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规章制度
北京售楼处项目佣金分配比例方案、

销售部佣金分配比例方案(提请领导审阅稿)按照公司的佣金分配指标,即整体项目佣金不高于3‰的原则。
同时考虑在目前整体的形象不能完整达到销售展示情况下公司要求达到较快销售速度。
故建议《北辰香麓》项目佣金的初步的方案如下:一、佣金计提比例。
销售总监计提项目项目佣金为1‰销售主管如参与销售:不计提本销售组公佣。
计提个人佣金。
不参与销售:计提本组销售的公佣,建议采用跳佣制。
公佣为本组0.4‰---0.6‰销售代表佣金为1‰---3‰(跳佣制)。
二、佣金计提形式。
1、销售总监计提项目整体的公佣。
2、销售主管计提本组公佣3、销售代表计提个人佣金。
但采取跳佣制。
即完成本月销售任务计提2‰的销售佣金。
超出销售任务部分计提3‰的销售佣金。
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全部业绩计提1‰佣金。
4、行政佣金计提的两种方式A、每签约一套合同计提100元。
B、按照项目的总体成交计提0.03‰三、介绍佣金发放比例。
1、公司管理层介绍客户类。
如客户由公司管理层介绍到访(首次即明确来访途径)或由公司管理层陪访。
销售代表只负责接待和最后签约定。
则销售代表按照50%记提佣金。
2、公司其他员工客户类。
公司其他部门的员工介绍客户来访的(首次即明确来访途径)。
由销售部门填写客户确认。
并根据该客户的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折扣比例来确定。
介绍佣金原则为1‰,也可根据客户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或下调。
但最高不能超过1.5‰。
3、媒体资源来访但公司领导成交类。
通过公司的项目宣传推广渠道来访的客户,由于成交难度大,或负责的销售代表自己不能把握的。
由公司领导出面谈判最终签约的。
该销售代表的佣金可视该客户的服务情况酌情减少。
具体比例由销售经理确定并报公司。
销售代表工作过程中的权重比例为:现场销售介绍30%客户全程陪同30%签约谈判过程20%入住服务结束20%四、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建立。
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基础是比例为项目成交额度的1.5‰的佣金,同时包括销售代表的扣除佣金。
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主要发放范围为1、介绍客户的介绍佣金。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在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中,佣金提成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制度不仅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有效管理销售过程,提高整体销售绩效。
本文将就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展开分析和论述。
一、制度概述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是一种基于销售业绩的激励机制,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表现,给予相应的提成奖励。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房地产公司实现销售目标,并且逐步建立高绩效销售团队。
二、制度设计(1)佣金比例:佣金比例是制度设计的重要环节。
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岗位或销售目标,设定不同的佣金比例。
例如,对于销售额达到一定水平的销售人员,可以享受更高比例的佣金提成。
(2)分配方式:佣金的分配方式也需要事先确定。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按月结算,即每月根据销售人员的个人业绩计算佣金,并直接发放给销售人员。
另一种方式是按季度或年度结算,适用于销售周期较长的项目。
(3)绩效评估:为确保佣金的公正分配,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销售额、销售数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通过科学而公正的评估,可以更准确地反映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
三、激励效果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能够有效激励销售团队,提高销售绩效。
首先,佣金提成制度能够激发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会更加努力地推动销售,以获得更高的佣金。
其次,佣金制度还能够促进销售人员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激发他们追求个人和团队成功的动力。
最后,佣金提成制度还帮助公司留住高绩效的销售人员,增强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四、制度的优化为了不断提升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的效果,房地产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1)灵活调整佣金比例: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佣金比例,确保激励机制始终具有竞争力。
(2)完善绩效评估标准: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绩效评估标准,以更全面、准确地反映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
(3)定期培训与沟通:公司可以定期组织销售培训和工作交流会议,帮助销售人员共同成长,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三篇

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三篇篇一: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1.0、总则1.1、为确保执行团队工作全程在系统管理、动态控制、高效执行的状态下运营,特制定本分配制度。
1.2、本分配制度适用于中成公司销售序列,含项目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以及置业顾问。
1.3、销售系列的佣金计提,其计算基数均为服务项目的销售额。
1.4、为确保各项目销售任务达成,销售经理以及置业顾问两个职位的计提佣金比例均和目标任务的达成率挂钩。
2.0、计提比例2.1、计提比例构成计提比例=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
其中基准比例为各职位对应的固定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为浮动比例,视各职位月度目标任务的达成率而进行浮动。
2.2、佣金计算置业顾问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销售主管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销售助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销售经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2.3、计提标准2.3.1、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总表(表1)人员基准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置业顾问0.15%~0.27% 0.03%销售主管0.18%~0.3% 无销售助理0.005% 无销售经理0.035%~0.055% 0.05%说明: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均参与业绩考核,销售主管及销售助理每月按固定佣金比例计提,不参与业绩考核。
