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合伙人制度

合集下载

新企业合伙人管理制度

新企业合伙人管理制度

新企业合伙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新企业合伙人的管理行为,促进合伙企业的良好运营,根据《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伙人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1.1 合伙人有权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对企业经营决策进行表决。

1.2 合伙人有权按照约定和分红协议分享企业利润。

1.3 合伙人有权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合伙人的义务2.1 合伙人应遵守合伙协议的规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

2.2 合伙人应积极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做出贡献。

2.3 合伙人应按时缴纳合伙企业的出资款项。

第三章管理机构1. 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2.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2.1 制定企业的经营发展规划及相关战略决策。

2.2 确定企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2.3 决定重大经营事项,包括投资、融资、合同及重大交易等。

3. 管理委员会的任期3.1 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合伙人可连续连任。

第四章分工合作1. 合伙人根据各自的专长和能力,分工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2. 合伙人应遵守相互之间的协作规则,共同协商处理企业经营管理相关事务。

第五章利润分配1. 利润分配原则1.1 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企业的利润分配要公平、合理。

1.2 利润分配应根据参与经营的贡献、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配。

2. 利润分配程序2.1 每年末,企业应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审核。

2.2 利润分配方案应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并报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决策程序1. 关于重大事项的决策1.1 关于企业的投资、融资、合同和其他重大事项,需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

1.2 重大事项的决策应通过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

2. 关于日常经营事项的决策2.1 关于日常经营事项的决策,可以由管理委员会或者由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人员负责处理。

第七章退出和违约1. 退出程序1.1 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退出合伙企业,退出程序应遵循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

新公司合伙人制度

新公司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

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

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2.1.1建立商圈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

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1.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明确合伙人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参与决策等。

2. 合伙人会议:设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合伙人会议,讨论公司重要事务,并做出决策。

3. 合伙人决策程序:规定合伙人决策的程序和要求,例如投票方式、表决权等。

4. 合伙人退出机制:规定合伙人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5. 合伙人分配利润机制:规定合伙人利润分配的方式和比例。

6. 合伙人行为准则:制定合伙人行为准则,明确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的行为规范。

7. 合伙人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合伙人争议解决的渠道和程序,以维护合伙人间的合作关系。

8. 合伙人信息透明度:规定合伙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定期向合伙人提供经营报告和财务报表。

9.合伙人违约责任:确定合伙人违约的责任和补偿机制,保证
合伙人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平等、明
确责任分工,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合伙人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降低冲突和风险,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合伙人的制度和注意事项

合伙人的制度和注意事项

合伙人的制度和注意事项合伙人制度以及合伙人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对于公司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合伙人制度的概念、建立和管理注意事项。

一、合伙人制度的概念:合伙人制度是指在一个企业或组织中,两个或多个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经营和分配利润的合作关系。

在合伙人制度下,每个合伙人承担着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分享企业的风险和回报。

二、建立合伙人制度的注意事项:1. 协商一致:成为合伙人的各方应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合作协议。

协商应包括企业目标、投资比例、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其他关键事项。

这有助于避免后期的理解和冲突。

2. 法律合规:制定的合伙协议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遵守公司法和商业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合伙协议的内容应该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3. 分工合理:各个合伙人对企业的经营应该有明确的分工,根据各自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划分职责,并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4. 应对风险:合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合伙人需要在合作协议中留有应对风险的规定。

比如,当遇到重大决策时,如何进行投票,解决纠纷时如何解决,以及可行的纠纷解决方法等。

5. 公平的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是合伙人制度中重要的部分。

合伙协议应明确规定利润分配的方法和比例,以确保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平等对待,防止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三、管理合伙人关系的注意事项:1. 透明和及时的沟通:合伙人之间应保持透明和及时的沟通,分享企业目标和经营状况,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和误解。

2. 共同决策:涉及到重大决策时,合伙人应共同商讨,遵循合伙协议中规定的决策程序,避免单方面决策导致的不满和冲突。

3. 管理冲突:当合伙人发生意见不合时,应该积极寻找解决冲突的方法,例如通过协商、调解或其他妥善的方式解决分歧。

4. 分配工作和责任:合伙人之间应根据各自的专业能力和兴趣,合理分配工作和责任,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

初创合伙人规则

初创合伙人规则

初创合伙人规则初创合伙人规则是指在创业公司中,创始人与初创团队成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了合伙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和发展,同时保护合伙人的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初创合伙人规则:1. 股权分配:合伙人在公司中所持股份的比例是根据其对公司的贡献和价值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创始人所持股份会较多,因为他们通常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推动公司的发展。

