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洪水计算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洪水计算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

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洪水计算指导意见设计洪水成果是影响治理工程规模和投资的重要因素,客观、科学、合理地确定设计洪水成果尤为重要。
由于我省众多的中小河流缺乏实测洪水流量系列资料,其设计洪水多采用由暴雨资料间接推求的办法,因该办法中的降雨产流关系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根据当时的情况拟定的,经过近40年的水利及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垫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使产流汇流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采用原产流关系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明显偏大。
为了较为客观、科学、合理地确定设计洪水成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依据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2006;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3.《山东省大、中型水库防洪安全复核设计洪水计算办法》。
4.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标准:1)《防洪标准》GB 50201-94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44-20003)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般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涵洞的排水标准10年一1遇;比较重要的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鲁北地区设计标准为典型年法,采用“61年雨型”防洪,“64年雨型”排涝。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流域面积200~3000km的中小河流。
三、基本资料的搜集和整理1.应详细说明治理河流所处地理位臵、所属水系,流域面积、河道长度、流域形状、支流分布、河网密度;流域内地形、地貌、植被及水土保持等自然地理概况;该河流所处市(县、区)境内流域面积、河道长度;治理河段以上流域面积(其中山丘区、平原区面积各占比重)、河道长度,并注明桩号。
2.应说明流域内水文气象概况,包括××年~××年多年平均降水量,汛期降水量,降雨量的年内、年际分布特点;多年平均年径流量,径流量的年内、年际分布特点;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多年平均风速、最大风速及风向等有关水文、气象概述。
3.应说明流域内暴雨洪水特性及水旱灾害情况,特别是最近几年出现的大暴雨洪水情况,包括雨情、水情、灾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堤防溃决、分洪、滞洪等基本情况。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为搞好中小河流治理,严格基建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确保治理成效与工程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国家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变更作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省规划内河道治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一、设计变更类型本通知所指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图阶段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和优化等活动,共分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种类型。
(一)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工程布置、主要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属设备等方面,对工程的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符合下列内容之一的均视为重大设计变更:1、工程任务方面。
一是保护对象发生调整,如由农田防护调整为县城防洪或由防洪整治调整为生态建设的;二是治理范围发生调整,由原确定的范围调整为另一治理范围的。
2、工程规模方面。
一是设计投资规模(不包括移民征迁)较批复概算变化10%以上的;二是治理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治理长度缩短、河槽设计断面减少10%以上、险工段护砌工程量减少10%以上、涵闸建设数量减少10%以上、堤防加固设计断面减少10%以上、防汛道路长度或宽度减少10%以上。
3、设计标准方面。
一是设计防洪标准或排涝标准提高或降低,并使堤防和建筑物级别发生相应变化的;二是设计洪(涝)水流量等主要水文成果变化在15%以上的。
4、工程布置方面。
一是堤距缩窄,堤身轴线向河道中轴线移动2米以上的;二是桥涵闸等主要建筑物位置发生较大变化的。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

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编写依据与目的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通知”(水规计[2009]497号)和水利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提高设计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意见。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治理范围初步设计原则上应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及后续规划(以下简称《中小河流规划》)确定的治理范围和规模开展项目设计工作,确需调整的应说明调整的缘由,根据治理河流实际情况,结合治理方案论证,对工程治理范围和建设规模进行适当调整。
(三)治理标准中小河流治理要符合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其防洪标准一般为10年~20年一遇。
设计中应根据国标《防洪标准》(GB50201-94),结合中小河流防洪保护区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中小河流治理对大江大河的防洪影响,对具体河段的治理标准进行分析论证后合理选用。
