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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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3)在做适用性判断时,需要质量管理部、技术部、工程工艺部、采购部、生产部和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的参与,且各部门的参与程度和评审权限有所不同。
第14条明确不合格品处置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根据不合格品的评审与批准意见,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及承办部门的责任与权限。相关部门按处置决定对不合格品实施搬运、储存、保管及后续加工,并由专人加以督办。
不合格品原因产生分析表
原因类别
原因分析
产品开发设计
产品设计的制作方法不明确
图样、图纸绘制不清晰、标码不准确
产品设计尺寸与生产用零配件、装配公差不一致
废弃图样的管制不力,造成生产中误用废旧图纸
机器与设备管理
机器安装与设计不当
机器设备长时间无校验
刀具、模具、工具的品质不良
量具检测设备的精确度不够
温度、湿度及其他环境条件对设备有不良影响
1.进料检验时所判定的不合格的进料,应退货或特采。
2.进料检验后所发现的不合格的进料,且责任属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
第3条职责。
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业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第2章不合格品产生原因分析与记录
第4条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工序管制等环节,详见下表。
6.不合格品的处置意见和实施结果的详细情况。
7.针对不合格现象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及实施效果。
第3章不合格品的处理
第6条不合格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1.及时发现不合格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出标记并隔离存放。
2.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如机号、时间和产品批次等。
3.评定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
4.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品的鉴别、记录、标识、隔离、控制、审查与处理,并予以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及纠正预防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及纠正预防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及纠正预防管理制度一、不合格品处理办法不合格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或产品质量检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的产品。

对于不合格品,必须采取合适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以下是一些不合格品处理办法:1.隔离处理: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首先要将其隔离,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混入和继续使用。

隔离的方式可以是将不合格品放置在专门的区域,或者进行特殊的标记。

隔离处理也可以使得公司更容易进行追溯和分析。

2.维修修复:对于可以维修和修复的不合格品,可以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修复其质量问题。

修理必须按照相应的维修标准和程序进行,以确保维修后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3.重新加工:对于一些具有再加工价值的不合格品,可以通过重新加工来改善其质量。

重新加工必须按照相应的工艺要求和标准进行,以确保重新加工后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报废处理:对于无法修复或者重新加工的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可以是将不合格品进行破坏、焚烧或者废弃。

报废处理时必须注明不合格品的原因和数量,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分析。

纠正预防管理制度是为了纠正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预防不合格品再次发生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纠正预防管理制度的要点:1.质量管理责任: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每个员工都承担起质量管理的责任。

2.品质意识培养:加强品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和责任感,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做到“质量无小事”。

3.工艺改进措施:通过对工艺流程的评估和改进,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

工艺改进可以包括改变工艺参数、使用更好的设备和工具、优化生产过程等。

4.原材料管理: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减少不合格品的原材料引起的问题。

6.培训与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

7.统计分析方法:建立统计分析方法,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证能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至客户,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入司的外购外协件、原材料、半成品、白坯成品、机加成品、涂装成品、交付及交付后的不合格品、未标识品、可疑品的识别、处置和控制。

2 术语和定义2.1 不合格品:是指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产品质量特性与相关技术要求和图纸工程规范相偏离,不再符合接收准则的产品。

可疑产品也视为不合格品。

2.2 可疑的产品: 指无法辨认其状态,需进一步的检验和试验才能验证合格与否的产品。

2.3 工废:生产过程中非零部件自身不良所产生的废品。

2.4 料废:零部件自身存在缺陷不良产生的废品。

2.5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以满足规定要求。

2.6 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以达到预期的使用目的(尽管产品可能不符合原始要求)。

2.7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2.8 A类零部件(“G”:关键零部件):指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及伤害、法律法规、技术性能、装配质量的重要零部件。

一般是指具有关键性能、特性的零部件。

2.9 B类零部件(“Z”:重要零部件):指间接涉及人身安全及伤害、法律法规、技术性能、装配质量及外观的重要零部件。

一般是指具有重要性能、特性的零部件。

2.10 C类零部件:指除A类(关键件“G”)、B类(重要件“Z”)以外的一般零部件。

2.11 A类不合格:零部件的关键特生(G)不符合要求且影响装配、安全、寿命性、性能及法规符合性的不合格;A类不合格不允许让步接收。

2.12 B类不合格:零部件的关键特性(G)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装配、配能性能的不合格或零部件的重要特性(Z)不符合要求经返工后不影响装配性能的不合格。

2.13 C类不合格:零部件的重要特性(Z)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装配性能的不合格或零部件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合格。

