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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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常见问题解答权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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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常见问题问题单列表:问题1什么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问题2什么人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问题3备案申请是怎样的流程?问题4为什么要注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系统的账号?问题5备案联系人需要什么资格,有什么作用?问题6一份备案申请可以申请几项知识产权?问题7备案申请的费用是多少?如何缴纳?问题8备案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问题9海关总署对备案申请的审核的时间是多长?问题10知识产权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问题11备案到期后,能否续展?续展是否需要再次缴纳费用?问题12备案失效后,可以续展吗?如果不能续展,怎么处理?问题13系统中的被许可人有什么作用?如何添加或删除?问题14因转让等原因需要注销已备案的知识产权,怎么办理?问题15客户已经转让知识产权给我,但是迟迟不去海关总署申请注销,影响公司货物进出口,我应当怎么办?问题16我要更换代理人,在系统内我无法修改,应当怎么办理?问题17我遗忘了备案系统账户和密码,怎么办?问题18为什么备案费汇款人已经收到海关总署出具的备案费收据,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仍然显示该备案申请的受理状态为“未受理”或“已审核,进入审核过程”,而非“审核通过”?问题19备案申请人是否可以对备案费收据抬头提出特别要求?问题20通过银行缴纳知识产权备案申请的备案费,不知什么原因被银行退回。

我核对了你们网上提供的账号,没有发现问题。

问题21备案被驳回后,我应当如何办理?问题22为什么我上传的照片在网上无法显示?问题23我已经缴纳备案费用了,在备案系统中为什么显示“未到帐”?问题24如何申请退费问题25备案核准后,有没有书面通知核准的材料?问题26权利人的情况发生了转变,请问我应当如何办理。

问题27我想修改已经提交的备案申请电子数据,怎么办?问题28如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有疑难问题,我应该如何咨询?问题1. 什么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海关总署秉承“便捷、高效、透明、好用”思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为社会公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查询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提供网上服务的在线平台,其功能包括在线查询备案信息、提交备案申请和进行备案信息自我管理等。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注册为系统用户,并先通过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的电子信息。

为指导用户更好地使用系统,现就系统使用方法简要说明如下:系统网址为:.48.151/applyrecord/,直接输入网址即可访问系统,也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首页点击“知识产权”进入系统。

海关总署首页:系统首页:一、查询备案信息。

从系统查询区可以查询在海关总署的备案权利情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或需要查询的问题,在查询区相应的查询字段中输入关键词,点击查询即可得出查询结果。

如要查询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备案情况,第一步应在权利人名称栏目输入“耐克国际有限公司”或“耐克”(系统支持模糊查询),然后点击查询,即可得出结果,如下图:得出查询结果:点击权利名称可查看该备案的详细信息:二、注册为系统用户。

提交备案申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先注册为系统的用户:第一步:点击用户登录区底部的“注册”按钮第二步:认真阅读注册须知,点击“同意”进入填写注册信息页面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注册信息验证”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正式向系统提交注册信息,如一切无误,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注册信息发动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三、登录系统并提交备案申请信息(一)登录系统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一种按照用户的帐号登录,一种是按照申请人名称登录:登录后进入个人信息管理页面:(二)修改密码为确保帐号安全,第一次登录的用户请先修改密码:进入修改密码界面:输入新密码后点击“修改”,系统提示“保存成功”,你的新密码即设置成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准备与要求及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准备与要求及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准备与要求及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准备与要求及存在的问题(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商家泉律师)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号权等等。

知识产权保护分为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海关保护四大类。

具体来讲,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海关保护哪些知识产权?简单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就是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在货物进出境时,对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或者更简单的讲,就是海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进行查处。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等知识产权都可以受到海关保护呢?不是,只有商标权、专利权、版权,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才受到海关保护。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我们海关聘请了成龙作为海关形象大使,足以显示国家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国家每当制定一个战略或实施一个国家行为时,都有它背后的背景渊源。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够制止压价销售、恶性竞争。

我们很多协会的朋友肯定能够理解,许多生产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企业,无论是擅自傍名牌使用他人商标,还是非法使用法人专利,那么由于事先,这些侵权企业没有任何品牌宣传费用即广告费,也没有市场开发开拓费用,更没有技术研发费用,加上侵权产品质量低劣,那么这些因素,最终导致侵权产品价格普遍低于正规合法产品。

如果不加以海关保护,那么这些侵权产品就会大量的抢夺正规合法产品的海外市场,从而使国外客户、消费者坐收渔人之利,国内企业、国内老百姓,我们国家都是受害者。

并且正规产品生产厂商很难行使法院诉讼、工商举报、公安举报等手段进行维权。

因为,侵权企业往往是订单生产、晚上加工、不需库房,即产即装即运,权利人无法进行调查取证。

那么面对海外市场,唯一可以利用的,就是海关保护。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够避免损害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信誉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够提升外商来华投资的信心。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知识产权,代表着一个人的智慧结晶,一直为社会所尊重,而国家法律也对此予以重视,海关方面为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也作了一些努力,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应时而生。

