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生产系统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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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管理行为,加强对公司物资的管理与控制,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需要,根据《公司法》、《物资管理条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有关物资采购、入库、使用、出库、报废等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公司物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经济”的基本原则,发挥物资的效益,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保护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对于重要物资的采购,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确保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质量,并提交物资采购申请。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能够正确识别物资的质量和性能,选取适用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等环节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对经常性采购合作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其他行贿受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应当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入库管理。

入库管理人员应当对入库的物资进行清点、验收并填写相应入库单据。

第十三条入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物资的类别、数量进行分类存放,并对物资进行登记和编号,确保物资的安全有序。

第十四条入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把关物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或者数量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着手解决。

第十五条入库管理人员应当对重要物资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物资的保存完好。

集中采购及配送管理制度

集中采购及配送管理制度

集中采购及配送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本《集中采购及配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和配送工作,涵盖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等各类采购工作。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提高采购效率和供应链管理水平•降低采购成本和运营风险•提高供应商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2.2 原则•集中采购,实现统一采购决策和优惠条件•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流程•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优先选择符合环保和社会责任标准的供应商3. 采购流程3.1 需求确认•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过内部审批和评估确认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紧急程度3.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和预算等要素3.3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评估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和供货能力3.4 竞标和议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竞标文件•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议价,以获得最优价格和服务条件3.5 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条款、价格、交货期和质量要求等3.6 采购执行和验收•采购部门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货•到货后进行验收,确保产品满足质量和数量要求3.7 采购记录和评估•采购部门及时记录和归档采购相关文件•对采购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4. 供应商管理4.1 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企业注册信息、经营范围、生产能力等4.2 绩效评估•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优化供应链关系4.3 合作发展•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探索合作模式,共同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5. 配送管理5.1 配送计划制定•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配送计划•确定配送时间、数量和方式等5.2 配送执行•配送部门按计划进行配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送安排5.3 配送过程跟踪和监控•采购部门对配送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6. 监督与改进6.1 监督•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岗位,负责采购和配送管理的监管工作•监督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6.2 改进•定期进行采购和配送管理的绩效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推动流程优化和管理创新,提高采购和配送管理水平7. 法律和规章遵守•采购和配送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确保采购和配送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8.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采购和配送工作应按本制度进行调整。

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探析

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探析

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探析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与配送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实现物资的集中采购与配送,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率和降低采购成本,电力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系统。

一、物资集中采购的优势1.降低采购成本。

通过物资集中采购,企业可以进行大规模的采购,提高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寻求较优的价格,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2.提高采购效率。

物资集中采购可以实现配合、协作和流程优化,提高采购效率,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

3.提升物资品质。

通过物资集中采购,企业对供应商产生的影响力将大幅提高,监管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从而能够提升物资品质。

二、配送管理的改进1.优化库存管理。

通过建立有效的库存管理系统,企业能够更好地控制库存,减少库存的滞销,提高库存周转率。

2.实现物流标准化。

标准化的物流流程能够减少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瑕疵,保证配送品质。

3.优化供应商管理。

通过对供应商的管理,包括选择、评估和治理,来保证物资的品质和价格,并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

三、建立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系统1.建立有效的采购部门。

建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是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作为企业采购部门的外包,以负责物资的采购工作。

2.优化采购流程。

针对企业的特点,建立符合企业需求的采购流程,使采购流程简单、高效,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3.完善物资信息管理。

通过建立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物资标准管理、物资信息共享、物资质量管理等,实现物资信息的集中管理。

4.建立供应商管理平台。

建立供应商管理平台,通过对供应商的审核、评估、治理等措施,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物资品质。

总之,电力企业要通过建立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系统,实现对物资采购与配送的有效控制,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

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

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摘要:供电企业构建了完整的电网为社会发展的生产与生活提供所需的便利,在进行电网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作上会涉及到许多物资。

这些物资的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电力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关乎到最终的经济收益,这时则需要配备有效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服务,为物资的有效管理提供保证,是电力企业不可忽视的,应引起重视的一项工作。

本篇文章,主要以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为中心,展开相关的分析与探讨,首先对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效率和质量重要性进行了概述,同时结合现如今管理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策略,为电力公司物资管理提供扎实的保证。

关键词:电力公司;物资仓储;配送管理;解决措施引言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引领下,科技不断进步,各行各业都走向了现代化模式,电力系统也与社会的发展共同进步,但分析现如今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实际上也有很多地方需要不断地更新优化,其中物资仓储配送管理工作中就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关乎到了电力系统的发展进程,以及整个电力公司的经济效益,在这样的条件下电力公司需引起重视,完善相应的物资仓储配送体系,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够保证这项工作的有效性。

