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公平,并提高效率。
二、招标流程2.1 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是招标过程中的第一步,包括以下工作: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和时间计划,以及采购预算。
确定采购方式:根据采购计划,确定使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还是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等,需要详细描述采购的需求和要求。
2.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是吸引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重要手段,发布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和编号采购物资的名称和数量招标方式和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3 技术评审与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需经过技术评审和资格预审,以确保供应商符合招标要求和资格:技术评审主要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估。
资格预审主要评估供应商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2.4 开标和评标开标是公开进行的环节,评标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估投标文件的内容和价格:开标过程需要至少有三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场,记录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
评标的依据主要包括技术方案、价格和供应商的资格等。
2.5 中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需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和中标金额等。
2.6 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约定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
三、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参与招标的重要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注册证等。
技术方案:详细描述物资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价格报价:报价必须清晰明确,包含采购物资的单价和总价等。
交货条件: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等条件。
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用于确保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如有违约则没收保证金。
四、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合同是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的法律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生效日期和期限:明确合同的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项目需求,为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公平、公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物资采购相关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物资的质量,实现合理采购,并维护建筑工程项目的利益。
第四条物资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需求申请、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活动组织、投标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为物资采购活动的最高负责人,应确保采购活动按照管理制度进行。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工期计划等因素,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报经上级部门审核。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信息,并在采购计划中列明。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按照项目工期和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交货期,预留合理的交货期,确保物资按时到位。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报价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应的人员参与投标活动,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评标。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标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内容。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对物资的收货、验收进行管理,并及时处理不合格的物资。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应与供应商进行物资供应的跟进,确保物资按时到位,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供应问题。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
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
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
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管理制度1. 引言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是企业采购部门进行物资采购的一种常用方式。
为了规范和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流程,提高招标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的管理和执行,包括需求确认、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发布、投标、评审、中标及合同签订等环节。
3. 招标文件编制3.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和需求说明•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和要求•投标文件的准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招标日程安排•相关附件和表格3.2 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应由采购部门负责,其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部分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3.3 招标文件的审批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需经过采购部门主管的审批,并由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
4. 招标发布4.1 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公司指定的渠道,如企业内部网站、行业招标网站等。
4.2 招标公告的内容招标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和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咨询电话4.3 招标公告的发布审批招标公告的发布需经过采购部门主管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渠道进行发布。
5. 投标5.1 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5.2 投标文件的接收和登记采购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接收和登记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3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评审6.1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采购部门、相关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需在评审开始前进行宣誓并保守商业秘密。
6.2 评审标准和流程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审标准和流程进行,并进行评标记录,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单位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三)科学技术原则;(四)诚实守信原则;(五)依法采购原则。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机构为采购招标委员会。
第五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制定、组织实施招标程序;(三)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四)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五)处理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任命,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的相关术语:(一)采购单位:指需要购买物资的各级各类单位;(二)招标人:指采购单位;(三)供应商:指有意向参与招标活动并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四)投标人: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范围和数量;(二)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投标文件要求;(四)投标保证金及退回办法;(五)招标时间;(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供应商携带相关资质和证件参加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三)经验和能力;(四)信誉和业绩;(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公示中标结果,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的主要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二)领取招标文件;(三)投标准备;(四)递交投标文件;(五)评标;(六)确定中标单位;(七)公示中标结果;(八)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范围和采购数量;(二)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主流媒体上连续发布3天;(三)招标公告应当明确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采购等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确保采购及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及招投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及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采购及招投标信息应公开,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了解相关要求。
2. 公平竞争:对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3. 诚实信用:参与采购及招投标的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4. 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数量、质量、价格等。
2. 组织采购招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 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4. 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采购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到位。
5. 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条采购方式:1. 招标采购:适用于大宗物资、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等。
2. 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技术复杂、特殊需求或供应商有限的采购项目。
3. 直接采购:适用于小额、常规物资或服务。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六条招投标部门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投标项目、需求、时间、地点等。
2. 组织招投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
3. 跟踪招投标进度,确保招投标活动按时完成。
4. 审核投标人资质,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监督中标人履约情况,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
第七条招投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重要项目,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
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特殊需求或供应商有限的招标项目。
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市场竞争激烈的招标项目。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辞退等处理。
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大宗物资、医疗器械、设备、基建工程、总务维修等招标工作,保护国家和医院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推进廉政建设和有效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订本规定。
总则第一条招标工作应自始至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条医院的一切招标活动均要在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承办招标事项并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第三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相关分管院长担任。
招标工作小组由监审科、财务科、经管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科室专家及与招标工作内容相关的其他院领导组成,招标会议由招标工作组组长主持或组长指定分管副组长主持。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物资采购项目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物资采购预算,每年年底前编报次年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申请书。
