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纳税筹划案例
纳税筹划案例

纳税筹划案例1、案例资料: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
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
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
(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正确答案】方案一:甲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20000=50000(元)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1-20%)-1000×1000×60%-5000=195000(元)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1000×17%=0(元)乙应纳营业税=1000×1000×20%×5%=10000(元)乙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7%+3%)=1000(元)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20%-10000-1000=189000(元)方案二:甲应纳增值税=1000×800×17%-120000=16000(元)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000×(7%+3%)=1600(元)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1000×60%-1600=198400(元)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800×17%=34000(元)乙企业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00×(7%+3%)=3400(元)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3400=196600(元)从甲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34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8400-195000),应选择方案二;从乙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76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6600-189000),应选择方案二。
税务筹划精选案例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利润为:
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 ={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B/(1+征收率)×征收率] ×(城建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1-所得税税率)
……② 令①式=②式,则有: A/(1+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城建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B/(1+征收率)×[1-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 附加征收率)]
筹划、调整及效果: 企业与农民签订用工合同,变购进为自己开采,享受 国家优惠政策。增值税税负率降为6%。
【案例3】某服装厂是一家民营服装加工企业,全厂职 工人数最多时为80人,全年资产总额均不超过3000万元。 2008年年终决算,该厂实现销售600万元,年度会计利 润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1万元。为此,税务顾问在 公司决策层会议上建议:年底结帐前通过指定机构进行
当增值税税率=17%,征收率=3%时,则有:
B=[(1+3%)×(1-17%×10%]/[(1+17%)×
(1-3%×10%]×A=A×86.8%
结果表明,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86.8%
时,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取
得的收益相等。同理可得出增值税税率为13%,由税务部
分析:
企业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 费最高不超过2000×5‰ =10万元,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 待费临界点Y=10万元/60%或=2000 ×8.3‰ =16.7万元。 (1)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16.7万元,即大 于销售收入的8.3‰。 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扣除,纳税调整增加20-12=8万元。 而销售收入的5 ‰只有1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 2万元,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计算缴纳企业 所得税2.5万元,即实际消费20万元则要付出22.5万元的 代价(比率112.5%)。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举例分析如下:2008年初中国境内新成立的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预计当年盈利且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且产成品需存放一定时间才能销售,企业的生产加工工艺较长,要分几个环节,从原材料投入到产成品入库都要进行事先的中转,即事先将原材料按生产计划组织投料,从仓库中转过磅运入车间,经过测算,甲公司每年用于中转环节的费用为4000万元(包含人员工资薪酬、搬运力资费、折旧费、产成品的仓储费等)。
甲公司经理在考虑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时对中转环节拟订两种方案,一种方案为单独设置中转科,因企业设置了三个不同的原材料采购部门分别采购不同的原辅材料,不便于将中转环节直接归属某一采购部门;另一种方案是将中转环节由制造车间管理,因中转环节直接为制造车间服务。
从便于管理角度分析,这两种方案都可提高工作效率,但对两种方案的会计核算不同将导致中转环节的费用在税前扣除有所不同。
假定甲公司产成品有一半当年即可销售,有一半需存放2年后才能销售,在不考虑中转环节的费用时,预计2008年、2009年实现利润10000万元,2010年实现利润14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方案一,单独设置中转科。
因中转环节的费用主要是为管理需要,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系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故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可直接以管理费用名义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则2008年、2009年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4000=6000万元,每年应缴企业所得税6000×25%=1500万元;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4000=10000万元,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0000×25%=2500万元。
方案二,并入制造车间。
将中转环节由制造车间管理,则企业将中转环节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科目,通过一定形式的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最终计入产成品成本,之后随着产成品的销售而在税前扣除,则2008年销售的一半产成品分摊的中转环节费用为4000×50%=2000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2000=8000万元,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8000×25%=2000万元;因另一半产成品需存放2年后才能销售,则2009年应缴企业所得税也为2000万元;2年后即2010年该部分中转环节的费用随着产品的销售而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2000+2000)=100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0000×25%=2500万元。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PPT课件

的税收负担应由壳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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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案例二
背景
• A、C、D四家公司均是外商独资企业,分别由三家注 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公司全资控 股。
• 为了优化控股架构,整合集团的境内资源,某公司考虑 以A为中心进行股权重组,在不改变A、B、C、D法人地 位的情况下,将B、C和D转变为A的全资子公司。
被合并方在合并环节的筹划
• 企业所得税——如在合并中采用特殊税务处理,被合并 方将得到如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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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案例一
(接上页)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
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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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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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案例一
我们首先对交易各方的税务情况进行分析
