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4~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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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蜂协会章程模板

养蜂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养蜂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明确协会宗旨、任务、会员权利和义务,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养蜂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接受XX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和XX市(县、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促进养蜂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2. 提高会员的养蜂技能和经济效益;3.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4. 推动养蜂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目的事业:1. 组织开展养蜂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2. 推广先进的养蜂技术和设备;3. 开展养蜂产品检测和认证;4. 收集和发布养蜂业相关信息;5. 参与制定养蜂行业标准;6. 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个人会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养蜂从业者;2. 拥护本协会章程;3. 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单位会员资格:1. 拥护本协会章程;2. 在养蜂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书;2. 经理事会审核批准;3. 缴纳会费;4.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2. 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2. 执行本协会决议;3.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4.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5. 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1. 修改本协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养殖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养殖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为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提高成员收入为目的。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地为:(合作社住所)。

第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在合作社所在区域内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3. 愿意遵守合作社章程;4. 按照章程规定承担出资义务。

第七条加入合作社的程序:1. 提交加入申请;2. 经理事会审查同意;3. 缴纳出资;4. 理事会发给成员证书。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2. 获取合作社的收益;3. 参与合作社的活动;4.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5. 退出合作社。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的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2.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5. 承担合作社的债务。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合作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理事长;5. 监事。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

第十五条监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第四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诚信、自愿、互利;3. 以服务成员为中心;4. 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办社宗旨及原则养蜂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蜜蜂种源生产资料的购买、蜂蜜销售、贮藏以及与养蜂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养蜂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

其职责是: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

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

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 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

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2、利润收入;3、接受的捐赠款物;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1、合作社按照《养蜂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蜂蜜养殖合作社规章制度

蜂蜜养殖合作社规章制度

蜂蜜养殖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蜂蜜养殖合作社的管理,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蜂蜜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蜂蜜养殖合作社是指由蜂蜜养殖业主、种蜂基地、蜂蜜加工企业和相关行业机构组成,共同合作、互相协作,实施规模化、现代化蜂蜜养殖的合作组织。

第三条蜂蜜养殖合作社的宗旨是“团结合作、互利共赢、规范经营、共同发展”。

第四条蜂蜜养殖合作社的活动范围包括蜜蜂饲养、蜜蜂采集、蜂蜜加工、蜂蜜销售及相关产业链的延伸。

第五条蜂蜜养殖合作社的管理主体是董事会,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蜂蜜养殖合作社设立监督委员会,对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蜂蜜养殖合作社的财务制度遵循“勤俭持家、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社员的收益最大化。

第八条蜂蜜养殖合作社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第九条蜂蜜养殖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是本社员的行为准则,所有社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入社程序第十条有意加入蜂蜜养殖合作社的单位或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从事蜂蜜养殖业的资质和技术;2. 熟悉蜂蜜养殖和相关产业链的经营模式;3. 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蜂蜜养殖合作社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2. 相关资质证明或技术介绍;3. 书面申请加入蜂蜜养殖合作社的理由及意向。

第十二条董事会对申请加入蜂蜜养殖合作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被批准加入蜂蜜养殖合作社的单位或个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入社费用,并签署入社协议。

第三章退出程序第十四条社员有权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随时申请退出蜂蜜养殖合作社。

第十五条申请退出蜂蜜养殖合作社的社员需提前书面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退出蜂蜜养殖合作社的社员不可携带社内财产私自带走,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合同约定进行清算和结算。

第四章社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蜂蜜养殖合作社的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蜜蜂饲养、蜜蜂采集、蜂蜜加工、蜂蜜销售等活动;2. 参与社员大会,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3. 享有蜂蜜养殖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资源;4. 享有社员专属的优惠政策和补贴。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名称:_____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住所:_____。

第四条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五条合作社业务范围:(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养殖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养殖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养殖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养殖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第七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合作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第八条本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合作社盈余;(四)查阅本合作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九条本合作社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合作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承担本合作社的亏损;(七)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养殖专业合作社会员,该合作社以养殖专业
事业为中心的社会化组织。

第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爱岗敬业、互
助互利为宗旨,服务养殖业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公众,促进会员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合作社自愿组织社员开展有效活动,改进养殖经营理念和方法,提高养殖技术及养殖企业经营水平,为养殖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
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合作社会员类别分为本地自然人会员、法人会员、临时会员等
三类,申请会员的条件及会员入会流程予以标明。

第二条会员入会后,应履行会员义务。

一般会员义务包括:充分遵守
合作社章程,严格实施合作社制度;广泛关注国家,地方,行业及本社政
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合作社报告;参加合作社活动,如经营技术培训,促销活动等;定期参加合作社会员大会;及时向合作社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及实际情况。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为养殖专业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养殖为主导产业,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产品销售、农资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本社住所:(合作社住所)。

第五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大会。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本社,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均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成员大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按章程规定分享本社盈余;(四)优先享有本社提供的养殖技术、信息服务和农资采购优惠;(五)退社自由。

第八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活动;(四)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五)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成员大会;(二)理事会;(三)监事会;(四)经理。

第十条成员大会为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社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五)修改本章程。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召集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三)决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四)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五)决定成员的入社和退社;(六)决定聘请和解聘经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检查本社财务;(三)对本社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四)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最新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最新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办社宗旨及原则养蜂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蜜蜂种源生产资料的购买、蜂蜜销售、贮藏以及与养蜂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养蜂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

其职责是: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

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

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

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2、利润收入;3、接受的捐赠款物;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1、合作社按照《养蜂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五、支出管理制度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①日常办公费;②本社经营性支出;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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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X区X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养蜂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X县X养蜂业专业合作社,总股本50万元。

本社住所设在X县西平镇望海新区经一路166号。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养蜂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成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蜂产品销售加工、运输以及产品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维护成员利益,促进成员增产增收,提高成员生活质量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成员提供养蜂市场信息,采购养蜂生产、生活资料;
(二)引进蜜蜂新品种、养蜂新技术,组织养蜂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养蜂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提供其它成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成员退社须提前三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成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八条成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加入本社最低股为1股100元,最高不超过总股本的30%:
(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
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成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成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实行成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成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成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提出时。

第十二条成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l票制(或比例票制)。

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1名成员只能代理1名成员。

各项决议须有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5目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成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合作社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本社的盈余分配,及对成员的奖惩;
(六)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长1名、理事2名组成,每届任期5年,
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六条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接纳新成员或原有成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成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十八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因本社较小,监事会设执行监事1人,任期5年。

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受理来信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财务
第二十条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成员股金;
成员出资总额:1500000.00 (元)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3O%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1O%提取,用于成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按10%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和成员重大事故后恢复生产;
(四)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数量(额)二次返利,按20%提取;
(五)股金分红,按30%提取:
第二十二条本社如发生亏损,以公积金、风险基金、成员股金依次弥补。

第二十三条本社财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社资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

第五章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五条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方案报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二十七条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X市X区X养蜂专业合作社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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