工作急需的采购计划, 需提前一个月报送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标明:项目名称、项目论证材料、货物(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参考价格、技术参数、预计交付使用的时间、期限、安装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准备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采购计划由相关部门、监审进行初审,没有进入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准采购。
对总价在5000元以内的计划,由分管院领导及纪委书记批准;总价5000-20000元以内的,报院长批准;总价在2万元以上的,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六条所有采购一律招标采购,实行一次性招标常年使用,实现“零库存”。
与中标方签订“零库存供货协议”,要求中标公司及时按照协议要求的规格、型号及质保情况提供医院所需物资,双方沟通确定合理的零库存量。
中标公司不得擅自更改价格,此价格在市场原材料没有大的变动情况下,执行一年,价格不变动。
如果有很大的变动(如原材料涨价或降价、加工费用及运输费用提高等因素等),则需要供需双方协商后重新商定更改价格或重新招标。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评价。
第四条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者资格审查、标书评审、中标确定、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二章需求确认第五条采购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规模、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选等。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第三章招标公告及投标者资格审查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政府指定媒体或者采购平台上,确保泛博潜在投标者能够获得招标信息。
第九条投标者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经验证明、财务状况等,以证明其具备参预投标资格。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对投标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投标者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者,采购单位应及时通知其进入下一轮评标环节。
第四章标书评审及中标确定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价格等。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应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及履行第十四条采购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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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1总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建立合格供方名单【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总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建立合格供方名单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2.2《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招投标3.1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3.2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3.3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3.4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
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
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3.5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3.6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开标4.1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4.2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4.3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评标5.1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上。
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由公司组织统一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和经办人、监察室代表、财务审计部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为5至7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5.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单位的资信、实力、业绩、产品质量、投标报价、售后服务以及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等因素综合进行评价、投票或打分,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
5.4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应汇总成书面记录,该记录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5确定中标单位后,工程公司仍然可以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与中标单位洽商合同价格或其他合同条件。
5.6招标的工程公司如对评标结果不满意,可对此次物资采购重新组织招投标。
6物资供应商的管理6.1对于公司长期需要使用的物资或小型机具,公司可根据各工程公司的意见统一确定几个资信较好的物资供应商,各工程公司直接在这些物资供应商中进行采购6.2物资采购正式实施后,工程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物资供应商进行监督和管理。
6.3对物资供应商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依据是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6.4在物资采购的实施过程中,如物资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供应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发生问题,工程公司应及时对物资供应商进行不良记录,并督促物资供应商尽快整改,整改情况及结果应记录备案。
6.5在物资采购的实施过程中,如物资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供应时间等方面发生较严重的问题或违约时,工程公司应及时终止与物资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对所造成的损失向物资供应商依法进行索赔,并根据该项物资招投标时的评标情况递补选择下一家供应商继续物资的供应。
7物资供应商的评价7.1每个项目结束或每年年末,工程公司应组织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
7.2评价的内容为物资供应商的信誉、合同履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有无不良记录、出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等。
7.3工程公司应对各物资供应商作出阶段性的评价结论,评价为合格供应商将其继续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将其从《合格供方名单》中删除,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8物资采购信息共享8.1各工程公司应建立物资采购信息的共享,对常用工程物资的采购可进行信息交流,共享供应商、品牌、价格等信息,对于信誉实力较好的物资供应商,可相互推荐。
8.2工程公司还可与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最新的物资采购价格和供应商资料。
8.3根据各工程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单》和《不合格供方名单》,公司总师室建立总的《合格供方名单》和《不合格供方名单》,每半年整理更新一次。
9附件附件: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样本附件: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封面)__________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招标单位: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时间:附件: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样本)我公司已获得__________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资格,现对该项目施工所需的__________采购进行招标,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总说明(一)工程概况(注: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简介:。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1、招标范围:(注:写明所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内容;如是设备采购,还应写明原产地、主要零部件是否为进口件、是否负责安装调试、保修服务要求等内容)。
2、供应时间及供应方式:(注:供应方式系指包装方式、运输方式、提货方式、上下货方式、验收方式等内容)。
3、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注:写明对投标人的资质、资信等方面的要求,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2、投标人应出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件证书的原件供我公司查验,不能出示原件的我公司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其他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等一切投标行为所涉及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我公司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答疑以及可能发出的补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有偏差导致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1、招标文件的一切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2、投标人在领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及时向我公司提出,我公司将统一予以答复。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我公司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我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采购内容的体现。
2、投标报价属于综合报价,包括(注:填写如“物资采购费、运输费、上下货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内容)等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九)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注:此条为选用)(注:如拟采取费用包干、价格在供应期间按市场价浮动等特殊的采购方式,可选用此条,在此条中应详细地说明报价的依据和方法)。
四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注:此条可选用,即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全面响应做出承诺)(2)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报价单;(4)业绩介绍;(5)售后服务承诺;(注:如是设备等的采购,选用此条)(6)其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
2、未按照上述内容编制的投标文件我公司将确定其为废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装在不透明的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所有骑缝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人印章。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我公司。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和修改投标文件。
4、未按照上述内容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我公司将确定其为废标。
(十二)投标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注: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1、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__________整(¥__________元)。
(注:此条可选用)2、投标人如中标,在中标后须向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在设备供应或安装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注:如为设备采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此条)五开标、评标和中标(十三)开标和评标1、我公司将自行选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不通知投标人。
2、评标方式为内部评标,我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标活动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3、评标依据:我公司将根据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实力、投标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各投标人严禁串标、围标或私下商量投标报价,一经发现查实,我公司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十四)中标确定中标人后,我公司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我公司无须对其作出任何解释。
六合同签订(十五)合同的签订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之内到我公司签订《__________采购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十六)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条款甲方: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乙方:中标的投标人1、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2、(注:写明需要事先明示的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