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目录一、前言 (2)1. 工作背景 (2)2. 工作意义 (3)3. 工作目标 (4)二、调整划定原则 (5)1. 坚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决策部署 (6)2.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 (7)3.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划定的原則 (8)三、调整划定任务 (9)1. 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总规模和定位 (10)2. 界定永久基本农田权利 (11)3.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责任 (12)四、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13)五、监督管理 (15)1.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6)2. 加强制度建设 (17)3. 加强资金管理 (18)六、工作保障 (19)1. 明确责任主体 (20)2. 加强组织领导 (21)3. 加大宣传力度 (22)七、预期效果 (23)八、附件 (24)1. 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25)2. 数据调查报告 (25)3. 方案实施方案 (26)4. 其他相关附件 (27)一、前言前言。
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依据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提高农田利用效率,促进合理布局和集约化经营,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受损耗,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1. 工作背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强调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化调整生产布局、提升土地资源效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底线,其调整划定工作遵循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旨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在此背景下,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与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的决策部署,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业体系的必要举措。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的依据与工作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应按照《通知》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执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二)工作依据1.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的图件、表册、数据库以及文字等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2012年度报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包括图件资料和数据资料。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经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涉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各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和项目验收资料。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等成果。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章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农业实行保护政策,支持和帮助农
业发展,调整农业结构,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粮食安全。
国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规定永久
基本农田的土地面积及其使用范围。
”
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应制定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和管理体制,
保护国家和民众的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需求。
一,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
①均以农田投入产出分析为基础,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以确保其在社会经济发
展中发挥关键作用;
②要遵循“户县一致”的原则,把永久基本农田的面积锁定,以有效管理土地,保障
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③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受任何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的联动影响,即不去除永久基
本农田产地用地或改变其功能;
④当永久基本农田存在持续性和大范围的土地流转行为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重新划
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
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体制:
①建立多层次的监管机制,规范农田流转行为,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性和可持
续发展;
②河北省财政部应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的实施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地方相关政策;
③地方财政部应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管理,设置永久基本农田专项管理部门,主
管永久基本农田的基本流转;
④行政审批部、专业投资机构、农林牧渔专业机构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的经济发展和社
会保障;
⑤主管永久基本农田的村庄社区、土地投资机构和私人农地投资者应当负有法定责任,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和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和维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措施,共同
为社会和民众粮食安全作出的贡献。
《XXX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XXX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XXX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X府办发〔2011〕第号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XXX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2011年月日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日主题词: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通知主送: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目录一、基本原则 1(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1(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1(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1(四)落地到户,记载到证 2(五)图、属、地一致 2二、工作任务 2(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2(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3(三)设立统一标识 3(四)落实保护责任 4(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4三、技术流程 4(一)工作准备 41、资料收集 42、分析与核实 53、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6 (二)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7 (三)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71、验收方式72、验收程序73、成果报备8四、技术要求9(一)调整划定要求91、调出要求92、调入要求10(二)基本农田片(块)边界确定11 (三)基本农田编号11(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11 (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11 (六)基本农田增划12(七)图件编制121、编制内容122、编制方法和要求12(八)数据库建设131、基本内容132、属性表结构14(九)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141、统计汇总142、表册编制14(十)成果内容及要求141、成果内容142、成果要求15五、工作安排16(一)准备工作阶段16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162、编制实施方案163、技术培训164、确定项目技术承担单位16(二)划定实施阶段171、内业上图建库172、外业调查核实173、成果整理汇总17(三)落实永久保护措施阶段17(四)成果验收阶段17(五)国土资源部复核、省级确认阶段18(六)成果报备阶段18六、保障措施18(一)加强组织领导18(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9(三)落实工作经费19(四)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办19(五)严格考核奖惩19附件1: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1附件2: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2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要求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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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部长在2019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要 求,“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 占用审查与补划效率。”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依据
《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 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 资规〔2018〕1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 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 然资规〔2019〕1号) 《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 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 然资办函〔审核上报成果
按照县级自核、市级论证、省级验收的 程序,逐级对储备区划定成果进行审核。 县级要结合实地核实情况,编制储备区 划定方案,建立储备区数据库,利用质 检软件完成自核;市级对划定方案进行 论证并进行逐图斑审核;省级负责对上 报成果进行验收,并以县级行政区划为 单元,汇交到部,验收一个,汇交一个。