1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效率和质量重要性对传统的电力物流管理进行分析,其主要精力放在了物资采购、收发运送、降低成本这些内容上,将物资管理视为企业的成本中心。

在新时代背景下,信息系统与物资管理的融合将采购、运输、仓储、配送、回收等每一个环节进行信息化,做出了精心的设计,各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共同发展,从而加大了物资管理的效率。

与此同时,电力物资仓储和配送效率及效益与企业的项目建设发展息息相关,同时也关乎到资产是否能够如期发挥效能这一内容。

传统的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无法满足现如今的电力公司发展需求了,如何才能够保证企业科学有效、经济适用的完成物资物资仓储配送显得十分重要。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物资仓储配送网络,利用现代化物流技术,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培养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这才是电力公司物资物资仓储配送管理的发展方向。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一、引言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物资采购过程规范、合理,并以合适的价格和适当的供应商为机构提供所需物资。

本文档旨在规范物资集中采购的流程,确保公平、透明和高效的供应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物资集中采购的机构。

三、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过程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市场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2.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必须透明,所有决策和流程都需要在合适的范围内向相关方公开。

3.高效原则:采购过程必须高效,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四、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机构部门提出物资采购需求,并经过审批后进行确认。

2.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和预算等。

3.采购方案编制: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4.采购公告发布:采购单位发布采购公告,向有关机构和供应商广泛宣传,并接受供应商的报名。

5.供应商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资质和能力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6.报价和投标:合格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或投标文件。

7.评标和谈判:评审委员会对报价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进行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8.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9.履约管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供货,并监督其产品质量。

10.结算和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结算采购款项并支付给供应商。

五、采购管理措施为了有效地管理采购过程,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进行,以下管理措施需要得到落实: 1. 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2. 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委员会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对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建立供应商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实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制度。

4. 严格执行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控制,确保采购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供电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供电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规范采购流程,保障物资的质量与供应,同时控制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采购计划的制定: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物资需求预测,制定年度或季度的采购计划。

该计划应详细列出所需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计采购时间,确保物资供应与生产需求的同步。

2. 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建立供应商资质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交货期、价格和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价。

优先选择那些信誉良好、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 采购流程的规范化:明确采购流程中的各个步骤,包括需求确认、市场调研、询价比较、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等。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程,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和公正。

4. 合同管理: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执行力。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物资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以法律形式保障双方权益。

5.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物资验收标准和程序,对到货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物资,应及时采取退货、换货或其他补救措施,确保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水平,避免过度库存或缺货现象的发生。

采用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和技术,实现物资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7. 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采购流程的电子化、自动化。

通过系统可以高效地处理订单、跟踪物流、分析数据等,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8. 培训与监督: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控和审计,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

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

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

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发布时间:2022-11-09T01:31:56.234Z 来源:《福光技术》2022年22期作者:甘信林王小明[导读] 物资是电力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核心资源,而物资的采购可以有效确保电力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转。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促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电力企业若想有效提高其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应当积极做好行内部的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工作。

基于此,本文充分阐述了电力企业对物资进行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的重要性,并深入分析了当前电力企业在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方面的现状,进而为电力企业的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提出了一些有效策略。

甘信林王小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供电分公司 401520摘要:物资是电力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核心资源,而物资的采购可以有效确保电力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转。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促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电力企业若想有效提高其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应当积极做好行内部的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工作。

基于此,本文充分阐述了电力企业对物资进行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的重要性,并深入分析了当前电力企业在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方面的现状,进而为电力企业的物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提出了一些有效策略。

关键词:电力企业;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居民的用电需求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

且各行各业对于电力企业的电力系统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不仅要为人们提供充足的电能,还需要确保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而物资的采购对于电力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充分凸显出了电力企业物资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的重要性。

但从目前电力企业对于物资的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的物资采购都缺乏一定的时效性,且对于供应商管理模式也缺乏一定的完善性[1]。

【制度范例】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办法(WORD7页)

【制度范例】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办法(WORD7页)

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办法修订本网讯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市场交易行为,加强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11月10日,江苏省电力公司印发了修订后的《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办法》,并随文下发了《集中招标采购物资招标方式的适用范围及安排》。

主要内容如下: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需要,规范对外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根据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电力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力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物资指由公司负责招标采购的电网建设、改造、营销、信息、调度等项目的设备、材料等。

