完成100套6月完成38套合计:开发一期经历两次开盘,共完成660套房源的60%即:396套。
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资佣金提成制度

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资佣金提成制度1. 引言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提成制度是一项关键性的政策,对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提成制度,包括提成比例、计算方法、考核标准等内容,以确保公司与销售人员在工资佣金方面的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2. 提成比例为了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房地产经纪公司设定了合理的提成比例。
提成比例将根据销售人员的表现和销售业绩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公平和激励的原则。
2.1 销售额不同区间的提成比例按照销售额的不同区间,公司将制定不同的提成比例。
以下是公司制定的提成比例范例:•销售额≤ 500万元:提成比例为5%•500万元 < 销售额≤ 1000万元:提成比例为7%•1000万元 < 销售额≤ 2000万元:提成比例为9%•销售额 > 2000万元:提成比例为11%2.2 引入销售人员绩效考核除了销售额之外,公司还将引入绩效考核作为提成比例的参考。
绩效考核将根据销售人员的工作投入、客户满意度、合同签订率、业务发展等因素进行评估。
绩效考核结果将与销售额的提成比例相结合,以形成最终的提成比例。
3. 提成计算方法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提成计算方法需要确保公正、准确、透明。
以下是公司规定的提成计算方法的详细步骤:3.1 销售额计算销售人员的销售额将根据他们所负责的客户合同金额来计算,包括买卖双方的房屋/土地价格、商业地产租赁合同金额等。
3.2 提成计算公式提成计算公式为:提成金额 = 销售额× 提成比例通过将销售额与提成比例相乘,即可得到销售人员应获得的提成金额。
3.3 绩效考核调整如果销售人员在绩效考核中表现突出,公司将对提成计算进行适当调整,提高其提成比例以奖励其优秀表现。
4. 考核标准为了确保公平和透明的考核标准,房地产经纪公司设立了一套综合性的考核指标体系。
该体系将综合考虑销售额、绩效考核、客户满意度等因素,以评估销售人员的表现。
地产营销部销售提成、佣金方案及管理办法

地产营销部销售提成、佣金方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版)(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营销部销售提成、佣金方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版)为了完善公司营销管理机制,规范营销操作规程,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公司现阶段及20 年销售目标、营销部门架构、岗位设置、薪酬体系,参照房地产同行营销薪酬平均水平及销售佣金提成比例,引入销售激励机制,奖勤罚懒、鼓励多劳多得的薪酬原则,倡导建立合理公平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适合公司项目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办法。
一、佣金提成的界定及比例(一)佣金是指置业顾问、营销管理层及营销部重要销售、策划辅助岗位继工资、福利待遇外构成薪酬待遇的正常收入,以客户购买XXX 各种物业(住宅、商铺、写字楼、地下停车位)完成认购、签约流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及约定的付款方式(全款、分期、按揭)生效后,客户购买物业的首付款、分期款项及全款进入公司财务账户,经公司财务核实确认,符合公司确定的参与提成范围后进行发放的货币,分公共佣金和销售佣金,每月计提发放,当月月底前完成业绩上报工作,次月5号前公司给予确认答复,在次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二)符合佣金提成的范围: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清代收的各种税费,银行按揭客户各种按揭资料齐全,完成按揭所需流程,备案、抵押登记后等待银行放款,首付款及分期款项、一次性付款已入公司财务账户。
(三)公司以实际到款总额的4‰作为营销系统的整体销售提成佣金,该费用不含推广费用及岗位基本工资,营销系统内各部门按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权重分配(具体参见佣金计提及管理办法二、(三)、1和置业顾问定级考核及管理办法三、(二)、4、(1)相关规定)。
二、佣金计提及管理办法(一)佣金分为销售佣金和公共佣金,销售佣金按销售佣金计提办法据实计提,公共佣金由营销总监根据公共佣金计提规定拟定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计提发放。
X房地产项目售楼部佣金制度

X房地产项目售楼部佣金制度作为一家房地产公司,佣金制度对于售楼部的工作非常关键。
合理的佣金制度可以激励销售人员努力工作,提高业绩,推动项目的销售进程。
以下是X房地产项目售楼部的佣金制度:1.售楼人员的基本薪资2.销售提成为鼓励售楼人员积极推动项目销售,公司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他们提成。
具体的提成比例将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销售目标来确定。
销售提成的计算可以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
3.团队奖金为了激发团队合作精神,公司将设立团队奖金。
当整个团队共同努力,达到一定的销售目标时,团队成员将获得额外的奖金。
这个奖金将根据团队成员的工作贡献度和销售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分配。
4.业绩奖励除了销售提成和团队奖金,售楼人员还有机会获得额外的业绩奖励。
这些奖励将根据他们个人在销售过程中的表现来评定,比如完成大额交易、签约高净值客户或者在团队中的领导作用。
5.优秀员工奖为了鼓励售楼人员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公司将设立优秀员工奖。
这个奖项将评选出在销售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售楼人员,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奖励和认可。
6.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为了提高售楼人员的销售技巧和专业知识,公司将提供各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这些培训可以包括销售技巧培训、产品知识培训、团队管理培训等,帮助售楼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总结起来,X房地产项目售楼部的佣金制度结合了固定薪资和绩效奖励的方式,既保障了售楼人员的基本收入,又鼓励他们通过提供优质的销售服务来获得更大的回报。
通过适当的奖金和奖励机制,公司将激励售楼人员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为公司的销售目标贡献力量。
此外,公司还致力于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售楼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房产代理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

