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6篇

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6篇篇1本协议作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旨在明确双方权益,细化原合同条款,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 双方确认,所购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项目地址为__________。
2. 双方对原合同中有关商品房规划、建设标准等事项进行明确和细化。
具体细节详见本协议附录。
二、付款方式及调整1. 买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付款方式,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调整细节。
2. 付款期限、逾期付款责任等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交付标准与验收1. 商品房交付标准按照原合同及本协议约定执行。
卖方在交付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标准。
2. 买方在接收商品房前有权进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符合约定。
如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应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四、物业管理1. 物业管理事项由原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负责,买卖双方应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 买方应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费用。
五、保修责任1. 卖方应按照原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保修范围等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2. 如发生保修问题,买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免费维修。
六、违约责任1. 买卖双方应遵守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范围等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1.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4.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录:一、商品房规划、建设标准等具体细节(略)【此处省略具体细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约定】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需要明确的事项】三、相关图纸及文件(略)【可附加相关图纸及文件作为附件】篇2本协议作为对商品房合同的补充和修改,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1. 本协议是对双方签署的商品房合同的补充和修改,是双方共同意愿的结果。
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书一6篇

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书一6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根据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协议背景1. 甲乙双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并知晓商品房买卖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2. 本补充协议旨在明确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房屋基本情况1.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2. 房屋权属情况:甲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清晰,无争议。
3.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电梯、燃气、水电等设施,具体配置以甲方提供的房屋交付标准为准。
三、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1. 房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款:(1)签订本协议后______日内支付定金______元;(2)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房款______元。
3.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房屋交付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甲方交付房屋时,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3.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房屋时验收房屋,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甲方修复。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为总房款的______%。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条款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商品房购买合同补充协议(通用版)3篇

商品房购买合同补充协议(通用版)3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已签订正式合同,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目的本补充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与争议。
二、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4. 房屋交付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购房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
2. 具体付款期限及金额如下:____________。
四、交付日期及方式1. 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交付方式: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房,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交房资料。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按照未交付部分房款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 其他违约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六、保修及维修责任1. 甲方应对房屋质量负责,并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及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2. 保修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甲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
3. 保修期届满后,房屋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产权登记及办证1.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时间内,为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2. 乙方应提供办理产权证书所需的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1. 本补充协议是甲乙双方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7篇篇1本协议是根据买卖双方共同意愿,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XXXX 年XX月XX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买卖双方信息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交付日期: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天内交付房屋。
三、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及要求1.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确保所售房屋具备法律规定的销售条件,无任何形式的产权纠纷或法律问题。
(2)甲方应按时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文件。
2.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项。
(2)乙方应按时接收房屋,并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3)乙方应了解并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房屋交付及验收1. 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如有异议,应在验收过程中提出并协商解决。
2. 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签署交接确认书。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或产权纠纷等问题,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 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支付购房款项或接收房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篇1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补充和细化双方关于商品房买卖的主合同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买卖双方信息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三、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元四、付款方式及期限1. 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甲方应按照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
具体为:首付款_________元,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全款后开具购房发票,并按照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五、房屋交付与验收1. 房屋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2. 房屋交付时,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验收。
如甲方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进行修复。
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修复。
3.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与主合同及本协议不符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正。
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更正。
