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红线规定
公司一线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一线员工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一线员工,包括生产、运营、维护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公平公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1. 严禁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睡觉等。
2.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服用影响工作能力的药物。
3.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4. 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五条严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1.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违规操作,如违规使用设备、违章作业等。
2. 严禁在危险区域作业时,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工艺流程或操作规程。
4. 严禁在危险作业区域停留、玩耍或进行无关活动。
第六条严禁违反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
1. 严禁在工作中收受贿赂、泄露客户信息、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
2. 严禁在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 严禁在工作中故意拖延、推诿、怠工等行为。
4. 严禁在工作中对同事进行侮辱、诽谤、威胁等行为。
第三章红线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红线管理办公室,负责红线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红线管理办公室定期对一线员工进行红线教育,提高员工红线意识。
第九条一线员工违反红线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2.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并可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3. 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一线员工在红线规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补充和完善。
公司员工行为红线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行为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企业文化,维护企业形象,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行为红线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职员、工人等各类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做到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
第四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二章行为红线管理要求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管理规定,坚决维护企业利益。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领导,服从管理,不得违抗、抗拒、干预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离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认真工作,细心负责,不得偷懒、敷衍塞责、浪费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集体守则,不得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保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浪费、损坏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不得违反安全规程。
第三章行为红线管理程序第十五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受到处罚,具体程序如下:(一)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敦促员工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次要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警示员工重视。
(三)降职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可给予降职处分,降低员工职位。
(四)停职处分:对特别恶劣违规行为,可给予停职处分,停止员工工作职务。
(五)开除处分:对严重侵害公司利益、损害企业形象的违规行为,可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司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公司上级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查证,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红线,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法律法规红线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客户隐私等;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红线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擅自调换、借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5. 不得损害公司财产、设施。
第六条职业道德红线1. 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2. 公正廉洁,不得索贿受贿、以权谋私;3.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4.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诽谤、侮辱他人。
第七条社会公德红线1. 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活动;2. 不得散布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3. 不得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红线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情节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红线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员工行为红黄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养,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红黄线,是指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底线和道德红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红线行为规范第四条红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3.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4.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5. 携带或传播有害信息,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6. 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冲突的经营活动;7.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司形象;8.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对于红线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黄线行为规范第六条黄线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应避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2.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3. 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4. 携带或传播不良信息,影响公司形象;5. 从事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营活动,但未违反公司规定;6. 违反社会公德,影响公司声誉;7.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黄线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4. 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红线行为的员工,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员工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员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任何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红线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章安全红线内容第四条安全红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严禁违规操作设备,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2.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上岗;3.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拆除安全防护装置;4.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 严禁在危险区域、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6. 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7.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穿易燃易爆物;8. 严禁擅自打开安全阀、泄压阀等安全装置;9. 严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区域;10. 严禁违反公司消防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红线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红线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红线制度的制定、宣传、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红线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红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2. 一般违规:给予罚款、停工学习、降职降级等处罚;3.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降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4. 极端违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红线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安全红线底线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底线,是指企业安全生产中不可逾越的底线,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底线制度,加强安全红线底线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红线底线内容第五条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包括以下内容:(一)人员安全红线底线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3. 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特种作业;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5. 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设备安全红线底线1. 