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于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关方面的指导。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定义和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以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预防和处理的文件规定。
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风险,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2.2.1 安全组织结构和责任明确企业安全组织架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安全委员会及其工作机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责任。
2.2.2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术规范、作业安全规范等,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2.2.4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规定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对必要的工作区域和设备进行标识和警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2.2.5 安全生产监测和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监测和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达到预期目标。
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并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定期进行制度执行的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应急预案3.1 应急预案的定义和目的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而提前制定的一套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工作流程。
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
3.2 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组成部分:3.2.1 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成员,建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链条和信息报告机制。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施工、科研等活动,以及可能发生生产事故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应对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企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第五条指挥部组成如下:1. 指挥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2. 副指挥长: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3. 成员: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指挥部职责:1.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本企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负责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3.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4.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1.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急预案编制依据;b.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c. 应急响应程序;d. 应急物资及装备;e. 应急演练;f. 应急预案的修订。
2. 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a.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b. 符合企业实际情况;c. 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实施:1. 企业应将应急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 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3.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4.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现场救援;2. 事故现场保护和隔离;3. 人员疏散和安置;4. 事故调查和处理;5. 事故善后处理。
第五章应急保障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物资储备;2. 应急通讯保障;3. 应急资金保障;4. 应急人员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22〕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
2.管理职责2.1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2.2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3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2.4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1.2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1.3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科学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而建立的一套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它是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和预先准备工作。
一、制定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包括:组织协调预防、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缩小事故范围和影响,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导各级组织进行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二、制度内容1.指导思想:明确应急预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2.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一个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编制详细完备的应急预案。
3.预案组织实施: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程序,包括预案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队伍建设等,确保预案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4.预案培训与演练:明确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的要求和步骤,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计划等,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5.应急储备与装备:明确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的要求,包括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储备地点和储备管理等,以及应急装备的配置和保养等。
6.应急指挥与调度:明确应急指挥与调度的方式和流程,包括指挥一体化、信息化、科学化等要求,以提高应急指挥与调度的效率和准确性。
7.事故调查与分析:明确事故调查与分析的要求和方式,包括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分析结果的归档和利用等,以改进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8.监督检查与评估:明确监督检查与评估的要求和程序,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估的主体和方式,以及分析评估结果的利用等,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和改进。
9.制度可行性的评估与完善: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制度的可行性和完善性,包括制度执行和遇到的问题等,以及完善制度的方式和时间等。
三、制度要求1.科学性和系统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必须具备科学性和系统性,即要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形,对各类应急措施进行科学的规划和组织,确保能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储、运输、办公场所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综合管理,分工负责;3. 快速响应,科学处置;4. 不断改进,持续完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 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审核;2. 评审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3. 宣传教育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 演练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5. 修订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审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3.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4. 制定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5. 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6. 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小组组织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 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2. 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3.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明确;4.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合理;5. 应急物资和装备充足。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演练第九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由领导小组发布实施。
第十条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组织、物资、装备和人员,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修订与评估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根据以下情况及时修订:1. 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发生变化;3.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不适应实际情况;4. 应急物资和装备不足。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运营的连续性,在组织、指挥、调度和执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预案编制: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应对措施。
2. 组织架构:明确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确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
3. 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及时获取有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判断潜在危险和风险,预测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并提前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4. 应急资源保障:明确应急救援资源的配置、调度和管理,包括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调动和利用。
5.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 信息管理:建立应急救援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传递有关信息,提供决策和指导。
7. 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应急救援工作的效果和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中的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报告(1)各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有关领导人应根据情况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2)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造措施所需要的经费、物资和完成时间必须给予保证。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认为重伤,从受伤时超一个月内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事故管理分工(1)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2)产品质量事故由检验部门负责。
(3)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管理。
(5)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综合办公室为主。
3、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事故调查组织要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收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种事帮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综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某某〕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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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事业部各单位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报企业营运科
8.6应急预案的修订
8.6.1事业部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8.6.2.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8.6.2.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6.2.8事业部各单位应当及时向企业营运科汇报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
8.7事业部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8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企业营运科。
5.4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事业部各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火灾、触电、漆泄漏等),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保障等内容。
信
息
评审情况记录:
。
评审结论(建议):
注:评审记录可另附加页。
记录人:日期:
5.5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5.6事业部各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7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应急预案的编制
5.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5.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5.1.2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5.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分析情况;
5.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8.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8.6.2.1本单位因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8.6.2.2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8.6.2.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8.6.2.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8.6.2.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3管理原则
事业部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管理职责
4.1事业部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事业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工作。
4.2企业营运科负责编制事业部综合应急预案,负责督促、检查事业部下属各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管理工作。企业营运科有权进行奖励或考核。
4.3事业部下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管理工作。
7应急预案的备案
7.1事业部各单位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报企业营运科备案。
7.2事业部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安技环保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7.3企业营运科应当指导、督促检查事业部各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工作。
8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8.1事业部各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电机事业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标准号
Q/EB G02 023—2013
代替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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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管理。
9奖励与处罚
9.1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企业营运科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9.2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的单位,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企业营运科按事业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中的内容督促其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企业营运科将进行考核并处罚。
10记录
1.EJ 09 04—02演习训练记录2.EJ 09 04—03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演习训练记录
EJ 09 04—02№:
部门
预案名称
预案编号
时间
负责人
参加人员
过程记录:
效果:
出现问题(或建议):
。
记录人:日期:
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EJ 09 04—03№:
部门
预案名称
预案编号
日期
主持人
参加人员
输
入
6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
6.1事业部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题评审会,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6.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5.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5.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5.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2事业部各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事业部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8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8.3事业部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5.3因事业部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事业部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及其附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中应涵盖应急方针与原则、组织指挥机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潜在危险性评价、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及装备情况、紧急救援措施、经费保障、训练与演习、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等内容,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6.3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6.4事业部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填写应急预案评审记录报企业营运科。本制度提供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