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实用版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电厂运营安全,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对象所有在电厂工作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操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安全意识培训:培训员工对电厂安全的重要性和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意识;2.技能培训:包括电厂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技能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3.紧急处理培训:培训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和逃生等技能,提高员工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4.法规法律培训:培训员工关于电厂安全相关的法规法律知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合规操作;5.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员工掌握电厂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标准和规程执行工作;6.安全交底和技能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员工的技能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四、培训计划和组织1.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2.为每个培训项目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和培训时间,并将计划通知到相关人员;3.由电厂的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和安排培训活动,包括培训师的选派、场地和设备的准备等;4.培训部门负责培训资料的准备和发放,确保员工了解培训内容,并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五、培训评估和改进1.对每次培训活动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效果和培训满意度等;2.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培训改进和调整;3.培训部门负责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员工个人发展提供参考。
六、违规处理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参加培训或不合规操作的员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违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甚至开除等。
七、宣传和奖励1.宣传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并提高员工对参加培训的意识;2.对在培训中表现出色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参与培训并提高培训效果。
以上是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制定和执行本制度能够有效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厂的稳定运营。
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篇)

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电力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工等。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使员工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员工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危险环境。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由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企业各部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普及、操作技能培训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要求和培训周期,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演练、案例分析、考核评估等。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的成果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用于管理和评估。
第二章安全意识培养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包括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邀请专家进行安全讲座,组织员工观看安全宣传影片等。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组织安全意识培训课程,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安全意识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再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知识普及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制定安全知识普及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应定期发布安全知识信息,包括电力安全知识、灭火救援知识、应急处理知识等,通过公司报刊、企业内网等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电厂运行安全稳定,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使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技能过硬、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第四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组织、分类管理,强化实践操作和应急演练,促进职工的主动参与与自我提升。
第五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与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第六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第七条按照电厂相关规定的要求,每年制定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方面的详细安排。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围绕电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职工的工种、岗位和年限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培训的时间和学习的强度。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做到全年有计划、全员参与、全面推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知识;(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三)职业病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四)危险区域的辨识、判断和疏散;(五)常见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六)电厂常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七)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经过专业评估,确保学习的科学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按照模块化的方式进行设置,根据职工的不同需求和资质进行分类授课。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及时更新,根据电厂新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变化进行调整和补充。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电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确保电厂运营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职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2.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能正确应对各类安全事故;3. 保障电厂运营的安全稳定,降低事故风险。
三、培训内容1. 安全法规和规程:通过讲解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电厂的内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了解规定要求;2.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讲解安全意识的培养,引导工作人员养成安全的思维和行为习惯;3. 安全技能培训:重点针对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进行安全技能的培训,包括操作技能、紧急处理技能等;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工作人员警惕各类安全风险,并学习如何正确应对安全事故。
四、培训形式1. 线下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内部安全培训师进行线下培训;2. 在线培训:通过内部网络平台或第三方安全教育网站提供在线培训课程;3. 现场演练:通过组织现场演练活动,让工作人员亲自体验和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五、培训周期1. 新入职员工:在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等方面;2. 员工定期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修订和新规程的讲解、安全技能的提升等;3. 临时工和外包人员培训:临时工和外包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需要参加所在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4. 定期演练: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演练,模拟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提高应急能力。
六、培训记录和考核1. 培训记录:对每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参与人员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2. 考核:通过定期的安全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达到合格分数方可考核合格。
七、处罚与奖励1. 处罚:对于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违法、违章行为,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2. 奖励:对于安全知识和技能达到一定水平,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可以进行相应的奖励。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条例》、《电力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部门协同、员工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涵盖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六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方式和要求。
第七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
第八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考试成绩和培训效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与方法第九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电力安全生产知识、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应结合员工的文化程度、生产实际和培训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如授课、讨论、实操、演练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与考核第十一条电厂新员工应进行厂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电厂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累计学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要求。
第十三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
第十四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保障与激励第十五条电厂应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培训设施、教材和师资队伍的配备。
第十六条电厂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丰富生产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员工担任培训师资。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篇)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提高参加电厂建设的各级各类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技能,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____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级各类人员和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____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有合同关系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1安保部负责对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对各外协单位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
2各二级单位的安全专工负责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各外协单位的安全员对本单位的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所有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保卫部。
3安全保卫部对3.1、3.2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考试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归档。
4一年一度的全员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进行。
四、细则1开工前所有进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的安全教育培训。
2按照国家与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内容,组织安全考试。
3安全考试合格人员,通过项目部登记,办理身份胸卡,才能进场作业。
无证人员入场将视为安全隐患的因素,进行处理。
4按照电力行业、业主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规考试,并上报公司安保部和业主。
5每周一上午两小时为全员安全学习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
不管工期多紧,任务多重,安全学习时间必须得到保证,以增强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做好学习记录。
6经允许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由接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发给临时通行证和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现场,离开时归还发放单位,严禁未经允许的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7经允许来访的上级领导,参观考察人员,综合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向上述人员介绍施工场地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提供必需的安全进场用品。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电厂运营的安全稳定。