下面,小编将会整理一份完整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第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第五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备案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内容有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附送证明文件。

第八条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一)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二)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三)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海关总署秉承“便捷、高效、透明、好用”思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为社会公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查询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提供网上服务的在线平台,其功能包括在线查询备案信息、提交备案申请和进行备案信息自我管理等。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注册为系统用户,并先通过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的电子信息。

为指导用户更好地使用系统,现就系统使用方法简要说明如下:系统网址为:http://202.127.48.151/applyrecord/,直接输入网址即可访问系统,也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首页点击“知识产权”进入系统。

海关总署首页:系统首页:从系统查询区可以查询在海关总署的备案权利情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或需要查询的问题,在查询区相应的查询字段中输入关键词,点击查询即可得出查询结果。

如要查询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备案情况,第一步应在权利人名称栏目输入“耐克国际有限公司”或“耐克”(系统支持模糊查询),然后点击查询,即可得出结果,如下图:得出查询结果:点击权利名称可查看该备案的详细信息:二、注册为系统用户。

提交备案申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先注册为系统的用户:第一步:点击用户登录区底部的“注册”按钮第二步:认真阅读注册须知,点击“同意”进入填写注册信息页面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注册信息验证”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正式向系统提交注册信息,如一切无误,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注册信息发动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三、登录系统并提交备案申请信息(一)登录系统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一种按照用户的帐号登录,一种是按照申请人名称登录:登录后进入个人信息管理页面:(二)修改密码为确保帐号安全,第一次登录的用户请先修改密码:进入修改密码界面:输入新密码后点击“修改”,系统提示“保存成功”,你的新密码即设置成功。

2022年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规定

2022年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规定

2022年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第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第五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备案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内容有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附送证明文件。

第八条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一)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二)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三)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须知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须知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须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权利人将其在境外取得的注册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备案及时处理。

这样可以加强国内市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合法流通,防止侵权行为对国内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下面是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须知的详细介绍。

一、备案申请资格1.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2.商标:商标权人应持有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并与该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事项相符合。

3.专利:专利权人应持有有效的专利权证书或专利申请通知书,且该专利在中国境内的中国专利申请号或国际专利申请号有对应的有效专利授权。

4.版权:版权权人应持有有关作品的版权登记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材料。

二、备案材料准备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对于境外的自然人,应提供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于境外的法人,应提供其所在国家注册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专利、版权证书复印件。

对于商标,应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

对于专利,应提供有效的专利权证书或专利申请通知书。

对于版权,应提供版权登记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对于代理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5.申请书。

应填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作出详细描述,并填写相应的知识产权信息。

三、备案申请途径1.网上递交。

2.邮寄递交。

可将纸质备案申请材料直接邮寄至中国海关总署。

四、备案申请流程1.材料审核。

海关将对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及其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办理备案手续。

审核通过后,海关将办理备案手续,发放备案证明文件。

五、备案保护期限与费用1.保护期限。

2.费用。

六、相关事项须知1.备案更新。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及时对备案进行更新,包括变更备案内容、延长备案有效期等。

2.申请撤销或注销。

如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再需要海关保护,可以向海关提出撤销或注销备案申请。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须知的详细介绍。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所需资料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所需资料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所需资料随着全球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程序。

因此,了解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所需的资料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指为了防止知识产权侵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海关根据规定对进出境的知识产权商品进行登记备案,以实现对其合法性的监管和保障。

下面是关于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所需资料的详细介绍。

一、企业或个人基本信息资料1.企业或个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邮箱;3.授权代理人(如有)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以上信息可证明企业或个人的身份,为进行后续操作提供基本信息。

二、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域名、地理标志等)证明文件1.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转让证明或商标授权使用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2.专利授权证明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转让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3.作品登记证明或版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4.域名注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涵盖了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企业或个人可据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商品清单1.知识产权商品清单,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入境口岸和出境口岸名称。

以上清单是海关备案的核心资料,清单中所列知识产权商品必须与上述证明文件所涉及之知识产权相匹配。

四、其他1.委托受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如代理人为申请人进行备案申请时);2.其他可能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列举了常见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所需材料,当然根据不同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能够证明其合法性,拥有知识产权的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责,并确信其准确无误。

虽然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程序看起来很繁琐,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此程序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监管水平,可减少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从而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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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申请须知备案申请须知 (1)一、备案申请的基础知识 (1)(一)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申请? (1)(二)谁有权申请? (2)二、备案的申请 (2)(一)备案申请的步骤 (2)(二)备案申请的资料准备 (3)(三)备案申请的提交、撤回与审核 (4)三、备案费缴纳与录入 (5)四、备案的作用 (5)五、备案权利的终止 (7)(一)备案的注销 (7)(二)备案的撤销 (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署进行登记,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请阅读以下须知:一、备案申请的基础知识(一)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申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谁有权申请?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