2.14 批量不合格:指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即为批量不合格:a) 一次性或连续出现A类或B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3件时;b) 一次性或连续出现C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10件时;c) 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时;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对公司产品的重大批量质量事故的处置措施、对策的审批。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1 目的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以及出厂发生不合格(包括超保存期的产品)时的识别、标识、记录、隔离和评审、处置和报告等环节的控制。

3引用文件FTCX.10001.09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4 术语4.1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4.2返工:为使不合格的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4.3返修:为使不合格的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包括未满足使用要求而对以前的合格产品所采取的修复措施。

4.4报废:为避免不合格的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可采取回收、销毁)。

4.5改制品:指按原技术要求检验合格入库,而后因设计更改或质量改进需改制才能使用的产品,亦属于不合格品范畴。

4.6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4.7Ⅰ类让步接收:指严重不合格品;整车超过5台份的不合格品;Ⅱ类让步连续办理了两批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指零部件)超过20台份的不合格品。

4.8Ⅱ类让步接收:指一般不合格品;整车在5台份以内(含5台)的不合格品;Ⅲ类让步连续办理了两批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指零部件)超过20台份的不合格品。

4.9Ⅲ类让步接收:指轻微不合格品; 整车在5台份以内(含5台)的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指零部件)超过20台份的不合格品。

4.10处置:对不合格品的具体处理方式的总称,包括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返工(修)、报废等。

4.11授权人员:指由相关部门按要求提名,质量控制部部长审核,品牌质量副经理审定,品牌质量经理审批,明确其职责权限范围的人员。

包括:质量、工艺、设计、制造、采购部门的主管师或副科长以上人员。

5 职责5.1质量控制部是全厂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5.1.1质管科负责全厂不合格品审理人员资格的初步确认并提交领导审批。

5.1.2外检科5.1.2.1负责采购产品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评审并出具结论;负责挑选使用及返工(修)后采购产品的复检;参与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评审。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条例3篇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条例3篇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条例3篇Management system of unqualified products_ Regulations on m anagement system of unqualified products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条例3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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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模板2021版2、篇章2: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文档实用版3、篇章3: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范文规范版篇章1: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模板2021版1 目的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 职责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 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 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 管理办法4.1 不合格的分类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

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 不合格的性质: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管理办法QZ-HT.26-18-073一、为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处置和解决,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量不合格品的处置,零星的不合格品,按照质量控制体系中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三、检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时,应于当天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送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的部门主管,报告单的不合格品状态及不合格原因栏必须详细填写清楚。

四、不合格品发生部门的部门主管,对检验人员送交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中说明的不合格品状态和不合格原因进行确认,确认后在报告单上签字;如对报告单上说明的不合格品状态和不合格原因有异议时,应在报告单中写明具体理由后签字,签字后的报告单应予当天或第二天返还送交报告单的检验人员。

五、检验人员收到返回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后,于当日报送公司办公室指定专管人员。

六、公司办公室专管人员收到检验人员报送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后,进行登记、编号并分类发放;非质量原因的报告单,送交生产部门主管处理,质量原因的报告单,送交品检部门主管处理。

七、生产部门主管在接到公司办公室送交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后,应根据报告单上的不合格原因,于三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制订解决办法,并在报告单上写明处置意见后,返还公司办公室专管人员。

八、品检部门主管在接到公司办公室交来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后,根据报告单上的不合格原因,于三天内审核并制定处置办法,并在报告单上写明处置意见后,返还公司办公室专管人员。

九、公司办公室专管人员接到由生产部门及质检部门返还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单》后,应进行登记,并根据报告单上的处置意见于二天内分发给相关部门处理。

1、凡属操作人员人为原因造成不合格品的,如自检不到位,不按规定的工艺要求操作等,分发给发生不合格品的部门主管处理。

2、凡属工装夹具不适应原因造成不合格品的,分发给工装部门主管处理。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及纠正预防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及纠正预防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及纠正预防管理制度一、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1.分类处理: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可以分为可修复不合格品和不可修复不合格品两类。

2.及时报告: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不合格品情况和处理意见。

3.隔离与封存: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要进行有效的隔离,防止不合格品误用或混杂入出货产品中。

不合格品应封存,并标明不合格原因和处理结果,确保不会再次流入生产线。

4.厂内修复:对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可以进行内部修复或改装。

修复后的产品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确保达到合格品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销毁处理:对于不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过程要做好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6.追溯与调查: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和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针对相同或相似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7.总结经验教训:每次发现不合格品都应进行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改进措施。

在制定纠正预防管理制度时,要将这些经验教训纳入考虑,避免再次出现相同的问题。

二、纠正预防管理制度:1.质量目标设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要求各部门和个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预防和纠正不合格品,达到质量目标。

