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办理高校示范马克思(2020)
立德树人 培根铸魂 切实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本刊特稿编者按:10月23日,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座谈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青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雄伟、青海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张发斌、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殷文晶、青海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学生靳东升等先后发言,总结宝贵经验和体会。
现将发盲稿予以摘登,供大家学习借鉴.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切实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青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雄伟近年来,我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学校重点学院、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作为重点专业进行优先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做好学校思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建强“主阵地”,夯实育人基础。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着向全校284个班级1200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开展理论研究等任务,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11门课程,是开展思政教育的前沿阵地。
校党委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在班子建设、人员配备、教育教学、学科发展等方面给予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先支持和保证。
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联点单位。
定期赴学院开展工作调研,了解思政课教学情况和师生的学习、工作、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学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努力,马克思主义学院被教育部、我省列为“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为全国高校教师基层党组织"样板支部”、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和省级特色教育培训中心。
二、打造“生力军”,强化人才保障。
要发挥好思政课“关键课”的作用,教师是关键。
校党委坚持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把关,始终把教师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了思政课教师配备、入职、授课及业务提升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在严把思政课教师入口关的同时,积极推进“思政课教学名师”“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思政课教学骨干”培养计划,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培养了一批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1.25
•【字号】鲁教改函〔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
新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经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报送,共有144个案例参加评选。
经评审,评出了“2020年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佳案例”“2020年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优秀案
例”“2020年度(高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佳案例”“2020年度(高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优秀案例”(名单见附件)。
此次评选活动全面展示了我省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成果,推动了教育改革和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教育改革、创新的能力水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新动能,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
1.2020年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佳案例.doc
2.2020年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优秀案例.doc
3.2020年度(高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佳案例.doc
4.2020年度(高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优秀案例.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5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鲁教思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6月28日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以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专职思政课教师是指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等思政课教学科研单位,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包括本专科、研究生课程)的专任教师。
第三条思政课教师要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坚持把讲好思政课作为首要岗位职责,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抓好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第四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将其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努力提高思政课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社政[2016]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6.27
【实施日期】2016.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
遴选结果的通知
(苏教社政﹝2016﹞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2016〕4号)》,经各高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为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详见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4个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为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培育点
(详见附件2)。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9•【字号】陕教技办〔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了做好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4号)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及要求(一)科学技术奖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
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并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
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
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科普类:重点推荐原创性和科学性突出,出版质量、发行数量和普及程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普及面和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科普成果。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2.19•【文号】教材〔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教材〔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现将《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2022年2月19日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在已有成就基础上取得更大进展,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整体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马工程重点教材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铸魂工程,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的示范工程。
大力加强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编写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教材,对于坚持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教材建设国家事权,对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对于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
自实施以来,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始终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穿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已规划教材编写工作基本完成,出版近八十种质量上乘的教材在高校广泛使用,引领和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话语体系、评价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团结和凝聚广大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培养了一大批领军人物和中青年优秀人才,进一步壮大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创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新局面。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健全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2020年11月2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教材规划第四章教材编写第五章教材审核第六章教材选用第七章支持保障第八章检查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下同)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高校教材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分级管理。
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教材建设和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全省高校教材管理基本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全省高校教材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1.29•【字号】教思政〔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6〕58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育部2016年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
现将我省推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本研究项目分为:(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包括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研究年限为3年。
“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政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支持建设一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一般选题”主要是开展对教学内容中的理论问题研究,资助经费1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
(2)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应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还应需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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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办理高校示范马克思(2020)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7〕13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47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2号),为加强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统一要求,现就建设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9年“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项目;
2.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
3.2017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一般选题、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团队及负责人项目。
二、结项要求
1.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2.入选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需对照立项时承诺的任务,撰写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三年来团队所在学校执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优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团队在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党建思政、特色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成果,以及项目成果、同行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并提交纸质版。
3.请各高校积极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增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
三、材料报送
本次结项范围所涉项目按照《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社科司(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育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理,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填报并在线生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提交成果电子版、团队总结报告及有关结项材料。
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纸质结项材料:
(1)《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1份;
(2)项目《终结报告书》1份;
(3)《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
(4)项目成果原件1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学校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纸质结项材料:
(1)《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1份;
(2)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
(3)项目成果原件1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报送时间:2020年9月25日——2月25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邮编100875。
联系人:范明宇,电话(略)。
省教育厅联系人:林老师、李老师
电话(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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