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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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
1.1 会议可由校长亲自召集,也可由校长办公会部门协调召开。

1.2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校长事先确定,通知参会人员需提前
一周发送。

二、会议议程
2.1 会议议程应包括主要议题、讨论内容、决策事项等,提前发送
给参会人员。

2.2 参会人员可提议加入议程事项,需提前提交给校长审核。

三、会议参与
3.1 参会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相关部门主任等重要管理人员。

3.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专注,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出决策。

四、会议记录
4.1 会议需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如会议纪要,以备后续查阅。

4.2 会议记录需准确无误,对重要决策事项要有详细描述。

五、会议纪律
5.1 参会人员需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者需作出解释。

5.2 会议期间,不得私下交谈、打电话或使用手机,应专心听取讨
论内容。

六、会议决策
6.1 会议产生的决策事项需由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6.2 对于重要决策事项,校长宜听取全体参会人员意见后做出决断。

七、会议档案
7.1 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需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7.2 会议档案应包括会议纪要、决策文书等相关资料,保存至少五年。

以上即是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要点,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学校班子集体领导,进一步提高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特殊情况下,校长可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召集主持。

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为校办主任、党办主任、财务处处长、资产处处长、监察室主任以及涉及议题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涉及人事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2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安排。

二、议事原则(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商务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确保校长办公会各项决策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会前充分准备,避免议而不决。

(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科学决策。

三、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指示。

(二)听取各部门有关教学、教研、后勤、行政管理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三)研究决定涉及全校的重大工作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等。

(四)研究决定校务工作和纪检、监察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

(五)研究中层任用、选拔、调动、推荐等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研究学校中层干部、教职工和学生行政奖励或处分。

(六)审定关系校务工作全局或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审定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审定以学校名义对外订立的合同和其他协议;审定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形式,为确保会议的效率、规范和科学性,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宗旨校长办公会议旨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会议原则1. 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实效。

3. 尊重与会人员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建议,形成共识,推动工作。

4. 严格执行会议决定,确保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范围1.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

2. 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3.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规章制度。

4. 学校人事调整、财务预算和重大经济事项。

5. 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权益的问题。

6. 其他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四、会议组织1.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校长代为主持。

2. 会议通知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 会议记录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4. 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校长请假。

五、保密规定1.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内容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2. 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保管,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销毁。

六、本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往规定与本规则不符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确定议题:各部门需在会议前向校长办公室提交议题,议题应明确具体,包含议题名称、背景、目的、方案建议等内容。

2. 审核议题:校长办公室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审核,确保议题符合会议范围,并对议题进行整理、归类。

3. 发布会议通知:校长办公室在确定议题后,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与会人员。

二、会议议程1. 会议签到:与会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签到,确保会议的出勤情况。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会议性质和任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组成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组成。

校长任主席,副校长任副主席。

三、会议召集1.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

2. 校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代行主席职务。

四、会议议题1.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提出,报校长审批。

2. 议题内容应主要包括:(1)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2)研究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措施;(3)研究决定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设备采购;(4)研究决定学校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奖惩;(5)研究决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6)研究决定学校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会议决策1. 校长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校长综合各方面意见后作出决策。

2. 校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应由全体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校长办公会议决策结果应形成会议纪要,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签发,并报学校党委备案。

六、会议纪律1. 校长办公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议程召开,不得随意更改。

2. 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主席请假。

3.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4. 与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对会议决策事项要认真执行。

七、附则1. 本规则由校长办公会议制定,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实施。

2. 本规则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一)议事范围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重大决策和决定,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和实施办法。

2.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

组织拟订学校发展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3.研究课程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管理与改革、科研管理与组织、资产经营公司与幼教集团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学校与校外、国外合作交流的重要问题。

4.拟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教职工职称评定,负责教师职员的调配、奖惩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与行政事务方面相关的教职员工奖励处分事宜。

依据有关规定,研究落实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聘任与解聘事项。

拟订并执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5.研究决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外事、安全、稳定、学生、德育、招生、就业等工作的具体事项:研究决定教学工作中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实验实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研究决定学生管理工作中学生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评审和奖励处分中的事项等:研究决定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工作方面的发展、评估考核及管理中的问题等。

6.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

听取系(部)、行政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7.研究决定依法依规管理学校、签订合同、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事项。

8.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其重要调整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1、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1、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目录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1)
一、基本原则 (2)
二、会议制度 (2)
三、议事范围 (3)
1.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标、建设等重
要问题; (4)
3.研究决定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
要问题。