2.质量控制点设立: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设立质量控制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检测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过程控制与纪律: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要求员工遵循操作纪律,确保每个步骤符合质量要求。

对不按规定操作和出现失误的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和警示。

4.持续改进:定期对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评审,找出不合理和存在问题的地方,并提出改进措施。

要鼓励员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持续改进。

5.培训与教育: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1 目的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以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提升顾客满意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交付、服务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3 术语与定义3.1不合格品: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包括未满足要求、状态未经标识或可疑的产品);3.2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采取的措施;3.3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3.4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4 职责4.1生产准备部4.1.1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制定、修改完善及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负责对交付产品不合格判定的仲裁;4.1.2负责各自零部件、产成品不合格控制要求及不合格品控制过程的监控和考核;4.1.3负责整车入库交验时及整车交付后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及处理;4.1.4负责从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产品制造过程到成品入库前的不合格品的控制;4.1.5授权检验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和处置(不包括重大、批量的不合格品)及返工后重检;4.1.6负责对让步接收申请的审核和生产过程中重大或批量不合格的评审;4.2产品技术部4.2.1 负责对产品技术部设计错误导致的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让步接收申请及生产过程中重大或批量不合格的技术支持;4.3试制部4.3.1负责对不合格品的隔离,返工、报废等处理工作;4.3.2负责不合格外购外协件的退货,申请让步接收等处理工作。

5 工作程序5.1 不合格品的判定5.1.1 授权检验人员在各阶段检验中,发现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产品,应做出不合格品的判定,并按规定做出标识;5.1.2 操作员工在自检、互检及操作过程中发现状态未经标识或可疑产品,应先标记或隔离,后提交相关检验员判定;5.1.3 若生产中发现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过程检验员先进行一次判定,后提交进货检验员做二次判定。

5.1.4 外协件入库检验和监督抽查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不合格品,要进行标识,并进行批次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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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3.1质量部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

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准。

3.3.2研发部产品经理或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申请特采回用进行判别,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要求。

3.3.3在组织进行新产品(项目)试制过程中,发现供给的加工件、外购物料及外协零部件等不符合时,及时通知质检部进行复检判定和处理。

3.4采购供应部3.4.1负责采购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的例行报检。

3.4.2负责采购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4.3采购供应部库房a.)按要求对入库的各类物资和零部件进行合理摆放,不得超重超高,以防挤压变形与跌落,造成零部件损伤而产生不合格品的发生。

b.)负责对暂存和退回的不合格品、报废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分区保管存放。

c.) 负责不合格品的放置及运输防护。

d.) 负责对质变物料及时进行汇总,报采购供应部经理办理报废处理。

e.) 负责办理营销返回不合格成品的入出库手续,及生产拆解后零部件的再入库。

f.)负责对已办理报废手续的零部件,予以收回报废零部件并补发原材料。

j.) 负责报废零部件的分区存放,协助报废零部件的处理。

3.4.4采购供应部按月负责报废品的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5售后工程部3.5.1负责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合格的汇总反馈。

3.5.2售后工程师确认存在质量问题或经售后工程师排除故障,因质量问题更换零部件的,由售后工程师填写《客户现场设备质量异常分析报告单》(见陕众森劳字 [2015] 第 005 号文件《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附录C),返回后交质量部判定责任归属。

3.5.3负责对属于客户责任(使用不当)时,与客户沟通商讨处理意见。

3.5.4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的返回,返厂物料由质量部进行判定确认后,交付采购供应部仓库。

3.5.5负责售后返回的不合格品有能力维修的进行维修,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维修的,做好不合格标识,并注明不合格原因及不合格情况,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3.5.6对返回的不可维修的不合格品,售后部负责做出明细,办理报废手续后入库。

3.5.7协助营销部将顾客退货的产品(设备)发回并办理返库手续。

3.6营销部3.6.1负责整机产品(设备)交付后顾客以任何方式提出不合格要求退货,营销部应将顾客投诉的内容进行记录,填写《顾客投诉报告》交质量部、研发部和生产部进行评审。

3.6.2负责与售后工程部及时沟通,由售后工程师确认整机产品(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

3.6.3重大问题或需现场进行处理时,需请示总经理批准。

营销部和相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6.4顾客退货的产品(设备)由营销部填写《退货产品处理单》与售后工程部及时沟通,由售后工程部负责发回并办理返库手续。

退回的产品(设备)交由采购供应部仓库暂管并分区存放。

财务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不合格损失和报废品损失数据进行核实和督促检查。

4.不合格品的处理不合格品处理为:让步接收、返工返修后二次交验、挑选后二次交验和报废。

4.1让步接收:指不需要经过返工返修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合格品,让步接收分为:“不降等(级)让步接收”和“降等(级)让步接收”。

