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伤赔偿清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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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赔偿费用清单

最新工伤赔偿费用清单

最新工伤赔偿费用清单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本文从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列个清单,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较多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工伤就业赔偿金收据

工伤就业赔偿金收据

工伤就业赔偿金收据
工伤就业赔偿金收据
编号:2022001
收件人:李先生
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寄件人:XX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日期:2022年01月01日
收据编号:20122330
收到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补充说明:此款项为工伤就业赔偿金,请您务必妥善保管此收据
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核确认,李先生于2021年12月15日在我公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经鉴定属于工伤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按照最高额的标准向您支付工伤就业赔偿金。

详细结算如下:
1.失业补助金:600元/月 × 3个月 = 1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公司按照您实际就业时间的三个月支付失业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00元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职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您因工伤鉴定为三级伤残,我公司根据您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总计:1800元 + 5000元 = 6800元
备注:以上款项已由我公司于2022年01月01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您的个人银行账户。

请在收到款项后核对无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同时,希望您早日康复,事故后开展工作和生活。

李先生签字:
XX公司授权人签字:
备注:此收据为原件,如需开具抬头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我公司人力资源部。

以上是工伤就业赔偿金收据,敬请查收。

工伤清单怎么写范本

工伤清单怎么写范本

工伤清单怎么写范本
以下是一份工伤清单的范本,供您参考:
工伤清单
1. 工伤事故发生时间:XXXX年XX月XX日
2. 工伤事故发生地点:XXXXXXXX
3. 事故经过:简要描述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及事故现场情况。

4. 受伤害人员情况:列出受伤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种/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5. 受伤害部位及程度:详细描述受伤害人员的受伤部位及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疼痛、肿胀、出血、骨折、脱臼、烫伤等。

6. 治疗措施及费用:列出受伤害人员接受的治疗措施、医院名称、医生姓名、治疗时间、治疗费用等信息。

7. 工伤认定情况:说明是否已经认定为工伤,如已认定,请提供工伤认定书编号。

8. 工伤赔偿情况:如已进行工伤赔偿,请列出赔偿金额、赔偿方式、赔偿时间等信息。

9. 其他相关事项:如有其他与该工伤事故相关的事项,请在此栏中详细说明。

10. 签名确认:请填写经办人姓名和日期,以确认清单内容的真实性。

注意:以上仅为工伤清单的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和补充。

工伤赔偿清单

工伤赔偿清单

工伤赔偿清单根据工伤赔偿清单需求,以下是一个大致的1000字工伤赔偿清单范本:工伤赔偿清单一、医疗费用1. 住院费用:在医院住院的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饮食费等。

总计:XXXX元2. 手术费用:手术的费用,包括麻醉费、手术器械费、手术医生费用等。

总计:XXXX元3. 药品费用:医院开具的处方药费用。

总计:XXXX元4. 康复治疗费用:康复治疗的费用,包括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总计:XXXX元5. 病假工资:由于工伤住院或治疗,无法正常工作所导致的工资损失。

总计:XXXX元6. 交通费用:前往医院就诊或治疗的交通费用。

总计:XXXX元二、伤残赔偿1. 丧失劳动能力费用: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根据伤残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额。

总计:XXXX元2. 残疾津贴:由于工伤导致的残疾,按照残疾程度给予每月津贴。

总计:XXXX元三、精神损害抚慰金1. 由于工伤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计:XXXX元四、误工费用1. 误工补偿:由于工伤导致的休假或无法工作,给予相应的补偿。

总计:XXXX元五、住院期间的生活费1. 日常生活费:在住院期间所需的日常生活费用。

总计:XXXX元六、殡葬费用1. 殡葬费用:工伤致死,给予相应的殡葬费用。

总计:XXXX元七、其他费用1. 护理费用:在工伤住院期间所需的额外护理费用。

总计:XXXX元2. 工伤鉴定费用:进行工伤鉴定所需的费用。

总计:XXXX元以上为工伤赔偿清单,总计为XXXX元。

请注意,这仅为一个范本,实际情况会因个人工伤程度、工伤认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进行确定。

