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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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清净下水是指在车辆事故发生时,通过排放管道排放的液体,一般为车辆内部储存的清洗液、雨水等。

收集和处置管理清净下水在车辆事故发生后,具有重要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意义。

本文针对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清净下水收集制度的建立是确保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的基础。

首先,建立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的监督机构,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该机构可以由环保部门、交警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工作。

其次,建立清净下水收集点,通过合理布局和设置,确保清净下水能够被及时、有效地收集。

收集点应位于事故发生现场附近,方便车辆驶往并抵达清净下水收集点。

收集点的设置应符合环保要求,需要有针对性的设备,包括油水分离设备、沉淀池等,以确保清净下水的有效分离和收集。

还需要建立清净下水收集点的管理制度,明确收集操作规程、收集记录和收集设备维护保养等事项,确保收集工作的规范化和可行性。

清净下水处置管理制度是保障清净下水得到有效处置和处理的保证。

首先,建立清净下水处置管理的法规体系,明确清净下水处置的标准和要求。

法规体系可以包括环保法、交通管理法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等,以确保清净下水的处置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其次,建立清净下水处置流程和处置设施。

清净下水处置流程应包括清净下水接收、初步处理、最终处理等环节,确保清净下水能够被有效地处理成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的状态。

处置设施包括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备等,需要有针对性的设备和技术,以确保清净下水的最终处置达到标准。

此外,还需要建立清净下水处置管理监督机构,负责清净下水处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监督机构可以由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对清净下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最后,建立清净下水处置管理的信息化平台,确保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工厂或化工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比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这些事故都可能导致清洁的下水被污染。

如果这些污染下水被随意排放,将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

因此,为了防止此类情况发生,需要有一套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收集方式在事故发生时,需要采取措施将污染下水进行收集。

收集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使用贮存桶进行收集;•使用吸水材料收集;•使用抽水设备进行收集。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保证收集的下水不会再次流出。

2. 收集管理在清洗物料和设备的过程中,下水需要进行收集和管理。

可采取以下措施:•分类收集:根据不同来源的下水进行分类收集,区别不同种类的废水;•定期更换收集桶,并将已收集好的下水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一次性收集设备,并对设备使用管理进行记录;•在收集过程中,对收集池和收集设备进行周检和定期检修。

3. 处置方式下水收集后需要进行处理,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通过生物处理等技术进行自我处理;•把下水转移至专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下水处理达标。

4. 参与责任对于清洗物料和设备的管理,需要在制度中规定相应的责任,所有人都应承担责任,如下:•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标准,并对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废水是否得到清洁进行监管;•生产经理应指导并监督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并承担整个清洗过程的负责角色;•生产经理对每月的清洗记录进行检查,并进行全面汇总。

三、制度执行制度的落实需要领导层和所有员工的支持和参与。

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需要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制度;•制度执行中,需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制度的落实与检查;•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这一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验。

四、结语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清洁生产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范本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 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

清净下水是指没有药剂、杂质等有害物质的废水。

三、基本原则1. 环保优先原则:清洁下水必须经过适当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保护环境。

2. 安全第一原则:在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的安全。

3. 依法依规原则: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4.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清净下水产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主要责任部门1. 工程部门:负责清净下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的组织与监管。

3. 生产部门:负责事故期间废水的减量控制,减少清净下水的产生。

五、相关流程1. 清净下水收集工作流程:a. 确认清净下水产生:生产部门负责确认事故状态下是否存在清净下水产生的可能性。

b. 设备准备:确认产生清净下水后,工程部门负责准备收集清净下水的设备和工具。

c. 收集清净下水:由专业人员进行收集,确保操作安全。

d. 应急储存:将清净下水存放在安全的容器中,做好防漏措施。

e. 上报信息: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上报清净下水产生与收集情况。

2. 清净下水处置工作流程:a. 环保准入审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审核清净下水处理单位的环保准入资质。

b. 处理方式选择: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深度处理、再生利用等。

c. 安全出口和排放:确保处理后的清净下水符合排放标准,并安全地排放进环境。

d. 监督检查: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清净下水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e. 处理记录和报告:对清净下水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报告,做好数据保存。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模板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模板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理管理制度模板1. 引言为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安全可靠地进行,减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资源,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订立本《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理管理制度模板》。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事故状态下,对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理的管理措施,以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可连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员,包含职员、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等,涉及到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理。

3. 定义•事故状态下:指企业发生意外事故、疫情暴发或其他突发情况导致正常生产受到干扰、停止或停止的情况。

•清净下水:指在事故状态下未受到污染的水源或废水。

•收集与处理:指对清净下水进行手记和处理的过程。

4. 收集与处理管理4.1 收集4.1.1 在事故状态下,应当成立特地的清净下水收集小组,由企业的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4.1.2 清净下水收集小组负责订立和实施清净下水收集计划,并向企业领导层报告。

4.1.3 清净下水收集小组依据清净下水的特点和情况,确定收集点和收集装置,并进行合理布局。

4.1.4 清净下水收集小组应定期检查收集点和收集装置的情形,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4.2 处理4.2.1 清净下水收集小组应依据清净下水的水质和用途,订立相应的处理方案。

4.2.2 清净下水收集小组应设立特地的清净下水处理区域,并指定专人负责清净下水的处理工作。

4.2.3 清净下水处理人员应依照企业相关规定和标准,采用科学、安全、经济的方法对清净下水进行处理。

4.2.4 清净下水处理人员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管理标准5.1 安全管理5.1.1 清净下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

