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算核赔规则
最新车险定损核价运作规范大全

车险定损核价运作规范前言为保证车险现场查勘与定损核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车险理赔准确性与工作效率,降低车险理赔偏差,总公司车险部在《车险理赔运作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了车险定损核价运作规范,以指导车险定损核价人员的具体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车险查勘定损、核损、专职配件核价人员,不适用于车险医疗核损人员,车险医疗核损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现场查勘的重要性(一)、查明事故原因,获取第一手材料通过现场调查可以查明导致事故为主、客观原因,对现场周围环境道路的查勘,对车、物等财产的拍摄以及对当事人的讯问和调查访问,取得理赔工作第一材料。
(二)、确定保险责任范围通过现场查勘、调查、拍摄、记录等工作,用大量事实证明案件的交通事故的性质、类型以及结果,以利于保险责任和责任范围的确定。
(三)、查明事故经过和避免扩大赔付范围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和通过询问现场人员证词,都可成为证明事故事实的证据,为认定各种物证之间的联系和确定各方车损损失部位和程度提供依据,从而可以查明发生事故经过和排除车辆原有损失,避免扩大赔付范围。
因此,现场查勘是车辆保险理赔过程中一项重要程序,它不仅是理赔工作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而且为查明碰撞原因,认定保险责任范围,准确及时立案等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现场查勘工作直接影响到理赔证据获取,保险责任范围确定,事故责任划分的准确性,特别是对双方或多方责任的损失赔偿理赔占有非常重要地位。
二、车辆碰撞事故的现场查勘及定损核价工作的流程(一)、派工受理查勘定损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公司95512 座席和区域中心座席的调度,做到7 天24 小时有现场必查,严禁拖延推脱;非三方通话情况下接到派工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大概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现在所在位置、大约多长时间能到达现场;对于座席的派工调度如认为不妥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受理,应与总调度沟通,在未经总调度改派之前,查勘人员不得消极怠慢、拒绝执行座席的派工,应及时赶到查勘现场,查勘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规范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规范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险理赔服务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保险公司作为为客户提供车险理赔服务的重要参与者,应该制定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保证顺畅、高效和公正的理赔过程。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论述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规范。
一、理赔申请与受理保险公司应该确保理赔申请的受理过程简单便捷。
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交理赔申请,例如在线申请、电话申请或者到保险公司门店提交纸质申请。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理赔申请接受机制,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理赔申请受理服务。
客户提交的理赔材料应当包括车辆事故情况的详细描述、车辆照片、保单复印件等必要材料。
保险公司应确保理赔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告知客户理赔进度。
二、担责认定与赔偿额确定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客观、公正、透明的担责认定机制,以确定责任方并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调查与证据收集,客观判断车辆事故造成的损失主要责任方。
担责认定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对保险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解释,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理赔评估服务,确保赔偿额度的准确确定。
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与客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三、理赔期限与赔付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理赔期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付。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担责认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对于复杂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及时告知客户理赔进展情况,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强赔付方式的多样化,例如通过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方式向客户支付赔款。
保险公司还应建立有效的赔付跟踪机制,确保客户对赔款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的及时了解。
四、客户投诉与反馈保险公司应确保客户投诉与反馈渠道的畅通和高效。
