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类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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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中现场勘察包括的内容

事故调查中现场勘察包括的内容

事故调查中现场勘察包括的内容一、调查前准备在进行事故现场勘察之前,调查人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他们需要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等。

其次,他们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报告、目击证人的陈述、现场照片等。

最后,他们需要制定勘察计划,明确勘察的目的和重点,确保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现场勘察1. 现场外观勘察调查人员首先进行现场外观勘察,包括对事故地点周围环境的观察和记录。

他们会注意到周围的建筑物、道路、标志牌等,以了解事故发生时的环境情况。

2. 现场内部勘察接下来,调查人员会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内部勘察。

他们会仔细观察事故现场的布局和结构,记录下每个重要的细节。

他们会注意到事故现场的损坏情况、物品的位置和状态等。

3. 证据收集在现场勘察过程中,调查人员会收集相关的证据。

他们会收集物证,如痕迹、碎片等,以及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

他们还会采集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以获取更多的证据支持。

4. 目击证人询问调查人员会与现场的目击证人进行询问,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目击者的观察。

他们会详细记录目击证人的陈述,并与其他证人的陈述进行比对。

5. 专家意见征询在需要的情况下,调查人员会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

他们会邀请专家对现场勘察结果进行解读,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勘察报告根据现场勘察的结果,调查人员会撰写详细的勘察报告。

报告中会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现场勘察的过程和结果,以及调查人员的结论和建议。

通过现场勘察,调查人员可以获取大量的信息和证据,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和判断。

因此,现场勘察是事故调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为调查提供了实质性的依据,有助于揭示事故的真相,保障公平公正的司法处理。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的重要环节,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及犯罪手段等必要情况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案件侦查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果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违法乱纪。

2. 现场保护原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应当立即保护现场,防止证据的破坏和丢失。

3. 证据保全原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必须严格保护现场的证据,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公正公平原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5. 科学技术原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应当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勘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程序1. 到达现场: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及时到达案发现场,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

2. 现场勘查记录: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对现场勘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现场照片、视频等。

3. 证据收集: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收集现场的各种证据,包括物证、痕迹等。

4. 证人询问: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对现场的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5. 报告撰写: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及时撰写现场勘查报告,将勘查结果及时上报。

三、注意事项1. 现场保护: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现场的证据被破坏和丢失。

2. 证据保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严格保护现场的证据,防止证据的损坏和篡改。

3. 现场勘查记录: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对现场勘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证人询问: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对现场的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5. 科学技术手段: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勘查的准确性和效率,确保案件侦查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

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

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在林区和山区是一种多发性案件。

特别是国家对大部分地区下达禁伐令后,这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就更加突显出来,它不但直接破坏了国家的林木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会引起森林植被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以至整个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

所谓盗伐、滥伐林木,按刑法的规定实际上是二个罪名。

盗伐是指违反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或赢利为目的,秘密地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以及公民个人自留的林木的行为。

滥伐是指不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或订立的合同,在指定区域内合理疏伐,而是任意乱砍乱伐的行为。

第一节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现场勘查的任务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现场由于被侵害对象的特殊性和犯罪嫌疑人使用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类案件现场勘查与其他案件现场勘查不同的特点和重点。

通过现场勘查主要应解决以下一些问题:一、查明事件性质林木被砍伐,不一定就构成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砍伐林木的行为从形式上看很像是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但实际上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如有的人虽然砍伐了林木,但数量显著微小的;有的人持有林木砍伐证,只不过砍伐时超出了规定的数量,或是违背了规定的采伐地点和采伐树种等。

只有当违反了森林保护法规,且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因此,对于某些林木被砍伐事件,首先要判明其是否已构成犯罪,是否已形成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这是勘查林木被砍伐现场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二、查明林木损害程度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由盗伐、滥伐行为直接造成的后果主要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所属林木的损害。

在现场勘查中,必须对林木的损害程度进行调查和统计。

对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统计主要可从三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和分析。

即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和大致价值,主要是指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株数和当时社会上某种林木的价格;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材质和用途。