六、产权登记与权属证明1.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交付甲方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1. 甲乙双方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主合同及本协议中明确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根据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益,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总则1. 双方一致同意,本补充协议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若存在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物业交付1. 交付期限: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如甲方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2. 交付条件:商品房应当通过竣工验收并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甲方应在交付前书面通知乙方验收的日期和地点。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约定时间内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项,应自行办理贷款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能及时到账,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日期。
四、产权登记1. 甲方应在商品房交付后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误,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提供所需资料。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保修1. 甲方应保证商品房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如乙方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照约定进行修复或调整。
2. 甲方应对商品房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做出明确承诺,并在交付时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书》。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付商品房或产权登记延误,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8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8篇篇1本协议是根据买卖双方对于编号为XXXXXX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进行补充约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买卖双方信息甲方(卖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乙方(买方):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二、商品房基本情况补充协议涉及的商品房位于XXXXX(具体地址),用途为住宅,具体房号及面积等内容以原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项:1. 首付款:签订本协议后X日内支付原合同总金额的XX%(首付金额),计人民币XXXX万元。
2. 银行贷款:剩余款项(贷款金额)由买方按照银行规定申请贷款支付。
买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后X日内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若因买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能及时到账,视为买方违约。
卖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交房期限及条件卖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XX个月内向买方交付商品房。
交付条件为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延期交房,卖方需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如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 若买方逾期付款,卖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并追究买方违约责任;若卖方逾期交房,应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遇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延期交房或其他特殊情况,卖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X日内通知买方,双方可协商调整相关条款。
六、产权登记及办证事宜卖方应在商品房交付后X个月内为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产权登记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精选篇1)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_号;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2、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但过户费用不能超过5万,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1、双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交清应缴纳税费的税费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肆拾肆万零仟零佰元整(含原来乙方支付给佳和桂宇房产信息部的叁万元整定金,由甲方向佳和桂宇房产信息部索要);2、乙方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后第二天支付剩余伍万元给甲方;第四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办理过户:1、签订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过户手续税费票据写乙方的名字,税费票据由乙方保管。
3、乙方只付办过户手续时的税费,如果办理过户前产生的税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交清过户前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的税费,由于甲方过户前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的手续不合法或者欠交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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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依出卖人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就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售价仅指合同约定的单价与建筑面积之积。
不包含公证费、预告登记费、抵押权预告登记费、房产抵押手续费、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契税、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印花税、工本费等其他按规定应由买受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政府部门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第二条、出卖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有关按揭贷款义务的说明、陈述或宣传均理解为仅限于协助买受人向按揭银行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的按揭资料列表仅供买受人参考。
按揭银行根据买受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同意或不同意按揭以及贷款的成数和年限,同时买受人知道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调整对按揭贷款的影响,由此造成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关于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1、买受人须于2010年8月30日前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大写)-零-佰-零-拾-玖-万-玖-仟-柒-佰-叁-拾-柒-元整(人民币-99737--元):剩余房价款人民币(大写)-零-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人民币¥-226000--元)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2、买受人应根据银行的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协议签订后的七日内将按揭所需的资料及时、完整地提交出卖人,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向银行报送上述资料。
若因买受人的原因,提交的按揭材料不完整或有瑕疵,则买受人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根据通知要求重新提交,如买受人逾期七天不能提供按揭所需材料的,即视同买受人逾期付款,则买受人每延迟一日,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若不解除合同,则买受人每延迟一日,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如买受人银行按揭付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应向出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卖人同意后,从变更之日起3日内交清购房全款,且按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到交清购房全款的天数减去20天(预计从签约到放贷的天数),计算由买受人变更付款方式而造成的逾期交款天数,买受人每日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若不解除合同,则买受人每延迟一日,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按揭款具体年限、金额以贷款银行最后审批为准。
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按揭银行批准的按揭成数低于上述买受人申请的按揭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10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差额,否则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每延迟一日,应按逾期未交缴款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若经出卖人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每延迟一日,买受人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5、若经银行审核同意办理按揭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按揭手续(指签订按揭合同、抵押权预告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手续等,下同)。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而致使银行按揭手续延迟十日以上办理的,则买受人每延迟一日,买受人应按逾期未交缴款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若经出卖人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每延迟一日,买受人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6、若银行不同意办理按揭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之日起15天内支付全部的剩余房价款,否则视同逾期付款,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则买受人每延迟一日,买受人应按逾期未交缴款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若经出卖人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每延迟一日,买受人应按逾期未交款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7、出卖人为买受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间,如因买受人逾期归还按揭贷款本息而导致出卖人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即出卖人代买受人偿付银行贷款本息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向出卖人偿还代偿本息,并按照出卖人代偿付金额的1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给出卖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应予另行赔偿。
