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 2023-2008配电柜前后应铺设绝缘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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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审批稿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审批稿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审批稿1.基本要求1.1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1.2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进行。

1.3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4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事故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生产现场安全2.1生产现场应划定明确的安全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2.2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维修记录。

2.3生产现场应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

2.4生产现场应配备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并严格要求员工佩戴。

2.5生产现场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堆积和火灾隐患。

3.化学品的存储和管理3.1公司应对所使用的化学品进行明确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

3.2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中,远离易燃材料,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3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排查和整理,避免化学品的混淆和泄漏。

3.4使用化学品的员工应穿戴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的操作培训。

4.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安全4.1机械设备应经过严格的验收和定期的检修,确认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4.2机械设备操作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设备操作的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4.3机械设备操作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4.4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电器检测。

4.5电气设备操作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电气设备的操作和安全知识。

4.6电气设备操作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5.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5.1生产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材、急救箱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022-2023年国家建材局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2022-2023年国家建材局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国家建材局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导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程其次条企业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坚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程其次条企业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坚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以质量求生存,努力生产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用户满足的产品。

第三条企业的产品质量由厂长(经理)全面负责。

质量管理机构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

企业要推行方针目标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企业内部部收入安排要与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挂钩,实行质量拒绝权。

第四条企业要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根据GB/T10300系列《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家标准及本规程,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细则》或《质量手册》,并仔细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程由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

其次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企业要有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

检验室应符合"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要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

大中型建材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数量一般不得低于全厂生产工人和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4%,小型生产企业不得低于6人。

质量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负责人应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熟识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有肯定的质量管理阅历和检测技术,熟知与本厂产品有关的各项标准和质量法规。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安全生产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安全生产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1、最新选煤厂安全规程是选煤厂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选煤厂(包括筛选厂)在生产、操作和管理上涉及安全生产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筛选厂、选煤厂,也适用水煤浆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隐患accident potential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2 违章指挥command against rules强迫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3.3 违章操作operation against rules职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3.4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5 防护措施protection measures为避免职工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3.6 危害因素hagard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因素。

3.7 动筛跳汰机ROMJIG支撑被处理物料床层的跳汰筛板在水中可作上下运动的跳汰机。

3.8 数控风阀numerical control air valve又称电控气动风阀。

用电子数控装置和电磁阀控制跳汰机进气和排气的风阀,其频率和特性曲线可以任意调整。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 2023-2008Safety regulationsfor refractory material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4总则5基本规定6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7生产工艺8动力供应与管线9工业卫生前言本标准就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得要求,在充分考虑耐火材料生产工艺得特点(除存在通常得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得危害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与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尘毒、放射源等方面得危害与有害因素)得基础上编制而成得。

本标准对耐火材料安全生产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飞、高士林、赵丹力、梁占超、王瑞、李慎虑、胡东涛、熊建华、左大武、崔远海、陈强。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安全生产得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耐火材料厂(或车间)得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验收以及生产与检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得条款通过本标准得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得条款。

凡就是注明日期得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得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得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得各方研究就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得最新版本。

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7231 工业管道得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与安全标识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414钢铁冶金企业建筑防火规范GB/T5972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与报废实用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DL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 2023-2008Safety regulations for refractory material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基本规定6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7生产工艺8动力供应与管线9工业卫生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害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害和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对耐火材料安全生产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飞、高士林、赵丹力、梁占超、王瑞、李慎虑、胡东涛、熊建华、左大武、崔远海、陈强。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耐火材料厂(或车间)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验收以及生产和检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414 钢铁冶金企业建筑防火规范GB/T5972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DL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耐火安全规程检查表

耐火安全规程检查表
10.
距地面2m以上,有工作人员通过或操作的场所应设平台、走台和防护栏杆。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5.10条
11.
吊装孔应设防护栏杆或盖板,入孔应设盖板。地坑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5.11条
12.
燃气窑炉和燃气管道的仪表室应设低压警报器。室内应设灭火装置。
33.
摩擦压砖机的摩擦轮周围应设安全防护平台。采用机械手时,机械手摇臂活动范围的四周,应设安全围栏。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7.5条
34.
液压机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过滤器和其他防止污染的设施。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7.5条
35.
使用静油(水)压砖机(等静压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5.7条
8.
设备(或车辆)的控制器、闸、阀门应完好,操作灵敏、信号可靠。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5.8条
9.
生产厂房内的人行道净宽不应小于1m,对于仅通向一个操作点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8m,通道净高不应低于1.9m。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5.9条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7.1条
20.
贮料仓的入孔盖应严密,不应随意敞开或搬动。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7.1条
21.
进入料斗或料仓作业的人员.应与有关工序的作业人员联系,悬挂醒目“禁止卸料”的警告标志,系牢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方准入内作业。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2023-2008第7.1条