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权利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非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人必须委托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境外权利人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

二、备案的申请(一)备案申请的步骤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1、注册为系统用户。

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提交电子申请。

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用户信息并提交海关总署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授权。

成功后系统会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2、录入并提交备案申请数据。

注册用户登录保护系统后,应按照相关提示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系统限制,文件的格式为pdf格式,图片格式须为JPG或者BMP,有关附件及图片应当清晰完整。

有关备案申请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可以成功向海关总署递交申请。

3、获得审核结果。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海关总署审核其申请的情况。

海关总署将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

4、缴纳备案费,并在保护系统中录入缴纳的备案费信息。

缴纳备案费金额必须是800的倍数,且在汇款备注栏内填写保护系统用户账号名称。

5、确认备案费。

海关总署财务根据银行流水确认汇款信息,汇款信息确认后,用户账户的账户余额会增加相应的汇款金额。

6、备案生效。

当审核结果为审批通过且账户余额大于等于800元时,备案自动生效。

生效后,系统会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二)备案申请的资料准备1、将用户注册需要的资料制成PDF文件,包括权利人身份证明、权利人身份证明(中文译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2、将备案申请资料制成PDF文件,明细如下:A、商标类:1)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注册证明2)商标转让证明3)商标变更证明4)商标续展证明5)商标标识图案注意:1、2、3项应当扫描成一个pdf文件,4项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5项必须仅为商标logo,不能为整张商标证。

B、著作权类:1) 著作权登记证明和经著作权登记部门认证的作品照片(在境外登记的,附中文译本)2) 其他著作权证明文件C、发明专利类:1) 发明专利证书2)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D、实用新型专利类1)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2)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3) 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专利优先权日小于2009年10月1日的(不包括本日),应当提供)4)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专利优先权日为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含本日应当提供)提供)E、外观设计专利类:1) 外观专利证书2)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3)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专利优先权日为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含本日应当提供)提供,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不用提供)4) 外观专利公告附图复印件3、资料的强制性要求权利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人身份证明文件(中译本)PDF文件大小限定为5M内,其他的PDF文件均限定在1M以内,图片格式必须为JPG或者BMP格式,且大小限定在400K以内。

有关材料若有多页,请按照顺序排列,所有的材料应当清晰、完整、有效、真实。

(三)备案申请的提交、撤回与审核用户登录系统后,点击备案申请就可以提交新备案申请了。

用户应当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有关内容,上传的附件应当符合系统要求,填写的内容应当如实、完整。

用户在系统中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予以受理,在海关总署未进行审核前,用户可以撤回申请,撤回后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海关总署将会在用户提交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申请进行审核并书面通知用户审核结果。

(四)备案的有效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资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在海关总署核准备案后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超过10年的,备案有效期最长为10年。

三、备案费缴纳与录入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批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收费标准是每项申请800元,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汇入海关总署账户。

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费账户:账号:0200000709014407044开户行:北京市工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帐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汇款时要特别注意:汇款金额必须是800元的倍数,且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保护系统用户账号名称。

如保护系统账号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则在备注栏内填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权利人缴纳备案费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汇款信息录入到保护系统中。

录入时登录保护系统,在备案缴费管理一栏录入相关缴纳备案费信息。

海关总署财务在收到汇款后,会出具发票并挂号邮寄给你。

用户可以登录保护系统查看发票是否出具。

四、备案的作用根据1995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备案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寻求保护的前提条件。

2003年12月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此进行了修改,不再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申请保护前必须进行知识产权备案。

但是,对某些知识产权权利人而言,例如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备案与否有很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

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

尽管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践看,海关能否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

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

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较轻。

根据海关总署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在海关依职权保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总担保。

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则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与其要求扣留的货物等值的担保;(四)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

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

此外,有些并非恶意出口侵权产品的企业也可能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

五、备案权利的终止(一)备案的注销若因为权利人转让或者要求海关不再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注销,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的,申请人应当登录保护系统申请注销,并上传注销申请书、填写注销原因。

(二)备案的撤销根据规定,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知识产权权利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他人合法进出口或者海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有关备案,也可以主动撤销有关备案。

你可以按照海关总署第59号公告的要求,向海关总署申请撤销该备案。

申请撤销海关知识产权备案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1)撤销申请书,需要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事项及基本事实和理由;2)相关证据和说明材料;3)如委托办理,需要提交委托书;4)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利害关系说明材料;6)其他海关要求的材料提交上述文件时,必须同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同等数量的副本,并向海关总署提供申请人的确切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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