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概况、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制度的基础、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分类、法律的运行和法律的关系。
概况中对法理学的定义、发展历史、基本特征和研究内容进行了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分析了法律和理论的概念;法律制度的基础部分分析了法律制度的构成和基本原则;法律的内容分析了法律的法律元素、司法原则和犯罪元素;法律的分类部分分析了民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宪法和地方法律;法律的运行部分介绍了法律的执行机构、法律的制定机构、实施机构和执行机构;法律的关系部分讨论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及其他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电大专科形考答案

作业一一.填空题1、法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的一次性调整。
3、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范进行的重复性调整。
4、社会调整的发展大都经历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到一般,从混一到分化的过程。
5、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6、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7、法的最基本的两种职能是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法的社会公共职能价值。
8、对违法、犯法行为的惩罚体现了法的工具性价值中的保护价值。
9、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对法的阶级意志对法进行的分类。
10、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对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二、单项选择1、法律调整是一种(B)。
A、个别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C、习惯D、具体性调整2、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 B )。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3、法的实施有(D)作保证。
A、习惯力量对比B、法律传统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4、法反映的是(C)的意志。
A、团体B、人民C、统治阶级D、社会全体5 、法的第三层本质是(D)A、法所体现的同志阶级意志是统一和整体的B、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同志阶级的意志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法的内容就是确定权利和义务6、法的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B)意志。
A、社会B、共同C、集体D、个别7、国家意志和法的关系是(B)。
A、二者是一致的B、有强制力保障的国家意志才是法C、体现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意志才是法D、法是国家意志的政治化8、大陆法系是以(A)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B、英国法C、罗马法D英国法9 、英美法系是以(D)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教会法B、罗马法C、日耳曼法D、英国法10、在侵略行为法方面,自由资本主义的过错责任原则被当代资本主义的(A)代替。
A、无过错责任B、严格责任C、相对责任D、过失责任三、多项选择1、法与习惯具有以下共同点(AB)。
浙江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

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3)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3、法的历史类型有哪些?答: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类型的法都建立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基础上,体现了剥削阶级的意志。
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法律思维方式不同。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一、原题
1.什么是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理论性学科,它研究的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法律制度的结构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以及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2.法理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法理学的基本内容包括:(1)法律原理: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2)法律结构: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结构;(3)法律发展: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4)法律与社会:研究社会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3.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1)实证研究方法:以实证研究为基础,以实证数据为依据,以实证分析为手段,以实证结论为结果;(2)理论研究方法: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理论推理为手段,以理论分析为依据,以理论结论为结果;(3)历史研究方
法:以历史研究为基础,以历史资料为依据,以历史分析为手段,以历史结论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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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一一.填空1法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2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的一次性调整3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范进行的重复性调整4社会调整的发展大都经历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到一般从混一到分化的过程5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6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7法的最基本的两种职能是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法的社会公共职能价值8对违法、犯法行为的惩罚体现了法的工具性价值中的保护价值9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对法的阶级意志对法进行的分类10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对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二单项选择1法律调整是一种B)A个别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C习惯2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B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3法的实施有D)作保证A习惯力量对比B法律传统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4、法反映的是C)的意志A团体B人民C统治阶级D社会全体5 法的第三层本质是D)A法所体现的同志阶级意志是统一和整体的B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同志阶级的意志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法的内容就是确定权利和义务6法的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B )意志A社会B共同C集体D个别7国家意志和法的关系是B)A二者是一致的B有强制力保障的国家意志才是法C体现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意志才是法D法是国家意志的政治8大陆法系是A)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A法国民法典B英国法C罗马法D英国9 英美法系是以D)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A教会法B罗马法C日耳曼法D英国10在侵略行为法方面自由资本主义的过错责任原则被当代资本主义的A)代替A无过错责任B严格责任C相对责任D过失三多项选择1法与习惯具有以下共同点AB)A都是社会规范B都是上层建筑C都有阶级性2从法的起源看法BCD)A是从来就有的B不存在于原始社会C是阶级社会的产物D社会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3法的第一层本质包含以下几个内容BCD)A法是一种意志B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C法律是法的载体D法是国家意志4法具有ABCD)A规范性B阶级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物质制约性5 保证法的实施的手段A?)A国家强制力B道德规范C思想原则D文化修养6法与统治阶级的利益关系(AD )A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B法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或集团利益的反映C有些具体的法律规范不一定符合统治阶级的意志D统治阶级的利益是通过一定的个人和机关的活动上升为法7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AD )A二者是内在统一的B二者截然对立C法律规范执行二者中的一个D 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8法律制度有无价值价值大小取决ABCD)A法律制度的性能B一定主体对法律制度的需要C法律制度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D法律制度对主体的满足程度9 法的价值的特性有BD)A社会性B客观性C主观性D主体性10勒内达维把当代各国法律划分为三大法系即BCD)A资本主义法系B大陆法系C英美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四、名词解释1、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021年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2021年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3)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 - (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 3、法的历史类型有哪些?答: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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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法理学作业1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一、名词解释1、P12、P10倒2段3、P20二段(1-2行)4、P42二段5、P51二段(1-3行)6、P71(二段1行)二、思考题1、P3(二段3-4行)2、P20(1)P20(5-7行)(2)P20二段(7-11行)3、P21(3点)4、P37-38(三级本质)法理学作业2第二编社会主义的法基本理论1、P88-89(三点)2、P102(三点)3、P105-106(106三段)4、P108-1095、P126-1286、P1587、P167-1688、P174-175(主要条件和途径)法理学作业3一、填空题:1、法律现象2、法律规范;法律原则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基本法》二、单项选择题:1、C2、A3、C4、A5、A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ABC2、BCD3、ABCD4、ABCD5、ABC四、问答题:1、P193-1942、简述法的体系(P202-203一段)和法的部门(P204)。
3、P212-216(答要点即可)4、P167-168(P167二段1-2行)法理学作业4一、填空题:1、法律心得;法律思想体系2、意志3、审判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单项选择题:1、D2、C3、B4、D5、A三、多项选择题:1、ACD2、ABC3、ABCD4、ABCD5、AD四、问答题:1、P220一段(1-7行)2、P248一段3、P272-273(4点)4、P282。
电大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附题目)

