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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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规章制度

民办养老院规章制度

民办养老院规章制度一、引言民办养老院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而设立的机构,为了保障老人的生活质量,正式实施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标是维护养老院的秩序与安全,促进老年人的幸福和健康。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养老院居住的老年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居住管理1. 入住条件1.1 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身心健康且无传染性疾病,经过体检合格,具备入住资格。

1.2 优先录取无亲属可依靠、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2. 入住程序2.1 申请入住:老人或其监护人向养老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2.2 老人面试:养老院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老人进行面试,了解其生活习惯、特殊需求等。

2.3 缴纳费用:申请老人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居住合同。

2.4 入住通知:养老院向申请老人发出入住通知,确定入住时间。

3. 住房管理3.1 安排住宿:养老院根据老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房间供其居住,尊重老人的个人意愿。

3.2 房屋维护:老人要爱护房屋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房间布置,如有需求应向养老院管理人员申请。

3.3安全保障:养老院负责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老人的居住环境安全。

4. 日常生活安排4.1 作息时间:养老院规定正常起床时间和就寝时间,老人需按时起床、就寝。

4.2 三餐安排:养老院提供健康营养的早、中、晚餐,并确保菜肴种类丰富。

4.3 活动安排:养老院定期组织丰富多样的娱乐、体育活动,老人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参加。

三、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1.1 禁止在居室内使用明火和不安全的电器设备,如电磁炉、电热毯等。

1.2 老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负责,并参与相关安全培训。

1.3 养老院要定期对配电装置和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2. 人身安全2.1 养老院负责人要落实安保措施,确保老人的人身安全,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2.2 老人需遵守养老院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外出或晚归。

3. 突发事件处理3.1 养老院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老人的安全和生命无危险。

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

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

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第三条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等。

第四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养老服务职责。

第五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记录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便于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七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第九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的食品安全。

第十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养老服务部门,负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和医疗护理。

第十三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记录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十四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不合格员工进行纠正。

第十六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十七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养老行业规章制度

养老行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老行业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养老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院、敬老院、养老公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养老行业服务应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关爱、尊重、服务为宗旨,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精神等方面的需求。

第二章服务人员第四条养老服务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技能的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护理人员、康复师、社工等。

第五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养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证书;(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四)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第六条服务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养老服务机构应提供以下基本服务:(一)生活照料:提供餐饮、洗衣、洗澡、理发、打扫卫生等服务;(二)健康护理: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服务;(三)文化娱乐: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四)心理关爱: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等服务。

第八条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九条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条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第十一条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五章老年人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养老服务机构应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老年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年人投诉。

第十四条养老服务机构应加强对老年人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得泄露老年人个人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养老服务机构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养老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养老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养老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老机构管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本章程依法制定。

第二条本养老机构为社会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养老机构的宗旨是:为老年人提供全面、专业的养老服务,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让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第四条本养老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搞违法乱纪活动,不得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养老机构秉承“以人为本、以质求存”的宗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第六条本章程经本养老机构法人代表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养老机构设立院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管理职位,由法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第八条本养老机构设立科室,包括护理科、医务科、康复科等,由院长负责领导。

第九条本养老机构设立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康复人员、护理人员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第十条本养老机构设立监督委员会,对本养老机构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养老服务质量。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本养老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起居、饮食、洗漱、床铺整理等服务。

2.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健康咨询、体检、护理服务等。

3.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康复训练、康复器械使用等服务。

4.心理疏导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第十二条本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实行个性化、需求导向的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第十三条本养老机构依法为老年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不得提供违法违规的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本养老机构制定居住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事项,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老年人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人道护理的权利。

2.享有健康医疗的权利。

3.享有文化娱乐的权利。

4.享有社交交往的权利。

5.享有隐私保护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养老机构有以下义务:1.提供全面、专业的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标准各项规章制度

养老服务标准各项规章制度

养老服务标准各项规章制度一、养老服务组织管理规章制度1.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及管理制度:养老服务机构应按照其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和特点进行分类,包括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

各种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加强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卫生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养老服务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2.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规定: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包括医护人员、康复人员、护理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等。

养老服务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3.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设施设备标准,包括生活设施、医疗设施、康复设施、娱乐设施等。

各种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4.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和健康状况,提供各类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理疗、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

各项服务内容应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老年人享受到全方位、优质的服务。

5.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评估和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活安全。

二、养老服务服务规定1.养老服务服务对象的确认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应对老年人的服务对象进行确认,包括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健康需求、服务需求等。

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服务,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方案,确保服务效果和服务满意度。

2.养老服务服务内容的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提供各项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理疗、心理慰藉等。

各项服务内容应针对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和状况,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3.养老服务服务质量的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养老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养老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养老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规范机构运行,保障老人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基本原则,秉承服务宗旨,落实安全保障,提供爱心服务。

