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定稿版
会计电算化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存储在计算机硬盘、U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2. 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3. 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档、程序和其他会计资料;4. 会计电算化项目的相关资料,如项目立项、验收、运行维护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会计部门负责会计电算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2.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备份、恢复、安全防护等工作;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会计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及时收集:会计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在会计业务完成后及时进行;(2)完整准确:收集的会计档案应完整、准确,不得遗漏;(3)分类归档:根据档案性质和内容,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2. 会计档案的保管(1)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2)安全防护: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等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3)备份与恢复: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在发生数据丢失、损坏等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
3. 会计档案的利用(1)合法合规:会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2)审批手续:利用会计档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3)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泄露会计档案。
4. 会计档案的销毁(1)严格审批:销毁会计档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2)安全销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会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前言电子化是现代化的体现,针对之前的传统手工记账方式,在会计行业中很快的得到了推广。
会计电算化系统就是一种用于会计信息处理、记录和报告的计算机系统。
与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相比,会计电算化系统具有处理速度快、准确性高、数据安全、易于存储和查询等优点,能够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使用电算化系统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也需要相应的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二、会计档案的概念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工作产生的原始凭证、帐户清册、各种会计账簿、报表及经济业务材料等主要会计资料的集合。
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则是指对会计档案的鉴定、收集、整理、保存、调取和销毁等方面的管理规程。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特点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相对于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电子化的档案管理方式随着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广泛应用,纸质档案正在开始向电子档案转变。
电子档案管理有以下特点:1. 电子档案具有信息容易传输、保存期限长、易于维护等等优点。
2. 会计电算化系统可以更有效地管理业务数据,因此能够更有效地管理会计档案,提高工作效率。
3. 电子化档案具有数据安全性高、稳定性好,不会因为环境的变化导致档案的损坏和遗漏。
(二)档案管理制度的重构传统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需要,需要进行重构。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采集和鉴定。
在采集和鉴定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时,需要注意进行信息截取,如对凭证号、日期、金额等必要信息进行截取,方便后续处理和查询。
2. 档案分级管理。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存储结构、存储方式和存储位置等方面的调整,涉及到档案分级管理。
让不同的人员有不同层级的权限,能够更好的保证文件的安全性。
3. 更新和审核。
更新和审核工作是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需要保证及时更新和准确审核。
4. 数据备份与恢复。
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五篇范例)

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五篇范例)第一篇: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xx局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岗位设置、操作和管理,保证xx局会计电算化的安全运行,推进全局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等财务会计业务电算化,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科负责全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实施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第五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配备会计电算化人员,合理设置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分为:数据处理、审核、出纳、数据分析、系统管理员等岗位。
第六条数据处理岗位职责(一)负责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输出,并对相关会计数据进行处理,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二)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的输入、备份和输出;(三)负责对审核人员的数据处理错误,及时修改;(四)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提供所需电算化会计信息。
第七条审核岗位职责(一)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各类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退还有关人员更正后,进行再审核;(二)负责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三)负责对银行存款日记款、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查;(四)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审核;(五)审核财务数据库内会计数据与书面资料(含凭证、账簿、报表)的一致性。
第八条出纳岗位职责(一)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并逐日逐笔签字确认后登记日记账;(二)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时,负责在输入收付款凭证的当天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三)负责定期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发现双方余额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四)年终对输出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后归档。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内容:1、存储在磁盘(包括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应用软件。
2、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书面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软件等其他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3、会计电算化的操作记录资料各项规章制度,核算方法变更记录,有关硬件的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手册。
4、管理方式视同会计档案。
第四条: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管理:1、备份磁盘分别存放保管,须放在清洁、干燥、防热、防火、防磁的场所,由系统维护员负责。
信息部存放期满后,应编造清册移交公司的档案部门保管。
2、根据需要定期整理硬盘数据,如不发生硬盘超容量,不准在一个会计年度清理有关硬盘内容,清理时必须确认已作磁盘备份方可进行,经由财务负责人同意,由系统维护员实施。
3、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其中会计科目、总帐数据(月度、年度)必须永久保存,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确认已有书面形式的档案后,根据需要两年后决定存毁。
4、磁盘档案不得外借、复制,不得进行数据修改和删除。
第五条:电算化会计资料的输出:1、记账凭证即时打印2、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结账后打印一次。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结账后打印一次。
4、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度打印一次。
5、会计报表及各种计算分析表视管理需要打印输出。
第六条:电算化输出会计资料的保管1、由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由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页面上签字,并由电算主管签字确认。
3、财务部门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光盘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会计管理,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的会计电算化管理活动。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遵循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确保会计数据准确无误,明细完整,反映企业真实的经济业务。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及时披露会计信息,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第七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保护企业的会计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组织和职责第八条设立会计电算化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电算化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二)监督各部门、分支机构的会计电算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三)建立电算化核算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四)定期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五)组织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第十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采取科学有效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处理和报表生成。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保障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禁止伪造、删除、篡改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确保会计科目的准确设置和使用,禁止随意新增、调整和删除会计科目。
第十三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不同职责的人员只能访问和操作其相应权限内的数据。
第十四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完善的灾备计划,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第十五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审计跟踪制度,对数据的操作过程进行记录,方便审计及时发现问题。