2.3.2、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细表(表2)人员项目类别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任务<50% 50%≤任务<100% 任务≥100%置业顾问住宅A类0.15% 0.15% 0.17% 0.18% 住宅B类0.18% 0.18% 0.20% 0.21% 住宅C类0.22% 0.22% 0.24% 0.25% 成都商业0.20% 0.20% 0.22% 0.23% 异地商业0.27% 0.27% 0.29% 0.30%销售主管(含兼职助理工作之主管)住宅A类0.18% 住宅B类0.21% 住宅C类0.25% 成都商业0.23% 异地商业0.30%销售经理基本比例任务<50% 50%≤任务<100% 任务≥100% A类0.035% 0.035% 0.037% 0.04%B类0.045% 0.045% 0.047% 0.05%C类0.055% 0.055% 0.057% 0.06%说明: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销售单价、物业类别、合同任务等因素,对公司现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住宅物业分设为A、B、C三个类别;商业则根据区域分设为成都商业(含大成都区域)以及异地商业两个类别。
房地产公司佣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的佣金管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提高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包括销售顾问、销售经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激发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佣金计算方法第四条佣金分为基本佣金和奖励佣金两部分。
第五条基本佣金:1. 基本佣金以销售额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计算。
2. 基本佣金比例根据市场情况、项目类型、销售难度等因素进行设定。
第六条奖励佣金:1. 奖励佣金分为月度奖励和年度奖励。
2. 月度奖励根据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进行设定,达到一定业绩目标即可获得。
3. 年度奖励根据个人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进行设定,达到一定业绩目标即可获得。
第三章佣金发放及支付第七条佣金发放时间:1. 基本佣金每月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 奖励佣金根据设定的奖励条件进行发放。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1. 佣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 佣金支付时,销售人员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佣金发放及支付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处理。
第四章佣金调整第十条佣金调整:1.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项目类型、销售难度等因素,可对佣金比例进行调整。
2. 佣金调整需提前通知销售人员,并经销售人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佣金扣罚第十一条佣金扣罚:1.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如虚假销售、泄露客户信息等,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罚。
2. 扣罚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佣金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房地产销售佣金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销售佣金管理,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和销售团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以促进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四条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分为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
第五条试用期工资:1.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5000元。
2. 试用期结束后,根据个人能力和业绩,工资调整至每月6000元。
第六条正式工资:1. 正式工资根据个人能力和业绩,分为三个等级:a. 等级一:月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工资为每月8000元;b. 等级二:月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工资为每月7000元;c. 等级三:月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工资为每月6000元。
第三章佣金提成第七条佣金提成分为以下几种:1. 按销售额提成:根据销售人员的月销售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佣金;2. 按销售数量提成: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佣金;3. 按项目提成:根据销售人员的项目销售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佣金;4. 团队提成:根据销售团队的总体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佣金。
第八条佣金提成比例:1. 按销售额提成:销售额的0.5%;2. 按销售数量提成:每销售一套房,提成1000元;3. 按项目提成:项目总销售额的1%;4. 团队提成:团队总销售额的0.1%。
第九条佣金提成发放:1. 佣金提成每月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2. 佣金提成发放金额为上月实际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提成金额。
第四章奖励制度第十条奖励制度分为以下几种:1. 销售冠军奖:每月销售额最高的销售人员,给予额外奖励;2. 团队销售冠军奖:每月团队销售额最高的销售团队,给予额外奖励;3. 项目销售冠军奖:每个项目销售额最高的销售人员,给予额外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金额:1. 销售冠军奖:2000元;2. 团队销售冠军奖:5000元;3. 项目销售冠军奖:1000元。
(整理)房地产销售佣金管理制度

(整理)房地产销售佣金管理制度销售佣金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策划销售部销售佣金的数量、佣金分配比例、佣金构成、佣金发放审批程序、佣金发放时间。
1.2 本制度仅适用于策划销售部享有销售佣金的员工和除策划销售部享有销售佣金的员工之外的介绍销售的公司员工和销售配合部门(专指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和行政管理中心)。
策划销售部享有销售佣金的员工为:主管副总裁、策划销售部经理、销售副经理(主管策划)、销售副经理(主管销售)、销售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和所有销售代表。
2 职责策划销售部配合总裁和主管副总裁负责该制度的制订和管理执行工作。