第三条养老机构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具有约束力,需要全体员工遵守。

第四条养老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应不断完善,及时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老年人需求的变化。

第五条养老机构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实施得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六条养老机构应设立管理团队,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养老机构应设立管理委员会,参与机构重要决策,协助管理团队履行职责。

第八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保障管理效率。

第九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老人权益。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应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体活动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制定服务计划,根据老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定期对老人进行健康评估,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保障老人身心健康。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应关注老人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康复治疗,保障老人幸福感。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建立应急预案,确保老人生命安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制定预算,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推动机构可持续发展。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公布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管理机制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人投诉,维护老人权益。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员工绩效进行考评,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养老机构规章制度

养老机构规章制度

养老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的一切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舒适环境,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本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服务与管理第五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包括入住制度、探访制度、医疗制度、膳食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六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服务。

第七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探访制度,允许老年人家属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定期探访,并保障探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第九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膳食制度,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并根据老年人的口味和需求调整菜谱。

第十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本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尊重老年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三)保守老年人隐私,不得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五)的其他规定。

第四章老年人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入住老年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二)尊重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搬离;(四)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影响他人生活;(五)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罚则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本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劝离或者解除合同等处理。

养老中心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养老中心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老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养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入住老人及其家属。

第三条养老中心应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养老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养老中心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以下机构:1. 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

2. 生活服务部:负责老年人的饮食、清洁、衣物洗涤等生活服务。

3. 医疗保健部:负责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康复治疗等工作。

4. 社会活动部:负责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组织。

5. 安全保卫部:负责养老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门卫等工作。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第六条入住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

2. 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养老中心的生活环境。

3. 遵守养老中心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入住手续:1. 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填写入住申请表。

3. 与养老中心签订入住协议。

第八条退住手续:1. 提前一个月向养老中心提出退住申请。

2. 完成相关手续,如结清费用、归还物品等。

3. 与养老中心签订退住协议。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九条生活服务:1. 提供一日三餐,营养均衡,根据老年人需求调整饮食。

2. 定期进行房间清洁、衣物洗涤等生活服务。

3. 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理发、洗澡等个性化服务。

第十条医疗保健:1. 设立医务室,配备专业医护人员,负责老年人的健康管理。

2. 定期开展健康讲座,普及健康知识。

3. 配合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治疗。

第十一条社会活动:1. 定期组织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2. 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拓展社交圈子。

3. 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十二条安全保卫:1. 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养老中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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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各项规章制度1.门卫安全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汛期安全管理制度6.预防疾病管理制度7.养老机构值班值宿制度8.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餐厅安全管理制度10.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制度11.养老机构入住人员请销假制度12.养老机构院民信息档案管理制度13.个人隐私安全管理制度14.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登记管理制度15.特种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制度16.突发事件管理制度17.养老机构交接班管理制度18.养老机构物资管理制度19.养老机构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0.院长(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度21.服务员岗位责任制度22.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管理职责23.养老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25.养老机构治安管理制度26.养老机构老人互助制度27、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做好值班记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严禁社会上闲杂人员进入,外来人员一律登记,不得留宿客人和其他非工作人员。

3.严格请销假制度,院民外出必须严格请假手续,做好登记,返回时要及时销假,严防院民走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每天定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5.做好院民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院民矛盾,杜绝相互斗殴及自残自杀等恶性事件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购进食品新鲜卫生。

2.从事炊事工作人员需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3.定期对厨具进行消毒处理,定期对厨房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隐患。

4.要科学合理拟定主、副食及菜谱,并根据季节变化和院民意见,不断更新和调整饮食结构,确保饮食安全。

5.每天安排专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采购记录和每天每餐记录,严格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夏季绝对禁止饮用过夜食品。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未经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个人私拉电线,防止失火、触电等用火用电安全。

3.教育吸烟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卧床吸烟,不要随处丢烟头,大风天严禁吸烟。

消防安全制度1.进行消防巡查:负责四防安全的院长,对养老机构内设施设备的性能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用火用电管理:严格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老机构内严禁使用明火。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汛期安全管理制度1.抓好汛期院内防汛工作,疏通排水管道,确保院内不积水或少积水,保障养老机构公共财产安全,要防止道路湿滑,保证老人的生命安全。

2.对发生高温雷电,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要做好院民的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和其他预防工作,防止出现恐慌,中暑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养老机构用房进行检查,做好建筑物的维护,及时对漏雨危房等进行维修加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严谨院民居住,并及时将院民转移到安全住处。

4.遇到洪水侵袭,工作人员要及时组织院民转移到安全场所,最大程度确保群众生命与财产不受损失。

预防疾病管理制度1.组织院民加强体育锻炼,不断提高院民的身体素质。

2.要定期对老人进行体检,发现院民有病,要立即送到定点医院就医避免延误。

3.要加大养老机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院内、外环境整洁舒适、窗明己净,生活用品放置有序,消除卫生死角,消灭蚊、蝇、鼠等害虫,杜绝各种疾病传染蔓延。

