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精简版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一、引言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下的一个重要协定,旨在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进一步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本文主要从GATS的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两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和阐述。
二、一般义务2.1 最惠国待遇根据GATS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成员国应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给予与最优惠国家相同的待遇,禁止任何歧视性待遇。
这一原则旨在确保成员国不会因国别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促进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条件。
2.2 国民待遇GATS还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即成员国对自身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给予和本国服务供应商相同的待遇。
这一原则保证了国内服务供应商在服务市场上享有公平公正的条件,避免对本国供应商进行歧视。
2.3 透明度和可预见性GATS强调成员国应确保其服务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包括发布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措施等,并定期通报给WTO。
这一原则旨在提高信息的可获取性,促进成员国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确保服务供应商能够对市场有充分的了解和预期。
三、具体承诺3.1 承诺范围GATS要求成员国对其开放服务市场进行承诺,并将其提供的服务分为四个具体承诺的部门:商业、通信、建筑和工程、教育。
成员国应在这些部门中承诺一定的市场准入和国内准入。
3.2 市场准入成员国在进行市场准入时,应提供公平公正的程序和条件,禁止歧视性的限制和限制措施。
成员国还可以选择对服务供应商进行限制,但应按照GATS的规定进行通知和协商。
3.3 国内准入国内准入要求成员国不得以歧视性的方式对本国和外国的服务供应商进行不利的限制和限制措施。
成员国应确保其法规和政策对所有服务供应商均适用,并提供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
3.4 规则和规范GATS还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规范,包括财务服务、电讯服务、保护知识产权等,旨在保护服务供应商的利益,确保公平竞争和服务质量。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以下简称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个多边协议,旨在促进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规则化。
以下是GATS的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
一般义务:
1. 最惠国待遇:成员国应给予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与其给予任何第三方国家的待遇相同,即不能歧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供应商。
2. 国民待遇:成员国应将自己国内的本国服务供应商与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一视同仁,即不能对外国服务供应商提供不平等的待遇。
3. 透明度:成员国应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有关国内服务规则和要求的足够信息,并及时公布任何新的或修改的规则。
4. 协商与协调:成员国应对其他成员国提供有关服务贸易的信息,并尽量就服务贸易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和协调。
具体承诺:
1. 准入市场:成员国承诺允许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进入其市场,提供特定的服务。
2. 国内规则:成员国承诺将其国内的规则和要求应用于外国的服务供应商,并不得限制它们提供的服务种类或数量。
3. 国内市场营销:成员国承诺不禁止或限制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在其领土上提供跨境服务或与本国服务供应商进行合作。
4. 优惠措施:成员国可以自愿提供对其他成员国的特殊待遇,例如减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服务供应商的国内规则要求等。
5. 引入限制:成员国可以限制或阻止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进入其市场,但应符合某些条件,例如公共安全、道德、公共利益等。
这些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旨在鼓励成员国之间相互开放服务市场,建立更加公平和透明的服务贸易规则,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
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篇一:cepa《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附件附件1内地在广东省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①①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nationsprovisionalcentralproductclassificatio n)。
表1对商业存在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负面清单)部门:分部门:所涉及的义务:保留的限制性措施:1.商务服务a.专业服务a.法律服务(cpc861)国民待遇商业存在1.独资设立的代表机构不可办理涉及内地法律适用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内地执业律师。
2.与内地方以合作形式提供法律服务限于:1)在广东省可由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内地执业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或由香港律师事务所向内地律师事务所派驻香港律师担任涉港或跨境法律顾问。
2)广东省内地律师事务所和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联合经营的,在各自执业范围、权2限内以分工协作方式开展业务合作。
3)在广东省前海、南沙、横琴试点与内地方以合伙方式联营,联营方式按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体规定执行。
3部门:分部门:1.商务服务a.专业服务所涉及的义务:保留的限制性措施:b.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国民待遇商业存在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在广东省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权需由内地居民持有;担任合伙人的香港居民需每年在内地居住且在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80天以上;担任合伙人的香港居民应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4部门:分部门:1.商务服务a.专业服务c.税收服务(cpc863)所涉及的义务: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国民待遇商业存在实行国民待遇。
5篇二:内地与香港cepa主要内容内地与香港cepa主要内容一、总体目标和原则《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中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

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2条最惠国豁免清单本减让表仅以英文为准1 / 1262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3 / 126①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订立的设立“契约式合资企业”的合同条款,规定诸如该合资企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以及合资方的投资或其他参与方式等事项。
契约式合资企业的参与方式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决定,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均进行资金投入。
4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5 / 1266 / 1267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8 / 1269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10 / 12611 / 12612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13 / 12614 / 12615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16 / 12617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18 / 12619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20 / 12621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22 / 12623 / 12624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25 / 126②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指单位建设成本高出同一城市平均单位建设成本2倍的房地产项目。