各类刑事案件侦查(5)_OK

各类刑事案件侦查(5)_OK
物证较多 (三)多有比较周密的预谋准备过程 (四)作案手段残忍,方式多样、狡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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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侦查杀人案件的一般步骤
侦查杀人案件,一般是从对犯罪现场 上的尸体进行检验入手,分析事件性 质,围绕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和案件的 因果关系情况,排查嫌疑线索,发现 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直至达到揭 露和证实犯罪的目的。
• 刑事案件侦查,往往就是从案件反映出 的作案人应具备的特征条件入手,排查 犯罪嫌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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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运用侦查措施手段,设法 取证破案
• 重点嫌疑对象突出之后,侦查工作的 主要任务,就是发现和收集证据,证 明重点嫌疑人是否犯罪分子
• 在这一阶段,要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 提下,运用公开的和秘密的侦查措施、 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2、多有预谋、准备过程 3、犯罪痕迹、物证较充分 4、犯罪人往往用习惯手段连续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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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抢劫案件的侦破方法
(一)详细询问,快速堵控 • 主要询问以下情况:
(1)案犯的体貌特征和个人特点 (2)被抢财物的情况 (3)被害人自身情况 (4)案件发生的具体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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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查现场,收集痕迹物证
• 抢劫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部位是: 1、行抢的地点 2、现场出入口 3、现场周围的隐蔽处所和罪犯的 来去道路。
• 针对白骨案件的特点,侦查中应注意抓 住以下两个环节: (1)尽力搜寻尸骨和衣物、随身携带物 品,利用可能条件,查明死者身源
(2)围绕死者关系,寻查杀人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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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列杀人案件的侦查要点
• 系列杀人案件,是指同一犯罪主体连续实施多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 形成的一串杀人案件
• 侦查此类案件的方法,除参照个案杀人案的侦查方法外,要注意抓住以下环节: 1、勘查现场,发现串案依据 2、串案分析,发现侦查线索和证据 3、在侦查措施的采用上应注意侦、控结合。

刑事科学技术犯罪现场勘查重点复习内容

刑事科学技术犯罪现场勘查重点复习内容

犯罪现场勘查题型: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第一章重点:1、犯罪现场的特点留痕性,反映性,复杂性,易变性2、犯罪现场的分类原始或变动,主体和关联,现场中心部位与现场外围部位,室内和室外,真实现场与伪装伪造现场,真案现场与假案现场,第一第二第N现场···3、现场勘查的任务一,查明案件的性质,二,查明与犯罪有关的情况,三,收集犯罪线索和证据,四,适时采取紧急侦察措施···4、现场勘查的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安全第二章重点:···1、犯罪现场保护的任务1,划定保护范围,封锁现场2了解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听取群众反映3针对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措施4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2、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特殊物证保护方法、尸体保护方法了解就行了)3、几类现场保护的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第三章重点:1、现场访问的方法和步骤(出小题)第四章(灰常重点)1、实地勘验检查的方法步骤和顺序(整体巡视的步骤:1确定现场的方位,结构,范围2确定现场的中心,出入口和外围3制作初步勘查记录4确定局部勘验顺序5开辟进入现场的通道、现场的中心的确定:1多能反映实施犯罪过程2遗留的痕迹,物品数量较多,分布较集中3往往有明显的犯罪后果4多有不同程度的翻动,破坏,能反映出作案目标、现场的重点部位的确定:1能够反映案件性质的区域2能够能够反映案件过程,特点的区域3能够反映犯罪行为人的范围,特点的区域、局部勘验顺序的内容、局部勘验的内容:1观察现场各部分有哪些明显可见的痕迹物品及其分布状况,位置,形态和相互关系2注意局部与局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整个现场的联系3还原犯罪过程4发现提取潜在的痕迹、个体勘验的内容:1发现,显现,提取潜在的痕迹物证2研究分析痕迹物证的形成过程3现场记录)2、犯罪痕迹、物品的发现、提取和保全(要熟悉,没有重点,亦可说都是重点)P158---176第五章重点: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结构:封面,前言,正文,结尾及其内容(至少熟悉下)2、现场图的种类方位图,平面图,立体图,立面图,综合图第六章(灰常重点)1、现场分析的任务:1分析案件形成情况2确定案件性质3发现和弥补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工作的漏洞和不足4确定侦察方向和范围2、现场分析的方法:1辩证分析法2逻辑推理法3创新思维法4犯罪心理痕迹剖析法3、现场分析的步骤:1全面汇集资料2单项分析3综合分析4部署下一步侦察工作4、现场分析的内容:1分析事件和案件的性质2分析案件形成情况3分析作案动机和目的4分析作案人的犯罪条件5、分析痕迹物证在现场留下的原因和情况6、综合现场环境把痕迹物证多方面分析第八章重点:1、盗窃案件现场的特点:1入室盗窃案件现场一般有明显的进出口2入室盗窃案件现场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品3现场上有财务损失4常反映出犯罪的习惯性手法5盗窃案件现场易被波动2、杀人案件现场的特点:1现场上多留有被害人的尸体,尸块或尸骨2现场上遗留的痕迹物品种类多,数量大3杀人案件现场复杂,多伪造破坏。