房产代理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房产代理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以规范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激励机制,提高销售绩效和团队合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佣金计算方式2.1 销售佣金按照销售额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销售佣金 = 销售额 * 提成比例提成比例根据销售人员的绩效和级别确定,绩效越高、级别越高的销售人员所获得的提成比例越高。
2.2 销售额是指房产代理公司通过销售实际获得的收入,包括房屋出租、出售等各项销售业务的实际金额。
3. 提成比例3.1 提成比例根据销售人员的级别分为三个档次:初级、中级和高级。
3.2 初级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5%。
3.3 中级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7%。
3.4 高级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10%。
4. 非销售岗位的佣金对于房产代理公司的非销售岗位而言,本制度不设提成制度。
这些岗位的薪酬结构将根据岗位的性质、工作职责以及内外部公平原则确定。
5. 提成发放方式5.1 提成按月结算并发放给销售人员。
5.2 提成发放前需经过销售业绩审核,确保销售业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3 销售人员可选择提成以现金形式发放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领取。
6. 其他条款6.1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并应及时告知销售人员。
6.2 如销售人员涉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销售佣金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佣金、停止发放佣金等。
6.3 如销售人员与客户发生纠纷,公司有权协助解决,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结论本房产代理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旨在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销售绩效并促进团队协作。
通过明确的提成计算方式和比例,可以公平地为销售人员提供薪酬激励,同时保证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并应及时告知销售人员。
地产销售佣金制度范本

地产销售佣金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地产销售人员的佣金提成制度,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拓展业务,提高销售业绩,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地产销售的员工。
1.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制度,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二条佣金计算方法2.1 销售人员佣金根据实际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类型、销售难度等因素确定,由公司销售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2 销售人员佣金提取公式如下:佣金 = 实际销售金额× 佣金比例2.3 销售人员每月佣金提取上限为当月实际销售金额的5%。
2.4 销售人员季度累计佣金提取上限为当季度实际销售金额的15%。
2.5 销售人员年度累计佣金提取上限为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30%。
第三条佣金提成时间及方式3.1 销售人员佣金提成时间为公司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2 销售人员佣金提成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第四条考核与激励4.1 销售人员佣金提成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2 公司设立销售奖金池,根据销售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销售人员给予额外奖励。
4.3 销售人员业绩优秀者,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职务晋升、培训学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五条违规处理5.1 销售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如虚假宣传、误导客户等,公司将扣除相应佣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理。
5.2 销售人员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6.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补充完善。
6.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制度,并适时发布修订版本。
某房产项目售楼部佣金制度

