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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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具有较大的药理作用,可以有效地使病人达到麻醉状态,为手术和治疗提供必要的条件。

然而,由于其潜在的危险性和药物滥用的风险,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非常严格。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是一套涵盖了药品采购、存储、供应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管理。

一、麻醉药品的分类和管理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麻醉药品分为三类: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麻醉药品是高度危险的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都要严格控制;乙类麻醉药品是一般危险的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受到一定的控制;丙类麻醉药品是低危险的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相对较为宽松。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类别的麻醉药品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麻醉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1. 采购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合法、规范的渠道采购麻醉药品,如从合格的制药厂家购买或者通过合法的药品经销商采购。

2. 供应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供应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药品采购人员要认真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要定期检查库存并做好麻醉药品的记录。

三、麻醉药品存储管理1. 存储场所:医疗机构应设立专用的麻醉药品存储场所,保证温度、湿度和光线等符合规定的要求。

存储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查,并备有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如温湿度计等。

2. 存储条件:不同类别的麻醉药品要分别存放,保证分类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同时,要做好药品的包装和标签管理,确保药品的信息真实准确。

四、麻醉药品使用管理1. 临床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物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合理开展麻醉药品的使用。

医生在使用麻醉药品时要遵守相关规程,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监测和记录:医疗机构要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监测包括对患者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追踪,记录主要包括患者个人信息、药品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等。

五、麻醉药品的定期检查与评估为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三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三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药库管理◆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麻、精药品,库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____年。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门诊、病区药房管理◆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麻、精药品是医学用途较为广泛的药品,其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和较高的药物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不当使用和滥用,我国实行了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一、麻药品的三级管理麻药品是一类具有麻醉作用的药品,其引起的神经系统抑制作用使人失去意识、反应迟钝,达到一定剂量还可能造成危险的生命体征变化。

因此,麻药品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

第一级管理:国家麻醉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只有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单位才能生产和经营麻药品。

在使用麻药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特定的设施、医疗技术和人员素质,严格按照麻药品的使用规范进行使用。

第二级管理: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麻药品使用的主要场所,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设施,必须建立科学、严格的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麻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三级管理:个体户。

对于个体户而言,麻药品的管理要求较为严格。

国家要求所有使用麻药品的个体户必须经过批准和备案,而且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麻药品不被盗窃、泄露和非法使用。

二、精药品的三级管理精药品是一类具有较高药效和较大副作用的药品,如果不在严格的管理之下,容易引起严重后果。

因此,精药品的管理措施也比一般药品严格。

第一级管理:品种齐全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

这些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和管理。

第二级管理: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精药品使用的主要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和人员素质,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建立科学、严格的精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级管理:个体户。

对于个体户而言,精药品的管理要求同样严格。

个体户必须经过批准和备案,采取有效的防盗、防泄、防非法使用等措施,严格按照精药品的使用规范进行使用。

综上所述,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是我国对于具有较高药物风险的麻、精药品采取的有效管理措施。

只有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才能确保麻、精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为了规范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特制订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我院实行药库、门诊药房、病区和手术室三级管理制度:一、一级管理即药库管理:1.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②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③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④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⑤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保管员的岗位职责:①和采购员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

每次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②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③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3.药库管理: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②药库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储存于专用的仓库或保险箱内,双人双锁保管,有条件应配备监控设施。

③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数量和质量检查,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后方可入库及领用。

④严格凭门诊调剂室和病区调剂室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帐登记;保管员与门急诊调剂室和病区调剂室的领药同志做好药品实物的交接工作。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危害性。

为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以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保障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1.法律依据: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有依据,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

2.安全先行:安全是麻醉药品管理的首要原则,所有管理制度都应以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

3.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只能在医师的处方和指导下使用,严禁滥用和乱用。

三、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的内容:1.麻醉药品使用资格的审批程序:(1)医疗机构应设立麻醉药品使用资格审批委员会,审批麻醉药品的使用资格。

(2)麻醉科主任对麻醉药品使用资格审批委员会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审批程序的公正、透明和科学。

2.麻醉药品库房的设置和管理:(1)医疗机构应专门设立麻醉药品库房,库房要求封闭、干燥、通风,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

(2)麻醉药品库房应设有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3.麻醉药品的采购与验证:(1)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采购麻醉药品,严禁非法采购和擅自购入。

(2)麻醉药品的采购需进行验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4.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1)医疗机构应设立麻醉科,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由麻醉科主任负责,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遵循医师的处方和指导,绝不允许滥用和乱用。

(3)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且需通过专门培训和考试。

5.麻醉药品的安全监测和报告:(1)医疗机构应设立麻醉药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2)发现麻醉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患者的权益。

6.麻醉药品的废弃和销毁:(1)临床使用后的麻醉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废弃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三、三级管理1. 一级管理:指医疗机构药剂科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进行管理。

