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 避难间设置
避难层避难间设置

避难层、避难间避难层间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一、避难层一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及避难人员面积指标1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2面积指标: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宜按5人/㎡计算;二避难层的设置数量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三避难层的防火构造1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2h楼板的一级耐火极限为,此处的特例2h需要特别记住;2楼板上宜设隔热层;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各种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排烟管得到应集中布置,并采用防火墙与避难层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四避难层的安全疏散1避难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疏散方向;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上下层断开,这样楼梯间里的人都要经过避难层才能上楼或下楼,为疏散人员提供了继续疏散还是停留避难的选择机会;2在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照度不应低于;3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电梯在避难层必须停靠,普通电梯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五通风与防烟排烟系统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六灭火设施应配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七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设备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二、避难间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楼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确定;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4应设置消防专线和消防应急广播;5避难间的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7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其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h;。
避难层与避难间的相关规定整理

应设置对外可开启窗口/机械防烟设施,乙级防火窗;
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用电话、应急广播
二、避难间的相关规定
项目类别
具体要求
设置部位
3F及以上总建面>3000㎡(含建在其他建筑内3F以上的)老年照料设施,应在2F以上每层疏散梯之间相邻设一间。与外开敞的可不设。
高层病房楼,应在2F及以上病房楼层和结晶手术部设置
设置要求
设在病房楼避难间内的护理单元≤2个,每单元≥25㎡
老年照料设施的避难间≥12㎡,可利用疏散梯的前室或消防梯的前室
应靠近楼梯间,2h以上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
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明显的指示标志
应设置对外可开启窗口/机械防烟设施,乙级防火窗;
H>54m的住宅建筑,每户有一间房间靠外墙设,可开启外窗,其内外墙的耐火极限1h及以上,乙级防火门,外窗耐火完整性1h及以上。
避难层与设备层结合布置(设备间集中布置,管道井设备间防火隔墙2h以上,门不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的话与避难区出入口距离≥5m,采用甲级防火门)
安全疏散
至少2个疏散方向;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上下层断开;
100m以上的民建备用电源连续供电≥1.5h,照度3.0LX
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普通电梯不得留口
避难层与避难间整理汇总
一、避难层的相关规定
项目类别
具体要求
设置条件/避难人员面积指标
H>100m的公建和高云梯,第一个避难层H≤50m。再向上2个避难层之间H≤50m
防火构造要求
楼板为钢混耐火极限2h以上,设隔热层。
四周墙体及内部隔墙耐火极限3h以上,隔墙门甲级防火门
避难层与避难间的不同设置要求及注意事项

区分项
避难层
避难间
概念
指超高层建筑中专供发生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使用楼层。
指作为避难使用多个房间。
设置场所
建筑高度大于100m公共建筑和大于100m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设置要求
1、第一个避难层(间)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高度不宜大于50m。
【答案】D
【解析】D项概念不清,即使设置避难间,也应该在二层及以上房间设置供人员避难避难间,而不仅50m一个。
1、避难间服务护理单元不应超出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大于25.0m²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它用途时,应确保人员避难安全,且不得降低可供避难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和其它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入口处应设置显著指示标志。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其它开口。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出口处,应设置显著指示标志。
9、应设置直接对外可开启窗口或独立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取乙级防火窗。
2、当建筑内避难人数较少而不需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除火灾危险性小设备用房外,不能用于其它使用功效,并应采取防火墙将该楼层分隔成不一样区域。从非避难区进入避难区部位,要采取方法预防非避难区火灾和烟气进入避难区,如设置防烟前室。
避难层设计规范

精品文档各设计单位、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为了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精神,借鉴国外消防设计的成功经验和工程实例,针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列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避难层(间)的问题:1.1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1.1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1.1.2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1.1.3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1.1.4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1.2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2.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1.2.2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1.3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1.3.2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1.3.3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1.4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4.1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1.4.2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1.5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精品文档的规定执行。
高层建筑避难层应设置什么

