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探亲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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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7篇】公司请假调休加班管理制度怎么制定?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篇1】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

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

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

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篇2】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指纹考勤,上下班指纹打卡各一次,1.请假、休假制度管理条例1.1员工请、休假需按各类假期规定进行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状况需缺/离岗且未及提前书面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上级主管请假,获批准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门(如联系不上上级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况处理,且须在到公司后的12小时内补填请假申请表;缺/离岗后没有电话通知,或者虽电话通知但未获批准便擅自缺/离岗,或者没有在12小时内填写请假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将按实际离岗时间记为旷工。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一、概述职工探亲假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员工探望亲属、解决私人事务需求而给予的特殊假期。

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职工探亲假的使用,制定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探亲假的条件和限制1. 员工应当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方有权利享受探亲假;2. 探亲假仅限员工本人与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探望和陪伴;3. 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探亲假的时长和申请程序1. 探亲假期限为最长30天;2. 在提前15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申请,注明探亲开始和结束的日期;3. 上级主管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签字,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五、探亲假的计算和延长1. 探亲假的天数计算应包括探亲当天、探亲开始和结束的日期;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探亲假期,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3. 延长探亲假期需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

六、探亲假的扣减和销假1. 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未能正常享受探亲假的,不得将未使用的探亲假期转为带薪休假;2. 探亲假期限满后,员工应及时履行工作职责,未经批准擅自延长探亲假的,将被扣减工资;3. 当探亲假期结束时,员工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提供探亲期间的相关证明,并进行销假手续。

七、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延长探亲假或者旷工、迟到、早退影响工作期间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2. 铁路、航空等公共交通突发事故导致员工滞留,需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并及时通知企业,企业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处理;3. 如果员工利用探亲假期从事与探亲无关的非法、违纪活动,将按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企业保留解释和修改权。

以上即是《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规范公司职工探亲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希望员工们共同遵守并理解本管理办法,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共同努力。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探亲假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所有职工探亲假的申请和管理。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是指职工因探望直系亲属、配偶、亲属死亡悔恨等情况需要请假时所享有的特殊假期。

第四条:职工探亲假的时长最长为7天,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和职工商议确定假期的长度。

第五条:职工探亲假的申请需在请假前7天向部门主管作书面申请。

第六条:职工探亲假不得与其他休假相重叠,员工请假的日期需要避开公司重要节日、会议和年终报表等重要工作。

第七条:职工探亲假不受绩效考核的影响。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八条:下列职工可以申请职工探亲假:1.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2.员工需要探望直系亲属、配偶、亲属死亡悔恨等情况;3.员工接到家庭突发事件通知,有紧急回家需要。

第九条:申请职工探亲假时,员工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家庭紧急事件说明和探亲目的;2.探望对象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申请流程第十条:员工必须在请假前7天,向部门主管作书面申请,说明探亲原因、时间以及期间交接班的人员。

第十一条:部门主管应在72小时内处理申请,如果有异议需及时与员工沟通,并在7天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须由部门主管指派其他员工代班工作,同时保证项目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工作守则必须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回执,申报假期处理,如实处理员工的工资、报销等事宜。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公司对于员工请假行为保持宽容态度,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保证员工申请探亲假的申请信息保密,如果员工需要延期或者取销请假,应及时与部门主管沟通。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请假或者方式不当、未按手续如实请假的员工,由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请假申请表附件2:请假回执附件3:员工手续法律名词及注释:《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法律规定。

东河煤矿探亲假管理办法

东河煤矿探亲假管理办法

东河煤矿探亲假和轮休的有关规定矿属各部室及队组:为了规范我矿的探亲假和轮休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东河煤矿探亲假和轮休的有关规定。

一、探亲假(一)探亲假期限:(凡在我矿工作满一年的在册员工,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休探亲假。

)1、已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休探亲假1次,每次30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休探亲假1次,每次20天。

