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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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食品加工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食品加工考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1、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_____。

A、认证B、认可C、备案D、注册正确答案:C2、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由海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_____元。

A、1万B、5万C、2万D、3万正确答案:D3、目前已实施输华乳制品兽医卫生证书无纸化核查的国家是_____。

A、美国B、澳大利亚C、新西兰D、荷兰正确答案:D4、_______不属于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范围。

A、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B、现制现售的食品C、罐头D、包装的饮用水正确答案:C5、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受理后____内组织专家对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技术审查,并作出技术评审结论。

A、15日B、60日C、30日D、90日正确答案:B6、对于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可食用包装物,当加入量小于预包装食品总量_____时,可免于标示该可食用包装物的原始配料。

A、10%B、5%C、20%D、25%正确答案:D7、传统食用习惯,是指某种食品在省辖区域内有_____以上作为定型或者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并且未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A、2年B、30年C、50年D、40年正确答案:B8、_______净含量单位标示是不规范的。

A、mLB、LC、MLD、ml正确答案:C9、葡萄酒属于_____。

A、配制酒B、发酵酒C、调制酒D、蒸馏酒正确答案:B10、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其目录由__________公布。

A、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B、海关总署C、国务院办公厅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正确答案:D11、国家对____、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A、营养食品B、保健食品C、健康食品D、老年食品正确答案:B12、乳粉中的蛋白质含量应≥非脂乳固体的_____。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4.根茎类代用茶[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其他]
5.混合类代用茶(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其他)
6.袋泡代用茶(荷叶袋泡茶、桑叶袋泡茶、其他)
7.紧压代用茶(紧压菊花、其他)
酒类
1501
白酒
1.白酒
2.白酒(液态)
3.白酒(原酒)
1502
葡萄酒及果酒
1.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
2.冰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
102
大米
大米(大米、糙米、其他)
103
挂面
1.普通挂面
2.花色挂面
3.手工面
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
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
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
蛋制品
1901
蛋制品
1.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
2.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其他)
3.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其他)
4.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蛋黄酱、色拉酱、其他)
305
调味料
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
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2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对《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进行了修订,新发布的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标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的食品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特殊膳食用食品”或相应的描述产品特殊性的名称。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包括营养标签。

其中涵盖了对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一般要求,如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以及营养标签要求,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原《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所列举的类别如“无糖速溶豆粉”、“强化铁高蛋白速溶豆粉”等属于对普通食品所做的营养声称,不适用于新标准。

与相关标准如何衔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了预包装食品(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基本标示要求,而新标准规定了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具有特殊性的标识要求。

对于符合新标准含量声称要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如果对能量和(或)营养成分进行功能声称,其功能声称用语应选择《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强制标示内容一般要求新标准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相应条款的要求。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3.其他特种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
4.发酵型果酒(原酒、加工灌装)
1503
啤酒
1.熟啤酒
2.生啤酒
3.鲜啤酒
4.特种啤酒
1504
黄酒
黄酒(原酒、加工灌装)
1505
其他酒
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
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
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
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01
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其他)
202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
102
大米
大米(大米、糙米、其他)
103
挂面
1.普通挂面
2.花色挂面
3.手工面
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
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
1506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蔬菜制品
1601
酱腌菜
酱腌菜(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

儿童食品标准批号

儿童食品标准批号

儿童食品标准批号
儿童食品标准批号是用于标识儿童食品的标准编号,一般由国家或行业标准部门颁发。

在中国,常见的儿童食品标准批号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国家标准的批号由“国标”和四位数字组成,例如“GB10769”是国家标准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标准批号。

行业标准的批号由“行业标准代号”和“标准顺序号”组成,例如“SB/T10419”是行业标准对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标准批号。

除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等。

地方标准的批号由“地方标准代号”和“标准顺序号”组成,具体格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团体标准的批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和“标准顺序号”组成,例如“T/CNHSO 101-2018”是中国营养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对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的批号。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上的儿童食品质量参差不齐,建议家长在购买时选择正规品牌和渠道,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和认证标志,以确保购买到符合标准的儿童食品。

同时,家长也应该根据孩子的年龄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儿童食品,并注意合理搭配和适量食用。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婴幼儿辅佐食物的出产答应条件检查。

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佐食物,是指供应6—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佐食物和婴幼儿罐装辅佐食物以及6—36月龄婴幼儿及37—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

本细则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物。

婴幼儿辅佐食物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物,其类别称号为:婴幼儿谷类辅佐食物,类别编号为3001;婴幼儿罐装辅佐食物,类别编号为3002;辅食营养补充品,类别编号为3003。

婴幼儿辅佐食物出产答应申证类别、类别称号、种类明细及履行规范等见目录列表。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申证类别等目录列表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仅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一)质量管理1.食品质量安全管理(1)企业应当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形成自查报告。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每批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原辅料进厂查验和成品出厂的放行责任。

2.食品安全风险管理(1)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研究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建立风险收集记录。

3.不合格品管理制定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处理办法,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应当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保留处理过程记录。

4.产品追溯与召回(1)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及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出厂销售都应有记录,保障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2.04•【文号】国市监食生〔2018〕239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的通知国市监食生〔2018〕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严惩违法违规,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12月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严惩违法违规,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指导全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工作,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工作。

原则上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生产,保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安全。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

第四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序号 1 2 3
基本生产工艺 原料处理
生产设备
原料清理设备、水处理设备、粉 碎设备、磨浆设备、酶解设备 (若有此工艺)等
配料混合 称量设备、混合设备
成型
滚筒干燥设备、挤压膨化设备、 喷雾干燥设备、烘烤设备、粉碎 或压延设备等
4
混合(若有此工 艺)
预混设备、混合设备
全自动包装设备(面条类为计量
5
包装
• 清洁作业区的员工工作服应为连体式或一次性工作服,并配备帽子 、口罩和工作鞋,要保持工作服使用前后相互分离。准清洁作业区 、一般作业区的员工工作服应符合相应区域卫生要求,并配备帽子 和工作鞋。
• 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应具备空气处理系统。清洁作业区的空 气处理系统应独立设置,采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亚高效空 气过滤器)三级过滤,同时应保持干燥,减少供水设施及系统,如 无法避免,则应有防护措施。
包装设备应带有自动质量 计量和校正系统
自动控制,能检测出球径 ≥2mm金属
• 企业应建立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文件,技术 文件与实际操作应保持一致性。
• 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经验证,调整配方、产品工艺流 程及关键设备时,应进行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验证,保 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 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或关键 点,并实施质量控制,制定操作规程,关键工序或关键 点可设为:原料验收、配料、成型、杀菌等,对其形成 的信息建立电子信息记录系统。
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
颗粒状罐装食
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
品是指含有
食品原料经处理、灌装、
儿鱼泥、其他)
密封、杀菌或无菌灌装后 《食品安全国家标 5mm 以下的碎
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 达到商业无菌,可在常温 准婴幼儿罐装辅助 块 , 颗 粒 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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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6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专项抽检合格名单
本次抽检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谷粉。

抽检依据是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质量明示指标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冲调性、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钙、铁、锌、钠、维生素E、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磷、碘、钾、水分、不溶性膳食纤维、铅、无机砷、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脲酶活性定性测定、标签等指标,本次共抽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0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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