保险公司应设置专门的投诉与反馈部门,负责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反馈,并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和优化车险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规范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规范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险理赔服务也成为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规范车险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险行业逐渐建立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规范,并从报案、查勘定损、赔款支付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报案报案是车险理赔的第一步,也是保险公司了解事故情况、启动理赔程序的重要环节。
在车险理赔服务规范中,保险公司应当规定被保险人报案的时间要求、报案方式以及相关材料的准备等。
例如,在保单中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描述、相关照片和证据。
二、查勘定损查勘定损是车险理赔的核心环节,主要是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对车辆损失的评估,确定应当支付的赔款金额。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程序和标准,确保查勘定损工作的公正、客观和高效。
例如,保险公司要求查勘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汽车知识和理赔经验,对不同车型的损失评估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并且在查勘前必须与被保险人预约时间,确保及时赶到现场。
三、赔款支付赔款支付是车险理赔服务的最终环节,也是被保险人最关心的部分。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赔款支付制度,确保被保险人能够及时收到赔款。
在车险理赔服务规范中,保险公司可以规定赔款支付的时间、支付方式以及所需的相关手续。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在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后,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支付赔款,并规定赔款应在事故定损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
四、服务质量在车险理赔服务规范中,保险公司还应当规定服务质量的要求,要求员工在处理赔案时要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周到、细致、专业的服务。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要求理赔员在与被保险人的沟通中要及时回复,提供明确的答复,解答被保险人的疑问。
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设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对理赔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车险理赔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保险中的赔偿金额计算与理赔流程

保险中的赔偿金额计算与理赔流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能够在发生意外或损失时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保险赔偿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赔偿金额的计算与理赔流程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保险赔偿金额的计算和理赔流程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保险赔偿金额的计算保险赔偿金额的计算是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约定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会因不同的保险类型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保险中常用的赔偿金额计算方式:1. 车险中的赔偿金额计算在车险中,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以被保险车辆的市场价值为基础。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按照事故发生时的车辆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例如,如果一辆新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购车发票上的价格计算赔偿金额。
2. 健康险中的赔偿金额计算在健康险中,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基于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和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会根据医疗费用和治疗费用来计算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的相关凭证和报销单据。
3. 财产险中的赔偿金额计算在财产险中,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取决于被保险财产的价值和损失程度。
