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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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派员工等。

三、职业健康体检内容1. 体检项目:根据工种的不同,将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基本指标检查、心电图检查、X光检查、职业病筛查等。

2. 体检频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对于高风险工种的员工可适当增加体检频次。

3. 体检机构: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四、体检管理1. 体检通知:企业将提前通知员工体检时间和地点,员工需按时参加体检。

2. 体检费用:企业承担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3. 体检结果:体检机构将为每位员工出具体检报告,员工需妥善保管报告并按照医嘱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

五、体检数据管理1. 体检档案:企业将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体检报告、体检数据等内容,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2. 数据分析:企业将定期对员工的体检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员工的整体健康状况,为健康管理提供依据。

3. 体检报告保密:企业将对员工的体检报告进行保密处理,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职业健康促进1. 健康宣传:企业将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2. 职业病防治:企业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职业病风险。

七、违规处理对拒绝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或篡改体检数据的员工,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将经过企业领导层审批。

在职员工体检的管理制度

在职员工体检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健康管理,预防疾病,提高员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体检管理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体检时间与对象第四条公司员工体检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1月。

第五条体检对象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章体检项目与费用第六条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基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2. 内科检查:心脏、肺部、腹部等;3. 外科检查:四肢、脊柱等;4. 五官检查:眼、耳、鼻、喉等;5. 妇科检查:女性员工;6.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7. 影像学检查:胸部X光、腹部B超等;8. 其他特殊检查: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公司要求。

第七条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个人无需支付。

第四章体检组织实施第八条公司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体检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包括:1. 制定体检方案,明确体检时间、地点、项目等;2. 选择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签订合作协议;3. 指导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体检;4. 收集、整理体检报告,建立员工健康档案;5. 对体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体检报告与档案管理第十条体检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将体检报告反馈给员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包括体检报告、健康咨询记录、疾病诊疗记录等。

第十二条员工健康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定期更新。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以及外包人员。

三、健康检查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常规体格检查项目。

2. 性别特定检查:男性员工进行前列腺检查,女性员工进行妇科检查。

3. 心理健康评估:通过心理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员工的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4. 职业病检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检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

5. 个人习惯和生活方式评估:通过询问员工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如吸烟、饮酒、饮食、运动等,评估员工的健康风险因素,并提供健康建议。

四、健康检查周期1. 全职员工:每年一次,半年一次。

2. 兼职、临时工和外包人员:每年一次。

3. 员工特定情况:针对一些特定职业或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可酌情增加健康检查频次。

五、健康检查安排1.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地点,提前通知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2. 员工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3. 员工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穿着方便的衣物、携带身份证件等。

六、健康检查结果处理1. 检查结果将由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并对异常情况做出诊断和建议。

2. 公司将保护员工的隐私,不向他人公开员工的个人健康信息。

3. 公司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控制措施。

七、员工奖惩制度1. 对于积极参与健康检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 对于拒绝或者敷衍塞责参与健康检查的员工,公司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管理机制1. 公司将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及时记录员工的健康信息和检查结果。

2. 公司将定期评估和完善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合理、可操作。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范文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编、合同制、临时工、借调职工以及其他形式与企业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员工健康体检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提高认识员工健康的必然选择和符合国家、地方政策要求的具体体现。

第四条企业员工健康体检工作是一项集预防、检测、鉴定、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旨在全面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科学指导和管理员工健康。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强调科学指导,规范管理,确保员工体检工作有序进行,并提供相应的物质支持、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

第六条企业应落实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治疗,全员参与的原则,广泛开展员工健康教育,促进员工健康发展,为企业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员工健康体检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班子确定负责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指定专门负责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的人员,确保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编制健康体检计划,制定体检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企业应指定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员工健康体检。

第十条员工健康体检工作应定期进行,不低于年度一次,同时可根据员工实际需要进行补充体检。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员工健康体检计划,提前通知员工,确保员工能按时参加健康体检。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定健康体检结果保密制度,确保员工隐私安全。

第三章健康体检内容与标准第十三条员工健康体检的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液常规、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血脂检查、血糖检查、乙肝病毒感染筛查、肺结核筛查等。

第十四条健康体检内容与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根据企业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五条企业应选择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健康体检服务,确保体检结果准确、可靠。

关于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关于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关于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2017年度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机关及所属各项目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于六月在当地就近选择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含外聘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体检内容为常规项目检查(女职工加查妇科),要求全体职工(含外聘职工)必须参检,费用根据各项目所在地域控制在平均300元—500元/人范围内,由各项目部计入成本。

体检后,各项目部将体检情况上报至公司党群工作部彭培。

附件:1. 2017年度职工体检情况汇总表
2. 2017年度职工体检参检人员名单
中铁建工集团路桥公司工会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2017年度职工体检情况汇报表
项目部年月日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工会主管经办人附件2:
2017年度职工体检参检人员名单
项目部年月日。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能源股份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满的在职在岗员工。

3.职责3.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实施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3.3.2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公司制定《员工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3.3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批公司员工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3.3.4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督导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的落实工作;3.3.5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处理与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的相关问题;3.4.6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健康体检报告的领取、发放工作及相关体检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3.4.7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4.8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4.员工健康体检类别及对象4.1年度健康体检员工年度健康体检:55岁以上员工一年体检一次;40至54岁员工两年体检一次;30至39岁员工三年体检一次;30岁以下员工五年体检一次。

4.2职业健康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病检查。

5.体检费用规定项目的体检费用、职业健康体检复查费由公司承担,超出规定的体检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6.体检项目6.1基本项目:一般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2项(谷丙、谷草转氨酶)等13项。

