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会计准则思考
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一些思考

深 刻 的 影响 和 积 极 的推 动 作 用 。 直接 影 响企 业 资 产 和 费 用 件 时 , 不 是 作 为 当 期 利 润 的 抵 减项 目而计 入 财 务 费 用 , 并 而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 而 影 响到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衡 是 通 过 资 本 化成 为 了 固 定 资 产 、可 销 售状 态 的 存货 或 投 资 进
一
年 或 一 年 以上 )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的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成本 率) 公式2 险因素 ;) 2考虑了机会成本因素 。价值最大化是风险企业 的最终 目 传统 的经济增 加值计算 资本成本 所用的是加权 平均资 本成 标 , 能带来价值增值的项 目才是可 以接受的项 目, 相信在选择风险 本, 由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发展趋势多为有 限合伙制 , 有 资本退 出时点时 , 经济增加值法作为一种评价 风险投资业绩的方
一
大 调 整 , 于 允 许 资 本 化 的 资产 范 围 、借 款 范 围 , 本 化 的 有 : 对 资 开 始 时点 、停 止 时 点 做 出 了 更进 一 步 的规 范 。新 准 则 相对 (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 指企 业 在 购置 、 建造 或生 产 符 一) 是 于 旧准 则 发 生 的 这 些 深 刻 的 变化 对 我 们 的会 计 实 务 产 生 了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从 而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 满 足 特 定 条 在量 。 一 Nhomakorabea、
新 准 则 对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相 关 规 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_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_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款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等。
这些费用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必要的成本,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准确计量和记录。
首先,在计量方面,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进行计量。
对于利息费用,根据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按照实际利息计算出应付的借款利息。
手续费一般是在借款时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的,可以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而对于担保费用,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可以按实际支付金额计量;如果是分期支付的,需要按照借款期限进行摊销。
其次,在确认方面,借款费用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根据该原则,借款费用应在相关费用发生的经济利益已流入企业、相关费用额度已可以合理计量并可靠计算的时点上确认。
一般情况下,借款费用的确认和借款合同的签订日期是一致的。
此外,在会计核算方面,借款费用需要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进行正确分类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通常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损益表,计入当期损益。
在损益表中,可以单独列示借款利息和其他借款费用,或者将其合并列示。
最后,在披露方面,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借款费用的相关信息。
披露内容包括借款费用的计量基础、计量方法、相关政策等,以便用户能够了解借款费用的性质和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费用符合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资产的成本资本化的条件,企业可以选择将部分或全部借款费用资本化。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与获取或生产合资产或者借款所支出成本的直接关系,能够通过后续使用或处置该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等。
总之,借款费用是企业借款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进行准确计量、正确确认、准确核算和充分披露。
这样可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用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理解和评价。
浅谈会计准则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浅谈会计准则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在财务会计中,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将企业为获取借款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借款金额并进行资本化处理,以便适当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体现借款费用的实际消耗情况。
借款费用包括各种借款手续费、利息支出、折旧及资产减值等。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目的是为了使借款费用与借款资金的使用期间相匹配,与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费用资本化与摊销”原则一致。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应根据相关期间具体情况,将符合资本化标准的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合理的期限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以真实地反映经济业绩和财务状况。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借款费用是可辨认的。