26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27 / 12628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29 / 12630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31 / 12632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33 / 12634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35 / 12636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37 / 12638 / 12639 / 126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③中国的承诺按照本减让表所附下列文件列入减让表:《关于编制基础电信服务承诺减让表的说明》(S/GBT/W/2/REV.1号文件)和《关于频率可获性的市场准入限制》(S/GBT/W/3号文件)。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服务贸易承诺

二、服务贸易承诺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根据自身国情、发展水平、承受能力,对服务贸易作出了不同程度市场准入承诺,有条件、有步骤地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并进行管理和审批,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l至6年内逐步实施。
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包括商务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运输服务等9个部门及其70多个分部门和子部门。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视听服务除外)以及其他未包括的服务没有承诺。
我国可以维持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l款规定不一致的措施,只要这些措施列入议定书所附的《第2条豁免清单》中,并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的条件。
服务贸易承诺分为水平承诺与具体承诺两个方面,水平承诺主要是:1.商业存在股权式合资企业中的外资比例不得少于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对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不作承诺,除非在具体分部门中另有规定。
允许在中国设立外国企业的代表处,但代表处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活动,除非在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和簿记、管理咨询等特定部门的具体承诺中另有规定。
.有关土地使用权,中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企业和个人使用土地需遵守下列最长期限限制:(1)居住目的为70年;(2)工业目的为50年;(3)教育、科学、文化、公共卫生和体育目的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目的为40年;(5)综合利用或其他目的为50年。
2.自然人流动除与属下列类别的自然人的入境和临时居住有关的措施外,不作承诺:(1)对于在中国领土内已设立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世贸组织成员的公司的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等高级雇员,作为公司内部的调任人员临时调动,允许其入境首期停留3年。
(2)对于被在中国领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雇佣从事商业活动的世贸组织成员的公司的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等高级雇员,按有关合同条款规定给予其长期居留许可,或首期居留3年,以时间短者为准。
中国入世承诺:服务贸易领域入世承诺的构成

中国入世承诺:服务贸易领域入世承诺的构成一、GATS协定的主要内容GATS协定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1条“范围与定义”,是关于服务贸易的要领和GATS 协定管辖范围的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与纪律”,规定了最惠国原则、透明度原则、机密信息的披露原则、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原则等成员方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与义务。
第三部分“具体承诺”,规定具体承诺中的市场准入问题和国民待遇原则。
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规定成员方有实施逐步自由化目标的义务及其实施的方式。
第五部分“机构条款”,规定服务贸易纠纷的磋商机制、服务贸易理号召会的构成及其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规定拒绝给予GATS协定项下的利益的情况,解释了GATS协定中的基本定义。
第七部分“附件”,包括《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和《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和《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共八个附件。
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的第六部分是“影响服务贸易的政策”,分九个部分对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提出要求,这九个部分分别是:许可、合作伙伴选择、股权的调整、设立商业保险机构的以往经验要求、检验服务、市场调查、法律服务、少数股持有者的权利和具体承诺减让表。
1、许可。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第306—313条。
对于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发放服务贸易营业许可的问题,中国工作组提出以下问题:首先,一些工作组成员对中国正在作出的关于增加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的全面承诺和向各国政府及服务提供者就包括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在内的与GATS协定有关的任何事项提供住处的努力表示欢迎。
同时,这些成员表示仍然对中国现行服务体制,特别是有关营业许可程序的申诉制度缺乏透明度表示关注。
为了与WTO协定、《中国加入议定书》和中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相一致,工作组成员指出,中国的许可程序和条件本身不应当构成对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壁垒,并且,其对服务贸易的限制作用也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内容

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内容中国入世是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承诺遵守WTO 的相关规则和制度。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入世对于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中国入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开放市场,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内容。
1. 减少贸易壁垒中国入世承诺开放市场的第一个方面是减少贸易壁垒。
这包括降低关税水平、取消非关税壁垒、减少出口补贴等。
中国在加入WTO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实行了高关税和严格的进出口限制,但在入世后,中国逐步实施了关税减让计划,降低了关税水平。
此举有利于外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2. 服务贸易开放除了商品贸易的开放,中国还承诺开放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是指跨境提供的非物质性产品和服务的交换。
中国在入世后逐步放宽了对服务行业的准入限制,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
这包括金融服务、教育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等。
此举不仅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为外国企业打开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
3.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中国入世承诺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在入世后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加强法律和法律执行力度,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和机制。