高层建筑避难层应设置什么高层建筑避难层应设置什么1、避难层的大小要参考这个楼房的业主来判断,5人需配备一平米。
2、避难层管道的耐火时长要超过三小时。
3、通常会把避难层设置在消防电梯入口的地方。
4、避难层必须规划额外的电话和广播。
5、还得安装应急灯,并且它的供电时长不可小于30分钟。
避难层防火构件的要求1、为保证避难层具有较长时间抵抗火烧的能力,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在楼板上宜设隔热层。
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
在设计时应注意,各种设备、管道竖井应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既方便设备的维护管理,又可使避难层的面积完整。
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排烟管道应集中布置,并采用防火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避难层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的计算,不计入容积率,不核发产权,不计入分摊面积。
各地以各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测量所依据为准。
还需要注意的是,高层建筑的避难层作为消防避难的重要场所,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留足相应的空间,不能挪为他用。
因为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危险,避难层能够使得救援和营救事半功倍。
如何在高层建筑里面找到恰当的楼层1、选购高层房产的时候,一定要查看里面的电梯是否符合我们日常的出行需求,因为居住在高楼里面,每天都要用到电梯,出行比较麻烦,要是用户很多那么电梯的数量就不能少。
2、在小区里面居住还要注意噪音,是否会对日常生活有影响,高楼里面会配备避难层和设备层,这里面的噪音很大,因此在它旁边的楼层价格比较低,不过居住富士度无法得到保障。
3、买房时还要考虑到有兼具,要是有间距不足,那么房屋相互影响,采光通风就无法得到保障,假如有间距很小,只要选择高点的楼层或者选择体育的楼盘。
避难层设计

GB 50045-956.1.13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3.1 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6.1.13.2 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6.1.13.3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6.1.13.4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1.13.5 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6.1.13.6 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6.1.13.7 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相关规范问题(沪消发[2002]333号《关于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避难层(间)的问题:1.1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1.1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1.1.2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1.1.3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1.1.4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1.2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2.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1.2.2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1.3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1.3.2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1.3.3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医院避难间设置要求

医院避难间的设置要求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采用自然排烟的避难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
(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m2。
●封闭的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
封闭的避难层(间)、
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避难层(间),尚应在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
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1%。
●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30Pa。
5.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6.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7.避难间应设置疏散照明,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Lx。
避难层、避难间消防释疑

消防释疑:避难层/避难间汇总避难层和避难间的常见问题,逐一分解为解决概念争议,本文提出了竖向疏散避难层(间)和平面疏散避难间的概念。
避难层外面不应设置通风百叶,更不应设置室外主机。
避难层如采用幕墙,应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对于争议较多的消防设施、救援口、防火窗等问题,也进行了较详细的分解。
一、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避难层(间)和医疗(养老)建筑中的避难间,是一个概念吗?名称相同,功能和要求有别,前者是解决竖向疏散困难问题,后者主要是解决平面疏散困难问题。
1、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为了解决人员竖向疏散距离过长的问题,应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
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以及内主战举高消防车—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规定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且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
相关要求参见《建规》5.5.23及图示。
为方便理解,本文将此类避难层(或避难间)称为“解决竖向疏散问题的避难层(避难间)”。
2、医疗(养老)建筑中的避难间,为了解决难以在火灾中及时疏散人员的避难问题,应设置避难间。
在高层病房楼和手术室中,为了满足难以在火灾中及时疏散的人员的避难需要,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相关要求参见《建规》5.5.24及图示。
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为满足老年人难以在火灾时及时疏散的避难需要,需要设置避难间,相关要求参见《建规》5.5.24A及图示。
为方便理解,本文将此类避难间称为“解决平面疏散问题的避难间”。
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避难间?一座建筑是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难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其所需避难面积确定,当避难人数较少,避难空间以外的面积除设备用房外还多较多的空余面积时,可以设置为避难间,避难间的要求同避难层,详见《建规》5.5.23及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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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层、避难间
避难层(间)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一、避难层
(一)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及避难人员面积指标
(1)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
(2)面积指标: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宜按5人/㎡计算。
(二)避难层的设置数量
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
50m;
(三)避难层的防火构造
(1)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2h(楼板的一级耐火极限为1.5h,此处的特例2h需要特别记住);
(2)楼板上宜设隔热层;
(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
各种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排烟管得到应集中布置,并采用防火墙与避难层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四)避难层的安全疏散
(1)避难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疏散方向;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上下层断开,这样楼梯间里的人都要经过避难层才能上楼或下楼,为疏散人员提供了继续疏散还是停留避难的选择机会;
(2)在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照度不应低于3.00lx。
(3)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电梯在避难层必须停靠,普通电梯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
(五)通风与防烟排烟系统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六)灭火设施
应配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七)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设备
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二、避难间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楼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确定;(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7)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其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