4.严防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患有传染病的人采取隔离治疗,加强对院民的个人卫生管理,对流感病毒应制定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按照上级要求加以防范和处置。

5.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院民的教育,从自身做起,防止中暑、食物中毒等。

养老机构值班值宿制度一、值班值宿由院长负总责,值班值宿由院长统一安排,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漏岗。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擅离岗位。

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院长。

三、值班值宿人员不准饮酒,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到养老院。

四、值班值宿人员要提高警惕,对养老院室内室外都要经常巡视。

监控室要有专人看管,实行24小时开机监控,发现可疑现象或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值班值宿人员因事不能到岗的,由自己找人串班。

如串班上岗,发生一切问题,由当班者负责。

因公外出或临时有病的,由院长做出具体安排,并报告值班领导。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保护好养老院的一切物资备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七、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记录,做好各类情况登记,加强人身安全、出行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的“四防”安全管理,遇到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在宿舍私拉电线、私用电炉、电热毯等。

2.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维护工作,做到专人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和培训。

3.定期对厨房、老人房间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厨房、淋浴间,各类电器电线是否破损,空开是否灵敏,避免因天气潮湿造成电路短路,查看老人房间是否存在私用电器等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4.教育引导院民正确用电,禁止私自接电,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餐厅管理制度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入住老人提供卫生、放心、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维护和确保老人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及存储制度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分类“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一般情况不得多于48小时,当天剩余饭菜要妥善处理。

5、采购物品要货真价实,杜绝短斤少两现象发生。

6、采购人员需把市场采购的物品,交后勤保障部验收无误后入库,餐厅领用开出库单。

二、卫生管理制度1、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

2、食堂餐具及环境卫生。

对碗、盘、筷、勺等餐具以及刀具、菜墩等工具要及时清洗,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柜或消毒机中消毒,未经过消毒的餐具、工具不准再次使用。

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厨房、餐厅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干净、地面干净、炊具摆放条理化。

垃圾池和清洗池每日要及时清理干净,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坚决消灭鼠害、虫害和苍蝇等。

在保证每天清理的基础上,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或两次(夏天可适当增加)的彻底大扫除,保证食堂清洁。

三、就餐管理制度1、食堂饭菜要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在追求大众菜、多样化的基础上不断翻新花样,做到色、香、味佳。

2、食堂应严格按照每周餐饮表供饭,如有变动必须提前请示。

3、食堂要制定老人生日表,每到老人生日时必须对过生日的老人特殊照顾好。

4、食堂应按时开饭,夏季一般执行三顿饭,早晨开饭时间为7∶00,中午开饭时间为11∶30,晚上开饭时间为17∶30;冬季执行两顿饭管理。

5、不准开小灶。

四、安全制度1、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4、对各类可能造成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措施。

五、考核制度1、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福利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请(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对食品卫生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菜肴米饭等主要食品卫生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菜肴等食品烹饪过程中有碍食品卫生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汇报。

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入住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入住人员禁止在房间内存放白酒、酒精等危险物品;入住人员房间内禁止存放刀具、锥子、铁棒、木棍等易伤人物品;入住失能人员的房间具有必要的视频监控、紧急呼叫器等设备,并设置专属区域;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健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养老机构入住人员请销假制度1.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入住人员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院。

2.入住人员、工作人员请假,由院长批准。

3.入住人员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需使用证件的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需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4.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期不归的,要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院民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院民基础信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院民年龄、性别及户籍所在地等情况。

2.建立院民身体健康档案,院民身患何种病症,诊断、病例附后。

个人隐私安全管理制度1.为保证老年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在未经家属或亲属的同意,老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2.老人入住后,院方需建立个人档案及相关亲属的联系方式,以便于院方能及时准确地和亲属取得联系。

3.院方不得向不相干人员提供院民的一切相关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手机号及亲属信息。

4.除亲属及院民同意,院方不会把院民的个人资料提供给非民政部门管理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养老机构老人入住登记管理制度1.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前,需向老人及委托人详细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病史,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习惯,包括衣、食、住、行,爱好、交友等方面,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情况及护理需求确定护理级别,并向老人及委托人告知其护理的内容、风险预防和双方责任,双方签订入住协议,接纳入住的老年人。

2.老人可携带必要的日常生活用品,能自理的老人物品由老人自己管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由院内工作人员逐项检查,建立“老人物品储存登记本”,严防违禁物品带入院内。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为保障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主要检查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及运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台账的建立情况等,设备是否都在检验周期内运行正常,进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安全使用防范意识。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1.养老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火灾、人为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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