如果被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会派专业评估员对损失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来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理赔流程保险理赔流程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并获得赔偿的整个过程。
一般而言,保险理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报案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流程可以通过电话、在线平台或保险代理人等方式进行。
在报案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
2. 理赔调查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会进行理赔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核实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确保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调查的方式可能包括现场勘查、取证和询问等。
3. 赔偿协商在理赔调查结束后,保险公司会与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协商。
简述车险核赔的主要内容

简述车险核赔的主要内容一、核定事故性质在车险核赔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事故的性质进行核定。
这涉及到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对于每起事故,保险公司都需要依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性质进行严格的评估,以确保保险责任的归属。
二、确定责任比例在确认事故性质后,下一步是确定事故责任的比例。
这通常涉及到事故中的各方当事人,包括被保险人、受害人以及其他相关方。
保险公司会依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
三、损失评估在确定责任比例后,保险公司需要进行损失评估,以确定赔偿金额。
损失评估主要包括对受损车辆、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保险合同的约定,采取合理、公正的方式进行。
同时,损失评估还需要考虑到修理厂的报价、车辆折旧等因素。
四、理算赔偿金额在完成损失评估后,保险公司将进行赔偿金额的理算。
理算赔偿金额时,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结合事故责任比例、损失评估结果等因素,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
同时,保险公司还会考虑免赔额、免赔率等限制条件,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五、核赔结论最后,保险公司将给出核赔结论。
核赔结论是车险核赔过程的最终结果,它决定了保险公司是否同意赔付以及赔付的金额。
在核赔结论中,保险公司会明确指出赔偿或不赔偿的决定,以及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对于不赔付的情况,保险公司还会告知被保险人相关的权益和救济途径。
在车险核赔过程中,保险公司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同时,保险公司也十分注重与被保险人、受害人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力求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车险核赔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核赔过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这五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车险核赔的基本框架。
在这个框架下,保险公司能够有效地处理各种车险赔案,为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提供及时、合理的赔偿服务。
太平洋保险车险理赔标准

太平洋保险车险理赔标准
太平洋保险车险理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道路交通事故:对于碰撞、侧翻、火灾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太平洋保险会按照投保的不同险种进行赔付,如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等。
2. 第三者责任:对于因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情况,太平洋保险会根据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3. 刮擦、砸损:对于车辆被他人刮蹭、砸坏等意外事件造成的车损,太平洋保险会进行相应的赔偿。
4. 盗抢险:若保险车辆发生被盗抢的情况,太平洋保险将提供相应的赔偿,包括车辆全损、部分损失以及盗抢所造成的车内财物损失。
5. 自燃险:若保险车辆因自燃等原因造成损失,太平洋保险将提供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太平洋保险的车险理赔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保险产品和保单条款的具体约定有所不同。
因此,详细的理赔标准可参考具体保险合同和投保文件。
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

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保险是人们在面对风险与意外时寻求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来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以帮助其恢复损失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进行探讨。
一、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进行赔偿的规定。