被合并方:
• 合并时进行纳税清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合并时固定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涉及增值税、营业税 • 合并时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涉及土地增值
税 • 合并后经营性分公司属于异地经营,涉及税收征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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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案例一
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重组条件变化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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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案例一
特殊性纳税重组实质性分析
特殊重组
一般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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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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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企业账面价值
本次合并评估价值增加额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理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设备购置税务筹划某制造业企业计划购置一批价值 500 万元的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购买设备;二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设备。
如果直接购买设备,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可以在购置当年一次性扣除设备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 万元,设备购置可扣除 50%的价款,即 250 万元。
那么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减少为 750 万元,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将减少 250×25% = 625 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若选择融资租赁方式获取设备,租赁期为 5 年,每年支付租金 120万元。
根据税收政策,融资租赁的租金可以在支付当年全额扣除。
在租赁的前 5 年,每年企业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20 万元,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每年减少 120×25% = 30 万元。
5 年累计减少企业所得税 150万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在短期内,直接购买设备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更明显;但从长期来看,融资租赁方式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减少企业的税负。
最终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资金状况、现金流需求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务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充分利用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假设该企业当年研发费用为 3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2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一、一、案情简介: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
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
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二、二、纳税辅导: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
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2、设备价款和运费分开划算某机械厂生产重型机械设备,实行订单生产,并由厂家直销。
税务筹划作业案例汇总

案例1 星海大酒店的税收筹划星海大酒店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客房租金收入是其主要营业收入,其客房有相当一部分是长期(1年以上)出租给外部公司办公使用,或者是租给固定客户居住。
目前,该酒店按照租金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
可是该酒店出租客房的收入中有一部分为公共设施使用费(如水、电、气费等)。
酒店实际上是从顾客那里收取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成本费(注意是成本费,而无任何其他附加费用),然后再向提供公共设施的具体部门(如电力局、自来水公司等)缴纳。
公共设施部门确认其营业收入(此时确定的营业收入中包括酒店向顾客收取的成本费),缴纳营业税,这实际上造成了重复缴纳营业税的现状,对于酒店来说无疑增加了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一、代理缴费、合理减轻税负。
该五星级大酒店将自己设定为顾客的代理人,提供公共设施的部门为相对人,这样酒店就变成了为顾客代缴公共设施使用费的机构,公共设施部门就变成了直接的营业税纳税人。
这样的设计对于公共设施部门来说,其营业收入和营业税并没有改变,对于顾客来说,其总的住房支出也没有改变,只是收款对象由酒店改为了公共设施部门。
然而对于该酒店来说,其营业收入中已不包括向顾客收取的成本费,从而营业收入总额减少,相应的5%的营业税也就减少了。
根据民法的相应规定,代理可以是有偿代理,也可以是无偿代理。
因此,酒店可以在代理公共设施费的基础上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可以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若酒店只收取较低的手续费,那么,也只就手续费缴纳其5%作为营业税,从而该酒店的税负要远远低于原税负。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酒店在做上述安排时,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手续,会计处理一定要规范、健全。
(1)酒店应与顾客签订委托代缴公共设施使用费的合同(为了便于操作,可制定格式合同)。
(2)酒店的会计要将此类业务明确划分出来,单独核算,会计处理应为“暂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某某公共设施部门”。
(3)酒店与具体公共设施部门结算时,由具体公共设施部门出具发票且发票抬头应为具体缴纳使用费的顾客,并将发票直接转给顾客。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理运用和规避漏洞,以降低纳税负担、提高税务效益的一种合法操作。
在全国注册税务师的行业中,税务筹划案例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税务规划建议,又可以为税务从业人员提供经验借鉴。
本文将从实际案例中选取一些典型例子,进行税务筹划的具体分析。
案例一:企业重组中的税务筹划某企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重组,涉及到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税务事项。
税务筹划的目标是降低重组过程中的税负,并确保合规操作。
注册税务师在该案例中的职责是对企业重组计划进行全面评估,寻找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
首先,注册税务师应对企业资产转让进行评估,了解转让收入的计税情况。
根据税法规定,资产转让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税,但可以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减少纳税额。
税务师可以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和税务政策,结合企业重组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税务筹划建议,降低资产转让的纳税额。
其次,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也是该案例中的关键问题。
注册税务师需要对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政策法规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例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税务师可以利用这一政策为企业减税。
最后,企业重组后的税务合规问题也需要税务筹划师关注。
税务筹划师应与企业财务人员紧密合作,制定合理的税务合规流程,确保企业在重组后遵守税法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案例二:跨国投资的税务筹划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进行跨国投资。
注册税务师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税务筹划帮助企业合理规避跨国投资的税务风险。
在跨国投资中,注册税务师需要关注国际税收协定和双边协议的适用。
根据不同国家之间的协议,税务筹划师可以为企业寻找最佳的投资结构,降低纳税负担。
例如,通过利用合理的双边协议安排,可以将企业的利润合法地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国家,避免双重征税。