从全国现有耕地中扣除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5170766万亩扣除与矿业权重叠面积108557万亩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88424万亩已完成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面积121217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365256万亩得到储备区资源潜力面积4509252万亩矿业权范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5度以上坡耕地等相互之间存在重叠部分其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32534万亩大多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成后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高于各地耕地平均质量等别面积2271310万亩
划定资源潜力评估成果下发
储备区资源潜力情况:从全国现有耕地中扣除已划定 的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 51707.66万亩,扣除与矿业权重叠面积1085.57万亩, 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884.24万亩,已完成建 设项目用地审批面积1212.17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 面积3652.56万亩,得到储备区资源潜力面积 45092.52万亩(矿业权范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5 度以上坡耕地等相互之间存在重叠部分),其中,已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325.34万亩(大多为永久基本 农田划定完成后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高于各地耕 地平均质量等别面积22713.10万亩。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措施分析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措施分析摘要:基本农田是我国农业的基础,也是我国的立国之本,面对现如今日益严峻的土地保护形势,对于基本农田的认识及理解应上升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层次上来。
所以,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从中得出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地区及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
因此要努力构建永久基本性农田的完整划定体系,制定有效的措施,从而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我国耕地的精华内容也是真正的“保命钱”,因此对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充分的研究可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为未来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奠定基础。
关键词: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前言:根据国家颁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要对重点城市周边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初步的目标及任务,要准确细化推进划定工作等实施要求。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并在一定时间内收集到可靠的数据,保障农业部门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面积及划定工作的精确掌握,从而有效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
为了能更好地系统性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就要从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及质量入手,对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从而找寻到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实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可持续性发展。
1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含义及功能1.1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含义永久性基本农田,顾名思义,其具体指的便是在基本农田的范围内,将一些地质条件较好,抗病虫灾害能力较强,土壤较肥沃,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部分农田作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对于这些永久性基本农田要不断制定完善的保护措施及严格的规划体系。
从而在建设了一定的农业基础设施上,逐渐改变农田的土壤质量。
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工作的相互协调,切实保障一定区域内居民对于农作物的需求,保证国家对于商品粮食的供应安全。
1.2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能永久性基本农田,不仅仅可以充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也可以逐渐适应现如今新时代条件下对于多元目标及功能的需求,从而切实保质量,保数量,保生态,形成三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农田种植条件好,土壤肥沃,水源充足,适宜农作物生长,不易受灾,不易退化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国家的重要政策。
第三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是依据《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技术标准,用于指导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
第二章划定原则第四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
根据土地质量、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边界。
(二)严格保护。
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保护其土壤肥力,水资源,植被等自然条件,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三)动态管理。
针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点,根据土地利用的变化,及时调整划定边界,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稳定。
第五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应综合考虑土地质量、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划定方案,确保划定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第六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应遵循保护为主,稳定为辅的原则,确保划定结果符合国家的发展需求和粮食安全保障。
第三章划定程序第七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程序包括确定划定范围、进行调查评估、拟订划定方案、公示听证等环节。
第八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征求专业机构、农民等意见,确保划定程序公开、透明、公平。
第九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应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绘制详细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标明划定边界,并做好档案记录。
第四章划定标准第十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应根据土地质量、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划定标准。
第十一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土地质量。
包括土壤类型、土壤肥力、土地承载力等。
(二)地形地貌。
包括地势高低、地貌特征、水源分布等。
(三)气候条件。
包括降雨量、温度、光照等。
第十二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划定结果符合国家的发展需求和粮食安全保障。
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

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在保护农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土地质量、气候条件等因素划定的不得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田。
浙江省作为一个相对小型但人口密集的省份,农田资源较为有限,土地利用效率对于确保供给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项科学合理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对于保护农田资源、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划定指标和方法1.划定指标(1)土地质量指标:主要以土壤肥力、土层厚度、坡度、水源供应等指标作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据。
(2)生态环境指标:主要以水源保护区、山体防护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区域。
(3)农业用地功能指标:主要以粮食产能、耕地占有率、农产品供应保障等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标准。
2.划定方法(1)土地调查:对浙江省农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获取土地的质量、地形、水资源等基础数据。
(2)专家评估:邀请农田资源利用专家对土地进行评估,根据土地的各项指标制定评分体系,并进行权重分配。
(3)GIS技术支持: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土地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形成土地质量图、生态环境图等基础图件。
(4)现场核查: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候选区进行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和取样分析,验证划定的准确性。
三、划定结果和保护措施1.划定结果根据以上指标和方法,对浙江省的农田资源进行划定,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和位置,并进行图文说明。
2.保护措施(1)法律法规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法律法规保护,明确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2)农田整治: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土地整治,促进农田水土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提高土壤肥力和耕地质量。
(3)生态修复:对永久基本农田中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建立生态农田,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和生态效益。
(4)技术培训:加强农民的农田保护意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