6.2男科项目:前列腺膀胱B超。

6.3妇科项目:妇检、宫颈涂片、白带常规、妇科B超(子宫、附件)、乳腺红外线或B超。

6.4其他项目:甲状腺B超、四肢动脉硬化检测、抗O、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DR颈椎正侧位片、眼底照相等5项。

6.5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执行。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1、总则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和在岗员工3、体检组织机构及类别组织机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体检体检类别入职体检:新员工经面试合格后,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新进员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年度体检:公司对在职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的福利。

特殊情况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定期进行体检4、体检醒目入职体检:胸透、乙肝五项年度体检:内科、外科、五官、胸透、血糖、血脂、B超、妇科等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5、体检管理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员工体检报告与员工入职材料等并入员工个人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

不合格员工或因疾病不适宜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年度体检:由行政人事部建立员工体检电子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

体检合格员工,告知本人;不合格员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特殊体检:体检合格的继续工作,不合格的进行离岗治疗。

6、体检要求入职体检由本人在面试合格后3日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有入职人员先行垫付,待体检合格并完成试用期转正后,入职人员须在转正后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报销。

年度体检: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在检验10内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公司进行报销。

员工因出差不能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的,经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部长同意可以延期自助进行,但必须在指定的医院按指定的标准进行。

特殊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1、每两年(逢双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逢双年与二年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2、每年体检时间安排在xx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三、体检项目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2017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2017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2021导语: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而制定的。

以下是由CN人才网收集整理的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七条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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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制度)审批表
签发日期:年月日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体检流程的统一管理,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实习生、非全日制员工除外。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为员工体检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安排、医院的
选择、办理体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员工体检报告管理存档等具体工作。

3.2总经办负责人根据体验报告做出员工是否录用或调岗建议。

3.3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体检管理工作的安排。

4、实施细则
4.1体检项目及地点
4.1.1公司体检管理工作包括:应聘人员入职前体检、员工工作期间体检管理工作。

4.1.2员工体检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并且不予报销体检费用。

4.2员工入职前、在职岗位体检
4.2.1新聘非生产员工在入职报到前必须按规定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
检费用壹佰伍拾元(¥150.00)由个人承担,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凭发票予以
报销,经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

(发票抬头填写名称:重庆宏工机械)
4.2.2新聘生产工人在入职前可不进行体检,但确定进入试用开始前必须由本人到
指定医院进行检查,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150.00)由个人承担,经体检
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

4.2.2.1 在职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健康体检,在体检后未在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离
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4.2.3所有新聘员工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既往病史询问、肝功(6项)、血糖、肾功2项、血常规、尿液分析、十二导联心电图、X光胸透、基本检查(内外眼耳鼻喉)、静脉真空采血及材料、体检表及结论等。

4.2.4凡经健康体检,查出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职业病或其他有碍于公共卫生的新聘员工,一概不予录用或签约。

4.2.5凡隐瞒既往病史且疾病属于4.2.4条规定范围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4.3职业病检查规定
4.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凡经体检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包括打磨、铆焊等岗位新入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均要到符合条件的机构作尘肺、矽肺等项目的职业病鉴定,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

4.3.2检查时间规定。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前进行职业病鉴定。

在职人员工作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鉴定,时间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4.3.3检查程序内容及相关规定。

(1)综合管理部指定负责统一带到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

(2)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经医院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进行复查,有助于判断疾病。

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3)经检查结果有疾病的员工,应进行及时治疗。

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责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到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岗位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经治疗或修养后仍不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岗位调动或经协商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4.3.4职业病鉴定报告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综合管理部拿到体检人员的职业病健康检查报告以后,正式将结果通知体检员工并由该员工在检查报告上签字。

在一周之内将检查结果有工厂进行公示,员工可到综合管理部复印或咨询检查结果,凡是拒不接受体检结果或不原在体检报告上签字的以公示结果为准。

4.4其他岗位健康检查
4.4.1对公司从事食品生产的员工。

例:食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检查项目同4.2.3规定。

凡经体检合格者可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

4.4.2其他岗位员工有必要进行体检的,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
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检查项目由综合管理部核定。

4.4.3参加过公司统一安排体检的员工,如:入职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及食堂员工健康检查的,不再参加公司员工年度常规体检。

4.5体检程序
4.5.1申请。

生产部门待试工人员合格后,通知岗位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按照健康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体检,由个人支付费用,待工作满一年以后按程序予以报销。

4.5.2通知。

申请经总经办批准同意执行后,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并通知体检人员相关注意事项,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4.5.3体检。

体检人员服从带队人员指挥安排,严禁起哄、喧闹等。

4.5.4体检费用和体检结果处理
(1)凡是由公司统一安排的体检费用人民币:壹佰伍拾元(¥150.00)由公司统一支付,个人不需要承担。

(在公司满一年以上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若未工作满一年内离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2)未经过申请程序,或自行在非公司指定医院接受的各类健康体检,其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4.6档案管理
4.6.1综合管理部应当为员工建立和保管员工健康档案,并根据员工性质分类管理,内容包括:
(1)普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
(2)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管理;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6.2综合管理部负责妥善保存员工健康档案,不得丢失。

凡是参加职业病健康检查的员工应按员工每人单独建立档案信息,以便查阅。

4.6.3综合管理部应为员工健康信息的保密负责,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其他员工健康信息。

未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探问其他员工健康信息。

4.6.4一旦发生员工健康档案丢失,并按本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4.6.5员工离职后,员工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为2年。

员工离职离开公司2年后统一销毁,不得随意作为废品销售或丢弃。

否则按本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员工体检(职业鉴定)申请表》
员工体检(职业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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