电大【法律逻辑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电大【法律逻辑学】形考作业一答案:一、填空题1、“P或者q”的逻辑常项是或者,变项是 p,q。
2、任何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变项)两部分组成,•逻辑形式性质的不同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
3、(单独)概念不能限制和划分。
(哲学范畴)的外延最广,不能再进行概括。
4、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在属种概念之间两特征存在着(反变)关系。
这个关系是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
5、实质定义主要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方法。
6、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按质不同,分为(肯定)和(否定);按照量的不同,•可分为(全称)、(特称)和(单称)。
性质判断的六种形式可用符号分别表示为(SAP)、(SEP)、(SIP)、(SOP)、(SaP)、(SeP)。
7、根据性质判断之间的对当关系,A与E之间,一个真,则另一个必(假);一个假,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I取值为假时,•O必(真)•;•O取值为真时,•I(可真可假)。
差等关系之间,上位判断(真),则下位判断必真;下位判断假,则上位判断(假)。
8、运用性质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SAP可换位为(PIS)•,•SEP应换质为(SA),对SOP先换质,再换位应得(IS)。
二、单项选择题1、诉讼法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为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而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
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这段文字对“诉讼法”的概念是如何说明的?( 2 )①仅从内涵方面②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③仅从外延方面④先从外延,再从内涵方面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公民”这个概念属于…………………………( 3 )①单独概念②负概念③集合概念④非集合概念3、“工业企业”与“股份制企业”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具有…………………………( 3 )①全同关系②真包含关系③交叉关系④反对关系4、“宪法是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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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1]1、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
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2、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
它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收(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意志,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普通的约束力的规范体系。
它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
4、法的价值,即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一.法与原始习惯的联系•法与习惯都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
法与原始习惯有着一定联系,法由原始习惯演变而来,是原始习惯的延续,法与原始习惯在内容上却存在着历史的连续性。
二.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二)两者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同。
(三)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四)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五)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不易改变的思维倾向、行为模式和社会风尚。
习惯和习惯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只有得到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成为习惯法。
也就是说,我们一般所讲的习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的一种渊源。
原始社会习惯(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
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
(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规范”。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
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也就是为人们的行为规定了模式、标准和方向。
概括性是指法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和事,在同样的情况和条件下,法律可以反复使用。
可预测性是指人们通过法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态度和产生的法律后果,因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不合法的标准。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方式和途径。
所谓“制定”,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立法者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出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来体现这种行为规则。
所谓“认可”,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已经存在着某种行为规则(如道德、习惯、宗教、礼仪等),国家以一定形式对其加以承认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
无论是制定还是认可,都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权能。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法通过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社会规范的实施都需要某种力量作保证。
但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统治阶级为了法的实施,依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器,迫使社会全体成员一体遵守。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因此,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但是,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是从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意义上讲的,并不是说国家强制力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途径。
一、名词解释1、一国两制是我国为解决和平统一问题而实行的制度。
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2、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
3、法制:法制是以法为核心的某国、某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包括现行法以及与现行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法律实践。
通常有两种意思,一种认为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一种认为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
而法律制度既可以指某国某地区法律、法规的总和;一是指某项具体的法律制度。
4、法治:是运用法律这样的实体工具来管理国家的原则,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5、民主:民主的含义则是指一种国家制度。
是指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有事物的国家制度。
民主的原意是一种与个别人专制独裁统治不同的,实行"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形式。
"多数人的统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的多数人。
教材上讲到的"民主",首先是指它的本意,即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通常又叫"民主制"。
是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
6、法律意识是社会意志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7、法律文化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
二、问答题1、一国两制的含义一国两制是我国为解决和平统一问题而实行的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一国两制实行后,大陆的法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而港、澳、台保持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不变,而且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就其本质来看,出现了一国两法的独特情况.但是一国两制条件下,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同于历史上存在过的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的情况。
我国现阶段一国两制条件下出现的本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再是相互排斥对抗性的关系,而是长期并存,互利互惠,互相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关系。
总之,一国两制不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不会改变中国法的主体部分的社会主义本质;当代中国法主体的社会主义本质,也不会改变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的本质。
2、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一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
这一原则不仅指权利的平等,而且包括义务的平等。
这一原则和公民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
这一原则既体现在法的创制过程中,也体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
3、政策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联系: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法律武器。
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区别:(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政策是通过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的纪律保证来实现,党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3)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
政策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前,是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的。
(4)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明确和详尽,它不仅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
政策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
(5)法律比较稳定。
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
4、道德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
道德与法律的的区别:(1)产生的条件不同。
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
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
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
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
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
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
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
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
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
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
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
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5、法制与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