2. 二级管理:指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回收进行管理。

3. 三级管理:指医疗机构护理部门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床旁使用进行管理。

四、管理制度1. 药剂科管理(1)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2)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专库、专锁、专账管理,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分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分发应按照临床需求进行,严格执行分发程序,确保药品安全、及时到达临床科室。

2. 临床科室管理(1) 使用:临床科室应按照诊疗规范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控制规定。

(2) 回收:临床科室应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制度,对剩余、废弃药品进行统一回收,并及时上交至药剂科。

3. 护理部门管理(1) 床旁使用:护理部门应按照医嘱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床旁使用,确保药品正确、安全地应用于患者。

(2) 核对:护理部门在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过程中,应进行严格核对,确保药品、剂量、患者信息准确无误。

五、培训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知识的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麻醉精神药品是一类具有很强药效和严重副作用的药物,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的三级、五专管理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其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1.三级管理制度我国的麻醉精神药品管制分为三级。

其中, 第一级管理是对麻醉药品的即时记录和管理, 主要针对单位内部, 以防止药品被滥用、外泄或丢失。

第二级管理是对麻醉药品的全面管理, 包括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部门。

第三级管理是对麻醉药品生产、销售、运输、配送、储存等环节的监管。

2.五专管理制度我国的麻醉精神药品管制还采用了五专管理制度。

即麻醉药品专业管理机构、麻醉科专业管理机构、手术室专业管理机构、急诊科专业管理机构、重症监护室专业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加强了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保证了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二、流程1.采购与登记麻醉药品采购由具有互联网医疗保健许可资质的医疗机构、公立医院集团等机构的药局采购, 并在国家药品管理部门指定的麻醉药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2.存储与配送医院药房将麻醉药品存放在特设的麻醉药品储存柜中, 柜子必须由指定管理的麻醉科把持钥匙。

在使用麻醉药品前, 毒品管理部门会派员对药品的储存情况、使用合规性等进行检查。

药品配送时必须经过“一人两看三签字”验证。

3.使用与登记在使用麻醉药品前, 医生必须对患者进行详细评估, 确定患者符合使用麻醉药品的适应症。

使用麻醉药品时, 必须一名医生亲自到场, 相关记录必须在病历中书写。

4.监管与反馈每个医院必须设立麻醉药品监管部门, 对麻醉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同时加强对麻醉药品相关管理人员的考核。

将监管情况及时汇报到药品监管部门, 及时反馈问题并加强管理。

总之, 我国对麻醉精神药品实行了严格的三级、五专管理制度, 通过完善的流程保障了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同时, 医院和相关人员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确保麻醉药品的严密管理和合理使用, 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级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药库、药房、临床科室三级管理。

第二章药库管理第四条药库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调配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药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设施和条件;2. 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温湿度适宜;3. 药库内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晰;4. 药库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药库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2.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3. 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确保药品质量;4. 及时向药房、临床科室提供药品信息,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第三章药房管理第七条药房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药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调配设施和条件;2. 药品调配环境符合药品调配要求,温湿度适宜;3. 药房内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晰;4. 药房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药房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发放、回收等工作;2.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3. 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确保药品质量;4. 及时向药库、临床科室提供药品信息,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第四章临床科室管理第十条临床科室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使用设施和条件;2. 药品使用环境符合药品使用要求,温湿度适宜;3. 临床科室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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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为保证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我院实施严格的三级管理,药库、药房、临床病房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根据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特制订如下规定:
1、药库
1)药库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和管理,购买药品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药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5)储存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6)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人员应坚持日结日清,动碰复核,帐物相符率100%。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一律不得外借。

8)保管人调离岗位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双人清点帐物相符签字后办完交接手续,方可调离。

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保险箱应张贴相应标识。

2、药房
1)药库、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装置,张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标识。

2)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3)门诊药房、病区药房、急诊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应根据用量制定合理基数,并由保管人签字,药学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药库备案。

4)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必须是该部门负责保管该类药品的人员他人不得领用。

5)领药人及时将领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在保险柜内,及时做好台帐记录。

6)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7)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还医院,做好记录,定期在卫生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
8)药房回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或废贴等包装应加锁保管,及时记录,定期审批,在药剂处负责人监督下销毁。

3、病房
1)各病区、手术室、ICU、急诊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应放置在保险箱内,张贴相应标识,双人双锁保管,以防失窃。

2)各病区、科室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应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合理基数,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确认签字,药学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药库备案。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应班班交接,每日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由医生开具麻醉专用处方后才能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尽快凭专用处方和用完的空安瓿至药房补足基数。

独立值班医生尚无麻醉处方权的,紧急情况下可开具一次剂量,次日处方由具麻醉药品处方权的上级医生审核签字后至药房领取药品。

5)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收回空安瓿和废贴,领药时交给药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药手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被盗,发现丢失和被盗案件要立即报告科主任、主管院长,医院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当地派出所。

特殊药品管理小组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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