二、培训主体1.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主体包括:a. 所有在职员工b. 进厂施工单位人员c. 周边居民及其他相关人员三、培训内容1. 电厂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安全意识培养和引导b. 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c. 灭火器材操作使用d. 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e.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f.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四、培训方式1.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或多种方式相结合:a. 线下讲座与培训班形式b. 线上网络学习平台c.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操训练五、培训计划1.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以及培训方式等内容。
六、培训记录与管理1. 电厂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参加培训的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并进行分类存档。
2. 培训记录应作为评优、晋升和奖惩等工作的依据。
七、培训效果评估1. 电厂应定期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以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
2. 培训效果评估可采用问卷调查、模拟演练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八、培训与配套措施1. 电厂应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和装备的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
2. 员工参加培训后,应落实实际操作要求,将培训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九、培训责任与监督1. 电厂应明确培训责任,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位。
2. 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关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规定必须与本制度相一致,否则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为电厂制定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4篇)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一、培训目的为了加强电力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二、培训内容1. 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使员工了解和掌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 安全意识培养:培养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危险预防能力。
3. 安全技能培训:针对电力公司具体岗位,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4.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过去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总结教训,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风险,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培训师进行面对面培训,包括讲解、示范、演练等多种形式。
2. 自学培训:制定相关教材和学习资料,供员工自学,然后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四、培训周期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新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规定。
2. 定期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培训考核1. 培训学时:各岗位员工需达到公司规定的培训学时,方可参加考核。
2. 培训成绩评定:安排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
六、培训记录1. 培训档案: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和培训成绩。
2. 培训记录管理:由专门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培训记录的管理和维护。
七、培训评估1. 培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从学员的角度评价培训内容的有效性及实用性。
2. 培训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以上为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电力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知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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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实用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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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我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厂
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高水平、高技
术、高安全素质的职工队伍。
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部门在职职工、劳务
派遣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术语与分类
(一)术语
安全教育系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分类:
1.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 在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年初(11月下旬)将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提交人资部纳入本年度全厂职工培训计划中,并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一)各部门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1)。
(二)全厂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2)。
第五条新人员入厂其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实施完成;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副主任)或安全专工负责完成;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完成。
三级安全教育讲课者和受教育者均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并进行安规考试。
第六条新人员入厂(含劳务派遣员工)的三级安全考试:厂级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监部出题,试卷由安监部存档;部门级安全教育考试由安全专工负责,试卷由部门存档;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试卷由班组存档。
部门临时请的临时用工由部门自行负责培训考试,培训资料及试卷由部门
存档。
第七条每年1月由人资部组织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后,在安监部的配合下组织资格考试,合格者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培训资料安监部和人资部存档。
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出题和组织,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配合进行。
第八条每年6月进行生产分场“安规”考试,由各部门自行出题,安监部、人资部配合进行。
第九条每年10月进行生产分场“运规”和“检规”考试,由生技部负责组织,人资部和安监部配合,考试试题由各生产分场自行出题,考试成绩分别报生技、安监、人资存档,
试卷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按照证件到期情况统计需要复证和需要取证人员,提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培训和发证工作。
各生产部门安全专工每年元月份要统计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培训情况交人力资源部,便于人力资源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持证上岗的执行情况,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便于监督,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第十条人资部要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档案),并对档案随时进行更新。
第十一条人资部负责组织全厂的所有生
产人员进行紧急救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
第十二条保卫部负责对全厂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全厂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的内容有思想政治、安全劳动保护方针和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及事故教训教育等。
第十四条新入厂的生产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员工)要经下列培训:
(一)入厂教育:对新入厂正式职工进行厂规、厂纪、生产流程、消防知识及安全知识等的教育,其中“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
(总则)学习后要经考试合格方可分下分场。
劳务派遣人员只需进行“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经考试合格即可分到分场。
(二)新入厂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分到分场后要经分场一级的《安规》学习考试:电气专业学习《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机专业学习《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
试卷及评分均由分场负责。
(三)新入厂人员分到班组后还要经过《安规》专业部分(如锅炉、汽机、电气、燃运等)的学习考试合格。
试卷及评分均由班组负责。
第十三条在岗人员须经下列安全培训。
(一)班组应对在岗生产人员定期进行现
场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抽问、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等培训,并作好记录。
(二)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人员重返运行岗位,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三)生产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教育,并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所有职工都应学习消防知识,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新提升和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
员,应经有关安全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及安全责任制的学习,经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每次应急预案演习作为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参演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全过程,提高应急知识,同时参演人员进行应急演习签字。
(七) 厂里组织的各类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厂级正副领导、正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主任按规定参加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考试。
(二)厂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贵州金
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规》抽考。
(三)厂每年要组织一次对部门负责人、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四)厂属各分场的运行、检修、试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五)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以正式文件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六)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有关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外包队伍进厂施工在签订安全协
议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进行签字认可后方能签订安全协议。
工作前部门或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开工,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一交到底,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常到现场进行安全提醒和交代。
第十六条各部门临时工安全教育应建立培训档案(格式见附件5)。
第十七条厂工会、人资部、党群部、安监部等部门每年应根据上级精神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应用录像、电视、报纸、板报、图片、简报等对职工进行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八条每年12月31日前各生产部门对年度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部门安全培训总结上交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安监部及分管厂领导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每年1月20日前各部门应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1月30日前应制定全厂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人资部,未按时间完成的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一条每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安监部12月15日前将完成情况检查汇总归档。
第二十二条部门应按计划时间落实开展好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安监部按季度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十三条“安规及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等人员考试不及格者考核当事人50元,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部门应在10天内重新组织培训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参加金元公司抽查人员考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上为及格),班长(技术员)考核50元,专工考核100元,主任(副主任)考核200元,厂长(包括副厂级)考核300元。
第二十五条年龄(男)50、(女)40岁的老职工《安规及制度》可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