范围见《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目录》。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招标采购及配送行为包括:物资及资金需求计划、物资招标、合同签约及履行、物资配送、物资费用结算等环节。

第四条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规范地实施采购行为,准确、及时地组织物资供应,全面满足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需要,发挥规模采购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供电公司及公司直属单位(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同时为物资招标采购及配送领导小组。

负责决定物资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的重大事项,指导公司系统物资招标采购及配送工作。

第七条公司基建部(招投标管理中心)为物资招标采购及配送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相关办法,负责物资计划及招标管理,协调物资采购及配送工作,按照《江苏省电力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确定的项目责任范围,负责办理相关项目物资的通知付款手续。

第八条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汇总下达季度资金配置计划及配送物资的资金需求计划。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配送物资资金,根据合法有效凭证及完备的物资验收手续,及时支付物资货款,并对物资集中采购资金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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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物资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鲁能物资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的集中采购配送活动,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运作,加强统一采购管理,适应集团公司生产和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鲁能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更好地为电力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生产物资采购配送管理实施集中计划、集中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实行有计划的集中采购和按需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配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时坚持保证供应、降低成本、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规模、物资规模、工期要求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投标。

招投标管理执行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鲁能物资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领导小组(见附件一,以下简称配送领导小组):是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鲁能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政策,领导、协调和监督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工作;(2)审定物资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配送的方针、原则、制度;(3)协调和决策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山东鲁能电力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送公司):是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的职能管理部门,在集中采购配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单位的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根据配送公司管理项目、内容和范围,鲁能物资集团公司物资人(2005)46号文件决定,配送公司设立综合部、计划部、发电部、供电部、储备中心、超高压物资部。

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鲁能集团公司、鲁能物资集团公司有关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的规定、办法、程序;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的实施细则等。

(2) 负责综合管理各物资分公司及项目单位上报的物资采购计划,并制定采购方案。

(3) 负责对需要招标物资的招标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按照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物资招投标工作,组织相关分公司、项目单位配合具体招投标活动。

(4)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催交催运、出入库和结算管理,指导、监督发供电物资分公司自行负责或组织的各项采购活动;指导发供电物资分公司的物资接收、验收工作。

(5)组织合格供方名录基础资料的建立和完善,进行合格供方名录的动态管理,组织对合格供方名录的年度评审。

(6)协助处理和调解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工作中的问题或纠纷;定期汇总通报采购配送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物资分公司:是生产物资管理的分支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鲁能集团公司、鲁能物资集团公司有关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的规定、办法、程序、实施细则等。

(2)负责收集生产物资需用计划,利库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送配送公司。

(3)负责对配送公司授权、委托采购的物资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催交运输、出入库和结算管理工作。

(4)组织对所有采购物资的接收、验收和仓储工作。

(5)汇总反映物资计划、采购、产品质量、厂家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接受配送公司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八条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配送管理范围:(1)工程项目范围:发、供电单位的全部大修、小修、技改、生产维修等项目;供电单位的全部城网、县城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2)物资范围:包括全部设备、材料、进口物资、备品配件和服务。

第四章物资需用计划管理第九条物资需用计划以及物资分公司报送范围:包括大修、小修、技改、生产维修、城网、农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全部设备、材料、进口物资、备品配件和服务。

第十条配送公司是生产物资需用计划的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物资分公司负责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和报送。

第十二条“物资需用计划”应按规定实行网上报送(鲁能物资配送业务管理系统),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交货期、主机厂、推荐供货厂商等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有技术规范要求的同时附技术规范书。

需用计划必须有编制人和分公司领导审核签批、联系电话等。

第十三条报送的《物资需用计划》,由配送公司计划部统一接收,并负责对计划进行汇总、分类和评审,形成处置意见。

处置意见应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通知有关物资分公司。

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要及时和编报人联系核实(鲁能集团招标中心下达的招标计划按照“委托招标公司承办的月度招投标工作计划”进行)。

第十四条需用计划的变更物资分公司要及时核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配送公司。

第十五条对推荐供货厂商的要求:物资分公司可以根据设计部门、技术部门和用户的意见推荐供货厂商,但不得指定唯一的供货厂商。

第十六条对报送需用计划的时间要求:物资分公司业务人员要积极做好项目的联系协调工作,为物资需用计划及早编制报送创造条件。

(1)年度、城网、县城电网项目计划:电力集团公司和鲁能集团公司年度计划下达后30天报送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2)月度维护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月度物资需用计划。