4.1.1“不降等(级)让步接收”(简称让步接收或直接回用),指在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针对非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确定的处理意见,此时责任部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合格品特裁(回用)申请单》手续,由研发产品经理或主管给出“让步接收直接回用”意见,提出相应的预防要求或进行图样文件的更改放宽公差等级的规定。

此时按“等同合格品处理”(如:某工件外观长度尺寸为未注公差,检验实测超差在1mm,装配使用对功能性能及外观没有影响时,可让步接收直接回用)。

4.1.2“降等(级)让步接收”:指在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针对较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但可通过装配调整和修复不会影响产品的整体功能和性能,并且不会对客户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的零部件进行降等(级)让步接收。

此时责任部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合格品特裁(回用)申请单》手续,由研发产品经理或主管给出“降等(级)让步接收”意见,提出相应的装配调整或修复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对责任部门提出相应的预防要求。

4.2返工返修后复检:指经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有可能是不合格品达到合格或让步接收直接回用的状态(如还有加工余量的外螺纹、轴类零部件)。

4.2.1对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或返工返修结果比较难预测的不合格品,一般不做返工返修复检处理。

4.2.2公司内返工返修的实施,应由责任部门安排处理。

4.2.3采购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的返工返修的实施,按公司Q/《委托外协加工管理办法》处理。

4.2.4返工返修完成后,由责任部门进行二次报检,原则上由原检验人员,针对不符合项的返工返修结果和返工返修过程中可能增加的不符合内容进行检验。

4.2.5返工返修复检的结果a.)达到了图样技术文件的要求或达到了本方法所限定的要求时,按等同合格品处理。

b.) 达到了本方法所规定的要求时,按降等(级)让步接收处理。

c.) 返工返修的结果仍不能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时,一般不进行第二次返工返修(特殊关键件或周期特长的零部件例外),此时做报废处理。

挑选后二次交验指送检批中混有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品,可通过不合格品的自检判别将不合格品挑出,保证剩余零部件为合格品,或符合本方法、所限定的要求。

挑选的实施由报检方实施,外购、外协加工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a.) 挑选后符合本方法要求时,按同合格品处理。

b.) 挑选后符合本方法要求时,按降等(级)让步接收处理。

c.) 挑选后不能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丧失使用功能的,做报废处理。

报废:是指对产品的质量特性失去了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不合格品(丧失使用功能、影响产品的性能及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等)的判定意见。

当不合格品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由责任部门办理报废手续:a.)零部件精度超差非常大,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零部件。

b.)外观严重变形、磕碰划伤严重,对产品外观影响较大的零部件。

c.)零部件表面有不可修复的缺陷的零部件。

d.)当不合格品办理《不合格品特裁(回用)申请单》被否决时。

e.)当不合格品挑选后仍不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

f.)当不合格品返工返修后仍不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

注:1.)属于 a.)、 b.)、 c.)三条款的报废,检验时由质量检验员提出直接报废建议,由质量部经理直接批准报废,质量部做好报废记录。

责任部门填写《报废处理单》办理补发料手续。

2.)其他款的报废,应按规定办理《不合格品特裁(回用)申请单》或其他相应手续。

4.5售后不合格品的处理4.5.1售后不合格品:指产品交付客户,在调试和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特性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不合格品。

4.5.2售后产品(设备)根据客户投诉,经售后工程师确认存在质量问题或经售后工程师排除故障,因质量问题更换零部件的,按条办理。

4.5.3责任属于客户时,售后工程师应总结经验,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由营销部或售后工程部与客户商讨处理意见。

4.5.4责任属于公司相关部门时,责任部门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并视责任大小,落实责任及处理方式。

4.5.5责任属于外购物料或外协加工时,售后工程部应将质量部确认并盖章的《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单》(见陕众森劳字 [2015] 第 005 号文件《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附录 A),交采购供应部办理索赔手续。

4.5.5.1售后产品质量不合格品,属于偶然现象时,且未造成其他零部件损坏和危及人身安全时,按该零部件价值的2~5 倍索赔外,供方要承担相应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

4.5.5.2售后产品质量出现重大批量不合格时,除按条处理外,应根据具体不合格情况处以不合格批货款的5%~25%的罚款,质量部应根据该批不合格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由质量部经理签署意见和解决措施,非特殊情况外,应暂停供货,直至有效纠正措施完全落实。

4.5.5.3外购、外协加工的零部件,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重大事故的,除按、条处理外,外购、外协加工供方应承担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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