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义务消防队组建管理办法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维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建立和管理的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引导。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是由企业员工自己乐意参加,具备肯定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构成,为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承当应急处理任务的组织和队伍。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在企业内部实行总队、支队、中队的组织架构,依据实际需要设立消防救援、宣传培训、检查监督等相关部门,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体系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由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在消防部门的领导下,设立消防队长、副队长、引导员等职位,形成消防队伍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由消防部门负责人担负消防队长,具体工作由副队长帮助完成。
消防队长负责全面协调和引导队伍的各项工作,副队长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内部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消防部门依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设立消防队支队、中队,负责消防队员的培训、考核以及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部门向义务消防队供应专业消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和实战演习活动,定期进行消防知识考核和技术本领评估,确保消防队员具备应对火灾害害的本领。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原则上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培训和演习活动,确保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娴熟掌握。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每年应订立消防工作计划,并在消防部门的引导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器材检查和消防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重要工作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实战演习,提高消防应急处理本领;3.负责企业内部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4.发现和排查消防隐患,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复;5.帮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6.帮助消防部门组织应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7.搭配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环境监测和消防设施验收工作;8.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与搭配,供应相关消防安全信息和资料。
《义务消防队组建方案》

《义务消防队组建方案》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合理有效地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并为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有效地扑救做好充分准备。
以确保单位生产、生活及各项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消防队职责:1.制定合理有效的关于“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教育员工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4.合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并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巡、月检、季查。
5.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定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演练。
6.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7.根据单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义务国消防条例》的规定,为做好本小区的消防工作。
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义务消防工作制度。
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辖内企噗单位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根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需要,及时配备相适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器材、通信设备和消防员战斗装备等。
5.定期进行教育训练,每月集中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
内容参照专职消防队的训练标准,参加实演练,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扑救能力。
6.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随时进入备战状态。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消防检查制度:1.消防专职人员负责本厂全体员工的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检查和保养各种消防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中。
3.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本厂辖区各个部分,整改火险隐患,纠正消防违章。
4.建立健全防火责任人,义务消防组织。
5.建立应急临时指挥结构,指定地点、指挥人员。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本单位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一)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 18 周岁至 50 周岁之间。
3、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环境。
4、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程序:1、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组建方案,明确义务消防队的规模、职责和人员组成。
2、在单位内部发布招募通知,鼓励员工自愿报名参加。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
4、确定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义务消防队的规模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单位员工总数的 10%。
三、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一)学习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
(六)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一)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应急疏散等。
(二)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三)新加入义务消防队的成员应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 小时。
(四)义务消防队成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
五、义务消防队的演练(一)义务消防队应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灭火战斗等。
(二)演练频率不少于每半年一次。
(三)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专职消防员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日常消防执勤、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群众自愿报名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火灾防控宣传、火灾预警、初期扑救等工作。
第六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对外可以称为“XX某地专职/义务消防队”。