2. 利润分配:合伙人在公司取得利润时,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比例来分配。

这也是对合伙人对公司贡献的一种回报。

3. 管理权:创始人通常会担任公司的CEO或其他重要管理职位,他们有权做出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合伙人则可以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和运营,但对于重大事项需要得到创始人的同意。

4. 退出机制:初创合伙人规则中通常会包含合伙人退出的机制。

这可以是因为某个合伙人决定离开公司,或者因为某种原因被迫离开公司。

退出机制可以规定合伙人在退出时可以获得的权益和补偿。

5. 保密协议:初创合伙人规则通常会要求合伙人对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保密。

这是为了避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泄露给竞争对手,影响公司的发展。

6. 竞业禁止条款:初创合伙人规则中通常会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禁止合伙人在离开公司后从事与公司竞争的行业或业务。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避免合伙人离开后成为公司的竞争对手。

7. 解决争议机制:初创合伙人规则中通常会规定如何解决合伙人之间的争议。

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初创合伙人规则对于创业公司的顺利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它不仅为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提供了明确的规定,还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合伙人应该遵守这些规则,并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共同努力,实现共同的目标。

只有在合作和互信的基础上,创业公司才能取得成功。

合伙人规章制度文档

合伙人规章制度文档

合伙人规章制度文档
《合伙人规章制度》
一、合伙关系的构成
1. 合伙关系由本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条件成立。

合伙人间的进资、承担、责任、分享利益等权利和义务由本规章制度规定。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伙人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决策,享受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利益。

2. 合伙人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合理地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管理和经营
1. 合伙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经营,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2. 合伙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业务由合伙人共同决策,并由合伙人中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执行。

四、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
1.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人间约定的份额分配,如无约定则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2.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应公正合理,不得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五、合伙企业的退出和终止
1. 合伙人有权依照本规章制度的约定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领取相应的权益。

2. 合伙企业的终止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清算和解散。

六、其他
1. 所有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

以上为《合伙人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合伙人们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公司合伙人制度范文8篇

公司合伙人制度范文8篇

公司合伙人制度范文8篇好的创业公司,就是要把蛋糕做大,而不是让大家分蛋糕。

你要把蛋糕越做越大,让每个(合伙)人都有自己的蛋糕,做成了一个越来越大的蛋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伙人制度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合伙人制度范文1广州万科公司位于南沙区的南方公元项目,是万科集团的第一个跟投项目,认购率达7倍之多,是迄今为止认购倍数最高的项目。

该项目开盘首期推出356套房,15天不到就卖了326套,去化率近92%。

在合伙人制度下,合伙人和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该制度将真正提升和完善公司的运营效率。

相反,损害股东的利益就是损害自己的利益,损害集体的利益,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相信那些钻空子、只顾眼前利益的做法将很难存在。

对于广州这个跟投制度实施之后操盘的巨大变化,该项目壹团队负责人杨其祥深有体会:“房地产行业设计、采购、工程、营销等部门往往分工明确,一般只专注于自己的部分,并采用只考虑该部分的最优方案。

但是这些环节其实都是环环相扣的,比如设计追求的最完美往往在采购上认为成本过高,采购精美的材料又可能导致工程的延长,工程延期会严重影响销售。

过去常常各部门之间会扯皮,实行项目跟投之后,这些部门更愿意以一个团队向共同的目标努力了。

”▌一、跟投规则——投多少,谁能投?在合伙人制度下,合伙人和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该制度将真正提升和完善公司的运营效率。

相反,损害股东的利益就是损害自己的利益,损害集体的利益,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相信那些钻空子、只顾眼前利益的做法将很难存在。

具体跟投如何做了?根据万科公司跟投制度,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能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5%,公司将对跟投项目额外受让跟投,投资总额不超过该项目资金峰值的5%。

项目所在一线公司跟投人员可以在未来18个月以内,额外受让此份额,受让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支付利息(这一点很贴心)。

另外,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是必须跟投人员。

具体跟投人员的不同策略如下图。

新企业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本

新企业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合伙人管理,明确合伙人权利、义务,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合伙人资格与入伙第四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 拥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能力;4. 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人入伙时,应向企业缴纳出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

第三章合伙人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2. 分享企业的收益;3. 优先购买其他合伙人的股权;4. 依法转让其股权。

第八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企业章程及本制度;2. 履行出资义务;3.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4. 保守企业商业秘密;5. 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第九条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企业债务。