(5)
四、议事程序 (6)
五、督办落实 (7)
(二)校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参加会议。

学校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会主席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三)校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校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涉密的,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

(四)校长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人事等问题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五)校长办公会的会务组织,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三、议事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需向上级领导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工作。

制定落实学校党委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凡属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在经过相关程序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研究决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生工作等重要文件、制度和办法。

(四)研究决定教育教学的重要事项:
1.各类教学改革方案;。

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我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议参加人员及主持人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议题涉及学术事务的,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校工会负责人列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可由校长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第三章会议召开时间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每双周召开一次,周二上午为例会时间。

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第四章议事范围第六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1.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专业建设、校园建设等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工作计划等。

2.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学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3.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重要人才工程计划,涉及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等重要事项。

4.学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重要事项。

5.学校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管理等重要事项。

6.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情况的审定。

学校财务经费预算、决算、学校年度预算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大额项目资金调动和使用;采购金额30 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项目;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需追加预算资金使用。

7.学校国有资产重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一)学校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是学校领导决策的重要环节,学校营造聚焦发展,和谐共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会议应当遵循正确的政治方向、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激发广大师生积极性,形成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公平合理,重视实效和全面的发展的大局观念,全面解决学校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主持会议
(一)会议由学校领导参加,由学校长主持,并有一名副校长、统筹各科研、教学与行政事务的副校长共同担任会议的秘书长。

(二)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或综合办公室发起,议题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推进、重大事故处理等。

(三)如果有不同意见,应当维持秩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展开讨论,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会议安排
(一)会议应当定期召开,一般按周或月召开,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二)会议室应当配备一个综合办公室,各参会党政领导配备有一位业务主管,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及时将会议决议及时落实执行。

(三)会议时间安排应当合理,尽可能避免教学期间召开。

会议形式采取口头答辩,采取能够考虑全面的方案,使用资料的方式总结会议情况。

四、会议纪律
(一)请参会代表按时准时参加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发表意见,有效推动会议进程。

(二)参会代表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言语,维护好言论秩序,保证会议安静有序,提高会议成效。

(三)会议结束后,按照会议议题进行督办,及时宣传总结会议结果,督促落实会议结论。

以上就是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希望能够按照规定秩序开展会议,积极谋求发展,助力学校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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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4-10-28 浏览次数: 11253次
总则
第一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其职权范围内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

为了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常务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校长、常务副校长、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校长办公室主任。

监察部长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党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出席会议。

议题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校工会主席列席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举行。

议事范围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根据党委常委会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传达上级机关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

(三)听取各单位、各部门有关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四)确认学校专题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所形成的决议。

(五)审定关系学校行政工作全局或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审定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审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的行政奖励或处分;审定以学校名义对外订立的合同和其他协议;审定学校的对外投资和借贷,以及以学校名义购置、转让、交换、出租或承租任何不动产;审定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六)通报交流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七)研究必须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和突发事件。

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第六条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由各单位和部门事先报告主管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校领导也可直接提出议题,校长办公室负责汇总并报校长决定是否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

第七条凡职能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

第八条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供简明的背景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和方案等。

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应先由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解决预案。

第九条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题表》提前一周提交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根据校长意见拟定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并以会议通知的形式提前2—3天通知与会人。

对特别复杂和重要的议题,主管校领导应提前向会议组成人员通报议题内容和拟处理方案。

议事程序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应按通知拟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并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充分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

其议事程序为: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主管校领导报告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需要时可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作补充说明,然后与会成员就该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

会议主持人归纳、集中与会成员意见并作出明确决定。

对于暂不能作出决定的事项,主持人可根据情况,授权有关校领导召集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入研究,结果通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是校行政的主要工作例会,组成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予以保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与会者应按时参加会议。

第十三条实行候会制度。

除会议组成人员和固定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校长办公室的通知时间另室候会,在讨论相关议题时与会。

第十四条对会议的议决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议题议决情况。

不得在会后发表与会议议决结论不一致的意见。

决议的传达、督办与执行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由校长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公布。

对因故缺席的会议组成人员,必要时应由校长或校长办公室主任在会后及时转告本次会议对有关事项的议决情况。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

对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校长办公室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

对于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决议、决定,校长办公室应以督办通报等形式及时印发至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校内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在情况发生变化或执行决议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决定执行时,应由主管校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复议。

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须由校长在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校长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决定的事项,由与会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

明确由部门负责的,则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传达和催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主管校领导。

附则
第二十条校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包括议案收集、拟制议题、制发通知、准备有关会议材料、进行会议记录、制发会议要求制发的文件等。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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