若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表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表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表工伤赔偿费用清单表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1 | 医疗费 | xxxx2 | 住院费 | xxxx3 | 伤残补助金 | xxxx4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xxxx5 | 丧葬费 | xxxx6 | 生活护理费 | xxxx7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xxxx8 | 经济补偿金 | xxxx9 | 护理费 | xxxx10 | 工亡抚恤金 | xxxx11 | 子女生活费 | xxxx12 | 误工费 | xxxx13 | 残疾津贴 | xxxx14 | 残疾辅具费 | xxxx15 | 追索费 | xxxx16 | 保险费 | xxxx17 | 转院费 | xxxx18 | 养老保险费 | xxxx19 | 失业保险费 | xxxx20 | 医疗救助费 | xxxx21 | 伤残人员生活补助金 | xxxx22 |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 | xxxx23 | 职业康复费 | xxxx24 | 监护人费 | xxxx25 | 起诉费 | xxxx26 | 重新评残费 | xxxx27 | 法定债券利息 | xxxx28 | 伤残人员就业补贴 | xxxx2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xxxx30 | 残疾人社保补贴 | xxxx备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受害人受伤或疾病程度、家庭状况、工资收入等综合因素,综合计算得出上述费用清单表。

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有所差异,仅供参考。

具体赔偿金额,请参照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为工伤赔偿费用清单表,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核算和调整。

工伤赔偿清单(样本)

工伤赔偿清单(样本)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适用)
60%(单位付)
(难以安排工作)
7级
原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
13月
四川标准:36月(医疗10个月;就业26个月)
(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
8级
11月
四川标准:26月(医疗8个月;就业18个月)
(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
9级
9月
四川标准:16月(医疗6个月;就业10个月)
(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全国统一,为上一年 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43834元×20=876680元;(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 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 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每月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 孤儿上浮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 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以上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上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27月
90%(基金付)
2级
25月)
4级
21月
75%(基金付)
5级
保留劳动关系
安排适当工作
单位继续缴纳
各项社保
18月
四川标准:74月(医疗14个月;就业60个月)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适用)
70%(单位付)
(难以安排工作)
6级
16月
四川标准:60月(医疗12个月;就业48个月)
基金支付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才享受
康复治疗费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
序号项目金额(元)
1 住院医疗费 XXXXX
2 伤残津贴 XXXXX
3 职业康复费 XXXXX
4 精神损害抚慰金 XXXXX
5 工亡抚恤金 XXXXX
6 丧葬费 XXXXX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XXXXX
8 原工资补助金 XXXXX
9 职业介绍费 XXXXX
10 物品补偿费 XXXXX
11 误工费 XXXXX
12 养老保险费用 XXXXX
13 医疗期间所因工作变得困难的补偿金 XXXXX
14 职业病医疗与康复费 XXXXX
15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XXXXX
16 工伤住院护理费 XXXXX
17 工伤住院交通费 XXXXX
18 工伤康复费用 XXXXX
19 工伤死亡经济补偿金 XXXXX
20 工伤死亡火化补偿金 XXXXX
合计 XXXXX
说明:
1. 本明细表所列项目为工伤保险赔偿常见项目,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金额栏填写实际赔偿金额,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3.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需要依据相关医疗费用、工作能力损失以及其他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填写。

4. 所有的项目和金额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对于不同的职业和工伤程度,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请根据相关职业病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具体查阅。

6.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表应由保险公司或雇主填写,并提供给受伤职工或其家属作为申领赔偿的依据。

备注:本明细表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为准。

2021一到十级伤残赔偿表 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1一到十级伤残赔偿表 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1一到十级伤残赔偿表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评定为工伤残时,可依据工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以下是一到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伤残费35838元。

二级伤残:伤残费40274元。

三级伤残:伤残费44709元。

四级伤残:伤残费49145元。

五级伤残:伤残费53581元。

六级伤残:伤残费58017元。

七级伤残:伤残费62453元。

八级伤残:伤残费66889元。

九级伤残:伤残费71325元。

十级伤残:伤残费75761元。

二、工伤赔偿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为:
工伤赔偿金=基本赔偿金 + 护理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直接经济损失费 + 延长工作年限费。

其中,基本赔偿金是按照伤残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护理费是按照医院等级和护理级别计算得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根据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当地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得出的;直接经济损失费是指职工因工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药费、交通费;延长工作年限费是指职工因工伤导致工作年限延长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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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第二十八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8
丧葬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பைடு நூலகம்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9
供养亲属抚恤金
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备注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l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O.l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3
交通食宿费
4
残疾辅助器具费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赔偿清单
欧阳光明(2021.03.07)
序号
赔偿项目
金额
理由和依据
1
医疗费
第三十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
住院伙食
补助费
第三十条第四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6
护理费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
伤残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签定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书面协议,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
(二)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聘用)合同而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或者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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