3、已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4年可休探亲假1次,每次20天。

4、员工休探亲假只在当年有效。

5、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管理:1、员工因病或其它原因回家居住,与配偶团聚时间在30天以上,与父亲或母亲一方团聚时间在20天以上者,员工当年或四年内不再享受探亲假。

员工配偶来单位探亲与员工团聚在30天以上者,员工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2、员工探亲假的请假、销假由各部室、队组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并经分管矿领导同意。

3、员工配偶或父母居住在太原、临汾所辖范围内(包括两市郊县范围)不享受探亲假。

4、探亲的目的地以身份证登记住址为准。

二、员工轮休(一)轮休条件:(根据东河矿驻地的实际情况,凡在我矿工作的在册员工,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享受轮休。

)1、员工实际连续出勤天数超过当月的日历出勤天数后,当月剩余的日历天数可享受轮休。

2、员工实际连续出勤天数超过当月的日历天数,当月累计的轮休,不予累加到下月轮休。

3、全矿中层以上干部(包括中层干部)不享受轮休。

(二)员工轮休的管理:1、员工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当月需要轮休的直接向本部门领导申请。

2、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整体工作计划,批准员工的轮休请求。

三、其他(一)按规定员工享受探亲假的给予报销路费,员工休探亲假报销路费时,必须出据与所休探亲假日期、目的地相符的票据,否则不予办理。

探亲假报销标准上限为:1、山西省内 300元/年。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X公司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享受探亲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探亲待遇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国探亲。

第二章享受探亲假待遇围第三条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围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不能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以员工的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确定),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望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第四条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围(一)当年办理离职、退休或享受公司生活保障金(部退养)待遇的员工。

(二)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见习期员工及脱产学习期间的员工。

(三)与父母任一方或配偶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

(四)当年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事情已经和配偶或父母团聚累计达探亲假规定天数的员工。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五)实行集中公休假日轮休员工和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利用公休、假日结合调班探亲的员工,其集中轮休和调班假期累计已达到或超过探亲假规定时间的。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六)当年非本人原因放假期间与家属团聚达到或超过探亲假假期的员工。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七)当年出现旷工一周(含一周)以上者,未达到除名条件的员工。

(八)当年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及行政处分的员工。

第三章员工探亲假期待遇第五条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含探亲往返路途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

(一)员工探望其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

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

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

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总则(一)职工补休、年休,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产假按病假证明休假。

(二)职工请探亲假、婚假、哺乳假、丧假须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批备案;事假按申请条件及程序进行。

(三)除产假、哺乳假外的其他假期,凡当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其当年不能计算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但前后的考核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对平时工作表现较好,确属积劳成疾的长病假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比照九三工改做法,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五年。

一、病假(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

(四)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的发放,根据杭人[1996]389号“津贴分配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病假的其他待遇规定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事假(一)申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

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事假应先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

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

经科室同意,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矿工处理,矿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二)事假的工资待遇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省职岗津贴的50%[日扣发基数=(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岗省补)÷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项目部驻外员工探亲管理办法

项目部驻外员工探亲管理办法

项目部驻现场员工探亲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增强公司对员工的关怀,解决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员工长驻现场,远离家庭,难以与亲属团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条件
本制度适用于已经转正的归属于工程管理部管理(含借调)的项目部现场员工。

第三条假期天数
1、已婚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或者其配偶(可携带未成年子女)去项目驻地探亲的待遇,每二个月探亲一次,时间为4天(不含路程时间)。

2、未婚且与父母亲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每年可探望二次,安排时间分别为:第一次为公司春节放假期间,时间(含路程时间)与公司放假时间一致;第二次为机动安排,时间为5天(不含路程时间)。

3、探亲假当年可累计使用,当年没有使用完的不可以累积到下一年使用。

第四条费用补贴
1、在探亲假期中,本人的工资、奖金、各类福利、津贴照常发放。

2、探亲来回的路程费用由公司报销,如员工因工作无法探亲,配偶(可携带未成年子女)可至项目当地予以探亲,同样予以报销来回路程费用(含配偶去项目地产生的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3、如果是自己开私车回家的,报销额度以起止地的(火车、动车,无火车的按照汽车)的票价最高额度执行,最高额度标准按照《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第五条审批程序
员工享受探亲假,由本人申请,项目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经理签署具体意见、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休假;工程管理部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奥集团-员工探亲假管理规定