这为外国知识产权持有者在中国的创新和投资提供了更好的保护,促进了国际技术合作和创新发展。
4. 政府采购开放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为满足公共需求而进行的购买活动。
中国入世承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为外国企业提供了平等的参与机会。
中国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法律和制度,并建立了透明和公平的政府采购程序。
这为外国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参与中国政府采购项目,促进了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
5. 投资自由化中国入世承诺放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限制。
中国在加入WTO后逐步取消了一些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并放宽了投资准入条件。
13_中国的服务贸易的开放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6、分销:加入后3年内,取消对外资参与佣金代理及批发 服务(盐及烟草除外)和零售服务(烟草除外)的地域、股权 、数量限制,加入后5年内取消对外资参与分销领域的所 有限制。但销售多个供货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产品的连锁 店,如其分店数量超过30家,且销售粮食、棉花、植物油 、食糖、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成品油 、化肥,则不允许外资控股。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3.不同行业开放程度不同
(1)大部分商务服务的限制很少。 中国在计算机及相关服务方面基 本没有限制, 这对于发达国家来说, 是利益很大的一块业务。另外, 中 国对摄影、会议、翻译等服务没有限制;2005年全部放开广告服务; 对办公机械和设备的租赁, 也只限制提供者的全球资产总额 (500 万美 元)。中国对会计、审计和簿记等专业服务的限制也较少, 税收服务和 管理咨询服务 2007 年前允许合资, 以后可独资;建筑设计、工程和 城市规划服务在 2006 年前允许合资, 以后可独资。以收费或合同为 基础的房地产服务允许合资, 医疗服务有数量限制。比较而言, 对法律 服务的限制较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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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等领域的开放程度也比较高, 限制较少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分销其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采取逐 步扩大开放区域的办法放开零售业务, 零售产品范围也逐年放开, 承诺 在 2004 年取消对特许经营和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中国不 限制外国个人受中国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邀请或雇佣到中国提供服务, 也允许外商参与合作办学, 但合作办学的领域不包括军事、警察、政 治和党校教育等特别教育服务, 以及初等和中等义务教育。中国允许 外商环境服务和环境咨询服务, 但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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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一、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制定本附件。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对澳门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实施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
表1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
有关通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的承诺自《安排》签署翌日起实施。
三、对于本附件未涉及的服务贸易部门、分部门或有关措施,内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2条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执行。
四、对于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的实施,除执行本附件的规定外,还应适用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五、自2004年1月1日起,对本附件涵盖的服务领域,澳门对内地服务及服务提供者不增加任何限制性措施。
六、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的内容。
有关具体承诺将列入表2。
表2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人员取得澳门专业资格的具体承诺。
八、当因执行本附件对任何一方的贸易和相关产业造成重大影响时,应一方要求,双方应对本附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磋商。
九、本附件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附件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
本附件于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七日在澳门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副部长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司长————————————————————表1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11. 商业服务部门或A. 专业服务分部门a. 法律服务(CPC861)具体承诺 1.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联营组织不得以合伙形式运作,联营组织的澳门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2.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澳门执业律师,被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澳门执业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3.允许已获得内地律师资格的澳门律师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实习并执业,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4.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参加内地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
5. 允许第4条所列人员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6. 对澳门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广州设立的代表处的代表无最少居留时间要求。
澳门律师事务所在除深圳、广州以外的内地代表处的代表每年在内地的最少居留时1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间为2个月。
7.对经培训合格的澳门律师,授予内地认可的公证人资格。
8.允许澳门律师中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办理澳门法律事务和该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事务。
1. 商业服务部门或A. 专业服务分部门b.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具体承诺 1.对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澳门核数师、会计师(包括合伙人)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
2. 澳门核数公司和核数师在内地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1. 商业服务A. 专业服务部门或分部门d. 建筑设计服务(CPC8671)e. 工程服务(CPC8672)f. 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g.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CPC8674)具体承诺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工程服务、集中工程服务、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
1. 商业服务部门或A. 专业服务分部门h. 医疗及牙医服务(CPC9312)具体承诺 1.澳门与内地合资合作设立的医院或诊所聘用的医务人员可大多数为澳门永久性居民。
2.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权的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的最长时间为3年。
短期执业期满需要延期的,可重新办理短期执业。