第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应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加强系统安全性的管理和监控。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会计电算化档案是企业财务工作中紧要的依据和证据,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具有紧要意义。
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准确性,特订立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确保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提高档案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本钱;3.加强档案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4.为各级管理层供应及时、准确的财务决策依据;5.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档案管理责任1.企业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并监督执行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2.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会计电算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包含备案、归档和销毁等环节;3.IT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睬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稳定;4.各部门负责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录入、整理和归档;5.全部员工有义务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会计电算化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过程1.档案备案–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上,全部原始凭证应依照时间先后次序进行编号和归档,同时应标清楚文件名称、日期、金额、摘要等信息。
–全部原始凭证必需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录入。
–全部录入的原始凭证需经过数据核对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2.档案整理–定期对已归档的会计电算化档案进行整理,依照会计科目和时间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档案整理时,应注意保护文件内容的机密性,避开信息泄露。
3.档案归档和查询–已整理好的会计电算化档案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或电子存储设备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查性。
–仅有授权人员可查阅和使用档案,其他人员需经过正式申请并得到许可方可查询。
–档案查询时,应严格依照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记录查询人员、查询时间、查询内容等相关信息。
4.档案销毁–会计电算化档案的销毁应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会计电算化档案的销毁要经过合规审批,并由专人进行销毁,同时记录销毁的相关信息。
五、考核标准1.档案备案工作的考核标准:–凭证备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备案流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原始凭证审批和核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安全保密,防止丢失;(三)及时归档,便于查阅;(四)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等;(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三)会计报表: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四)会计软件及相关资料:包括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程序和其他会计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三章归档与保管第五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财务部门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进行审核、整理,确保其完整、准确;(二)将审核后的资料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编号;(三)将装订后的档案及时归档,并填写《会计电算化档案归档登记簿》。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会计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并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二)重要会计档案应进行备份,并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三)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查阅与利用第七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办理查阅手续,填写《会计电算化档案查阅登记簿》;(二)查阅人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三)查阅完毕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
第五章备份与恢复第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备份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定期将会计数据备份至磁性介质,并设立备查登记簿,记录备份时间、数量、保管方式等;(二)备份的会计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并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一、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帐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1、现金记帐凭证及日记帐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帐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帐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帐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帐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2、银行记帐凭证、帐册的输出与保管;银行记帐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帐凭证两种;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帐,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帐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帐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3、转帐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转帐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4、科目汇总表、帐簿打印时间;1现金、银行日记帐每天打印;2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3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每月打印一次;4现金、银行存款、转帐记帐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帐凭证一起装订;5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5、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二、数据备份管理1、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2、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3、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帐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4、机内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三、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2、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3、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4、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5、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6、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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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
案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样例)
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
一、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
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帐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1、现金记帐凭证及日记帐的输出及保管。
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
现金记帐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帐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帐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帐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2、银行记帐凭证、帐册的输出与保管。
银行记帐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帐凭证两种。
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帐,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
银行帐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现金、银行记帐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3、转帐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
转帐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
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4、科目汇总表、帐簿打印时间。
(1)现金、银行日记帐每天打印。
(2)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3)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每月打印一次。
(4)现金、银行存款、转帐记帐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帐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5、其他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二、数据备份管理
1、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3、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帐务文件、报
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4、机内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
三、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2、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3、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4、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5、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
6、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