此外,在跨国投资中,跨国企业常常利用跨国关联交易来进行税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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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专用发票,含税价10000元/吨; (3)从小规模纳税人C公司购买,只取的普通发票,含税价9000
元/吨; 甲公司由此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每吨不含税销售额为20 000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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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
一、对于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 筹划思路:临界点的税负变化较大,会出现税负增加大于
计税依据增加的情况。因此,巧妙运用临界点的规定适当 降低产品价格反而能够增加税后利润。
【案例分析四】 甲啤酒厂位于市区,2011年生产销售某品牌啤酒,每
吨出厂价格为3010元(不含增值税),与此相关的成本费 用为2500元。请对其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
复合征收组价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
(6)《消费税暂行条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 消费税。
【案例分析五】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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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先销售来降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 筹划依据: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
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照纳税 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他费用3000元,假设甲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请为甲公司选择购 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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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 小规模纳税人在选择购货对象时,主要考虑 购进货物含税价格的高低,选择价格最低的购货 对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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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折扣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方法:净利润法,计算每种方式的净利润,选择净利
润最大的方案。 1.折扣折让方式
对象下的净利润的大小,来选择净利润最大的方 案。
净利润=(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金额-其他费 用-城建税及附加)×(1 - 企业所得税税率)
或:净利润=(不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金额-其他 费用-城建税及附加)×(1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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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二】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购买材料
• 折扣销售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 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需全额计征增值税,且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的价格 折扣,不适用于实物折扣。
•
2.组合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 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 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分别以实际收取的价款按照赠品与卖品公允价值比例计算各自 增值税销项税额,且赠品部分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返还现金方式 返还现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加重了企业所得税税负。 【案例分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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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税。如果受托
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消费税。
(5)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征收组价公式为: 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 结论:若该企业的不含税购销金额比大于纳税均衡点不含税购销金额比, 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若该企业的不含税购销金额比小于纳税均衡点不含税购 销金额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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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甲工业企业年不含税应征增值税销售 额为50万元,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会计核算制度比 较健全,经申请可成为一般纳税人,其不含税可抵扣购进 金额为20万元,销货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购货适用税 率17%,请对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进行纳税筹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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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抵扣购进金额占销售额比重判别法(税负最低化)
•不含税购销金额比=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 销货税率
17% 17% 13% 13%
一般纳税人 购货税率
17 % 13 % 13 % 17 %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3% 3% 3% 3%
纳税均衡点不 含税购销金额比
82.35 % 107.69 % 76.92 % 5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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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
筹划依据: 一般纳税人按17%或13%税率计税,实行凭票抵扣或
者计算抵扣,计算应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不含税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税务局代开的税票,购货单位按 3%的税率来抵扣进项税额
•
1.一般纳税人对购货对象的选择 筹划方法:净利润法,即比较选择不同购货
第11章纳税筹划案例
2020年6月6日星期六
◆本章内容:5节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筹划案例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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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
筹划依据: 一般纳税人(税率:17%或13%):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 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 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 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 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 销售额不超过80万元 只要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 应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 筹划思路:采取先销售应税消费品给对方,然后再以 现金进行入股(易物、抵债)的方式,从而降低消费 税税负。
•
二、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选择的纳税筹划
• 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选择的纳税筹划
筹划依据: (1)白酒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2)税率:20%加0.5元/500克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销售数量规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 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 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 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