第七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立、重组、撤销等事项,应当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申请、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均应设立队长、副队长和组员。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队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技能,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组织能力,并参加过消防培训。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的组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通过消防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四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灾害事故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火灾防控知识、组织火灾演练、监督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队长有权安排队员的工作任务,并对消防工作的完成负责。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队长有权组织队员参加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并对消防工作的推行负责。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参与火灾扑救、救援等任务的实施。
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需要,定期开展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
第二十条专职消防队有义务定期进行灭火器械、消防器材等装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设备完好。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义务消防队是由公司员工自愿组成的,承担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任务的群众性组织,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组织管理
1.义务消防队由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具体日常管理。
2.义务消防队下设若干个分队,由各分队负责人领导,分队负责人的任免由安
全保卫部门提出,报公司领导批准。
3.义务消防队队员的任免由分队负责人提出,报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并报公司
领导批准。
三、工作职责
1.义务消防队负责协助安全保卫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救援、火灾
隐患排查等工作。
2.义务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灭火救援预案进行处置,
并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3.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1.义务消防队队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2.义务消防队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
效率。
五、奖励与惩处
1.公司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公司规定的义务消防队队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惩处。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企业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本领和水平,本制度订立,以规范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
本制度遵从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整治、全员参加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设立的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包含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应急演练和考核评估等方面。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三条组织架构1.依据企业规模和场合特点,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长、副队长和消防队员,队伍人数由企业自行确定。
2.队长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引导队伍工作,副队长帮助队长工作。
3.消防队员应依照岗位需求进行选拔,并定期进行队伍调整。
第四条队伍要求1.消防队员应具备基本的火灾防控知识和相关技能,且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
2.消防队员应具备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勇于承当责任的品质,乐观参加队内活动和基础训练。
第五条岗位职责1.队长:负责组织消防队开展各项工作,包含队伍建设、培训管理、演练和应急救援等。
并与企业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搭配,订立应急预案和灭火器材的配置。
2.副队长:帮助队长工作,负责布置队员日常巡逻、消防器材日常检查等,并在队长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3.消防队员:参加日常巡逻、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参加定期的消防培训活动以及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奖惩制度1.消防队队员表现突出者,可以依据其个人贡献和优异表现予以嘉奖,如表扬、奖金等。
嘉奖由企业供应。
2.对于消防队队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队伍纪律的行为,应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如通报批判、责令辞职等。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七条培训计划1.消防队应依据实际需求订立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培训内容包含火灾防控知识、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流程等。
第八条培训形式1.消防队应通过集中培训、小组讨论、实践演练等方式,进行定期培训。
2.消防队员还可以利用网络自学、参加消防演习等形式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实践。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制度。
目的在于规范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的管理,明确管理和考核标准,提高消防队的应急响应本领和灭火救援本领。
二、管理标准1.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由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设立、组织和管理。
–专职消防队成员由具备相应消防技能的员工担负,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加入。
–专职消防队的规模和组织结构应依据企业规模和消防安全风险的大小合理确定。
2.义务消防队的组织:–义务消防队成员由乐意参加消防工作的员工构成,组织和管理由企业职能部门负责。
–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定期进行相关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应急本领。
–义务消防队成员不得担负专职消防队成员。
3.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参加火灾防控措施的订立和实施。
–参加消防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更新。
–参加应急演练和灭火救援工作。
–帮助外部消防监督部门开展消防检查和审批工作。
4.消防队员的要求:–必需具备肯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通过消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必需履行职责,依照工作要求参加消防工作和应急演练。
–必需听从上级的指挥和调配,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必需爱岗敬业、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三、考核标准1.专职消防队员的考核:–消防知识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考试,考核内容包含火灾防备、灭火器材使用、紧急疏散等方面。
–消防演练考核: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评估消防队员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本领和协作本领。
–岗位责任考核:通过工作考核评估专职消防队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包含督促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等方面。