不同类型的保险在赔偿标准上有所差异,下面以常见的汽车保险为例来说明:1.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因车辆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燃、被盗抢等意外事故,导致车辆受损或毁坏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 车辆修理费用:保险公司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指定合作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
- 车辆全损赔偿:当车辆发生严重事故造成全损时,保险公司会给予车辆全损赔偿,即按照车辆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 车辆部分损失赔偿:当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修理费用和残值进行计算,进行相应的赔偿。
2.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第三方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后果,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伤程度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 财产损失赔偿:保险公司对受损财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修理费用、市场价值赔偿等。
二、保险理赔的金额计算保险理赔的金额计算是根据赔偿标准和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数据和计算方法来确定赔偿金额的过程。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实际损失数额计算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损失有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报案证明、收据、修理费用清单等。
根据这些材料,保险公司评估实际损失数额。
2. 赔偿比例计算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对实际损失数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车险理赔相关制度

车险理赔相关制度
车险理赔相关制度是指车险保险公司对于车辆出险后的理赔处理过程所依据的规定和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 理赔申报:车主在发生车辆出险后,需要及时向车险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通常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受损车辆的信息以及伤亡情况等相关资料。
2. 理赔审核:车险保险公司对车主的理赔申报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事故的责任认定、出险车辆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赔付条件等。
3. 理赔赔付:车险保险公司对审核通过的理赔案件进行赔付。
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车险保险公司会赔偿车主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赔偿及相关费用。
4. 理赔反欺诈:车险保险公司会对车主的理赔信息进行反欺诈审核,防止车主故意制造事故、提供虚假证据等欺骗保险公司的行为。
5. 理赔协商和调解:在车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和车主之间可能存在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保险公司会派出理赔专员与车主进行沟通,寻求双方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
这些相关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加强车辆保险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并提高车辆保险理赔的效率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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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单证要求
BZ08.双方事故
BZ0804.无证明,若两车均在我司投保车损险,有现场或恢复现场的,认可查勘处理意见。 事故认定单证要求 BZ0805.无证明,有现场:赔付金额3000元以下,认可查勘意见。赔付金额3000元以上,理赔管理岗出具意见 。 BZ0806.无证明,无现场:赔付金额1000以下,认可查勘意见。赔付金额1000以上,分公司理赔管理岗出具意 见。 BZ0807.核赔人员发现现场不符的可退回核实。 BZ09.快处快赔案件规则 BZ0901.机构根据当地情况报备。(例如:双方事故不保留现场,去快速处理中心处理,标的与三者损失在各 自保险公司交强险/车损险项下赔付。) BZ1001.认可事故证明(交警、公安、物业、停车场等证明均认可)。 BZ10.三者逃逸事故 BZ1002.无证明,有现场:整案车物核损金额1000以下认可查勘意见。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分公司理赔管理 岗出具意见。 BZ1003.无证明,无现场:需分公司理赔管理岗出具意见。 BZ1101.损失金额1万元以下,不需事故证明,有损失照片即可。 BZ11.玻璃单独破碎事故 BZ1102.损失较大超过1万,需提供交警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单。在能够明确追偿对象的情况下,还需被保 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权益转让书。 BZ1201.核损金额2000以上案件需提供扩损照片,如果未提供扩损照片。请理算说明原因。 BZ12.划痕险事故 BZ1202.损失较大超过1万,能够明确追偿对象的,需交警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单,并提供被保险人签字或 者盖章的权益转让书。 