排涝标准一般为5~10年一遇。
(四)治理原则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
设计要在河流整体治理规划和相关规划指导下,处理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处理好与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意与除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衔接。
2、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小河流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留足洪水出路,严禁缩窄河道,合理确定治导线和堤距。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根据河流特点和防洪保护需要,通过方案比选合理确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注重治理效果,处理好工程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关系。
4、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
要结合当地条件,优化设计方案,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合理规划料场,尽量少占耕地,从严控制管理用地;设计方案要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及当地环境的影响,护坡、护岸尽量采用植物措施和天然材料、生态复合材料,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法规类别】水利工程【发文字号】鲁水政字[2016]2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1.22【实施日期】2016.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政字〔2016〕2号)各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水利厅各直属单位:现将《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2016年1月22日附件: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水文监测在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布局科学合理的水文监测站网,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全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其直属的省水文机构负责水文监测工程的建设管理。
水文监测站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运行管理。
第三条水文监测工程包括水文测报基础设施、水文监测仪器设备、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水资源监测设施和水文管理设施。
第四条水文监测工程要与主体水利工程相协调。
坚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规范设计、分项实施、保证质量”的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治理的水库、河道、海堤、山洪沟、大型调水工程,蓄滞洪区、大中型灌区和重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等工程都应当根据需要相应建设水文监测工程。
未按规定列入水文监测工程项目的,有关部门不予立项审批。
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洪水计算分析

化 ,采 用原 产流 关 系计算 的设 计洪 水成果 明 显偏 大 。本文根据 相 关规 范、标 准对 设计 洪 水计算 方 法进行 了分析 。 关 键词 设 计洪 水 ;暴 雨资料 ;流 量
重要 因素 ,客观 、科 学、合理 地确 定 设计 洪 水成果 尤 为重要 。 由于我省 众 多的 中小河流 缺乏 实测 洪水流量 系列 资料 ,其 设计 洪水 多 采用 由暴 雨资料 间接 推 求 的办 法, 因该办 法 中的 降雨产 流 关 系是 上世 纪七十 年代初期 根 据 当时的 情况拟 定 的,经过 近4 0 年 的水利 及
系。
4 施工 期设计 洪水 计算
( 1 )施工 导流 期的确 定 施 工 导 流期 应 选 择 在 非 汛 期 ,根 据 需 要 导 流 施 工 的工 程 量 的 大 小 和 施 工 设计 安 排 ,合理确 定导流 期 的时 间。 ( 2 )施 工期设 计洪水 标准 施 工导 流期 设 计洪 水标 准 一般 为 5 年 一 遇。 ( 3 )施 工导流 期设 计洪水 计算 方法 。 施 工 导 流 期 设计 洪 水 计 算 一 般 采 用 实 测 流量法 直接 计算或 由暴 雨资料 间接 计算 。 直接 流量 法计算 内容 同设计 洪水 计算 部分 ; 由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计算方法中设计暴 雨 计算 、点面 关系 、设计 暴雨 的 日程 、时 程 分 配 、产 流及 汇流 计算都 与设 计洪水 计算 部 分 相同 ,但无 论采 用哪种 方法计 算 ,都应 明 确 和注意 以下 几个 问题 : ① 应 明 确 采 用 的 水 文 站 或 雨 量 站 名 称 、系 列起讫 年份 ,并附 流量 或雨量 系列 。 ②无论采用何种办法计算 ,都应该在 施 工 期 内 选 样 ,跨 期 选 样 不 宜 超 过 5 ~l 0 天 ,跨 期选样 计算 的施 工期设 计洪 水不 宜跨 期 使用 。 ③ 由数 理 统 计 法 计 算 ,应 明确 适 线 原 则 ,给 出统 计参数 ,附 频率 曲线 图及设 计成 果。 ④ 由 暴 雨 资 料 间 接 计 算 设 计 洪 水 时 ,净 雨 计 算 中应 注 意 设 计P a 采 用值 应 取 2 0 mm ~2 5 mm I或 根 据 实 测 雨 量 资 料 计 算 ,但计算时间不宜小于1 5 天,应明确前期 影响 系数K及最 大初 损I ma x 值。 ⑤ 如 治 理 河 段 上 游 有 大 、 中 型 水 库 时 ,计 算过 程 中应 扣 除 其 流 域 面 积 ,如 在 大 、 中型水 库 与设 计河 段 区 间有 小 ( 1 ) 型 水库 时也应 扣除 其流域 面积 。
山东省小型水库洪水核算办法

附件:山东省小型水库洪水核算办法(试行)前言《山东省小型水库洪水核算办法》(试行)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需要而制定的。
本办法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和《山东省水文图集》的有关分析成果,在原山东省水利局暴雨洪水组1979年6月编印的《山东省小型水库洪水核算方法》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山丘区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复核、控制运用、加固设计等工作中应以本办法为主,其它各法可作验证参考。