2.义务消防队员的考核:–完成培训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培训,考核内容包含火灾逃命技能、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
–参加应急演练考核: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评估义务消防队员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本领和协作本领。
四、嘉奖与惩罚1.嘉奖机制:–表扬优秀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予以荣誉称呼、奖金等嘉奖。
公司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培训、演练、职责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义务消防队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由公司各部门选派员工组成,部门负责人担任队长,副队长1至2人。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下设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等,各组人员由队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第三章培训与演练第六条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
第七条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实战演练,提高队员实战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职责第九条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 定期组织队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4. 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5. 发生火灾后,组织队员进行火灾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员职责:1.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2. 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向队长报告;3. 发生火灾时,按照预案迅速行动,协助扑救火灾;4. 组织疏散逃生,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激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义务消防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义务消防队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强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09号公布 2009年],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合理有效地开展“预防火灾”工作,并为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并做好充分准备及各项应急措施,以确保公司人员与财产安全。
二、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三、职责
1、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
1.1、义务消防队为团队管理,统一学习、统一行动、相互协作。
必须熟悉公司的基本情况,掌握公司的消防设施情况及所有区域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了解各生产车间的物料性质;
1.2、要做到“三知”、“三会”。
“三知”即知火警电话“119”,知匪警电话“110”,知当地公安部门、防火办和上级保卫部门的电话。
“三会”即:一要会报火警做到遇有火警沉着、镇静,报清单位地址、火势及起火的性质;二要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对公司所有区域的灭火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三要会扑救初起火灾,做到正确选用灭火工具和扑救方法;
1.3、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动积极向周围人员宣传消防常识。
勇于批评、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操作规程和其它不安全行动;
1.4、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1.5、按照单位领导安排,定期参与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主动参加值班守护,并参与整改工作;
1.6、负责扑救公司内初发的火灾。
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疏散火灾现场人员与重要物质,保护火灾现场,救护火灾现场受伤人员,配合公司开展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1.7、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消防方面的工作。
2、义务消防队长工作职责:
2.1、全面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理论知识培训,实际操作训练,消防演练等。
发生火灾时负责火灾现场义务消防队的现场指挥,及协同消防队做好各项救火工作,灾后对整个火灾事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好事件汇报,总结并做出相应的预防预案调整。
3、通讯组职责:
3.1、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将火情通知本单位消防队长或安全生产负责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 119”火警电话,应讲清火灾发生的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等有关内容,并主动接受对方询问。
报警完毕后,迅速派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辆;
3.2、记录对外电话连络内容;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车辆送护等联系和落实。
4、疏散救护组职责:
4.1、接到火警,按队长指示立即到达火灾发生点。
首先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区(紧急集合点),其次抢救贵重物品的转移;
4.2、疏散及物资转移时,要充分利用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指引有序进行,必须坚持“先着火层,然后由上层至下层”疏散的原则,防止造成踩踏、拥挤等事故;4.3、遇烟雾用湿布或衣服捂口鼻、低姿行走,疏散完毕后,应检查小房间、隔间、卫生间有无人员滞留;
4.4、对抢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临时的急救处理,并迅速与医院联系进行抢救,对抢救出来的物品要看管好。
5、灭火组职责
5.1、利用一切灭火器材,全力扑救初起火灾,控制火势蔓延,并注重贵重物资的扑救;5.2、判断火势无法控制时,回报消防队长,请求消防队支援。
5.3、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协助消防队官兵组织救火。
6、警戒保障组职责
6.1、负责将疏散或引导出來的员工集合到指定的安全区(紧急集合点)﹐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认真清点人数,禁止人员重返火场和无关车辆进入;
6.2、负责应急状态下的消防器材、工具、急救用品和消防用品等各种物资的供应保障。
四、奖惩与福利
1、每月义务消防队人员训练不得少于12小时,具体训练内容与时间计划由义务消防队自行安排;
2、所有参加义务消防队人员在训练计划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全勤者每月获500元津贴,缺勤者无任何补助;
3、特殊情况请假按每小时5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津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300元:
4.1、参加公司内抢险救灾并挽回损失;
4.2、一年内累计3次被公司通报表扬者;
4.3、参加区域性或其他消防业务技能比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开除出义务消防队,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5.1、未经综合管理部安环组批准一个月内参加训练未满12小时,训练时不服从现场负责人管理,训练时嬉笑打闹、拖拉和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5.2、不准时参加训练,或一个月有两次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者;
5.3、故意搅乱训练场秩序,影响他人训练且不听劝阻者;
5.4、演习时拒不执行现场指挥员指挥,抢险救灾时临阵退缩,影响战斗展开者;
5.5、故意损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造成不安全因素和经济损失的或辱骂或以其它形式攻击教练员或管理人员者;
6、福利:公司组织的员工旅游,义务消防队人员优先参与,不受公司入职时间限制;
五、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奖惩办法的处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环组进行申报,待本办法审核通过,安环组公示后,即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