3销售佣金及分配比例3.1 销售佣金根据成交客户的不同来源,销售佣金分为三类:3.1.1成交客户为纯市场客户类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65%;3.1.2 成交客户为公司员工介绍的市场客户类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35%;员工介绍佣金为该客户成交的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3%;3.1.3 成交客户为公司员工(仅限铭豪公司员工)类,不提取任何数量的销售佣金;3.1.4 其他方式成交的客户类(如另行委托代理公司或者中介人[含旅行社]成交的客户类,及享有三叶公司购房优惠指标的客户类和享有银森公司购房优惠指标的非银森公司员工的客户类),提取销售佣金数量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225%。
3.2 销售佣金的分配比例根据成交客户的不同来源,销售佣金的分配比例分为三类:3.2.1 成交客户为纯市场客户类(1)策划销售部主管副总裁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15%;(2)策划销售部经理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1%;(3)销售配合部门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55%(注:工程部、财务部和行政管理中心的具体分配比例分别为:45%、35%、20%);(4)销售副经理(主管策划)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5%;(5)销售副经理(主管销售)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5%;(6)销售主管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3%;(7)客户服务主管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15%;(8)销售代表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单位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3%;3.2.2成交客户为公司员工介绍的市场客户类(1)主管副总裁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25%;(2)策划销售部经理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25%;(3)销售配合部门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25%(注:工程部、财务部和行政管理中心的具体分配比例分别为:45%、35%、20%);(4)销售副经理(主管策划)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2%;(5)销售副经理(主管销售)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2%;(6)销售主管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2%;(7)客户服务主管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所有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015%;(8)销售代表享有销售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单位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2%;(9)公司员工介绍佣金为该类客户成交的单位房产销售合同额的0.3%;适用此项条款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除策划销售部之外的所有在职人员。
地产销售佣金制度范本

地产销售佣金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地产销售人员的佣金提成制度,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拓展业务,提高销售业绩,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地产销售的员工。
1.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制度,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二条佣金计算方法2.1 销售人员佣金根据实际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类型、销售难度等因素确定,由公司销售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2 销售人员佣金提取公式如下:佣金 = 实际销售金额× 佣金比例2.3 销售人员每月佣金提取上限为当月实际销售金额的5%。
2.4 销售人员季度累计佣金提取上限为当季度实际销售金额的15%。
2.5 销售人员年度累计佣金提取上限为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30%。
第三条佣金提成时间及方式3.1 销售人员佣金提成时间为公司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2 销售人员佣金提成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第四条考核与激励4.1 销售人员佣金提成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2 公司设立销售奖金池,根据销售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销售人员给予额外奖励。
4.3 销售人员业绩优秀者,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职务晋升、培训学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五条违规处理5.1 销售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如虚假宣传、误导客户等,公司将扣除相应佣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理。
5.2 销售人员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6.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补充完善。
6.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制度,并适时发布修订版本。
售楼处佣金制度模板

售楼处佣金制度模板一、引言为了充分调动售楼处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销售业绩,特制定本佣金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售楼处销售人员的佣金计算方式、提成比例以及相关奖励政策,以确保销售团队的稳定和销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佣金计算方式1. 底薪提成模式: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与单位销售额或总销售额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佣金一起发放。
2. 奖金模式:设定一个销售指标,一个与之对应的奖金包,根据对指标的完成情况,按比例获得奖金。
三、提成比例1. 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根据销售任务的定额设定,完成任务后按固定的比例进行提成。
2. 销售任务的定额根据住宅和商铺的销售额度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销售任务对应不同的提成比例。
3. 销售人员可以自由组合进行推销,组合推销成功售出按个人提成比例进行平均分配计提。
四、奖励政策1. 销售业绩奖励:根据销售业绩的完成情况,设置对应的奖励金额或比例,以激励销售人员努力完成销售任务。
2. 销售冠军奖励:每月销售业绩排名第一的销售人员可获得额外的冠军奖励,以表彰其卓越表现。
3. 团队奖励:当销售团队完成整体销售目标时,可获得团队奖励,以鼓励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