第四章合伙人退出与继承第十条合伙人退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退出协议。

第十一条合伙人退出时,应退还其出资,并承担企业债务。

第十二条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伙人资格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五章合伙人关系与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伙人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

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

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2.1.1建立商圈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

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

互联网是我们服务的内容之一,也是我们做服务的通路和工具。

我们帮助客户销售和采购,我们创造创意、知识和关系以协助客户,让客户获得便利、实惠和快乐。

我们同时向客户学习、寻求协助和获取回报。

2.1.3创造产品创造产品:我们创造知识、关系、思想、文化、设计、技术、软件、报告、演示,等等。

创造和帮助是快乐的源泉,也是客户价值的核心来源。

创造信任: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交往,也需要信任文化。

职业合伙人长期服务自己的客户,建立信任关系。

依据信任传递原理,信任可以在职业合伙人团队传递倍增。

网络让客户找到客户,信任让生意立即成交。

创造通路:职业合伙人及其合作、服务和影响的商圈是不断增大的,那是一个独特的网络化的和可以信赖的销售和服务通路。

所以,你只要专注于你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以帮助你销售和采购。

创造文化:由自己创造的稳定收入,可以改善我们的幸福:有稳定的客户,学会感恩;做自己的ceo,学会乐观;发挥和发展自己的长处,拥有自信;拥有创造的自由和时间的自由,学会拥抱偶然性和变化并记住美好;拥有余钱、余闲和智慧,学会帮助他人。

2.1.4经营事业职业合伙人是一个真正的经营者,是他自己的ceo,有客户、有产品、有渠道,得树立个人品牌和懂得经营。

职业合伙人的收入来源于50家直接合作客户的服务收入,销售他自己开发的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发现人才、技术和项目而介绍投资的投资收益,公司上市带来的股份收入。

2.1.5回馈社会一所大学:1、学习为了创造,从小就应该享受人文教育;2、学习不再被就业弄得支离破碎,有利于终身学习和修炼,鼓励对知识和发现的追求。

3、宏创合伙人事业是一所真正的大学和创新基地:开发课程;创新思想;演练技能;鼓励创业;扶持做大。

服务社区:建立职业合伙人参与社区服务的制度。

职业合伙人要就近参与社区服务,尤其是就业、创业咨询、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学院:社区学院将大量创办。

鼓励职业合伙人发展学术水平,参与各类兼职教育活动。

扶持创业:设立专门基金,要求职业合伙人入股,也吸纳社会资金,专门用于天使投资,以扶持创业。

投资收益,一半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一半作为投资回报。

3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2006年4月底,《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审议。

这是这部1997年制定的法律实施9年来的首次修订。

此次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主要增加了有限合伙人这种新企业形式,它改变了传统合伙下合伙人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仅要求合伙人就自己的不当行为引发的赔偿承担无限责任,不对其他合伙人的过错承担连带责任。

3.1权利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补足出资,并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但有限合伙人以下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3.1.1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保护的免除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有限合伙人也对合伙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并与之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合伙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即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1.2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的区分(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6)在出资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2性质转变有限合伙人的性质转变:(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3 入伙和退伙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1.入伙(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4 qflp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即股权基金的出资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私募股权投资)以及vc(风险投资)市场。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比照已经实行多时的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前者是针对股权投资,后者是针对证券投资,但都可视为在现行中国资本和金融项目不开放的情况下外资投资中国市场的途径。

3.5 义务3.5.1普通合伙人(1)出资义务普通合伙人通常需提供基金资本总额1%的资金,这1%的比例虽然比较少,但由于基金的资本总额十分巨大,对普通合伙人个人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要求普通合伙人出资的目的使他们与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防止他们过分地冒险。

(2)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事务的经营和控制,为保障与基金发生往来的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基金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连带责任的承担对普通合伙人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约束,使之真正对合伙基金运作履行诚信义务与责任,并限制普通合伙人以基金的名义大量对外举债。

(3)信息披露义务普通合伙人要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财务报表,提供有关基金所投资企业价值和年度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邀请有限合伙人参加基金年会。

(4)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在英美法系,公司董事、经理对股东、控股股东对小股东负有信义义务已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

那么在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中,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是否负有信义义务呢?美国统一合伙法第404(a)规定了合伙人的行为标准,通过此行为标准的规定确立了合伙人的信托责任,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

普通合伙人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负有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

根据信托法原理,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利用信托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使自己处于受托人职责与个人利益或其所代表的第三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

普通合伙人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将其自身置于与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的利益相冲突的地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