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会与第一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一个试用期,其实只要也就是看一下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这个工作,如果发现有不胜任的情况,则也好及时的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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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
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劳动法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
2)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
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3本合同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1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不符合招聘条件,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本合同所指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2)违反用人单位的保密制度,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2.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员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
2.2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
(2)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3)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结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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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法审查及认定1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法审查及认定作者: 张涛律师;单位: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原告: 宋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涛,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 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案情宋某于2016年6月13日进入某公司处担任全国某项目经理一职, 双方签订有期限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9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 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为“试用期初定至2016年9月12日止, 此期限届满, 乙方(即宋某)如达到甲方(即某公司)要求, 甲方将为乙方办理转正手续;如有需要, 甲方可延长乙方试用期至2016年12月12日”。
宋某每月基本工资70,000元及车贴4,000元, 另有年终奖。
某公司每月20 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宋某当月自然月工资。
某公司原直线经理、销售运作及发展部门销售副总监王某于 2016 年 8 月29 日向人事部许某发送邮件, 表示: “我决定将宋某的试用期由 3 个月延长至 6 个月。
我今天已经和宋某沟通过了, 他表达了失望但接受我的反馈意见和决定。
请安排下一步工作。
”王某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向宋某发送电子邮件, 表示: “如昨天交流, 尽管你在试用期顺延三个月的时间里非常努力和用心, 但可能是你对公司文化适应等原因, 你目前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方式并不能达到我的预期。
所以我非常遗憾地正式通知你, 我不同意你过试用期!” 2016 年 11 月 17 日, 宋某回复电子邮件给王某, 询问人事和某公司这边的答复是什么。
同日, 宋某发送邮件给人事许某, 表示: “如刚才交流, 我不认同王某的看法, 此后也同他多次沟通, 未果。
王某以下邮件并未得到我的书面确认。
我的入职日期是 6月13日, 最终在 9月13日前, 王某并未与我达成一致, 同时我未收到公司任何关于确定延长我试用期的书面通知。
按劳动法和员工手册的要求, 我现在是正式期员工。
”2016年11月24 日, 某公司以宋某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 决定在 2016年11月28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规定。
对它的理解,应当把握以下几层意思: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的这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平时叫无理由的辞职权,在法律上叫做预告辞职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条件和理由。
只要劳动者不想干了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遵守一定的程序:①劳动者必须要通知用人单位。
要让用人单位知道劳动者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
关于如何通知,《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所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它形式都是可以的。
②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所谓提前三天,就是规定了劳动者不可以在提出解除的当时就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要等到三天后才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3)劳动者按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者的这种辞职权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法定的权利,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就不是违约,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兵。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副本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试用期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如果在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怎么确定,这些疑问下面律伴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信看过下文你会有所了解,一起往下看吧。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一、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可能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本文将详细探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理由,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失职、营私舞弊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法理由1.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正当理由: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正当理由。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很多条,包括了双方协商解除、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条款等。
接下来就跟随我一同来了解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一、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
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
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另一个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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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来测试新员工是否适合公司岗位的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内,双方都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本文将探讨试用期单位单方
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试用期不得
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用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适应能力,并给
予员工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员工之间享有解除劳
动合同的权利。
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单位在试用期内,根据员工的
工作表现,决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虽然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仍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1. 提前通知: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提前通知员工,以便员工了
解解除的原因和进行必要的整改。
2. 相应补偿:单位需要根据试用期工作表现,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通常情况下,单位按照员工试用期期限的一定比例支付工资及其他福利。
3. 双方约定: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明确约定试用期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和条件。
这样可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三、注意事项
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
注意以下事项:
1.合法性和正当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必须合法和正当,不
能存在歧视、违法或恶意解雇的情况。
否则,员工可以依法进行维权。
2.证明和备案: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向员工提供合法解除的
证明,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这是保证解雇的合法性和员工权益的重
要环节。
3.平等和公正: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平等和公正
原则,避免任意择期解除或频繁更改解除决策,以免给员工造成不必
要的伤害。
4.相关证据和记录: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如绩效评估记录、工作纪要等。
以备员工追究责任或维权时使用。
结论
试用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单位和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权利之一。
虽然单位有解除合同的自由,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解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