新奥集团-员工探亲假管理规定

新奥集团员工探亲假办理规定1总那么1.1目的为尺度员工探亲假办理,表达以报酬本的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1.2释义1.2.1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享受的回家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1.2.2分居两地是指父母或配偶的常住地与员工工作地不在同一地域级行政区划,且比来交通距离在200公里以上。

1.3适用范围在集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与配偶或与父母分居两地,可以享受探亲假。

2申请探亲假程序2.1员工申请探亲假须提前一周填写探亲假审批单。

2.2各成员企业员工的直接主管接到探亲假审批单后,按照工作安排情况予以审核,同意探亲的,同意后交由人力资源办理部分对该员工探亲资格、时间、地址进行核定,报该企业主管带领批准。

2.3集团公司员工探亲假由部分主任审核,同意探亲的交由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探亲资格、时间进行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管带领批准。

2.4副经理级及以上干部休探亲假,按新奥集团高级办理人员请假制度执行。

3探亲假时间规定3.1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与配偶同在一地的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15天;假期均包罗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往返路途时间在一天以上,假期可按照实际往返路途时间予以追加。

3.2休探亲假应尽量安排在每年司庆(八六)、春节期间。

4探亲待遇4.1探亲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报销往返火车票〔硬座〕、船票〔四等舱〕、长途汽车票〔不含出租车票〕。

4.2享有探亲假资格但因工作需要不克不及休探亲假的员工,假设自愿让其父母或配偶来工作地址地探亲,可报销一人的往返火车票(硬座)、船票〔四等舱〕、长途汽车票〔不含出租车票〕,探亲假注销。

4.3因工作需要自愿放弃探亲假者,为其发放往返交通费用,以资鼓励,尺度同上,探亲假注销。

5路费报销程序探亲人员报销路费,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探亲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由相关人员审核签批后到财政部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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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亲休假的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探亲假休假的管理,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可以享受休探亲假待遇:
一、与配偶分居两地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二、与父亲、母亲分居两地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分居两地”是指按照国家一级行政区划界定,且两地距离无法使用火车、汽车和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于12小时之内往返的。

第三条员工休探亲假的假期:
一、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自分居两地的第二年开始休假。

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且应一次性休完。

二、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休假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

第四条员工申请休探亲假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经理提交书面《请假审批表》,同时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由当地派出所、民政局、驻军办或配偶公司开具带有有效印鉴的异地居住证明。

休完假后一个月之内,还需提供乘坐往返交通工具票据和公司要求的其他证明,以办理销假和报销手续。

第五条部门主管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做出延期或改期批核,但除公司另有规定外,最多不得延期或改期至符合探亲休假条件年度周期的前一个月。

第六条如员工在符合探亲休假条件的年度周期内未完成休假,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同时公司不再予以补休假;如员工在符合探亲休假条件的年度周期内,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条件消失,则不再享受探亲休假,同时公司不再予以补休假。

第七条如出现以下之情形,公司将按《公司奖惩制度》和《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未经书面批准擅自休假的。

二、以探亲休假为名行与探亲无关之事的。

三、提供虚假凭证或提供凭证与事实不符的。

四、未依照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办理销假手续,或提供票据的往返日期明显与休假期间不符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

五、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探亲休假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第九条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月标准工资发放。

第十条探亲假期间的往返路费应于休完假后一个月内交由主管经理办理审核和报销手续。

金额参照当期铁路运输往返票价予以估算、审核,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探亲途中产生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凭据报销,但最多不超过100元(乘座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由员工自理)。

提交的报销票据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要与休假期间的时间相一致。

本条所指往返路费的报销只限火车、汽车、飞机和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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