5.1.2 清净下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5.1.3 清净下水收集和处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化工企业应该做到清污分流,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应该从未受污染的水中分流出来,避免事故状态下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据此特制定本制度。

1、修建事故缓冲池
修建事故缓冲池,把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和一些不正常的污水,都收集到事故缓冲池中,事故过后再进行处理,处理符合排放要求再往外排,或拉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储罐围堰内增设通往事故缓冲池的独立管道和阀门,用于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与未受污染的“清净下水”的切换,切换按以下步骤进行:平时将反应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的通往事故缓冲池的阀门打开,将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被直接排放到事故处理池;平时遇到需要冲洗设备或雨天等,将通往事故缓冲池的阀门关闭,雨水和冲洗水等被限制在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之内,经检测人员取样分析,如确认未被污染,打开通往雨水系统的阀门,将场地内积水排至雨水系统;若分析结果显示“清净下水”已被污染,则用污水泵将受污染水送至事故缓冲池。

3、事故缓冲池严防渗漏,造成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要有专人管理与维护,保证事故缓冲池始终在备用状态。

事故缓冲池严禁作他用。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有“清净下水”处理内容,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中要把“清净下水”处理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故应急救援演练台帐。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在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安全,确保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理工作。

三、管理标准1. 清净下水收集1.1 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必需进行有效收集,避开泄漏和外泄。

1.2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应当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其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1.3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应当设置在事故现场相近,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和维护。

1.4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必需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1.5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的设计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清净下水处理2.1 清净下水处理必需依法合规,遵守相关环保要求,确保处理效果实现标准。

2.2 清净下水处理应当选用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确保其安全、高效地去除有害物质。

2.3 清净下水处理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技术娴熟。

2.4 清净下水处理前应对其进行必需的化验和监测,确保处理过程和结果符合要求。

2.5 清净下水处理后的废物和剩余物必需依照环保要求进行安全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四、考核标准1. 清净下水收集考核标准1.1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的完好率实现90%以上。

1.2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的日常监督和维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不存在重点事故。

1.3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工作落实,无严重设备故障。

1.4 清净下水收集设备的设计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清净下水处理考核标准2.1 清净下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率实现90%以上。

2.2 清净下水处理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3 清净下水处理工艺和设备选择合理,处理效果实现环保要求。

2.4 清净下水处理过程和结果经过质量检验,符合要求。

2.5 清净下水处理后的废物和剩余物安全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范文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规范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工业事故、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清净下水包括未经任何处理的自然洪水、雨水、清洁生活污水等清净水源,以及未经任何处理的高浓度有害物质溢出导致的下水。

第四条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并且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益。

第五条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过程管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应当按照分类处理、分散处理和就近处理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的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作,共同推动清净下水的合理利用。

第八条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应当依法、科学、环保进行,并加强监管和追责机制,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要求第九条清净下水的收集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其经过处理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或要求。

第十条清净下水收集点位置应当选择在污染源附近,并合理设置出水口,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清净下水的收集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泄漏、外溢等情况的发生,并且应当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二条清净下水的处置应当依据其污染程度划分处理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和措施,确保清净下水经过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清净下水的处置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数据记录和管理体系,对收集与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第十四条清净下水的处置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应当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清净下水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泥等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处置,不能随意丢弃或排放。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环境安全,规范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处置行为,提高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清净下水是指废水中各污染物全部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可作为清净(洁)下水直接排放,高于一级标准的废水均需进入污水处理站场进行处理。

清净(洁)下水一般是COD小于60mg/L、pH值为6~9的非工艺污水,不需要处理即可直接排放。

但清净(洁)下水作为可回收利用的水资源,应尽可能回收利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企业应设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

2. 企业应设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净下水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3. 企业应与专业清净下水处置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清净下水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三、清净下水的收集与储存1.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净下水符合直接排放标准。

2. 企业应设置清净下水收集设施,如沉淀池、储水池等,确保清净下水得到有效收集。

3. 企业应定期对清净下水收集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清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企业应建立清净下水储存设施,如清水池、储水罐等,储存清净下水,以应对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处置需求。

四、清净下水的运输与处置1. 企业应配备清净下水运输车辆和设备,确保清净下水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2. 企业应与专业清净下水处置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清净下水的处置方式、处置能力和处置时间等。

3. 企业在发生事故状态下,应立即启动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应急预案,将清净下水运输至约定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4. 企业应定期对清净下水处置单位进行评估,确保其处置能力和质量符合要求。

五、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1. 企业应建立健全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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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依据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化工企业应该做到清污分流,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应该从未受污染的水中分流出来,避免事故状态下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据此特制定本制度。

1、修建事故缓冲池
修建事故缓冲池,把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和一些不正常的污水,都收集到事故缓冲池中,事故过后再进行处理,处理符合排放要求再往外排。

2、储罐围堰内增设通往事故缓冲池的独立管道和阀门,用于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与未受污染的“清净下水”的切换,切换按以下步骤进行:平时将反应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的通往事故缓冲池的阀门打开,将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被直接排放到事故处理池;平时遇到需要冲洗设备或雨天等,将通往事故缓冲池的阀门关闭,雨水和冲洗水等被限制在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之内,经检测人员取样分析,如确认未被污染,打开通往雨水系统的阀门,将场地内积水排至雨水系统;若分析结果显示“清净下水”已被污染,则用污水泵将受污染水送至事故缓冲池。

3、事故缓冲池严防渗漏,造成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要有专人管理与维护,保证事故缓冲池始终在备用状态。

事故缓冲池严禁作他用。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有“清净下水”处理内容,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中要把“清净下水”处理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故应急救援演练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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