现场勘验有关问答题

现场勘验有关问答题

现场勘验有关问答题167【发布时间】:2007-11-02【发布人】:罗俊【部门】:痕迹室【阅读人数】:一、现场保护1、如何做好到达现场后的准备工作?答:(1)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取得指挥主动权。

听取现场发生、发现、保护情况的汇报,巡视现场,检查现场保护措施。

(2)组织分工。

勘查一般案件现场,可以分为现场访问和实地勘验两个组进行工作。

在勘查重大、特大案件现场时,现场一般分成:现场保护组、现场调查组、实地勘验组和机动组。

(3)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勘查工作。

(4)邀请见证人。

2、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答:(1)当事人及亲属。

(2)公安司法人员。

(3)现场目睹人、知情人等证人。

(4)未成年人、生理有缺陷无见证能力的人等。

3、保护现场的任务有哪些?答:(1)核实情况,迅速上报。

(2)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

(3)适时采取紧急措施。

(4)收集对案件的反映,登记在场的证人。

(5)向侦查人员提供发现案件及保护现场的情况。

4、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是什么?答:(1)根据现场情况,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警戒范围应用醒目的警示标记。

安排力量,设立岗哨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范围以内。

(2)在环境条件即将发生变化时,如下雨、下雪等情况,还应对现场上明显、易变的犯罪痕迹物证,如足迹、犯罪遗留物等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妥善保护,以免犯罪痕迹物证遭到破坏。

5、室内现场的保护方法是什么?答:(1)封锁现场出入口,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在现场外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设立岗哨,禁止围观群众靠近现场。

(3)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时,要注意对明显的犯罪痕迹物证加以保护。

6、如何保护吊挂着的人体?答:(1)如发现人体尚未死亡需急救时,可在颈部未打结处剪断绳索,并注意将绳索及绳结完整保存。

(2)如确已死亡,则不必将尸体卸下,只要将现场保护好即可。

7、如何保护室外的尸体?答:在太阳光直射的情况下,尸体的腐败速度很快。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
(二)对平面灰尘足迹,用静电吸附法提取或照相提取。
(三)对立体足迹,一般是照相后制作石膏模型提取。
三、工具痕迹的发现和提取
利用自然光或现场勘查灯等人工光源、在各种可能遗留有工具痕迹的客体上观察,寻找、发现工具痕迹。
提取工具痕迹的方法主要有:
(一)对于小型、轻便、不太贵重的物体上遗留的工具痕迹,按有关规定可以原物提取。
(四)院落现场的保护方法
院落现场的保护,可派人在院落门口值勤或将院子大门关闭。如果院落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进出的通道。
二、室内现场的保护方法
(一)单独房屋的现场保护方法
一般是在门口派人值勤,有的现场要注意在房屋周围圈定禁人区,禁人区的范围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大一点,这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进出路线、进入现场前隐蔽藏身的地点进行勘查。
(七)对血水可将沾吸到纱布上,然后晾干,或将血水装入干净容器内提取。
八、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勘验现场时要用各种方法寻找、发现与案件有关的微量物证。
对发现的微量物证要详细记录,拍照固定后采取适当的方法提取,并按检验要求包装。
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方法是:
(一)用镊子夹取
(二)用刀、针、竹片挑、拨和刮取
(一)先静后动
(二)先下后上
(三)先重点后一般
(四)先拍照后提取
(五)先外表后内部
第二节 发现和提取各种犯罪痕迹
一、手印的发现和提取 利用自然光或现场勘查灯、多波段光源等人工光源,在各种可能遗留有手印的客体上观察,寻找、发现手印。 提取手印的方法主要有:
牙印一般从犯罪嫌疑人咬过的物品上寻找、发现,有时在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身上会留下牙印。习:齿痕迹的提取方法主要有:照相提取、制作牙痕模型、提取留有牙痕的实物。

