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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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遴选制度及程序

药品遴选制度及程序

药品遴选制度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化用药结构,促进药品管理及临床合理应用,结合临床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1.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内收录的品种,原则上选用《陕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2.遴选药品以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为原则。

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3.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规定(含儿科规格时,可适当放宽)。

4.本院未常规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或因不良事件等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管理。

5.不予引进品种范围:(1)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的药品。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明确的药品。

(3)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二、遴选方法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讨论决定,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遴选原则,药剂科应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品种方可采购。

三、遴选程序1.临床科室应充分考虑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品不良反应及学科特点等,经科室讨论后,填写《新药申购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2.药剂科对申请表整理汇总,进行初步遴选,遴选合格的药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3.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申请科室介绍药品基本信息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通过的药品由药剂科汇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

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

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1、非中标品种;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1、非中标品种;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

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药品遴选管理办法

药品遴选管理办法

药品遴选管理办法
为确保我院药品遴选有序、合理进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品遴选办法。

一、鉴于我院现有药品种类基本满足临床需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只受理我院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按通用名称)的药品申请。

二、专科用药需由相应的专科申请,本专科不能跨学科申请其他专科用药。

三、遴选原则
(一)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一品两规的管理要求,若超过国家对三级医院药品品规数的规定,我院在药品遴选时,如增加一个品种,则淘汰一个品种(500-800张床位,西药品规总数≤1000个品规数,中成药品规﹤200个品规数)。

(二)优先考虑各种医疗保险用药、国家一类新药和专利期内的原研药品。

(三)严格控制的品种:
1.维生素类辅助治疗药品;
2.已录入我院用药目录,且药理作用相同的药品;
3.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广,疗效不确切的中药提取物注射液。

(四)不予受理的品种:
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厂商的品种;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的、有些中西药组方缺乏安全性依据的品种;
3.曾经或极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以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及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较多、临床毒副作用大的品种;
4.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禁用的品种。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为保证医院药品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遴选结果科学、合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结构合理,满足临床需要,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遴选的原则和方法基本药物理应包括预防,诊断和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各类药物可分为一线药和二线药等,我们遴选基本药物的总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2.治疗某病的首选药。

3.同类药物中只选药效最好者。

4.虽属同类但适应证不同的药物分别保留其代表药物,如头孢菌素类可同时保留第一、二、三代的代表药。

5.同类但药效近似者优选价格低廉者。

6.同种但剂型不同,药效近似时则限制使用昂贵剂型。

(1)作用原理不同的药物均可保留以适应不同情形下使用。

(2)在任何时候都应有合适的数量以保证供应。

(3)在评价药品价格时,必须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而不限于只考虑药品本身的单价。

(4)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宜的包装,适用于不同层次(规模)的医院使用以方便医患双方,同时还须有运输和储存便利的考虑。

(5)当两个或更多的药品都符合以上要求时,科学评价它们之间相对的有效性,安全性,价格,质量稳定性和可获得性。

(6)少数西药(在我国还包括中成药)基本药物应以单一化合物处方,如遴选固定构成比的复方制剂仅限于在疗效、安全性或依从性上优越于各单方分别用药时或当某复方中的每一单方的剂量均能满足一个限定人群的需要时。

7.基本药物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并非一成不变,它与一定时期内的药品生产和使用紧密相联,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如某新药确有优点,可增补入我院基本药物中,并可淘汰那些优势已不明显的基本药物。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一、目的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二、适用范围适用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三、内容(一)遴选原则1. 入选药品应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的药品采购目录中所列药品品种。

2. 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 优先选择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品种和使用金额均大于50%。

4. 保证各科药品品种齐全,结合辖区村卫生室用药情况,基本满足临床需求。

5. 入选药品必须兼顾医保、农合报销范围的药品。

(二)补充药品遴选范围1. 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 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 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 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5. 配合双向转诊所需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1. 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征求临床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采购目录,药库采购人员具体承办。

2. 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3. 属于补充药品的,由临床科室提出品种目录,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4. 属于老药淘汰的,由医管科根据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具体要求1. 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 药事委员会全面负责药品采购目录的制定和审核。

3. 药库采购人员应按照本院制定的药品采购目录编制采购计划,禁止私自采购目录外药品。

4. 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2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2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

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

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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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二级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5、如需调整药品目录,增补、替换、淘汰药品品种,应由单位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决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半数以上参会委员以实名方式投票赞成方可实施。

调整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新药遴选原则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参考国家药监总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

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2、药剂科科长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合法性;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网上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与在用同类药品相比有无优势或替换必要;药品费别、价格情况等),对未指定规格、生产企业的药品提出若干推荐产品备选。

3、报送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药品引进理由,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等进行再次复查,通过复查的由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4、原则上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对申请新药引进的药品逐品种讨论,表决。

对表决通过品种即日起纳入肿瘤医院相应的药品目录。

药品采购交药剂科按常规采购流程进行。

5、为方便临床用药,可在前三步完成后,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直接进入常规采购流程。

然后在下一次药事会议上对之前所有新药引进品种再次集中讨论、表决。

临时用药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部分患者能够及时使用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根据临床实际情况,患者所需药品为我院《药品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或我院从未使用过的新药。

2、对于下列特殊急用情况,临床科室可提出临时采购药品申请,说明理由并注明用药数量,经药剂科长审核及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药剂科负责组织购进,以保证临床急需或特殊需求:
①临床特殊患者需要;
②特殊病情需要;
③临床某类药品短缺,急需补充;
④临床急于用新上市药品确定新的治疗方案等。

3、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二、审批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病人情况按照表格内容要求负责填写?临时采购药品申请单?,如果所需药品有规格和生产厂家要求,请务必注明。

2、报药剂科科长审核。

3、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字。

4、交药剂科办公室采购。

5、如临床急需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采购,但用药后必须补办上述程序。

6、临时申购药品由申请医生负责用完;特殊情况下(发生不良反应、患者转院或死亡等)不能用完的药品需及时反馈,便于药剂科及时处理。

XX市XX医院
XX年XX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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