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税收业务流程图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权责清单流程图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权责清单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1.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图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由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当场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发 证转市住建局发证行政审批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申请听证审 查由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委核准发出核准通知单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1.资料审查(1日内完成);2.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现场勘验由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审查(1日内完成)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二、行政处罚类1.一般案件流程图重大行政处罚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巡查、举报、移交、上级交办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市住建局立案审批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登记立案不予立案移送有关部门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调查取证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不予处罚告知听证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有陈述申辩意见无陈述申辩意见 不申请听证申请听证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法制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结案(立卷归档)2.简易案件流程图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结案(立卷归档)备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本图。
税务业务流程图

税务业务流程图一般纳税人税务业务流程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务流程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1份;《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以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发行安装确认单位》3份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文书领取单》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局长岗进行终审。
一般纳税人税务业务流程责令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务流程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文书领取单》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不予认定一般纳税人人通知书》由政治法规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岗)下达《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通知书》。
由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送达《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一般纳税人税务业务流程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变更申请业务流程纳税人提供《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3份;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证明材料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文书领取单》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局长岗进行终审。
一般纳税人税务业务流程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业务流程增值税一般纳税纳税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文书领取单》、《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税源管理科(税源管理岗)/管理员进行调查审核。
局长岗进行终审。
一般纳税人税务业务流程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审批业务流程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满符合转正条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和《文书领取单》局长岗进行终审。
一般纳税人税务业务流程票种核定申请业务流程纳税人提供《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1份《领取发票领购簿、首次领购发票申请审批表》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及打印票种登记簿局长岗进行终审。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1份,由申请人或发证机关签章)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不动产权属证书;3 .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登簿一缴费发证五、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企业间1小时内);持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转移登记(除裁决外)0.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转让、交换、赠与、划拨转出让):标定地价X10%X建筑面积X所在建筑总楼层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卖方房产证不满两年按照核税价格的5.6%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卖方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或家庭有第二套以上住宅的按照核税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方按照核税价格的3%征收契税。