8、出卖人根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时,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买受人后自动解除,出卖人有权将该房产另行转卖。
第四条、对本合同第八天补充如下:1、该条所指的:“特殊原因”,除包括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外,还包括如下:(1)市政等相关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如线路、水管检修改扩建或突发故障等而造成停水、停电等情况造成无法正常施工。
(2)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规、规章、命令、文件或市政建等而引起的延误(如外事活动、交通管制、文明城创建活动等)。
(3)施工期间遇到昼夜降雨超过60mm,或遇到6级以上(含6级)强风或5级以上(含5级)地震的。
(4)非出卖人原因而引起的出入道路受阻、主要设备故障等造成施工受阻。
(5)任何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该房屋交付时,如存在局部瑕疵(不影响该房屋的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该房屋交付手续,出卖人承担保修责任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如买受人因此不与出卖人办理该房屋的交付手续,则出卖人无需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
2、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指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为众所周知或已经通过相关媒介予以宣传、报道,则出卖人无须承担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1项的告知义务。
3、如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殊原因”,出卖人可凭三明市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或该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装潢或建筑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在交房时据实予以延期。
第五条、关于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的承诺。
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2、3项约定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未能在出卖人承诺的期限内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在分清责任后按以下方式处理:1、属于出卖人原因的,出卖人提供临时供水、供电,水电费按相关部门的正常标准收费,并敦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2、不属于出卖人的原因,则出卖人有义务及时告知买受人未能达到使用条件的原因,并尽力配合解决,但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不属于出卖人的原因,是指出卖人已经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应施工合同,并按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但相关单位没有如约履行义务的情况。
第六条、关于合同第九条之补充1、在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或银行按揭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且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房产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时,出卖人按买受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联系地址、联系人以及书面方式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与出卖人办理房产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关于合同第十条之补充1、购房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中“商品房质量”是指签订购房合同时根据设计已经确定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
2、购房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中“使用功能”是指按购房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商品房用途应当具备的常规使用功能。
买受人认同,在商品房施工中,出卖人有权变更商品房的管、线走向和位置;厨房和卫生间内的布局和器具的位置等。
此变更出卖人无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的约定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也不享有该条规定的决定退房的权利。
3、因市政规划变化、消防等其他非出卖人的原因所做的设计变更,买受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亦不再通知买受人。
4、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无权选择解除合同。
5、约定范围外的项目其它部分规划设计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
第八条、关于合同第十一条之补充1、交房时,出卖人应同时向买受人交付《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2、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需保证本合约中所填写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代理人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必须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自己承担。
3、本合约中提及的通知均以书面按买受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的地址通知,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登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文书、文件,如果书面通知以挂号信、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买受人确认地址的,则通知时间以落地邮戳为准,有争议的情况下以寄出时间加上合理的在途时间推定;如果书面通知直接送达对方的,则通知时间以对方签收为准。
如果买受人拒收或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无法达送,致使邮件遭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日为出卖人依合约履行了通知义务。
4、出卖人同时有权在《三明日报》刊登《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提及的通知。
自出卖人的通知登报之日的第三日起视为该通知已送达买受人。
5、买受人应按出卖人发出的房产交接通知规定的时间,亲自或经公证委托代理人持有有关文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代理人需在办理房产交接时,将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交予出卖人,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与该代理人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未能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到出卖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房产手续,则自房产交接通知规定或交房公告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即视为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及一切所属设施均无异议并同意接收该房产,商品房交接手续即视为办理完毕,保修期即开始计算。
买受人应承担交房后应缴交的物业管理费、房屋公共维修金、公摊水电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风险,同时出卖人可自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收取保管费。
若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提前交房的申请,经出卖人审批同意的,则买受人应自实际收房之日起缴交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6、自签署商品房交付凭证或交接钥匙时起,或根据本补充协议视为买受人接收商品房之日起,与商品房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未能按时缴清购房款和银行按揭款出卖人有权暂时不将房产权移交给买受人。
期间买受人仍须按规定承担物业管理费,出卖人可每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收取保管费。
因买受人逾期未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而导致银行要求出卖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将买受人所购房产另售他人。
第九条、合同第十四条补充如下:1、若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代办房屋权属登记,则买受人应在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办理产权登记所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目交由出卖人代缴,并提供应由买受人提供的所需资料。
若逾期造成迟延办理证件手续的由买受人承担逾期办证所涉及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双方同意合同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条款约定补充为:出卖人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鉴于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的预登记”及“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产权证”,因本项目建筑面积大,相关资料一时无法收集齐全及其它不属于出卖人主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周期长,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最长时间为: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