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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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及上报时限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及上报时限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及上报时限一、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1.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对药品的反应。

一旦发现患者出现异常表现,并确认为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记录和调查。

2. 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医务人员需根据调查结果,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报告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表现、不良反应的程度和处理措施等。

3. 上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完毕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应上交至药剂科。

药剂科负责对报告表进行审核、整理和归档。

同时,保留输液器和药液样本,送药剂科封存。

4. 药剂科上报至相关部门药剂科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传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此外,还需将报告表上报至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5. 分析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对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和处理。

必要时,采取措施通知患者、收回药品、限制药品使用等。

6. 随访和信息更新医务人员需对药品不良反应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并及时更新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二、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时限1.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1)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现后15日内上报;(2)一般药品不良反应:发现后30日内上报;(3)死亡病例:立即上报;(4)有随访信息:及时上报。

2. 群体药品不良反应:(1)发现后立即上报;(2)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上报至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3)生产企业应于24小时内上报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并于48小时内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上报至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发现后立即上报;(2)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至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3)生产企业应于24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并于48小时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至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收集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收集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收集上报流程一、引言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简称ADR)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下,药品对人体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上报流程,以促进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维护药品安全。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1.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明确监测范围、监测方法和报告程序。

(2)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3)医护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事件,应详细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用药情况、不良反应表现等信息,并及时报告监测人员。

(4)监测人员对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为不良反应的,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5)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明确监测范围、监测方法和报告程序。

(2)企业应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3)企业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了解药品在临床使用中的不良反应情况。

(4)企业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整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5)企业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1.报告程序(1)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2)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提交至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告要求的,进行汇总、分析。

药物不良反应上报的报告程序、范围、时限要求

药物不良反应上报的报告程序、范围、时限要求

药物不良反应上报的报告程序、范围、时限要求
1、报告程序
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省ADR监测中心→国家ADR 监测中心)
2、报告范围
①法定报告范围不得小于以下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监测期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非监测期内的药品,报告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进口药品代理商:首次获准进口5年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进口满5年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②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鼓励报告所用的药品不良反应,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3、报告时限
①一般病例采用逐级、定期报告的原则,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必须在发现三个月内完成上报工作。

②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于发现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③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书面(单位盖章以传真方式)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健委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未健委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④药品生产企业应对本企业监测期内的药品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的形式每年集中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监测期以外药品每五年报告一次。

报告年份按日历年统计。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一、制度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并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医疗事故的事件。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是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委员会举报。

4、本着“及时报告、共同探讨、共同提高”的原则,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应按本规定及时报告。

二、流程1、报告程序(1)生产单位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经营单位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使用单位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2、报告时限(1)生产单位在获知或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在获知或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在24小时内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48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报告内容(1)事件发生、处理、进展、结局报告。

(2)说明书及标签样张,有关文献资料。

(3)有关检验报告,有关处理记录及技术分析报告。

4、报告及对报告的处理(1)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获知或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必须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对不良事件的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情况汇总表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的病例)。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对上报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事件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提出合理建议。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又称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以外的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4、质量员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下同)信息。

5、各部门或岗位应注意收集本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管员。

6、在使用药品时,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立即向质管员汇报,并逐级上报当地药监部门。

7、质管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报告。

8、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视情节轻重,查实后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与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与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与程序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程序,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因果关系和诱发因素,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评价淘汰药品提供服务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二、责任人负责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临床药师及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三、主要内容1.定义1.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ADR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

2.药品不良事件(ADE):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有因果关系。

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3.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4.药害事件:泛指由药品使用导致的患者生命或身体健康损害的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其他一切非预期药物作用导致的意外事件。

相对于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被扩大。

药害既包括非人为过失的不良反应,也包括人为过失导致的其他负面药物作用。

药害事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于药品质量缺陷(假药、劣药)导致损害的事件;二是由于合格药品使用过错(超剂量中毒、用错药和不合理用药等)导致损害的事件;三是合格药品在按说明书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反应损害,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5.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是指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6. 药品重点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与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与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与程序引言:药品治疗和保健功能是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但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

为了及时发现、监测和报告这些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和程序。

一、制度建立1.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的法律依据2.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的责任方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药企等责任方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中承担相应责任。

二、监测和报告程序1.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程序(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管理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不良反应报告流程,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至上级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不良反应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定期上报给上级监管部门。

(2)药企•药企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管理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

•药企应加强生产环节质量控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及时发现和监测药品不良反应。

•药企应建立报告流程,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给上级监管部门。

2.药害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程序(1)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对药害事件进行监测和报告工作,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害事件监测与报告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药害事件相关信息。

•相关部门应建立药害事件报告流程,对发现的药害事件及时报告,填写药害事件报告表,并上报至上级监管部门。

(2)医疗机构和药企•医疗机构和药企应通过内部审核和自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药害事件。

•医疗机构和药企发现药害事件后应立即暂停使用相关药品并将事件报告至上级监管部门,配合对药物的召回和调查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用药剂量下,出现的与药物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的毒性、副作用、过敏反应等。

及时、准确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监测药品质量和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流程。

一、发现不良反应。

医务人员、患者、药师等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不良反应症状、发生时间等,并尽快上报。

二、上报渠道。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在药品不良反应上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药品生产企业,患者或医务人员可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上报不良反应情况,药品生产企业有责任对不良反应进行跟踪和监测。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可通过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系统进行上报。

三、上报内容。

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时,需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不良反应症状描述、疾病诊断、用药情况、不良反应发生时间、用药后不良反应的转归等。

尽可能提供相关检查结果、实验室检测数据等支持信息。

四、上报责任。

医务人员有责任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上报,药品生产企业有责任对上报的不良反应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监测情况。

五、上报保密。

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时,需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六、上报后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必要时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调整药品说明书、警示标签,甚至撤销上市许可证。

七、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监测药品质量和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患者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共同努力,及时、准确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为药品监管和用药安全做出贡献。

在药品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的上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监测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及时、准确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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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为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避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重复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程序。

二、贵州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ADR中心)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个人,应遵守本程序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四、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每季度集中向省ADR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五、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或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并报送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网络上报。

六、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的形式将上一年度的药品不良反应汇总后,向省ADR中心报告。

七、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药品不良反应或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立即向省ADR中心报告。

八、个人发现药品或医疗器械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可直接向省ADR 中心报告。

九、省ADR中心在接到各市(州、地)局、医疗机构或个人的报告后,应对报告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通过网络每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应当进行现场核实,并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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