刑事侦查2

刑事侦查2


勘验重点(入室-拦路-旅途)
第九节 现场分析

一、概念

二、应解决的问题
第八节 几类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一、涉枪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场—弹孔-弹壳-火药-性质) 勘验重点(盗枪-抢枪-持枪犯罪)
二、杀人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地点-身源-案发时间-凶器-死因 -过程-条件) 询问要点(第一个-被害人家属-知情人-受伤人) 勘验重点(犯罪地点及周围-尸表-痕迹物证)
犯罪行为分外重要。
5、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现场勘查所获取的资料,都可以为 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提供客观依据。在
现场分析中会有详细介绍。
三、现场勘查的要求
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
及时: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
场!
要求做到5个及时,及时 出动赶到现场,及时进行调 查访问,及时发现采集痕迹、 物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二、现场勘查人员的组成与职责(分工) 组成:侦查破案的领导人、侦查员、技术人员、案发地的保安 或民警、见证人、有关人员(检察人员和专业人员)
职责(分工):现场保护:由派出所民警、内部保卫干部
调查访问:侦查员、吸收派出所民警、内部保卫干部 勘验检验:技术员、侦查员等(警犬训练员) 搜索堵截:侦查员、警犬训练员、派出所民警等
第二节 现场勘查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搜集证据,查明犯罪 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运用刑事调查和科学技 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 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实地勘验。 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所进行的勘 验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
二、现场勘查的任务 基本目的:发现、收 集痕迹物证,判明事件性 质,分析研究犯罪分子的 个人特征和实施犯罪的情 况,正确确定侦查方向和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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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几类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第一节盗窃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盗窃案件现场,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地点、场所。

盗窃案件现场是刑事案件现场中最多、最常见的一种。

由于盗窃案件作案成员复杂,侵害目标广泛,作案手段方法多种多样,所以现场的表现形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盗窃案件现场的特点(一)入室盗窃案件现场一般有明显的进出口犯罪分子要想入室行窃得逞,必须经过一定的孔道进入室内,达到作案目的后经过一定的孔道离开现场,这样就形成了现场的进出口。

在一般情况下,现场无人时,门窗紧闭,因此,犯罪分子要进入室内,必须采取破坏门窗、挖洞等手段,这样肯定会留下相应的较明显的痕迹。

侦查实践中,虽然有些现场,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隐蔽狡猾,如有的乘无人之机潜入室内待机作案;有的事先将窗户插销打开;有的作案时采取将窗户玻璃卸下,而后又装上,从而致使现场进出口不明显,但是进出口还是存在的,通过细致的勘验,进出口还是不难发现和确定的。

(二)现场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品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要想达到盗窃目的,必须破坏两道障碍物:一是现场上的门窗等,即进出口,不管是采取挖、撬、踹、开锁,还是其他手段进行破坏,必然会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二是存放财物的箱、柜、抽屉等物体,对这些物体无论采取什么方法进行破坏,都会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

此外,犯罪分子为了搜寻财物,肯定会翻动、触碰现场上的其他物品等,因此,盗窃案件上留有的痕迹物品较多。

(三)现场上有财物失少盗窃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其作案目标多是现金、金银首饰、有价证券和其他高档物品等,所以,一旦盗窃得逞,现场上必然有财物短少。

在勘查现场时,必须查清现场上失少哪些财物,为以后的侦查破案工作提供线索和依据。

(四)形成现场的习惯性手法较为突出盗窃犯罪分子中,惯犯较多,他们在长期的盗窃生涯中,形成了一整套自身特有的行之有效的作案手法。

因此,在勘查现场时,应分析研究犯罪分子对作案时间、地点、进出口的选择,破坏门窗、箱柜的方法以及反侦查伎俩等,为串、并案侦查提供线索和依据。

(五)盗窃案件现场易被变动盗窃案件现场,尤其是居民住宅被盗,首先想到的往往不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进入室内看看有无东西失少,发现失窃后才报案。

此外,有些现场现象不明显,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事主才发现被盗。

因此,相当一部分现场为变动现场,在勘查时应更加细致,以免造成失误。

二、盗窃案件现场访问应查明的问题现场访问主要是围绕被害人和现场周围的知情群众进行过访问应查明以下几个问题:(一)发现被盗的详细经过什么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发现被盗,发现的详细经过,是否进入过现场等。

(二)现场情况被盗前的现场状况;发现被盗时的现场状况,如门窗的开闭情况,现场上哪些物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增加或减少了哪些物品等;发现被盗后的现场变动情况,如有无人进入过现场,到达现场的具体部位,触摸、移动过什么物体等。

(三)被盗财物的情况哪些物品被盗;被盗物品获得的具体经过;被盗物品的特征、用途、价值;被盗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如存放处所的隐蔽程度、有无上锁及他人是否知道等情况。