即该费用能够被明确地与特定的借款行为有关联,可以通过日记账等会计记录来明确确认。
其次,该借款费用是实际发生的。
即借款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已经发生,包括各类手续费、利息支出等。
第三,该借款费用具有确定性和合理性。
即借款费用必须是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须支出的,并且金额合理、具有可计量性。
最后,该借款费用是可以确定分摊的。
即借款费用可以被合理地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反映出其真实的消耗情况。
针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操作方法,根据借款费用发生的不同情况首先,对于各种手续费用,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资本化处理。
例如,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评估费、担保费、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资本化。
其次,对于利息支出,可以按照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进行计算。
例如,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利率和借款期限计算,然后将其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中。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其他方式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
例如,对于采购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以采取将利息支出资本化到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中。
总之,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将借款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借款金额中,并根据相关准则进行分摊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毕业论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如果该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中国会计准则第17号,是关于企
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入的资金相应缴纳
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手续费、利息等。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借款费用
的计量、计提与核算要求。
一、计量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计量时应折算为
实际发生的金额。
2、利息费用的计量,应根据按日计息原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3、登记费用的计量,应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二、计提
1、借款费用在借款发放时,应一次性计提费用,作为本次借款成本
的一部分。
2、计提的借款费用,应过分计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其
期限分摊计提。
3、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固定比例计提,不得另行确定借
款费用的计提比例。
三、核算
1、核算借款费用,应当将其分账归成以“借款费用”科目,具体分账内容应当以合同约定费用为准,可分为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处置费等子目。
2、借款费用应当以借款期限为期限,按照借款期限计提,余额结转至下一期。
新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的思考

第 2期
首先 , 《 款 费用 准 则 》 管扩 大 了借 款费 用 允许 资 本 化 的资 产范 围 , 其 对 于符 合 资本 化 条件 的 新 借 尽 但 资产 的界 定 比较模 糊 , 容易 使 准则执 行 者产 生误 解 , 很 郢分 主观认 为 只有 固定 资产 、 货 以及投 资 性 房地 存
2 新《 款 费用 准 则》 执 行 过 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借 在
由于 借 款费 用 的会 计 处理 会 对企 业 的 资产 和损 益产 生 直接 影 响 , 新 《 款 费用 准 则 》 而 借 的实 施 , 高 提 了会计 信息 的相 关 性 以及 可 比性 。 是 由于允 许 资本 化 的资产 范 围 、 款 范 围有所 扩 大 , 但 借 同时 计算 资 本化 金 额 的方 法也 有 较 大 的变 化 , 一定 层 面上 说 , 得 企业 可 以通 过利 用 借 款 费用 的会计 处 理 达 到调 节 利 从 使
叶 丹
( 波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浙 江 余 姚 宁 350 ) 14 0
摘 要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 业 会 计 准 则 》 借 款 费 用 部 分进 行 了 修 整 , 定 了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 企 对 制 企 7号— — 借 款 费
用 》这 对 企 业 的 会计 核算 产 生 了较 大影 响 。 章 立 足 新 《 款 费用 准 则 》 的相 关 规 定 , 单 分 析 了新 旧准 则 的 变 , 文 借 中 简 化 , 新 《 款 费 用准 则 》 对 借 在执 行 过 程 中 所存 在 的 问题 进 行 的 分 析 , 而 就 如 何 完 善 《 款 费 用 准 则 》 出 了相 应 的 进 借 提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几点思考

主 要特 征—— 与原 会计 制 度 中 借款费用核算{ 甘度相比 l概惫 更明晰。《 准则》 中明确 了借 款费用的 定义 , 是指 企业 固借款 而发 生 的利 息、 价 中溢价 的摊销 和辅助 费用 , 折 以及 圆 外 币借 款 而发 生的 汇 兑 差 额 。 并 且还 首次提 出了“ 专门借款 的概 念, 指 为购 建目定资产而专 门借八 的款项 强 化专 门借款概 惫 . 为借款 费用资本 化 的 量化起到有 效 的辅垫作 用. 即明 确 了克 许被 资本化 的借款 费用 必须与 “ 门借 专 款” 直接相 关 , 非专门借款 费用将 不得 予 融资奉化 。这样有利于企业在升借款 费 用资本化 的具体 对 象进行 确认 时 , 防止 有些企业为 了某种 利益将其他借 款的 费 用人为地进行资本化, 而来调节乖 淑。 从 】
— —
要特征 的基础上 , 准 则》 对《 的有 关 内客
进行 7如 下 分析 一
15 0 6 2