3.允许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中医及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内地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4.允许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毕业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1年以上后,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5.澳门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
1. 商业服务部门或D. 房地产服务分部门 a. 涉及自有或租赁资产的房地产服务(CPC821)b. 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CPC822)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服务1。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
3.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
1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是指单位建设成本高于同一城市平均单位建设成本2倍的房地产项目。
1. 商业服务部门或F. 其他商业服务分部门a. 广告服务(CPC871)具体承诺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1在内地设立独资广告公司。
1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是经营(含非主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法人。
1. 商业服务F. 其他商业服务部门或分部门 c. 管理咨询服务(CPC86501、86502、86503、86504、86505、86506、86509)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一般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营业税除外)、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生产管理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和其他管理咨询服务。
2.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办理。
1. 商业服务部门或F. 其他商业服务分部门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CPC87909)具体承诺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1。
1不含出国、出境展览。
2. 通信服务部门或C. 电信服务分部门增值电信服务自《安排》签署翌日起,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具体承诺 1.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下列五项增值电信服务1:(1)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2)存储转发类业务;(3)呼叫中心业务;(4)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5)信息服务业务。
2.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第1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
3.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第1条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无地域限制。
1根据内地《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执行。
2. 通信服务D. 视听服务部门或录像分销服务(CPC83202),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分部门电影院服务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录像、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具体承诺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的分销服务。
1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0%。
电影院服务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形式建设或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2.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
1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音像制品分销服务的内容,应符合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查制度的规定。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1.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内地发行。
2.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是指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法规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75%以上的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
该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1中澳门居民应占该组别整体员工数目的50%以上。
3.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视为国产影片在内地发行。
该影片以普通话为标准译制的其他中国民族语言及方言的版本可在内地发行。
4.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澳方主创人员2所占比例不受限制,但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故事发生地无限制,但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应与内地有关。
1主要工作人员组别包括导演、编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监制、摄影师、剪接师、美术指导、服装设计、动作/武术指导、以及原创音乐。
2主创人员是指导演、编剧、摄影和主要演员,主要演员指主角和主要配角。
3.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部门或CPC511,512,5131,514,515,516,517,5182分部门具体承诺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
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全资收购内地的建筑业企业。
3.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承揽中外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4.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的建筑业企业申办资质证应按内地有关法规统一办理,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1包括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疏浚服务。
2涵盖范围仅限于为外国建筑企业在其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拥有和所使用的配有操作人员的建筑和拆除机器的租赁服务。
4. 分销服务部门或A. 佣金代理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分部门B. 批发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以及设立独资外贸公司。
12.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批发商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前一年的资产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中西部地区2设立批发商业企业,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3.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外贸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澳门服务提供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澳门服务提供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1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原油批发和佣金代理业务,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2本附件中,中西部地区包括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指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湖南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恩施苗族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部地区指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8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