(四)犯罪分子作案的情况犯罪分子先后到过现场哪些地方,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是否熟悉,进出现场的路线、方法,时机选择是否准确,犯罪分子是否了解被盗财物的存放情况及现场的值班保卫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犯罪分子对财物是否有选择等情况。

(五)嫌疑线索的情况发案前是否有来历不明的人到过现场或在现场周围徘徊、窥视,发案时有无可疑的人在现场出现过,发案后有无看见可疑人离开现场,以及可疑人的身份情况和体貌特征等,怀疑什么人作案,依据是什么。

三、盗窃案件现场勘验的重点(一)人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验重点1.勘验进出口。

凡是人室盗窃案件现场,都有犯罪分子的进出口。

进出口有的明显,有的隐蔽;进口与出口有时相一致。

即从人口进,又从原人口出。

进出口和遗留在现场上的痕迹物品,是分析判断案件性质、作案人数等案件情况的重要依据。

因此,进出口是现场勘验的重点部位。

(1)犯罪分子进入室内的方式。

从门人室:一是破坏门锁进入室内,具体方法有用钥匙(包括用原配钥匙、选配钥匙、万能钥匙)开门锁,撬门锁(即用螺丝刀、铁棒等工具撬门扣、扭锁链)、剪锁键、用各种插片顶暗锁舌以及钻、卸锁芯等;二是破门人室,即犯罪分子用肩膀顶撞门、脚踢门、卸门、撬烂门板等手段进入室内。

从窗口人室。

犯罪分子采用卸玻璃、拔插销、拉弯或锯断窗栅栏等方式翻人室内。

挖墙壁、挖地洞人室。

犯罪分子破墙砖、挖地洞钻人室内。

揭房顶人室。

犯罪分子有的揭房瓦,有的钻房檐、撬天花板侵入室内。

预伏潜入。

犯罪分子乘人不备、利用门未关之机,预先潜入室内,伺机作案。

(2)勘验进出口的方法。

现场的进出口,往往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品,它们一般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对现场的熟悉程度以及有无作案经验等。

因此,加强对进出口的勘验,对于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发现侦查线索、收集痕迹物品等具有重大意义。

在现场勘验时,现场上无论有无明显的破坏痕迹,只要犯罪分子可能进来的地方,都必须仔细勘验检查,同时应注葸有无反常情况,发现提取有关痕迹物品。

检查现场上的门窗。

人室盗窃案件,犯罪分子大多是从门或窗人室,因此,首先要注意观察现场门窗状况,例如,门窗是否开着,上面有无撬压破坏痕迹。

若发现这类痕迹,应仔细观察其形状,、大小等特征,以及上面有无附着物。

对于被撬的门锁,爨观察落于何处,并根据其被撬坏的形态结合门上的撬压痕迹判断犯罪分子是怎样撬压破坏的,动作是否熟练。

若犯罪分子是从窗户侵入的,要判明是破坏窗栅栏侵入,还是破玻璃侵入,或采用其他方式侵入,并注意观察各种破坏痕迹。

检查门窗内外有无足迹、蹬踩痕迹和泥土。

注意观察门上,窗台上,门窗内外的地面、墙壁及其他可攀登的物体上,如落水管、电线杆、树木等,有无足迹和蹬踩痕迹,若发现,应研究其方向、位置、种类和数量。

寻找指纹。

仔细检查进出口处的门窗、玻璃、拉手及窗台内外等障碍物上有无指纹,发现了指纹应进行研究,以甄别是否为犯罪分子所留。

检查墙壁和房顶。

有些犯罪分子采用挖洞侵入或房顶揭瓦吊绳下滑侵入。

因此,应注意墙壁房顶有无破损痕迹。

对于挖墙洞入室的,应观察洞的位置、大小,撬挖工具形成的痕迹,以及墙洞内外的泥土、砖头的分布等情况。

对于从房顶揭瓦人室的则应观察揭瓦的部位以及周围的踩踏痕迹等。

在判断和勘验进出口时,应注意识别犯罪分子可能进行的伪装,如由室内往外撬或门开着撬压等反常情况。

2.勘验现场中心部位。

对被盗现场中心部位的勘验应以被盗财物存放处所为重点。

此外,凡是犯罪分子人室后到过的部位,翻动过的箱柜、抽屉,触摸过的物品等,都应进行仔细的勘验。

(1)寻找发现犯罪分子遗留的足迹。

犯罪分子在室内行走或蹬踩各种物体时,会留下足迹。

因此,要根据现场地面和各种承客体的属性,利用各种光源和仪器,在犯罪分子行走和可能蹬咪的物体上仔细寻找足迹,并进行观察提取。

(2)寻找发现犯罪分子遗留的手印。

犯罪分子触摸、翻找、动各种物体时,会留下指纹或掌纹,当前许多犯罪分子戴手套作案,企图不留下指纹。

但由于作案时的紧张恐惧和发现贵重财物后的高度兴奋等心理所致,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和逃离现场以后,有时会摘下手套拿取物品而留下指纹。