某房产项目售楼部佣金制度
某房地产项目售楼部佣金制度
一、置业顾问
基本工资:1000元/月,佣金:按总销售业绩1‰发放。
二、行政助理
基本工资:1000元,佣金:按总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二发放。
注:以上人员若完成当月销售任务,基本工资加200元。
三、业务代表
1基本工资:600元/月,佣金:每套200元。
2每月个人业绩第一名直接升为下月组长,基本工资奖励100元。
四、司机:每套奖励15元
五、客带客:每套奖励200元。
注:1.每月四个休息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允许休息。
2.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佣金于次月25日发放。
3.房款交之50%以上,按实际到款比例支付佣金,如房款交至100%,预留30%至房屋交付使用后发放。
4.置业顾问。
行政助理工作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加100元。
5.新招聘人员:培训期10天,每天发放10元生活补助费。
试用期两个月(包括培训期),基本工资800元/月。
工作不足15个工作日不发放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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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年12月4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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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文件类别:A类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财务部制订日期:2009年03月10日
编号:ZC-CW-A-01 版次:01
审批:实施日期:2009年01月01日
1.0、总则
1.1、为确保执行团队工作全程在系统管理、动态控制、高效执行的状态下运营,特制定本分配制度。
1.2、本分配制度适用于中成公司销售序列,含项目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以及置业顾问。
1.3、销售系列的佣金计提,其计算基数均为服务项目的销售额。
1.4、为确保各项目销售任务达成,销售经理以及置业顾问两个职位的计提佣金比例均和目标任务的达成率挂钩。
2.0、计提比例
2.1、计提比例构成
计提比例=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
其中基准比例为各职位对应的固定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为浮动比例,视各职位月度目标任务的达成率而进行浮动。
2.2、佣金计算
置业顾问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主管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助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销售经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2.3、计提标准
2.3.1、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总表(表1)
人员基准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置业顾问0.15%~0.27% 0.03%
销售主管0.18%~0.3% 无
销售助理0.005% 无
销售经理0.035%~0.055% 0.05%
说明: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均参与业绩考核,销售主管及销售助理每月按固定佣金比例
计提,不参与业绩考核。
2.3.2、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细表(表2)
人员项目类别基准比例
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
任务<50% 50%≤任务<100% 任务≥100%
置业顾问住宅A类0.15% 0.15% 0.17% 0.18% 住宅B类0.18% 0.18% 0.20% 0.21% 住宅C类0.22% 0.22% 0.24% 0.25% 成都商业0.20% 0.20% 0.22% 0.23% 异地商业0.27% 0.27% 0.29% 0.30%
销售主管(含兼职助理工作之主管)住宅A类0.18% 住宅B类0.21% 住宅C类0.25% 成都商业0.23% 异地商业0.30%
销售经理
基本比例任务<50% 50%≤任务<100% 任务≥100% A类0.035% 0.035% 0.037% 0.04%
B类0.045% 0.045% 0.047% 0.05%
C类0.055% 0.055% 0.057% 0.06%
说明:
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销售单价、物业类别、合同任务等因素,对公司现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住宅物业分设为A、B、C三个类别;商业则根据区域分设为成都商业(含大成都区域)以及异地商业两个类别。
具体为:
住宅A类:悦城、英郡、萧邦、幸福彼岸;
住宅B类:时代花城;
住宅C类:龙郡、开云世家、爱尔楠岸。
不同类别的项目,佣金比例计提标准不同;业绩考核部分,对业绩完成的情况不同,佣金计提标准也不同。
专职销售助理不参与销售,固定工资按照该职位标准发放;若由置业顾问兼职内业之情况,给予每月400元的内业补贴,提成比例与销售主管一致。
3.0、计提细则
3.1、考核任务
3.1.1、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填写“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附件1)
由区域经理依据合同条款及开发商对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制订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于每年12月25日前提交;且需由销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具体目标基准设置为项目合同约定年度任务× 1.2,结合市场环境进行修正。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之格式进行逐级上报审签,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本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基本依据,并报财务部和行政部存档备案。
3.1.2、月度目标任务的修正及确定,填写“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附件2)
依据已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结合动态的市场情况以及项目的具体进展,由区域经理于每月25日之前提交下一月度目标任务计划;若有修正,须提出修正原因,填写“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且须由销售经理签字。
根据“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之格式进行逐级上报审签确认之后,财务和行政存档备案。
3.1.3、统计及确认月度目标任务的最终达成情况,填写“月度成交明细单”(附件3)
每月5日前,由项目销售经理提交各项目上一月度成交明细单,交销售执行部以及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流程:销售经理和区域经理签字确认——销售执行部审核——财务部审核造表——总
经理审批。
3.2、计提说明
3.2.1、销售佣金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与开公司确定的“代理佣金结算表”(附件4)及实际到款情况逐笔兑付;对于当月完成结算表确认工作但未回款的部分,
公司按应提佣金的60%提前预支给置业顾问、销售助理及销售主管,待回款后补清;销售经理则按实际回款情况进行佣金计提。
3.2.2、除销售助理之外,销售系列其他职位每月销售佣金需留存15%以保障后续销售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留存部分在每年底结算50%(即7.5%),余下留存的50%(即7.5%)待客户完成收楼后结算,若置业顾问未能完成收楼工作,该部分佣金转由代替办理收楼
的置业顾问领取。
3.2.3、销售佣金为税前佣金,于次月工资发放时间发放上月应发佣金。
3.2.4、销售佣金结算的截止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
3.2.5、对于员工个人提出辞职以及由公司辞退的销售系列员工,预留佣金部份不再发放;已下定的客户,成交后原置业顾问(销售经理)与接手置业顾问(销售经理)按应提佣
金的7:3比例提取分佣;已签合同的客户,原置业顾问(销售经理)则扣除留存的15%后全额提取,留存部分由后续服务人员提取。
4.0、附则
4.1、销售冠军奖励
各项目根据每月销售额评出当月销售冠军一名,给予100元奖金奖励,于次月工资里一并发放,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奖金不计入销售佣金的总额度。
4.2、内部推荐客户奖励
公司及其它员工推荐资源且成功销售者,推荐人提取该套房屋应提基准佣金的30%,置业顾问提取70%。
其认定流程:销售经理填写“客带客确认表单”(附件5)——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