BZ1301.可不要事故证明,不要现场,认可查勘意见。 BZ1401.有现场,无证明,认可查勘意见,是否加扣认可查勘员或理算意见。 BZ1401.无现场,无证明,需加扣30%,如不加扣请出具理赔管理岗意见。 BZ1501.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不扣事故责任免赔。 自然灾害案件认定 BZ15.水淹车事故 BZ1502.需提供气象证明或报纸、网络截屏,若现场照片能明显反映出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可不提供以上单证。 (报纸若不能上传整版的,由缮制人剪切粘贴后签字上传) BZ1601.在道路上发生碰撞起火的需提供交警证明,交警证明上需说明碰撞导致起火的情况,否则不予认可。 BZ1602.非碰撞引起的,需提供消防部门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火灾证明; BZ1603.火灾证明上已说明火灾原因的,并且该火灾原因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正常赔付; BZ1604.火灾证明上未说明起火原因,若投保自燃险的,查勘报告必须说明原因及经过,理算核赔人综合判断 审核同意的予以通过;若未投保自燃险的,火灾证明必须有起火原因,无起火原因的需分公司客服经理出具 意见,火灾证明上说明起火原因不明的,按照条款予以拒赔。 BZ1605.火烧车案件需上传详细查勘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及经过。 BZ1701.案件应提供以下单证:索赔申请书、盗抢查勘报告、复勘现场照片、调查笔录、报立案证明、未破获 证明、档案封停证明、登报声明、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保 单原件、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本或者免税凭证原件、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标的车原配的全套 钥匙。投保时指定驾驶人,还需提供驾驶证。 BZ1702.缺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 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另增加1%的绝对免赔率。 BZ1703.保单约定第一受益人的,需提供第一受益人意见函方可处理盗抢案件。
BZ20.索赔申请书 BZ2004.被保险人为单位和个人的复合,相关索赔单证由公司盖章或个人签名即可。 BZ2005.若机构报备被保险人授权采用替代章的,加盖替代章即可。 BZ2006.被保险人为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其车辆一般由办公室、车队、行政科、财务科 等部门管理,索赔时可以由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BZ2212.涂改问题:在不影响事故责任及真实性判断的情况下予以认可。 BZ2101.交警证明要求上传原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交警红章。 相关单证要求 BZ21.事故证明 BZ2102.交警事故认定书若上传不清晰,初核人需标注:出险时间、地点、双方驾驶员名称、双方车牌号、事 故经过、责任认定及调解结果。 BZ2103.交警证明的涂改要求需加盖修正章(公章、私章、条形章都认可),若涂改不影响事故责任及真实性 审核的,由理算人说明理算核赔人审核认为合理的予以认可。 BZ22.修车发票及管理费 BZ2201.修车发票均需提供上传至系统中; ⑴全责需提供原件; ⑵非全责的也应提供全额发票;其中复印件加盖交警事故处理专用章,或三者方保险公司理赔章都予以认可 。 BZ2202.三者车损需提供维修发票问题:1,三者损失3000以下,认可第三方见证的三者签字赔偿凭证;2,三 者损失超过3000元,必须提供维修发;3,一次性定损车辆,认可定损协议所述,如无发票需提供收条。 BZ2203.标的车需提供维修发票:1,标的车核损金额在3000元以下,非4S店定损的案件,可免发票,4S店定 损的案件,需提供维修清单或者4S店核损的照片;2,标的车核损金额在3000元以上,需提供发票,如不提供 发票,至少加扣10%免赔(不设上限)。如按4S维修站定价核损,但未提供其相应发票的,需按定损金额加扣 30%处理,或由定损员根据实际修理厂的类型重新定损,此类案件需每案缮制明确说明是否在4S维修站修车。 BZ2204.核损意见中或者一次性协议明确可以免发票的,免发票处理;未明确需按照发票审核相关规则审核。 BZ2405.发票开票日期需在出险之后。 BZ23.施救费 BZ2301.施救费需提供发票或票据。 BZ2302.单车施救费小于1000,且施救费小于车辆损失金额的20%,认可理算意见,其余情况需提供原核损人 员审核意见。 BZ2401.(1).造成三者物损须提供被侵权人提供的赔偿凭证; (2).造成货物损失的需提供运货单、运输合同等损失赔付依据。 BZ2501.出险时间应在驾驶证正证的有效期内,过期不予赔付。 BZ2502.计分卡积分超过12分,作拒赔处理。
BZ13.底盘受损事故 BZ14.高空坠物事故
火灾、自燃案件认定
BZ16.火烧车事故
盗抢案件认定及单证要求
BZ17.整车被盗抢
BZ18.行驶证
BZ1801.行驶证需上传正证及副证原件。 BZ1802.整案赔付金额在一万元以下或者诉讼案件,认可复印件。其余情况,复印件请分公司理赔管理岗出具 意见。 BZ1803.临牌、临时移动证需拍摄正反面,并上传原件。
BZ08.双方事故
BZ0801.双方事故分为普通案件和快处快赔案件,快处快赔案件是指:双方发生事故,按照当地交警或者保协 的要求处理,各机构根据当地情况报备。 BZ0802.小额人伤快赔案件, 人伤1000元以下,有现场案件,认可《快速处理单》的处理。 BZ0803.认可事故认定书,如果为快处快赔案件按照条款BZ0901。
BZ19.驾驶证
BZ1901.驾驶证均需上传正证及副证原件。 BZ1902.整案赔付金额在一万元以下或者诉讼案件,认可复印件。其余情况,复印件请分公司理赔管理岗出具 意见。 BZ1903.停放出险也需上传驾驶证,并审核是否为指定驾驶员。 BZ2001.索赔申请书必须填写以下项目:被保险人名称、出险时间、出险驾驶员、出险原因经过、被保险人签 章。 BZ2002.被保险人为个人(签字):被保险人或出险驾驶员签字均认可,需在指定位置签字。 BZ2003.被保险人为单位:整案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案件,且支付直接支付被保险人单位的案件,认可出险 驾驶员签字;其余每案需加盖公章,主体一致即可。
理算录入规则
BZ0503.标的停放被撞、三者逃逸案件,需录入车损险项下,并按照条款免赔30%处理。
BZ0504.核损端已经协商加扣免赔事项,在理算阶段进行准确录入。