因此,当现场上发现留有手套痕迹时,仍应认真细致地进行寻找,力争发现可能遗留的手印。

(3)检查现场上遗留的各种破坏工具痕迹。

应着重检查痕迹遗留的部位、方向、种类、形态,为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串、并案提供线索和依据。

(4)寻找和发现犯罪遗留物。

应注意寻找犯罪分子可能遗留在现场上的泥土、火柴、烟头、作案工具、手套和其他随身物品等。

(5)弄清现场上哪些物体或物品发生了变化,以及变化的范围和原因。

(6)研究现场痕迹物品形成和分布等情况是否合情合理,有无反常情况。

应结合现场痕迹物品分布情况,判断犯罪分子在现场上的活动情况,进一步确定是否知情、作案手段方法和有无作案经验等。

3.勘验现场外围部位。

犯罪分子在人室行窃之前往往在现场周围进行过踩点、窥测或预伏等待作案时机,或作案后在现严附近清理、隐藏、分赃等,因而现场外围常常遗留有犯罪分,足迹,坐卧痕迹或丢弃、失落的烟头、果皮瓜壳、工具等物品。

这些痕迹物品往往易被犯罪分子忽略,因为从犯罪分子的心理看,他们一般重视在现场中心进行破坏、伪装,而对外围现场一般不进行破坏、伪装。

因此,对外围现场应根据现场周围环境、地形地物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勘验。

勘验现场外围,首先应注意判明犯罪分子来去现场的路线,并根据现场周围环境、来去路线等,在相应部位有重点地寻找、发现犯罪分子作案前预伏、踩点的地点以及作案后逃跑途中清点、隐藏、分赃等场所;其次对这些地点应进行详细勘验检查,发现提取相关的痕迹物品;最后,根据犯罪分子在外围现场的活动情况,分析其对现场周围的环境的熟悉程度等。

(二)室外盗窃案件的现场勘验重点室外盗窃案件现场更为广泛,这里主要介绍以下几种现场的勘验重点:1.露天货场被盗现场的勘验重点。

对于发生在车站、码头、港口、施工工地等处所堆放货物的场所被盗的案件现场,由于没有固定的进出口路线,因此勘验此类现场,应以货物缺少处所为勘验重点。

在这些地点应注意发现犯罪分子作案时遗留的足迹、手印、交通运载工具痕迹与遗留物品。

2.货运列车上货物被盗现场的勘验重点。

这类案件发生在列车运行时,犯罪分子以列车停靠车站,潜入车厢或趁列车转弯,上坡减速时扒上车厢,中途将货物丢出车外。

因此,应仔细地勘验被盗车厢,发现犯罪分子扒爬、蹬踩、割划篷布时留下的足迹、指纹或工具痕迹。

此外,也应注意对丢货地点的勘验,注意发现足迹、运输工具痕迹和其他痕迹、物品。

3.盗窃电缆线、动力线、电力设施和通讯电线案件现场的勘验重点。

随着工农业的发展、电力通讯设施不断发展,这些设施的突出特点是在荒郊野外,很难监管。

盗窃电力通讯设施的案件日趋增多。

对这类案件现场的勘验,应在被盗电线地段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发现犯罪分子用来割线、爬杆用的工具及夹、割、剪所形成的痕迹,注意研究作案工具的种类特征;应在地面详细寻找犯罪分子遗留的足迹,作案、登高、装运工具和其他痕迹、物品,并注意观察足迹的种类、特征,以确定作案人数,为侦查破案提供方向和依据。

第二节杀人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杀人案件现场是指犯罪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处所。

杀人犯罪一般要经历杀人的预谋、杀人的实施、毁证灭迹三个阶段(突发性杀人除外),每一阶段都可能形成一个或几个现场。

因而杀人案件往往有若干个各自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现场,如预谋策划的现场,准备凶器的现场,实施杀人的现场,销毁尸体等证据的现场等。

实践中,有的杀人案件多达几十个现场。

这些现场分别反映了犯罪人不同阶段的活动情况,其整体反映了犯罪事件的全过程。

杀人犯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置被侵害人于死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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