八、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晋地税发[2007]167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地税发[2007]167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7]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省境内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所涉及的由地税机关征收的各种税费。
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以上税收统称房地产税收。
第三条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就是以先税后证(即先向地税机关缴纳相关税收,后办理产权证书)为把手,以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实现房地产税收的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房地产交易场所或办税服务厅设立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统一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代开发票等涉税事宜,实行“一窗式”征收。
中介交易流程

买卖签约前必须明确: 1.户口:宁波大市以外户口的需提供社保证明; 2.婚姻情况: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个人信誉:如果是已婚,配偶的信誉相互影响 4.是否被限购:限购区内宁波大市户口限购两套, 外地人限购一套
租赁资料
• 门店签好租赁合同,收取佣金,并收集以下资料: • ①租赁合同; • ②房屋交接书; • ③上下家身份证复印件; • ④房产证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该房屋产权的亦可); • ⑤租赁成交报告。
交易流程及规范
一、业务流程图
出售方签订出售/出租委托书
受让方签订求购/求租委托书
配对看房
看房签订《看房确认书》
是否达成意向
NO
YES 具体商议成交条件
NO
是否达成意向
达成意向
受让方签订《意向金协 议》
收意向金,开具《收 据》,店长意向金报 备
继续协助商议, 商议不成退意 NO 向,店长登记 退款
出售方是否签居间
YES 送定收取三证开具 《收据》
出让方签订《买卖居间协 议》或《定金收据》
预约双方签订《宁波市存 量房买卖中介合同》
二、签约流程图
预约客户签约时间,至区域签约点签约
店长至区域签约中心,组织签约,置业 顾问协助
签署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及 佣金确认书及相关协议
签订正式的宁波市《存量房买卖中介合 同》
(8)工整填写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审核原件)号码,并于落款处先署名 (正楷),后签名盖章,并明确填写日期。
(9)落款处要留能找到当事人的联系地址及电话,为日后涉及纠纷或诉讼时 相关法律文书能送达做准备。
(10)《收据》24小时内必须至公司经交易开单后交财务部。 (11)所有填写字体必须规范、端正、准确;对于金额数字的大小必须清楚、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中介机构卷)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二〇一〇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引言 (3)1编写目的 (3)2系统简介 (3)3使用对象 (3)4系统运行环境 (4)4.1 软件环境要求 (4)4.2 硬件环境要求 (4)第二章系统业务规则介绍 (5)1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概述 (5)2房地产中介促成的交易办理流程 (6)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8)1使用前准备工作 (8)2系统登陆与退出 (9)3系统功能菜单说明 (11)4系统管理及用户授权操作指南 (12)5网上放盘操作指南 (17)5.1 房源信息查询 (17)5.2 新增房源、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19)5.3 中介服务合同的变更与撤下 (26)5.4 存量房买卖合同管理(签订、打印、变更、撤下) (32)6行政处理管理 (39)7失效合同查询 (40)第四章附件 (42)一、数字证书办理手续及用户绑定 (42)二、常见问题 (43)第一章引言1 编写目的本手册主要是向各系统使用者介绍系统主要功能、业务办理流程、规则以及各功能模块的操作使用方法。
文中的“存量房”指我们平时所说的“二手房”。
2 系统简介系统名称: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简称存量房交易系统)系统组成:网上交易管理主系统、网上预签约系统、自助签约服务终端系统以及信息发布平台四部分内容。
【网上交易管理主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及网上放盘⏹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控⏹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进度跟踪⏹存量房交易监管3 使用对象⏹全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国土房管局(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全市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各商业银行⏹其他管理部门4 系统运行环境4.1 软件环境要求系统使用流行的B/S架构模式,即用户使用IE浏览器的方式进行系统访问与使用,无需安装客户端软件。
通过Internet Explorer 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无需安装任何客户端软件。
《江苏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业务规程》(2018)