本办法提供了洪峰流量、洪水总量以及调洪演算方法,适用我省流域面积在1到30平方千米的小型水库保安全洪水核算使用。
对有闸控制或流域面积大于30平方千米的小型水库,应使用《山东省大、中型水库防洪安全复核洪水计算办法》进行核算,设计洪水流量过程应采用瞬时单位线法,其中流域面积小于50平方千米的水库时段长建议取0.5小时,瞬时单位线参数M1与0.5小时单位线关系表可参考《山东省水文图集》。
流域面积小于1平方千米的小(2)型水库,应按本办法计算的洪峰、洪量分别加大10%后,再进行调洪。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结合实际, 及时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省水利厅。
1小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小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选取。
小型水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山区、丘陵区或平原、滨海区分别确定。
山区、丘陵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按表1选用。
平原、滨海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按表2选用。
当山区、丘陵区的小型水库坝高低于15m,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且失事后对下游防洪影响不大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区标准确定;当平原、滨海区的小型水库坝高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标准确定。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文规划设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科技动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文规划设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切实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工作部署,加快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技术审查效率,根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已报项目在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技术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对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水文分析计算、工程任务和规模等存在的几方面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水文分析计算(一)总体原则1.应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水文分析计算。
本部分主要为基本资料收集、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合理性检查。
2.全面收集工程建设需要的水文设计基础资料,包括采用和参考的水文基础资料,作为分析计算的重要依据。
3.分析计算时应说明并列出采用的参数、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
4.对设计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与已有成果及省颁布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后合理采用。
5.提供水文水利计算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应附计算过程。
(二)设计基本资料1.提供流域水系图(标明相关水文站、雨量站,以及本工程、已建、在建和规划的水利水电工程位置)。
2.说明工程所在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
3.对工程需采用或作为参考的水文站和雨量站点资料情况进行分析,并对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进行评价。
明确工程设计所采用或参考的资料系列。
(三)洪水1.洪水标准根据我省河流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省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2.设计洪水(1)由于中小河流大多属于山区性河流,且发生过洪涝灾害,因此需对历史洪水进行分析,如属特大洪水且可靠,计算时须进行特大值处理。
(2)有实测资料的情况。
采用频率分析方法或搬家指数法进行计算,对已有规划设计成果的需整治河段,应对计算成果进行分析比较,并以安全为原则,提出设计洪水成果及洪水过程线;对工程上、下游近年已建或已经审批工程的设计成果,应与其衔接。
(3)无实测资料的情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doc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一、总则(一)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和标准,提高设计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指中小河流是流域面积在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
(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
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设计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四)设计中应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重视水文分析、河流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分析,加强整治河宽和堤距的分析论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好土方挖填平衡,减少弃渣占地,并根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则择优确定施工工期。
(五)工程建设内容要避免与市政园林建设相混淆,生态措施只能放在护岸、护坡、堤防等河道治理工程上,不用于绿化、靓化等市政园林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与市政、园林工程结合实施的项目,应分别列出其工程量和投资,明确资金来源。