BZ06.单证释义
BZ0601.本规则中事故认定书:是指交警,派出所、安监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BZ0602.本规则中车务核损金额是指按照车辆车物损失的核损金额。 BZ0603.本规则中所指赔案金额,是指经过正确理算后的最终赔付金额。 BZ0604.本规则中所指有现场,均指事故发生的第一现场,除特殊备注外,复勘现场不属于第一现场。
车险理算核赔规则(2015版)
关键判断点
历史遗留案件的处理 通赔案件的处理 判断项 BZ01.历史遗留案件的处理 BZ02.异地出险案件的单证处 理 BZ05.系统录入要求 BZ0101.本规则前发布收单缮制的案件,部分单证不齐全或理算未按现行规则执行时,需由分公司理赔管理岗 签字确认。 BZ0201.异地出险案件,按照出险地的差异化规定执行事故认定方面的要求,其余要求按照承保地差异化规则 执行。 BZ0501.主、挂车同时在我司承保且承保险种与约定等情况相同,商业三者险赔付按照承保限额相应比例录入 主、挂车项下。挂车在我司承保商业险,无需提供保单,如未在我司承保,请上传商业险保单或行业平台中 的承保信息截图。 BZ0502.满足以下条件的适用09交强“互碰自赔”: 1.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同责或主次责),且都有交强险(在交强保险期限内)。 2.各方车辆损失(含车上财产、货物)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3.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4.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 5.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若双方已采用“互碰自赔”的案件,实际定损时超出交强险限额赔付的,超出部分按责理算。
BZ24.物损清单、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凭证
BZ25.驾驶证及准驾资格
BZ2503.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内不允许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 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 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 BZ2504.持A3照驾驶城市公交车,在实习期12个月内驾驶的,认可准驾资格相符。 BZ25.驾驶证及准驾资格 BZ2505.持B2、C1照驾驶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的(必须为蓝牌,黄牌不认可),认可准驾资格相符。 BZ2506.持公安部门发的驾驶证(C3以上驾驶证)驾驶农机部门发的行驶证的车辆(四轮拖拉机)按照准驾车 型表对应予以认可。 BZ2507.如出险驾驶员驾照为C2,结合行驶证及车损照片无法辨别标的是否自动档,需查勘员或缮制人说明, 如无说明需退回核实。 BZ2508.要正确区分境内(外)驾驶证,国外驾驶人在国内驾驶机动车辆需重新至车管所申请核发国内驾驶 证,境外驾驶证不允许在中国境内上道行驶,发生保险事故,我司不予赔偿。 BZ26.特种车操作资格 BZ27.营运车客运资格证 BZ28.出险时驾驶员状态 BZ2601.特种车出险:在操作时出险需提供操作证;在行驶时出险需提供驾驶证。 BZ2701.营运客车的驾驶人需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客运资格证书。 BZ2801.事故认定书明确酒后驾驶但未明确是醉酒的,请提供酒精测试结果。无法提供,请向警方核实并有分 公司理赔管理岗出具意见。 BZ2901.车损照片、行驶证、保单上车牌号需一致。 BZ2902.车架号与发动机号两号审核一号(发动机号审核标准参照车架号);两号均不符时,需核实。 BZ2903.车损照片中的车架号与保单需一致(审核后六位一致即可); BZ29.验标要求 BZ2904.车损照片、行驶证(临时移动证、临牌)与承保信息上的车架号不一致,如有两位及以下数字不同, 但其他号码相同的,可视为录单错误予以理算通过,其他情况需机构调查说明并出具批单。 标的车审核要求 BZ2905.如确认属于车架号与发动机号录入颠倒,予以认可 BZ2906.每案均需验标,包括仅赔付交强险案件、不赔车损仅赔人伤案件。 BZ3001.行驶证的年检有效期应包含出险时间,行驶证年检过期的商业险不予赔付。 BZ30.行驶证审核要求 BZ3002.行驶证丢失的情况下,认可提供的行驶证待办凭证,但出险时间需在待办凭证开具至领取新证的日期 之间。 BZ3003.标的出险时为临时移动证时,出险地点应在临时移动证准许的行驶区域内。若超出区域的需理算人或 查勘员说明。 BZ31.三者车牌号 三者车辆信息 BZ32.三者车所有人 BZ33.被保险人 BZ3101.需比对定损单中车牌号码与报案信息、三者发票、车损照片及事故证明上的三者车信息是否完全一 致,如果明显判断为笔误(口误)的,予以认可,其他情况需机构调查说明。 BZ3201.对于标的、三者车物属于同一被保险人的或在经济关系上同属一个主体时,标的车按责赔付车损,三 者损失不予赔付。 BZ3202.标的与三者的被保险人、车主名称相近或相同的;或三者车身上有明显标志,与被保险人一致的,需 缮制人核实说明两者所有权是否同属一个主体。 BZ3301.被保险人变更对更改之前的事故无效力,理赔时需由原被保险人在相关索赔单证上签章。 BZ3302.过户车辆,有车辆过户的登记本,但保单尚未过户的,保单过户后认可过户之前的保险事故。 BZ3401.承保起期7天内出险的对事故真实性若有疑问的,需查勘员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新车投保或我司续 保车辆除外。 BZ3402.距承保止期3天内出险的对事故真实性若有疑问的,需查勘员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新车投保或我司 续保车辆除外。 BZ3403.新增险种起保即出险(7天内)需核实是否有“倒签单”问题,并予以说明。 BZ3501.出险时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应与保单载明使用性质一致; BZ3502.出险时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的确定以交警证明、行驶证信息为准,现场查勘以查勘意见为准。 BZ3601.事后批单如能明显判断为录单错误的,予以认可。 BZ3602.非我司原因造成的事后批单,若涉及保险责任变更的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