耐火材料生产作业规范

耐火材料生产作业规范

耐火材料生产作业规范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生产管理,稳定和提高耐火材料的加工质量,特制订以下耐火材料生产作业规范:一、混料按工艺要求进行加水,加水分三次,首次加50%,第二次加水25%,第三次加25%,确保20~22分钟内出桨。

搅拌混料时间应在15分钟内。

用手掌抛抖方式确保浇注料的流动性和粘稠性,防止过稀影响强度和质量二、浇注1、检查模具内部无铁屑等杂质;2、按要求在模具内表面均匀涂抹一层脱模剂;3、浇注后将振动棒小心插入模具内部,慢慢移动振动棒,尽量所有部位都要振动到,最后抽出振动棒时切不可快速;4、内部振动完毕后,最后还要用振动棒将四周铁壳振一会。

三、脱模1、浇注后内衬可脱模时间为:流槽、分流盘>4H,过滤箱、除气箱>16H,木模内模1.5~2小时分离。

脱模前须确认内衬外表面按下的手感是硬的;2、按模具设计的脱模次序小心脱模,防止脱模时受力过大或不均衡,造成内衬开裂。

四、修补1、根据修补缺陷的大小选用合适的粗料或细料;2、要求铝液工作表面无孔洞、光滑平整、外表面可允许有不影响产品强度和保温性能的气孔;3、多于边角打磨掉,要求棱角平整,无明显缺口。

五、堆放、搬运1、小心搬运,不可磕碰棱角,底部有棱角的地方要特别小心;2、流槽类大件的只允许最多堆放两层,分流盘等小件的最多堆5层,且要确保安全堆放;3、内衬烧结时摆放不得太密,要有一定空间传热。

箱体类底部须垫4-6块耐火砖;特大件箱体底部垫50mm后的保温板。

六、养生1、内衬最大壁厚小于110mm,养生时间不少于4H,冬天不少于8H;2、内衬最大壁厚大于110mm,养生时间不少于24H,冬天不少于48H。

七、出炉1、炉内内衬壁厚都小于110mm的,温度低于200度后可全部打开炉门,在低于150度后出炉;2、炉内内衬壁厚有大于110mm的,温度低于150度后才可全部打开炉门,在低于100度后出炉。

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动土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excavation work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作业证》见表2-4、2-5。

4.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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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AQ 2023-2008配电柜前后应铺设绝缘垫Safety regulations for refractory material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基本规定6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7生产工艺8动力供应与管线9工业卫生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害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害和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对耐火材料安全生产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飞、高士林、赵丹力、梁占超、王瑞、李慎虑、胡东涛、熊建华、左大武、崔远海、陈强。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耐火材料厂(或车间)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验收以及生产和检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414 钢铁冶金企业建筑防火规范GB/T5972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DL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耐火材料refractory(n) refractory product refractory material指物理和化学性质适宜于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非金属材料,但不排除某些产品可含有一定量的金属材料。

3.2煅烧 calcination对耐火原料的一种热处理,使其产生物理或化学变化,消除挥发性的化学结合组分和体积变化。

3.3设计水位 designed water level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洪灾损失情况,确定适当的防洪标准,并推算出该标准时的最高水位为设计水位。

3.4内涝水位 water level of water-logging在地势低洼处,由于区外径流侵入或暴雨期间雨水汇集而无法及时排泄造成积水叫内涝;或因厂区附近的河流在大汛期间不能通畅地向下游河道排泄而造成河水上涨,此时的地面积水或河道水面的水位称为内涝水位。

