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是指一套固定的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特定区域或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1. 设立红线区域:根据需要和特定风险,确定安全红线的范围和边界,以确保内部安全。

2. 限制进入和禁止通行:设立防护设施,如围墙、栏杆等,以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红线区域,并明确禁止越过红线。

3. 安全巡逻和监控:设置安全巡逻岗位和监控设备,对红线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访客管理制度:建立访客登记制度和访客证件管理,对访客进行身份核查和安全审查,并限制其在红线区域内的活动范围。

5. 应急疏散和逃生路线:确定红线区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路线,并设置明确的疏散标识,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6. 违规处理措施:建立红线区域内的违规行为处理制度,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处罚标准,以确保管理的严格执行。

7. 系统培训和演练:对红线区域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对安全红线管理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8. 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更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防范措施,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最重要的是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以保障红线区域内的安全。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它是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而制定的,旨在确保重要领域和关键领域的安全。

本文将对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红线的定义安全红线是指国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确定的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在这条界限内,任何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以保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二、安全红线管理的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安全红线管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预防为主原则:安全红线管理应该更多地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公众安全。

3. 重点防控原则:安全红线管理应该对于重要领域和关键领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重点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安全红线管理的内容1. 制定安全红线:针对不同领域的安全需求,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红线,确保合理有效。

2. 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让每个人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

3. 审查审批制度:对于涉及安全红线的项目和行为,必须进行审查审批,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 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对涉及安全红线的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5. 安全风险评估:对于安全红线上的重大项目和行为,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预防潜在风险,保障安全生产。

6. 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力。

7.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四、安全红线管理的范围安全红线管理涉及众多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安全:涉及国家领土、国防、外交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经济安全:涉及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安全,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确保人员、设备和资产的安全,在一定范围内设定的禁止越界的标准线,对于越界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规定。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红线范围规定:明确设定禁止越界的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红线的位置和长度。

2. 红线标识:在红线周围设置标识牌或标线,以便人员清楚地辨识红线的位置。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红线管理的重要性,掌握红线的范围和标识。

4. 检查和巡视:定期检查和巡视红线区域,确保红线的完整性和标识的清晰可见。

5. 监控和报警系统:在红线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和报警设备,监测和记录越界行为,并及时报警。

6. 红线违规处罚:对于越界行为进行处罚,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方式,严重情况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开展安全演练、示范和讲座等活动,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 红线优化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红线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红线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人员越界行为,保护人员和资产的安全,提高生产和工作的安全性。

同时,也需要合
理设置红线的范围和标识,避免对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便和限制。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确保电厂运行安全稳定,本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燃煤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

第三条电厂安全红线是指电厂的安全保护地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越过该红线进行操作。

第四条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由电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电厂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电厂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电厂安全红线划定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第七条电厂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电厂安全红线的划定和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破坏、移动或篡改安全红线设施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红线的划定第九条电厂安全红线应围绕电厂主体设施设置,包括锅炉区、汽轮机区、发电机区、变电区等。

第十条安全红线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包括警示标志、安全警示线等。

第十一条安全红线的划定应考虑以下因素:生产设备、危险物品、高温高压区域、辐射区域等。

第十二条安全红线的具体划定应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第十三条安全红线的划定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安全红线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安全红线的管理第十四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五条安全红线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和检查安全红线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安全红线范围内,必须经过相关手续和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需要进入安全红线范围内进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安全红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十八条进入安全红线范围内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九条安全红线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红线的保护作用。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及稳定,维护职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红线划定1. 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电厂所处的地理环境、生产设备情况、安全风险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2. 安全红线分为重大事故防范红线、较大事故防范红线和一般事故防范红线。

3. 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应熟知电厂所划定的安全红线,并将其贯彻到日常生产运行中。

三、安全红线的执行1. 重大事故防范红线执行1.1. 重大事故防范红线主要针对生产设备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高风险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

1.2. 重大事故防范红线内,禁止普通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只有熟悉设备操作、熟悉相关安全规程的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

1.3. 重大事故防范红线内禁止擅自更改设备的运行参数、开关设备等操作,必须按照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 较大事故防范红线执行2.1. 较大事故防范红线主要针对电厂不同生产区域的风险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系统、燃煤系统、煤粉输送系统等。

2.2. 较大事故防范红线内,禁止普通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只有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操作证书的人员方可进入。

2.3. 较大事故防范红线内禁止擅自更改设备的运行参数、开关设备等操作,必须按照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3. 一般事故防范红线执行3.1. 一般事故防范红线主要针对电厂其他区域的风险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库房、临时工作区等。

3.2. 一般事故防范红线内,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只有工作需要或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