20 年 2月 财 政 部 发 布 了 《 业 会 01 企
计准 蛋——借 款 费 甩》 以 下 简 称 《 《 ( 准 则》 一谊《 ) 准则》 企业如何进行借 款 费 对 用的棱算厦相 关信 息的披露作 了比较 完 善的规 定 . 者在 阐述借 款 费用准 则主 笔
程序进行选择 = 四、 会计信 息质 ■成本 的决策与控制 通过定性 比较可知会计信 息质量 成率 , 完善信息 质量标 在 准下不一定 比非完善信息质量标 准下高 。如果高的信息质量标 准的采用 所引起的外部质量成本的节省 以补偿 内部质量成本的 增加. 以全社会角度来说 , 然表 现为社会福利的改善 由于会 仍 计信息是一种公共品 . 它具有不可独占性 等特点 , 提供者为保证 会计 信息 符合一定质量标 准所发生由他们承担 的内部质量成本 难以直接从使用者那里获得 补偿 , 因此 , 他们缺乏主动提 高会计 信息质量标准并保证符 合其要求 的内在 动力。此时 . 会计 准则 制定 机构从社会福利最 大化 的 目标 出发 , 过修订 、 通 完善会计准 则 , 推动高的信息 质量标准的实施。 对会计信息质量成 本的控制量应分别不 同的控制主体 全面 地进 行具体分析 : 1对会计信息 提供者 来说 , 他们只 能控 制内部 质量成本 的 部分. 内部质量成本 的鉴定 成本 , 信息提供者基本不 能控制 , 因之主要取决于企业规 模大小 . 业务量 大小 , 保证 会计 信息 的符
借款费用准则相关实务问题浅析

糊。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 3 借款费用》 第1 , 1 条提到 ,要辨认特定借款费用 和符合条件 “ 的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确定那些是本 可 以避 免的借款 , 可能是困难 的” 笔者建 。 议, 在尊重准则规定 的前提下 , 本着实质重
于 原 则 、 要 性 原 则 ; 合 企 业 规 模 , 如 重 结 按
资金从而产生更多 的现金支付购建支出还 是先用于建造支 出, 由此可见 , 企业资金来
源的多渠道性 和资金支 出复杂 性的存在 ,
厂房和设备》 1条规定 ,不动产、 第 7 “ 厂房 和
设备的直接可归属成本包括测试资产能否 正常运转的费用 ,扣除将资产运抵指定 地 点并使其达到预定状态过程中所生产项 目
调试 、 优化 。 因此一般而言 , 只要整个工程 项 目能够按照设计标准持续运转并生产出
是若一个企业购建固定资产 ,同时
也有一般借款 ,则 固定资产 的购建支 出是 先用 自身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支付 ,还是
合格产品 , 并不存在大的技术故障时, 可认 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试生产亏损
运行 , 试运 行 往 往 延续 较 长 时 间 , 个 月 而 几
理, 因此一般部办理成一般借款 , 么这种 那
情况下 ,按一般借款认定还是 按专 门借款 认定, 值得商讨 。
五是 目前银 行对 于贷 款都 有 相 应 的 事
甚至几年 的情况都存在。 例如 , 某企业新建
一
个化工生产线工程 , 工程2 月实体建造基
一
点 ,因为首先预定可使用状态包括两层含 义, 不仅要求工程项 目能够使用 , 而且这种 使用状态必须符合预定的标准 ,即合同要 求或设计标准 ;其次对于一些大型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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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会计准则思考
【摘要】本文在深入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其应用指南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案例说明相关规定可能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并提出规避企业利用准则规定进行盈余管理的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对以往企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修订,最根本的变化体现在:1.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即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而过去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
2.扩大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范围。
新准则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范围包括了一般借款,即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当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时,一般借款也可资本化;而以往允许企业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只包含专门借款。
按照原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建造自用固定资产折旧分期摊入成本的途径间接实现的。
但由于新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资产范围和借款费用范围的扩大,对于大型装备制造、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而言,资本化利息费用可能通过资产成本在收入实现当期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式直接影响损益。
客观而言,新准则的修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趋同,但借款费用准则的修订却无意间为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可能。
新准则第六条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第二条的规定:“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正是这个“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的计算公式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空间。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的利息由资产支出和资本化率两个变量决定;而依据应用指南的规定,资本化率实际由“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加权平均数两个变量决定。
因此,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的利息实际上由资产支出、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加权平均数三个变量共同决定。
就这三个变量的客观性来看,相对而言,“资产支出”这个变量较容易客观确认和计量,而“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加权平均数这两个变量的确认和计量需要专业判断。