3.5频率风向 frequency of wind direction在一定时期内某风向所发生的次数,以百分数表示。

3.6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3.7喀斯特 karst岩溶的同义词,是水对可溶性岩石(碳酸盐岩、硫酸盐岩、卤素岩等)进行以化学溶蚀作用为特征,并包括水的机械侵蚀和崩塌作用,以及物质的携出、转移和再沉积的综合地质作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现象的统称。

4总则4.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2耐火材料设施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对于危险作业、恶劣劳动条件作业及笨重体力劳动作业,应优先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4.3耐火材料主体设施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审查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参加。

4.4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4.5新建、扩建、改造的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

耐火材料生产设施的验收,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参加。

4.6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4.7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9企业各级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资格要求应满足国家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

4.10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企业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1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安全规定。

4.12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应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13企业对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4企业应建立火灾、爆炸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

4.15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并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5基本规定5.1建筑物和设备、设备和设备之间应有满足生产和检修的安全距离。

5.2厂内有轨车辆外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4387中的相关规定。

有轨运输轨道的两端,应设安全车档。

5.3楼梯或厂房出入口,不应正对车辆或设备运行频繁的地方。

在车辆运行频繁的地方,应设保护装置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4自动或遥控设备的周围,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接近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5.5凡有危险部位,应按GB2894的规定悬挂安全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6排水明沟通过装卸作业处或经常有人经过的地段,应铺设盖板或涵管。

5.7人员可能触及到的设备的运转部件应设防护装置。

5.8设备(或车辆)的控制器、闸、阀门应完好,操作灵敏、信号可靠。

5.9生产厂房内的人行道净宽不应小于1m,对于仅通向一个操作点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8m,通道净高不应低于1.9m。

5.10距地面2m以上,有工作人员通过或操作的场所应设平台、走台和防护栏杆。

5.11吊装孔应设防护栏杆或盖板,入孔应设盖板。

地坑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

5.12钢制平台、走台和防护栏杆应分别符合GB4053.4和GB4053.3的规定。

5.13设备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有严格的检修和维护制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就立即停机检修;——切断电源,并加锁;——执行挂牌制度;——设专人监护。

5.14高空作业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15燃气窑炉和燃气管道的仪表室应设低压警报器。

室内应设灭火装置。

5.16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应设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5.17易燃、易爆或高温明火场所的作业人员不应穿着化纤服装。

6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6.1厂址选择6.1.1耐火材料厂应布置在居民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的距离应符合所在地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1.2钢铁联合企业中的耐火材料厂,在其企业中的位置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6.1.3耐火材料厂厂址不应布置在下列地区:——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有泥石流、滑坡、流沙、崩塌、喀斯特等地质条件恶劣的地段;——采矿陷落及错动区界内;——爆破危险范围内;——水库、尾矿库下游,当堤坝决堤时,不能保证安全的地段;——受洪水、潮水或内涝水淹没的区域;——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上游;——国家规定的其他保护区内。

6.2厂区布置6.2.1在江、河、湖、海沿岸的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按下列情况确定:不设堤防时,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计算水位0.5m以上;设堤防时,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历年最高内涝水位或常年洪水位。

6.2.2破粉碎装置、竖窑、回转窑、隧道窑等产生大量粉尘、烟气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设施宜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2.3工厂行政办公设施、行政福利设施区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应靠近工厂的主要入口。

6.2.4燃料贮罐应单独布置在厂区的边缘,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及材料库、煤场等。

6.2.5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气体贮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助燃气体贮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执行GB50016和GB50414的规定。

6.2.6基础荷载较大的建(构)筑物(如窑炉等),宜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

6.2.7煤气发生站应符合GB 6222的有关规定。

6.2.8厂内铁路、道路布置应符合GB4387的有关规定。

6.2.9厂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当与生产、生活道路合用时,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6.2.10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处口应设置声、光信号和防护栏杆等。

6.2.11 铁路高路堤或高栈桥不宜穿越厂区。

6.3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6.3.1厂房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守GB 50016和GB 504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6.3.2耐火材料厂主要生产场所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遵守表1的规定。

6.3.3易燃与可燃性物质生产厂房或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油库泵房靠贮槽一侧不应设门窗。

油浸及散发大量热量和烟尘的厂房应设置天窗,天窗应能开闭。

采用普通玻璃的天窗,应加设安全网。

6.3.4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厂房内操作间或休息间宜靠近厂房主要出口或设单独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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