3.3. 一般事故防范红线内禁止擅自更改设备的运行参数、开关设备等操作,必须按照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四、安全红线管理措施1. 制定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防范风险,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该办法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安全红线的确定安全红线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碰触的安全标准和安全限度。

企业应从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经验等方面确定企业安全红线。

第三章安全红线区域的划定企业应根据安全红线的确定结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碰触的区域进行划定。

划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1.重点区域原则。

对危险物品存储、使用和运输区域、高温、高压、高噪、高毒区域等,定出明显的安全红线。

2.紧急管理区域原则。

对企业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域,定出安全红线。

3.公共管理区域原则。

对与公共设施和环保相关的区域,定出相应的安全红线。

4.隐患暴露区域原则。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定出明显的安全红线。

第四章安全红线管理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红线区域的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确保安全红线的严格执行。

2.落实工作票管理制度。

3.配置专业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红线控制。

4.建立完善的容灾预案。

5.定期组织安全红线区域演练。

第五章管理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红线的合理性、有效性。

2.安全红线的严格执行情况。

3.安全红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4.安全红线区域演练情况。

第六章违规处理对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发生违规情况的,企业应根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具体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隔离当事人。

2.限制当事人权利。

3.调整当事人工作。

4.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企业安全规章制度2.容灾预案3.安全红线区域演练计划注释1.安全红线: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碰触的安全标准和安全限度。

2.工作票管理制度:是指将工作任务分解成若干个工作票,设置工作票管理、交接、验收等程序的管理制度。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3篇)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3篇)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违反红线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区域或条件。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安全红线图,并向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交备案。

第五条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安全红线图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

第六条施工安全红线图应明确标注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高空作业、爆破、挖掘等;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殊注意的环境因素,如电气设备、火源等;3.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4. 施工时间的限制,如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等。

第二章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第七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规范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施工所处的地理环境,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2. 施工技术要求,如土方开挖、桥梁施工等;3. 施工设备的特点,如起重设备、钢筋加工设备等;4. 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第九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依据风险等级划定红线的严重程度。

第十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避免对周边居民和交通的影响。

第三章施工安全红线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红线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红线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红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红线图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红线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部、梁场:
为加强我局在云桂铁路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可控,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现将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 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云桂铁路I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作为控制重点,制定红线范围,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各分部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在施工生产中各负其责,认真履行。

第四条各分部要细化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对于违反安全红线管理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各分部在每个既有线开工点开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在经过项目部安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二安全红线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于施工管理和施工生产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必须停工整改的条款。

安全管理红线分为A类红线和B类红线。

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云桂铁路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安全红线
(1)未按规定与运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铁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履行职责;
(4)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防护员;
(5)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移动防护标志;
(6)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施工未做到一人一机专职防护,未按规定在来车前停止作业;
(7)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良好;(8)未按规定存放机具、材料造成侵线;
(9)达不到列车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10)其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情形的。

2、B类安全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
(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
(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
(4)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未持证上岗,未带齐防护备品;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5)上道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上道人员未按规定下道避让列车;
(7)劳务工没有在有正式资格带领下单独上道作业;
(8)自轮运转设备操作人员无证,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9)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线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10)违背既有线施工其他情形的。

(二)运架梁施工
1、A类安全红线
(1)各型架桥机及配套设备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未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过程中,项目分部领导、
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盯控;
(3)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履稳定系数小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稳定位置,抗倾履系数小于1.5;
(4)架桥机过孔时未对梁进行有效固定。

2、B类安全红线
(1)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梁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
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
(2)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它工况,不满足运梁荷载的要求;
(3)运架梁施工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恶劣)天气作业。

(三)安全管理
1、A类安全红线
(1)安全组织保证体系未建立或不健全,未认真履行职能或不能正常发挥职能;
(2)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由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失职,被业主或第三方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4)发生行车一般D类以上事故;发生劳动安全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2、B类安全红线
(1)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被项目部通报批评或在一定会议上点名批评或采取强制措施;
(2)在日常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中,被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等部门提出严肃批评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安全管理内业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责任追究
第七条所属各分部违反第六条A类安全红线其中之一条款1次的,对责任分部经理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接受有关方经济处罚的同时,项目部给予相等的经济处罚;累计违反2次的,对责任分部经理予以清退。

第八条所属各分部违反第六条B类安全红线其中之一条款1次的,对责任分部经理标段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项目部对分部经理罚款1000元;累计违反2次的,在接受业主的各项处理决定的基础上,对责任分部经理的通报抄送其上级主管单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接受业主各项处理决定的基础上,项目部给予同等的经济处罚;累计违反3次及
以上的,比照第七条办理;
四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标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