(六)中小河流治理中涉及到的占地和移民安置、交通桥梁、环境影响等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二、水文(一)应收集和整理本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站、雨量站的实测系列资料,收集省区的暴雨查算手册或水文图集,收集以往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并加强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分析。
(二)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
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附近有较长实测洪水流量资料时,可优先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设计洪水;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根据经审批的省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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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洪水计算指导意见设计洪水成果是影响治理工程规模和投资的重要因素,客观、科学、合理地确定设计洪水成果尤为重要。
由于我省众多的中小河流缺乏实测洪水流量系列资料,其设计洪水多采用由暴雨资料间接推求的办法,因该办法中的降雨产流关系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根据当时的情况拟定的,经过近40年的水利及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垫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使产流汇流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采用原产流关系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明显偏大。
为了较为客观、科学、合理地确定设计洪水成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依据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2006;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3.《山东省大、中型水库防洪安全复核设计洪水计算办法》。
4.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标准:1)《防洪标准》GB 50201-94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44-20003)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般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涵洞的排水标准10年一1遇;比较重要的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鲁北地区设计标准为典型年法,采用“61年雨型”防洪,“64年雨型”排涝。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流域面积200~3000km的中小河流。
三、基本资料的搜集和整理1.应详细说明治理河流所处地理位臵、所属水系,流域面积、河道长度、流域形状、支流分布、河网密度;流域内地形、地貌、植被及水土保持等自然地理概况;该河流所处市(县、区)境内流域面积、河道长度;治理河段以上流域面积(其中山丘区、平原区面积各占比重)、河道长度,并注明桩号。
2.应说明流域内水文气象概况,包括××年~××年多年平均降水量,汛期降水量,降雨量的年内、年际分布特点;多年平均年径流量,径流量的年内、年际分布特点;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多年平均风速、最大风速及风向等有关水文、气象概述。
3.应说明流域内暴雨洪水特性及水旱灾害情况,特别是最近几年出现的大暴雨洪水情况,包括雨情、水情、灾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堤防溃决、分洪、滞洪等基本情况。
4.应说明流域内水利工程情况,包括流域内水库工程的规模,建设年代、水库总库容、兴利库容、灌溉面积、城22市供水等基本情况;现有河道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概况,可列表说明。
5.应搜集流域内或相邻流域的实测暴雨、洪水资料,如直接入海或受潮水影响的河流,应搜集潮位等基本资料,并复核资料的可靠性;搜集调查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并说明可靠程度;应根据流域内、外资料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洪水计算方法。
6.应收集流域内以往规划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7.绘制流域水系图,明确流域界线,注明流域内及相邻流域水文站、雨量站及流域内水利工程位臵,并标明治理河段位臵。
8.绘制流域面积增长示意图,应明确支流入口桩号和上、下游及支流流域面积,并区分山丘区及平原区面积。
四、控制断面与计算单元的划分1.控制断面划分河道治理工程为一条线,从治理段起点至终点各断面的面积是变化的,设计流量也应随着变化,为了合理反映河道设计流量的变化和工程设计的需要,应将治理河道划分为不同控制断面。
如有较大支流汇入,应明确××支流入口以上断面或××支流入口以下断面,可列表说明;如治理河段上游有大、中型水库,应说明在治理河段中的位臵,坝址桩号、水库规模、设计指标等水库的基本情况。
32.计算单元的划分在划分控制断面的基础上,可根据工程及设计流量计算的需要划分计算单元,如上游有大、中型蓄水工程,和地形、地貌等下垫面条件有变化,应独立划分为一个计算单元,可列表说明。
五、河道设计洪水计算方法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的要求,设计洪水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一)可直接采用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对于海河流域设计洪水计算,可根据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中“61雨型”防洪、“64年雨型”排涝设计标准,利用徒骇、马颊河、滨海地区排水模数与流域面积的关系计算各河流治理段设计防洪、排涝流量。
“61雨型”防洪、“64年雨型”排涝模数见附表1。
同时,应根据流域内实测暴雨资料,计算20年一遇及5年一遇设计洪水,与“61雨型”防洪、“64年雨型”排涝设计流量进行对比分析计算,分析“61雨型”及“64年雨型”设计流量能达到多少年一遇标准。
(二)由实测流量资料计算设计洪水1.河道治理工程本流域内上、下游,具有30年以上的实测流量资料的水文站,或有大型水库还原后的入库洪峰流量资料的水库站,可作为设计参证站(或称计算依据站)。
4应将资料系列延长至2009年,并附参证站实测流量系列。