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企业借入资金的利率会因借款期限、借入方式(借款、发行债券)、资金的来源(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有无担保等因素而变化,甚至伴随时间的推移而波动;二是企业借入资金存在多种渠道,在一个企业很可能同时存在多种方式或来源的借入资金。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这些
资金并不会因其方式和来源的不同而单独区分和管理,相反,它们往往以资金的形式共存于企业的资产中。
事实上,企业在使用这些资金对内对外投资时,很难准确地判断其中的每一笔资金究竟是银行借款还是公司债券或者其他一般借款。
正如在资产负债表中很难区分形成资产的资金是来源于负债还是所有者权益;是来源于长期负债还是短期负债一样,企业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时,较难客观地确认和计量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加权平均数。
在此情况下,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借款的利率差,人为调节利率不同的“占用的一般借款”的本金加权平均数,甚至是否占用一般借款,模糊当期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模糊不同期间成本费用的界限,甚至模糊各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来操纵各期的利润。
比如,企业可以人为将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占用的一般借款调节为企业借入资金中利率较高的借款,调高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调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实现本期利润的虚高。
但是,这种利润虚高是以未来期间(资产变现当期)的利润冲减为代价的,实际就是提前确认了利润并改变了损益表项目的构成(由财务费用变化为营业成本或其他成本费用项目);反之,则可以人为推后利润并改变损益表项目构成。
企业甚至通过类似手段,人为调节不同项目的资金来源,操纵不同项目之间的成本变化。
下面举例详细说明:
【案例分析】甲公司为上市房地产企业,于20×6年7月1日在A城市投资建设a房地产项目,总投资3亿元,工程采用出包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
工程于20×7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非正常中断。
2008年12月31日a项目全部实现销售。
a项目的实际资产支出如下:
20×6年7月1日,支出5000万元;
20×7年1月1日,支出10000万元,累计支出15000万元;
20×7年7月1日,支出15000万元,累计支出30000万元。
甲公司建造a项目的资金来源有:
①公司自有资金10000万元;
②乙银行长期信用贷款20000万元(非专门借款),期限为20×6年1月1日至20×8年12月3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③发行可转换债券20000万元,发行日为20×6年4月1日,期限为5年, 年利率为3%,无折溢价,按年支付利息。
(为计算简便,本例暂按月计算利息。
)
分析:甲企业依靠自有资金无法完成a项目的建造,必须占用一般借款(包括乙银行的长期信用借款和发行可转债筹集的资金)。
根据《借款费用》准则,甲企业建设a项目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应该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资本化,计入项目的建造成本。
但是,甲企业可以安排不同来源的资金用于建造a项目:
方案一、a项目的资金由自有资金10000万元和乙银行长期信用贷款20000万元共同解决。
方案二、a项目的资金由自有资金10000万元和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共同解决。
经过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清楚地看出,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案导致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利息差异较大,可能导致各期利润波动。
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可以通过人为的调节手段,轻而易举地控制利润的波动甚至不同项目之间成本的变化,实现盈余管理。
现实中,企业的债务结构和业务情况相当复杂(如前例可能演变出多种方案),特别是对于那些资金采用集中管理模式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可能为盈余管理创造了较大的空间,这必然诱发企业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
造成这种盈余管理可能性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可以通过调节利率不同的“占用的一般借款”的本金加权平均数来改变确定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从而影响资本化金额的计量。
笔者建议,将应用指南中计算确定“所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率”的公式修订为:“所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率=所有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有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有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有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有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当期借入天数÷当期天数)”。
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利用不同借款的利率差,人为操纵利率不同的“占用的一般借款”的本金加权平均数,操纵不同期间的利润,甚至是人为调节不同项目之间的成本变化,实现减少盈余管理空间的目的。
假设新准则的应用指南按照所述方法修订,仍以前例说明,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新准则的应用指南按照上述方法修订后更加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不仅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利用不同借款的利率差,人为调节利率不同的“占用的一般借款”的本金加权平均数,操纵不同期间的利润,而且可以防止企业人为调节利率不同的“占用的一般借款”的本金加权平均数,调节不同项目之间的成本变化,从而真正规范企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