五、佣金提取时间1. 住宅:一次性付款已付首付(不低于总房款30%)并签订《购房合同》后计提;银行按揭已付清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合同》后计提。
2. 商铺:一次性付款已付首付(不低于总房款30%)并签订《购房合同》后计提;银行按揭已付清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合同》后计提。
六、佣金提取配率表1. 住宅:- 8万以下(含8万):月销售总额28%~20%- 20万以上至320万:月销售总额32%- 320万以上:月销售总额3.5%2. 商铺:- 50万以下(含50万):月销售总额25%~80%- 80万以上至250万:月销售总额2.5%- 250万以上:月销售总额35%七、其他规定1. 销售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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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总则
1.1、为确保执行团队工作全程在系统管理、动态控制、高效执行的状态下运营,特制定本分配制度。
1.2、本分配制度适用于中成公司销售序列,含项目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以及置业顾问。
1.3、销售系列的佣金计提,其计算基数均为服务项目的销售额。
1.4、为确保各项目销售任务达成,销售经理以及置业顾问两个职位的计提佣金比例均和目标任务的达成率挂钩。
2.0、计提比例
2.1、计提比例构成
计提比例=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
其中基准比例为各职位对应的固定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为浮动比例,视各职位月度目标任务的达成率而进行浮动。
2.2、佣金计算
置业顾问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主管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助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销售经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2.3、计提标准
2.3.1、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总表(表1)
说明: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均参与业绩考核,销售主管及销售助理每月按固定佣金比例计提,不参与业绩考核。
2.3.2、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细表(表2)
说明:
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销售单价、物业类别、合同任务等因素,对公司现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住宅物业分设为A、B、C三个类别;商业则根据区域分设为成都商业(含大成都区域)以及异地商业两个类别。
具体为:
住宅A类:悦城、英郡、萧邦、幸福彼岸;
住宅B类:时代花城;
住宅C类:龙郡、开云世家、爱尔楠岸。
不同类别的项目,佣金比例计提标准不同;业绩考核部分,对业绩完成的情况不同,佣金计提标准也不同。
专职销售助理不参与销售,固定工资按照该职位标准发放;若由置业顾问兼职内业之情况,给予每月400元的内业补贴,提成比例与销售主管一致。
3.0、计提细则
3.1、考核任务
3.1.1、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填写“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附件1)
由区域经理依据合同条款及开发商对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制订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于每年12月25日前提交;且需由销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具体目标基准设置为项目合同约定年度任务×1.2,结合市场环境进行修正。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之格式进行逐级上报审签,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本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基本依据,并报财务部和行政部存档备案。
3.1.2、月度目标任务的修正及确定,填写“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附件2)
依据已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结合动态的市场情况以及项目的具体进展,由区域经理于每月25日之前提交下一月度目标任务计划;若有修正,须提出
修正原因,填写“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且须由销售经理签字。
根据“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之格式进行逐级上报审签确认之后,财务和行政存档备案。
3.1.3、统计及确认月度目标任务的最终达成情况,填写“月度成交明细单”(附件3)
每月5日前,由项目销售经理提交各项目上一月度成交明细单,交销售执行部以及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流程:销售经理和区域经理签字确认——销售执行部审核——财务部审核造表——总经理审批。
3.2、计提说明
3.2.1、销售佣金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与开公司确定的“代理佣金结算表”(附件4)及实际到款情况逐笔兑付;对于当月完成结算表确认工作但未回款的部分,公司按应提佣金的60%提前预支给置业顾问、销售助理及销售主管,待回款后补清;销售经理则按实际回款情况进行佣金计提。
3.2.2、除销售助理之外,销售系列其他职位每月销售佣金需留存15%以保障后续销售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留存部分在每年底结算50%(即7.5%),余下留存的50%(即7.5%)待客户完成收楼后结算,若置业顾问未能完成收楼工作,该部分佣金转由代替办理收楼的置业顾问领取。
3.2.3、销售佣金为税前佣金,于次月工资发放时间发放上月应发佣金。
3.2.4、销售佣金结算的截止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
3.2.5、对于员工个人提出辞职以及由公司辞退的销售系列员工,预留佣金部份不再发放;已下定的客户,成交后原置业顾问(销售经理)与接手置业顾问(销售经理)按应提佣金的7:3比例提取分佣;已签合同的客户,原置业顾问(销售经理)则扣除留存的
15%后全额提取,留存部分由后续服务人员提取。
4.0、附则
4.1、销售冠军奖励
各项目根据每月销售额评出当月销售冠军一名,给予100元奖金奖励,于次月工资里一并发放,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奖金不计入销售佣金的总额度。
4.2、内部推荐客户奖励
公司及其它员工推荐资源且成功销售者,推荐人提取该套房屋应提基准佣金的30%,置业顾问提取70%。
其认定流程:销售经理填写“客带客确认表单”(附件5)——置业顾问、客户在单表上签字确认——财务部审核造表——总经理审批。
4.3、本制度仅适用于2009年1月1日始所签订的合同。
4.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成都中成房业有限公司
2009年3月
附件:
附件1: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书;
附件2:项目月度目标任务修正表;
附件3:月度成交明细单;
附件4:代理佣金结算表;
附件5:客带客确认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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