采用数理统计法计算设计参证站不同频率设计流量,根据矩法初估的统计参数均值X与变差系数Cv、Cs,采用P-III型频率曲线进行适线,以理论频率曲线与经验点据拟合较好为佳,并适当照顾上部点据,并附频率曲线图。
如河道治理工程与设计参证站流域面积相差在5%以内,可直接作为河道设计流量采用成果;如流域面积在15%以内(最大不可超过20%),可采用水文比拟法计算河道各断面设计流量,公式为:Q设=(F设/F参)×Q参式中:Q设~治理河段设计流量,m/s;F设~治理河段流域面积,km;Q参~设计参证站计算流量,m/s;F参~设计参证站流域面积,Km;n~指数,n= 0.5~0.8,一般取n= 0.67。
2.如本流域无水文站,而相邻流域具有30年以上实测流量资料的水文站,其暴雨洪水特性及下垫面条件与治理河道流域相似,亦可采用数理统计法计算其设计流量,并采用水文比拟法计算治理河道设计流量,面积比值限制条件与1相同。
3.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计算公式如下:52323nWA.P= WAB.P+WB.相应P式中:WA.P~设计断面频率P的设计洪量;WAB.P~与设计断面频率P相同的区间面积上的设计洪量;WB.相应P~设计断面上游水库工程相应频率P的设计洪量。
在上游有大、中型水库的情况下,下游治理河段设计洪水计算办法如下:(1)首先计算下游河道治理断面A以上全流域20年一遇设计洪水及设计断面A~水库区间AB的20年一遇设计洪水;(2)计算上游水库B的2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3)统计水库建成后近20年来的汛中(8月15日)水库水位,如水库水位低于死水位,按死水位计;如水库溢洪,按兴利水位计。
并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汛中水位及相应汛中库容。
(4)水库调洪计算:水库2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入库后,由水库多年平均汛中水位开始蓄水,当水位蓄至兴利水位时,开闸溢洪,并按水库20一遇安全泄量控泄;当水库水位超过20年一遇防洪高水位时,水库敞泄;可求得水库20一遇泄洪过程线。
如水库无闸门控制,当水位达到堰顶高程时,水库自动溢洪。
(5)将水库20一遇相应洪水泄洪过程线错时段与下游6河道20年一遇设计洪水过程线叠加,即可求得治理河段20年一遇设计流洪水过程线及设计流量。
(三)由实测暴雨资料间接计算设计洪水1.设计雨期对于中小河流,设计雨期一般取24小时即可满足设计要求,但对于湖西、鲁北等平原区设计雨期应选用3天或72小时。
2.设计面雨量计算1)直接面雨量法根据流域内及相邻流域分布较均匀的多处具有30年以上的实测暴雨过程系列,采用算数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逐年的面雨量过程系列,按照设计暴雨时段(最大24小时、72小时),采用固定时段滑动法选取逐年的设计时段的面暴雨量,组成面雨量系列;采用数理统计法计算设计面雨量,根据矩法初估的统计参数均值X与变差系数Cv,一般取Cs=3.5Cv,采用P-III型频率曲线适线,以理论频率曲线与经验点据拟合较好为佳,并适当照顾上部点据,并附频率曲线图。
2)间接面雨量法根据流域内单个雨量站实测年最大24小时暴雨资料,采用数理统计法计算设计点雨量,设计面雨量采用点面系数法计算,点面关系见附表2。
73.设计暴雨的日程、时程分配根据山东省各区域的实际情况,设计暴雨的日程、时程分配划分为胶东地区、泰沂山南区、泰沂山北区、平原地区,分别见附表3-1、3-2、3-3、3-4。
4.净雨计算采用超渗产流原理进行净雨计算,表现形式为P+Pa~R降雨径流关系。
1)根据全省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共有P+Pa~R降雨径流关系16条线供查算,见附表4。
不同地区采用的降雨径流关系线号如下:(1)胶东地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2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4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 时,查降雨径流关系6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3号线(设计Pa=50mm)。
(2)胶莱河谷区:南部山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6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8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10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4号线(设计Pa=50mm)。
8222222北部山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7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9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11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4号线(设计Pa=50mm)。
(3)泰沂山北区一般地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6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8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10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4号线(设计Pa=50mm)。
张店以西地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8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10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12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4号线(设计Pa=50mm)。
(4)泰沂山南区一般地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1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3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5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0号线(设计Pa=50mm)。
922222222222222郯苍地区:面积≤3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4号线(设计Pa=40mm);面积在300km~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5号线(设计Pa=45mm);面积≥1000km时,查降雨径流关系6号线(设计Pa=45mm);平原区查降雨径流关系10号线(设计Pa=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