(3)大修、技改项目物资和生产周期较长的物资需用计划应提前30天以上提报。

(4)小修项目物资需用计划应提前10天以上报送。

(5)事故、临修等急需物资计划可以随时报送。

第五章采购管理第十七条根据生产物资采购配送实行集中计划、集中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根据计划的批量规模、要求交货期限、厂家选择情况,生产物资的采购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直接组织比价采购、零星采购、其他采购和授权物资分公司采购等方式。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将按规定需要进行集中采购或需上报进行统一采购的项目物资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电力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山东鲁能集团公司和鲁能物资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生产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1)工程建设项目单项物资采购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或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要物资必须采用招标采购。

(2)对于单项物资采购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内的50万元以上的批量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应采用招标采购。

(3)一定时间内能够形成批量的物资,具备招标条件的应采用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需求计划,配送公司计划部负责进行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招标管理办法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组织业务人员配合评标,接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并转发到有关业务部门和物资分公司。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配送公司根据物资计划的要求,分别组织比价采购、零星采购、其他采购和委托物资分公司采购。

时间要求:急用物资以最快速度进行调剂或者采购;一般物资在3-5天内完成选厂和合同签订。

第二十二条比价采购的范围:(1)对于单项物资采购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内的50万元以上的批量物资采购,不具备招标条件的。

(2)对于单项物资采购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内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

(3)对于单项物资采购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内,单批次合同总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物资采购。

第二十三条比价采购由业务部门负责进行。

业务部门专工汇总提出推荐供方名单,部门经理组织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分供方进行资格审查,供方必须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质检报告或试验报告。

审查合格后填制《比价采购选厂审批表》报配送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十四条推荐合格供方名单一般不少于三家,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一般采用网上或书面询价方式,有技术标的随书面询价。

第二十六条供货商应提供具备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价,部门组织两人或两人以上审查报价,并填写记录表。

第二十七条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对报价及技术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填写评标记录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填制《比价采购中标审批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零星采购的范围:估算单项物资采购合同价格在10万元以下并且单批次合同总额3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按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要求提出推荐供方并按程序对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供方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原设计以及客户的意见。

第三十条推荐名单一般不少于两家,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定向采购。

第三十一条一般采用网上或书面询价方式,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询价方式。

第三十二条部门专工对报价及技术响应进行综合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填制《零星采购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对部分难以完全按上述方式采购的特殊情况下的特定物资的采购按以下方式进行,协议采购、统一定价采购、定期预招标采购三种方式。

第三十四条协议采购的范围主要包括发电生产化学水处理用盐酸、硫酸、液碱等。

第三十五条统一定价采购主要包括:汽轮机油等。

第三十六条定期预招标采购的范围主要包括:燃油、电线、电缆及部分通用产品。

第三十七条特定物资采购分供方的选择、资格审查及签批、询价报价的方法、评标及审查签批的程序参照比价采购和零星采购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对按照招标、比价、零星采购等方式组织的物资采购,根据分工由配送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分公司组织签订商务合同。

采购合同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协议等共同组成,其中技术协议由项目单位的设计、技术人员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签订。

第三十九条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管理,执行《鲁能物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在实施物资采购前,采购部门应广泛搜集各生产厂商资质、物资质量、价格等信息资料,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第四十一条由配送公司签定的采购合同,采购订货信息(订货通知单)要在合同签订完成后2日内通知物资分公司。

第四十二条由配送公司委托物资分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原则、规定以及项目单位的程序规范进行。

第四十三条采购部门要随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第六章物资的验收及结算管理第四十四条物资分公司负责物资接收、验收的组织管理,按照合同、技术协议和有关产品标准进行清点、查验。

对到达的物资及时卸车、入库、开箱检验。

一般常规物资的验收由仓库保管员、主管计划员等进行;大型重要物资、事故备品的验收由生产技术部门和车间技术人员、仓库保管、主管计划人员共同进行。

第四十五条验收完成,要填写验收记录凭证,验收记录凭证要明确表述验收状态。

合格的验收记录凭证及时传送配送公司。

第四十六条配送公司根据合格的物资验收凭证及时办理货款的结算。

配送公司业务人员要及时办理入库、出库凭证,转配送财务向分公司或者项目单位办理货款结算;分公司收到结算发票后要及时办理或者协助办理货款。

物资分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直接向项目单位办理货款结算。

第七章工作纪律与监督考核第四十七条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鲁能集团公司独资、控股、代管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各单位有关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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