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规则

合集下载

三甲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编外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招聘的编外人员,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我院编外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依法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应聘者条件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编外人员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编外人员录用应当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编外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九条合同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编外人员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因医院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五)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医院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晋升、续签合同、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医院为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十七条医院鼓励编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第十八条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编外人员 规章制度

编外人员 规章制度

编外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外人员是指聘用单位以非编制方式录用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编制的管理范围。

编外人员工作范围广泛,工作性质多样,从事各种工作和服务,承担各种任务。

第二条编外人员应当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单位业务、规章制度,忠诚于单位,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第三条为了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编外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编外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尊重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搞违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条编外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职务安排,严格履行职责,熟悉岗位操作规程,按时完成任务。

第六条编外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不得私自调门传播单位的重要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编外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不得懈怠怠工,不得玩忽职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章编外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岗位。

第九条编外人员有权按照单位规定获得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单位提供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有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编外人员有义务完成单位交代的工作任务,参加规定的工作培训,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有权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对单位发展做出贡献,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编外人员的禁令第十二条编外人员不得违反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不得随意将单位的财物私自挪用,不得侵吞单位资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单位的重要信息,不得传播单位的负面信息。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不得擅自离职,不得未经单位同意私自进行兼职和副业,不得在单位之外从事影响单位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编外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每年对编外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做到公平、公正。

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公司对编外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编外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内部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聘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可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确定。

第六条编外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可以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编外人员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八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岗位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编外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带薪年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享受公司设定的奖励制度。

第五章安全与培训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章违规与处罚第十七条编外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三)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编人员管理制度

外编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外编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外编人员在工作中的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

三、外编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

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四、外编人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2. 积极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3. 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传播。

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

5. 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五、外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1. 聘用程序(1)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部门提出外编人员需求,经单位领导审批。

(2)用人部门对外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选。

(3)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管理措施(1)外编人员应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2)外编人员应接受单位对其工作表现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依据。

(3)外编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的行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外编人员的待遇1. 外编人员按照聘用合同规定享受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2. 外编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生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 外编人员离岗时,按照聘用合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外人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编外人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编外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培训、薪酬福利、离职等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第七条编外人员录用后,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考核与培训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晋升、调整薪酬、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应与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相匹配。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四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人员的薪酬福利进行调整,确保其与市场水平相接轨。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十七条单位应合理安排编外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其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八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假待遇。

第六章离职与终止合同第十九条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编外人员,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编外人员离职后,应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内外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编内外人员。

第三章编内人员管理第三条编内人员是指公司直接录用、具有与所属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的员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和实习生。

第四条编内人员的录用应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根据公司的用人需要,招聘合适的人才。

第五条编内人员的职位设置、晋升和调动应遵循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和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员情况,制定合理的晋升和调动方案。

第六条编内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等事项。

第七条编内人员的工资福利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工资福利的调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

第八条编内人员适龄退休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九条编内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相匹配。

人事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岗位晋升机会。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条外聘人员是指为公司提供特定服务的非公司直接聘用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外包人员等。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能力和经验符合所需岗位的要求。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应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外聘人员应按照协议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约定,并按照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应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监督。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的工作合同期限到期后,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约或解除合同。

外聘人员解除合同后,公司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由人事部门负责,定期对外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岗位需求的满足和工作质量的保证。

单位编外人事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在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编外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招聘程序进行。

第五条编外人员招聘前,应明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待遇等事项,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编外人员招聘过程中,应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七条编外人员录用后,应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编外人员岗位职责与管理第八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单位形象。

第十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编外人员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编外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和工作表现进行选拔。

第五章编外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五条编外人员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等权益。

第十七条编外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解除合同第十八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编外用工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编外用工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

第三条编外用工人员是指在编人员之外,经单位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招聘、使用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人员。

第二章编外用工人员招聘与使用第四条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三)无违法违纪记录;(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程序:(一)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待遇等;(二)通过公开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三)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编外用工人员的使用:(一)编外用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履行职责;(二)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用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编外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编外用工人员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工作流程、考核标准等。

第九条编外用工人员的考核:(一)单位应当对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二)考核结果作为编外用工人员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十条编外用工人员的解聘:(一)编外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4. 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编外用工人员的解聘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规则
《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成立。

第二条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编外人员管理的组织、政策、办法,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第三条小组具有决定当地、部门内、单位内编外人员管理事宜的职能。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制定编外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解决编外人员发展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科学研究编外人员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提高编外人员管理政策和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六条组织编外人员的管理、发展、招聘、选拔、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协调处理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推进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第三章工作机构
第八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能为:协调安排小组事务,起草有关文件和文件的送审、签发和分发;督促、协调和解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的工作问题,负责工作汇报、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小组领导任命,各部门负责人由各有关单位推荐任命。

第十条办公室设有文书、档案、人事、宣传等部门,具体职能由相关部门领导负责。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小组应当建立工作流程,以保证工作的顺畅与高效。

第十二条工作流程应当包括:工作计划制定、任务下达、工作
实施、工作落实等环节。

第十三条工作计划制定环节,必须聚焦重点,遵循实事求是、
精益求精、务实创新、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据工作目标和优先级,确
立敏捷、高效的计划。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环节,应当注重任务分工和人员调配,科学
合理制订任务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热情。

第十五条工作实施环节,应当坚持工作主动出击、问题导向的
方式,注重工作沟通和数据收集分析,强化任务执行的监督和反馈。

第十六条工作落实环节,应当着力推进工作成果的展示和传播,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同时对工作的成熟度和持续性做全面的评估和
调研。

第五章工作保障
第十七条小组应当合理规划、维护和管理人力、物力、财力等
资源,为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第十八条人力保障方面包括:合理分配和调派人员,严格按照
工作标准和要求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评。

第十九条物力保障方面包括:及时采购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材料、资料文献等,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财力保障方面包括:合理制定和保障工作经费使用计划,遵循省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透明、规范、合理、有效。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小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程序、守纪律,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二条小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任务,并
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和数据汇总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小组工作中不得违反中央、省级领导的决策和要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小组领导机关。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项,另行决
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解释权归所在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