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一、政策依据 (1)二、适用范围 (1)第二部分系统业务概述 (1)一、基本术语 (1)二、评估模型 (3)三、基准价格确定方法 (3)四、计税价格确定方法 (4)(一)评估价格生成 (4)(二)计税价格核定 (4)第三部分系统数据标准 (4)一、房产分类 (4)二、标准房设置 (5)(一)标准房设定粒度 (5)(二)标准房的限定条件 (6)(三)标准房编码规则 (6)三、评估修正系数设定 (7)(一)修正系数范围 (7)(二)修正系数参数值 (8)(三)修正系数标准样本 (12)四、其他系数参数设定 (12)五、基准价格评估模型 (13)(一)住宅类评估模型 (13)(二)商业类评估模型 (13)(三)工业类评估模型 (14)六、应税房地产评估模型 (15)(一)住宅评估模型 (15)(二)商业类评估模型 (16)(三)工业类评估模型 (16)第四部分系统数据采集 (16)一、评估分区建立 (16)(一)评估区域划分 (16)(二)片区内涵及划分 (17)(三)小区内涵及划分 (18)(四)分区作业要求 (18)二、评估分区数据采集 (19)(一)工作流程 (19)(二)采集内容及要求 (20)三、基准价格采集 (20)(一)工作流程 (20)(二)评估作业及报告 (22)(三)采集内容及要求 (23)四、其他基础数据采集 (24)(一)片区房价指数采集 (25)(二)市场挂牌价数据采集 (25)(三)观测点设定信息采集 (25)(四)观测点价格采集 (25)五、系统参数、系数采集 (25)(一)《住宅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及系统参数表》编制要求 (25)(二)《非住宅(商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表》编制要求 (26)第五部分系统数据维护 (26)一、工作范围及要求 (26)(一)工作范围 (26)(二)维护要求 (26)二、维护内容及方法 (27)(一)系统修正系数维护 (27)(二)评估分区信息维护 (28)(三)标准房基准价格维护 (29)三、数据审核 (33)(一)审核要求 (33)(二)审核流程 (34)第六部分系统业务应用 (35)一、岗位设定 (35)二、业务流程 (36)(一)纳税环节存量房纳税评估业务流程 (36)(二)业务环节说明 (36)三、争议处理 (36)附件一:数据采集表 (38)JSPS001.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评税小区表 (38)JSPS002.住宅小区情况采集汇总表 (39)JSPS003.住宅小区情况采集表 (40)JSPS004.住宅因素条件说明一览表 (41)JSPS005.住宅因素条件系数一览表 (42)JSPS006.住宅(/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用房)标准房评估结果明细汇总表 (43)JSPS007.住宅标准房评估案例匹配明细表 (44)JSPS008.挂牌数据采集汇总表 (45)JSPS009.片区房价指数采集表 (46)JSPS010.观测点绑定小区设定表 (46)JSPS011.观测点价格采集汇总表 (47)JSPS012.商业(商铺/办公/综合)用房租金区段划分表 (48)JSPS013.商业(商铺)用房租金信息采集表 (49)JSPS014.商业(办公)用房租金信息采集表 (50)JSPS015.商业(综合)用房租金信息采集表 (51)JSPS016.非住宅(商铺)租金案例因素条件(说明/系数)一览表 (52)JSPS017.非住宅(办公)租金案例因素条件(说明/系数)一览表 (53)JSPS018.非住宅(综合)租金案例因素条件(说明/系数)一览表 (54)JSPS019.非住宅(商铺)收益乘数因素条件(说明/系数)表 (55)JSPS020.非住宅(办公)收益乘数因素条件(说明/系数)表 (56)JSPS021.非住宅(综合)收益乘数因素条件(说明/系数)表 (57)JSPS022.非住宅(商业)标准房评估结果明细汇总表(收益法) (58)JSPS023.非住宅(商铺)租金标准评估案例汇总 (59)JSPS024.非住宅(办公)租金标准评估案例汇总 (60)JSPS025.非住宅(综合)租金标准评估案例汇总 (61)JSPS026.非住宅(工业)基准地价区段划分表 (62)JSPS027.非住宅(工业)基准地价表 (63)JSPS028.标准工业用房建筑物重置价格采集表 (64)JSPS029.片区划分表 (65)JSPS030.片区与小区对应关系明细表 (65)JSPS031.征收数据(计税价)采集汇总表 (66)JSPS032.住宅特殊楼栋标准房采集表 (66)JSPS033.住宅特殊楼栋标准房信息采集汇总表 (67)附件二:系统修正系数维护表 (68)一、住宅综合修正系数表(范本) (68)二、非住宅(商业类)综合修正系数表(范本) (71)附件三:数据维护表单(格式) (76)一、存量房评估系统维护申请单 (76)二、存量房评估系统评估分区信息维护报告 (77)三、存量房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格维护报告 (78)四、存量房评估系统修正系数维护报告 (79)江苏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业务规程第一部分总则一、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计税价格的意见》(国税函[2008]30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维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阳江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流程.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阳江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流程阳江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流程的设计遵循“高效、便捷、利民”的原则,既要方便征收机关操作,又要方便纳税人申报,尽量缩短存量房交易的办税时间,实现征管和服务的有机结合。
一般办理流程为“受理核 价 复核 征税、开具发票”,涉及价格争议的转入争议处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示如下:征管流程图具体办理流程见“系统操作步骤”介绍系统操作步骤第一步:受理岗人员根据《阳江市房地产交易资料清单》提供相关资料,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填写《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受理岗人员手工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材料,确认纳税申报。
表1:注意事项:1、受理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纳税人递交的相关资料是否正确、齐全,避免造成纳税人不必要的麻烦。
2、如资料不齐全的,受理人需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
表2:第二步:进入阳江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对交易房产的价格进行评估,按孰高原则确定交易房产的价格作为计税的基准价格,并以此为依据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纳税人申报价格高于评估价格的,系统默认申报价格,受理岗打印出《阳江市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审核表》给纳税人签名确认。
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受理岗发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通知书》。
纳税人同意系统的计税价格的,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通知书》签名确认,然后打印《阳江市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审核表》,由纳税人签名确认。
纳税人不同意核定计税依据的,转入后台争议处理程序。
系统中查找不到地址或地址不匹配的,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先受理。
填发表3:《阳江市地税存量房(地)受理回执单》,留存纳税人的联系方式,待后台查找或完善数据后,再通知纳税人前来办理。
(开通网站查询办理结果,纳税人在地税网上查询“已办结”的,即可前来服务厅纳税窗口办理)表3:图1:存量房征管系统—申报受理界面注意事项:1、由于本系统未与住建局实行实时联网,所以不能使用录入“合同号”来带出相关房产的信息,录入人员需手工将房产信息填写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