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内容和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和依据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1)一权威报告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可根据职能特点,决定归属。
主要原则包括:一是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应尽快市场化。
对“站错队”的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
二是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特点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
对那些公益性突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和公益性科学研究以及其他与政府职能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仍需要政府直接组织。
对于那些不必再由政府直接组织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
三是同步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
该合并的要合并,该拆分的要拆分。
还有一些机构,虽然无法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组织,但其本身也基本不具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该撤销的则要撤销。
四是同步进行管理体制调整。
要对目前一些领域社会事业的部门分割体制进行改革。
原则上,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应归属同一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对那些需要在发展中统一规划和协调的社会事业。
(2)文件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定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
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改革大限将至:这5种“编制教师”将变为公益二类

再有两个月将步入2020年,这一年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收官之年”!其中“编制教师”的变动,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其中,已经确定的是高校教师编制将取消,各类公办高校,将继续保留事业单位属性。
按照改革方向,改革之后事业单位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其中这5种教师,身份将变成公益二类。
这5种教师分别是:
高中教师;
高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电大教师;
幼儿园教师;
通过观察不难发现,以上这些教师都不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因此在改革之后,将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员工,而所有中小学教师不受影响。
事业单位改革后,作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员工,可能会面临“编制取消”,采用合同制,其收入待遇将受教学成绩影响。
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doc

2019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是大家茶余饭后关心的话题,不仅是因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千万事业编工作人员,也是因为当前全国各省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不一,引发大家对于工资问题的广泛讨论以及思考。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一直以来炒得沸沸扬扬,相关信息也非常多,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08〕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类别划分根据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一)行政类事业单位。
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
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有的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原有机构撤销或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有的转为行政机构。
所需机构编制不得突破各级政府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
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标准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标准2023年最新事业单位工资方案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70%以上为技术人员。
这些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亲,事业单位将迎来变化,2023年统一实行新制度首先,事业单位迎来了绩效薪资的变化,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发放的薪资与其工作的绩效相挂钩。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可以实行以岗位(技术)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也可以实行其他工资制度。
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的详细指导性文件。
财政慎虚茄补贴的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宽察支持将会一步一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取得一定的过渡期。
2023年补发工资标准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2、如果该退休中人所在地区2023年12月理顺退休中人养老待遇,那么其12月份可以享受养老待遇补发合计约为:(7000-6000)某某11=8800元,并从2023年1月起按照理顺后的养老待遇发放,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约为:6000+(7000-6000)某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但是并没有达到补发6个月工资的标准,因为从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到2月份也才有5个月的时间,所以,根本也不会达到补发6个月工资的水平。
5、退休中人能补发30002023年退休新政策提到实施延迟退休。
6、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拖欠工资的50%以上到一倍以下,具体的补偿标准是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就可以不付补偿金。
事业单位改制方案1、事业单位方案一般包括转变政府职能、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的投入机制以及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务。
事业单位改革走向和利弊分析(12页)_OK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稳定完善强农 惠农富农政策,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使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 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农民利益诉求多元,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势在必行。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是种 不过来,而是怎么种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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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三)历史使命
◆回答好“谁来种地”“地如何种”的问 题,历史性地落在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上。
——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
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 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 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生产关系, 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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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弊端分析
• 中科院、中国社科院是一般事业单位,但下属的科研机构、期刊出版 社有的涉足经营。至于像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党校,内部教学人员属 于事业编制,而行政管理人员则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像这样一 个单位两种体制,如何统一,都将会是很复杂的问题。
• 在各类社团中,还有20个左右是政治地位比较特殊的“人民团体”和 “群众团体”,其中最著名的是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 其他还有诸如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 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 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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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现代)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 务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办〔〕34号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11号),现就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一)转为国有企业的事业单位现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和部分可按市场化经营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转为国有企业(下称转企或转为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
具体包括:1.经营性演出场所、新闻传媒出版、影视文艺创作、勘察设计、开发性科研、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和接待基地、后勤服务等经营开发类单位原则上转为企业,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分别实行调整、重组或改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在面向市场提供服务的同时,继续为党政机关提供相应的服务。
转企单位承担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职能划转到相关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中;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职能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委托转企单位承担,转企单位难以承担的,整合到保留的相关事业单位中。
2.市场公证、信用担保、会计鉴定、质量保证、资格认证、资产评估、工程咨询、职业中介、人才交流、家政婚介、律师服务、市场交易、非强制性检测认定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先与原主管部门脱钩,交由市国资部门统一管理,再根据行业特性,逐步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的市场中介组织,并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国有资产。
3.经营性公用场馆、公用事业作业和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或社会力量可以提供,一并转为企业。
(二)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凡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把相关职能或机构纳入到行政管理序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包括:1.主要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已大部分转为行政事务机构,目前仍作为事业机构管理的有社保基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机构,其中兼具监督处罚与检验检测职能的单位,两种职能要予以分离,监督处罚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检验检测职能按其性质分类整合;行业管理与作业养护不分的单位,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进行剥离,行业管理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作业养护职能实行公开招标,推向市场。
河北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2.坚持分类指导,因事制宜,因地制宜。
3.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4.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平稳过渡。
三、改革内容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调整为其他事业单位。
(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财务体制改革
(1)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
(2)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3)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施步骤
1.调查研究,明确改革方向。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3.事业单位分类,开展机构编制调整。
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财务体制。
5.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6.开展监督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2.完善政策法规,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企业化原则,逐步转为企业。
2.机构编制管理改革
(1)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2)整合职能相近、业务重叠的事业单位,提高运行效率。
(3)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简化管理层级。
、能上能下。
(3)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1.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
2.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4.健全事业单位监管制度,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二、分类改革原则
1.公益优先:以社会公益为导向,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改革措施:
(1)明确公益目标,强化公益属性;
(2)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创新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内部活力;
(4)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三)划分为生产经营类
1.功能定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可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2.改革措施:
(1)转企改制,实现市场化运作;
(4)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5)强化监督检查,对改革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步骤:
(1)2019年,开展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
(2)2020年,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3)2021年,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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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可调整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
加快转企改制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
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将改革管理体制
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将优化布局结构,改革管理体制。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