严禁设备超负荷、超温、超压运行;2.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3.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设备改造、拆除;4. 严禁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5. 严禁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三)环境安全红线底线1. 严禁生产场所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音等超标现象;2. 严禁生产场所存在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3. 严禁生产场所存在电气、机械、起重等设备安全隐患;4. 严禁生产场所存在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5. 严禁生产场所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置红线底线1. 严禁事故发生后不报告、不处理、不救援;2. 严禁事故发生后隐瞒、谎报、迟报;3. 严禁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 严禁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5. 严禁事故发生后不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红线底线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底线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红线底线管理。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红线底线进行梳理,更新和完善安全红线底线内容。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红线底线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安全红线底线。
企业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1、严禁在禁烟区内携带火种、吸烟、玩手机;
2、严禁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上岗作业;
3、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4、严禁串岗、睡岗;
5、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带病上岗作业;
6、严禁违反兰白水、M070储存、运输、使用的管理规定;
7、严禁违反静电防范规定;
8、严禁违反装/卸油操作规程;在抽料、转釜、分散作业时,严禁人员擅离岗位;
9、严禁违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的审批程序;
10、严禁在2米以上有坠落危险的高空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
11、严禁违反设备、设施运行及维修时隔离、上锁、挂牌程序;
12、严禁在起重设备作业半径内的下方站人;
13、严禁设备运行期间开展维护、保养、清洁,特殊情况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14、严禁无证作业、及不按交通安全规定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1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6、严禁违规接电;
17、严禁违规关停应急预警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录像监控设备;
18、严禁厂内机动车辆或叉车超速行驶;
19、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0、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
公司红黄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红黄线,是指公司内部禁止或限制的行为准则,分为红线和黄线两种。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对违反红黄线行为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红线管理第四条红线是指公司内部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涉及公司利益的行为;3.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4. 虚报、冒领、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的行为;5. 故意泄露、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6. 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7.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8.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对违反红线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行政处分;2. 追究经济责任,赔偿公司损失;3.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黄线管理第六条黄线是指公司内部限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违反公司内部保密规定,泄露公司非公开信息的行为;2. 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违规报销、审批、挪用资金的行为;3. 违反公司信息安全规定,造成公司信息泄露、系统故障的行为;4. 违反公司办公秩序,扰乱工作环境的行为;5. 违反公司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6.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7. 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定,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对违反黄线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2. 限制参与公司重要项目、重要会议等;3.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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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工不良行为处罚红线
2
3
第一条制定目的
4
1.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5
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6
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7
而导致不该发生的质量事故,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的目标。
8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9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10
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11
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12
第三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3
1.故意的错误行为。
14
如员工故意违反、擅自修改操作工艺参数,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15
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6
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17
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18
·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19
·隐瞒真实身份,不用真实姓名,伪造学历等证件的。
20
·* 私自遗弃或藏匿,处理报废工件的。
21
(*条款有三种处理方式:A罚款1000-3000元,B直接开除,C开除+处罚1000-3000元,22
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
)
23
4.不执行“三检”的错误行为。
24
在工作过程中,对产品不自觉执行首检、自检、抽检制度的,并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
25
5.不认真做好产品标识的错误行为。
26
在工作中,不认真加以区分、隔离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决品),“三品”混装在27
一起的,并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
28
6.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29
接造成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量刃具、刀具等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30
7.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
31
8.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32
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33
10.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34
11.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35
12.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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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37
设立网络服务的。
38
14.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的。
39
15.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
40
16.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41
17.违反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其情节相当于上述各条,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
42
第四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和黄牌警告,记大过处理并处以一43
定100-500元的罚款;第二次,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4
1.低级的错误重复发生的错误行为。
45
对于操作中的问题,经反复教育、整改,未能重视,重复发生的。
46
2.违反公司电脑管理使用规定的。
(如利用公司电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不良行为的)。
47
3.无合理理由,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满三次的。
48
4.对提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心的员工,冷言冷语,打击报复,挫伤员工积极性的。
49
5.野蛮搬运成品、半成品的错误行为。
50
产品装筐和搬运,不执行规定,随意乱扔、乱丢,超(层)高、超量,无任何保护措施的。
51
6.违反产品报废程序,擅自报废不合格品与待决品的错误行为。
52
7.违反本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其情节上述各条相类似已经够黄牌警告处理的行为。
53
第五条罚则
54
1. 发现一次处理一次,没有第二次。
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不留情面。
55
2.视错误情节,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赔56
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1000~5000元之间,特别严重的可以超出此范围。
57
3.任何一级干部,徇私枉法触及红线,一样严惩不贷。
58
4.在特殊期间(如经济衰退或危机阶段),仍有人顶风违纪,人资部可从快从严处59
理。
60
第六条处理程序
61
1.员工触及上述红线的,由部门/车间填写“处罚单”,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62
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
63
2.干部触及上述红线的,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64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65
第八条本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