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需要提供同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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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要做同期报告

哪些企业要做同期报告

哪些企业要做同期报告1.引言1.1 概述概述:同期报告是指企业对于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一定期间内的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和解释,以便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经营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

同期报告是一种重要的透明度机制,通过公开披露企业的财务和经营信息,有助于建立信任,增强透明度,并提高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文将探讨哪些企业需要做同期报告,以及同期报告的重要性和未来趋势。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在引言部分中,我们将概述同期报告的概念和目的,以及介绍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安排。

在正文部分中,我们将讨论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同期报告,包括企业类型、利益相关方和法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强调同期报告的重要性和透明度,同时探讨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这样的结构安排,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同期报告的相关知识和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同期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1.3 目的同期报告是为了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让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

通过同期报告,企业可以向投资者、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增加对企业的信任和认可度。

同时,同期报告也有助于监管部门监督企业的财务报告,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加强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互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2.正文2.1 企业类型同期报告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私营公司、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同期报告是一项法规要求,必须按照特定的时间表和标准进行报告。

而对于私营公司和非营利组织来说,同期报告也是一种展示透明度和责任的方式,有助于建立信任和吸引投资者或合作伙伴。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应该重视同期报告的编制和公开。

这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提高透明度,更好地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包括投资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等。

同期资料 行业

同期资料 行业

同期资料行业同期资料的重要性在各个行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同期资料,顾名思义,即同一时间段内所记录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它们可以是统计数据、市场分析、调研报告或是其他与特定行业相关的信息。

无论是商业领域、科学研究还是社会学领域,同期资料都被广泛应用于业务决策、发展战略以及对过去和现在进行比较。

在商业领域,同期资料是企业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和预测趋势的关键工具。

通过分析同期销售数据、市场份额和竞争对手的活动,企业可以掌握市场动态并做出相应调整。

例如,在零售行业,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企业需要了解同期销售数据以确定最佳定价策略和促销活动。

同样,在投资领域,通过比较同期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数据,投资者可以做出有根据的投资决策,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科学研究中的同期资料对于推动学术界的发展和突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研究人员可以通过对同一领域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的演变趋势和研究的不足之处。

例如,在医学研究中,同期的临床试验和病例研究可以提供大量关于疾病治疗方法和药物疗效的信息。

通过对同期临床试验结果的比较,研究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提出更好的治疗方法。

社会学领域也离不开同期资料的支持。

社会学家可以通过对不同时间点的调查数据和统计数据进行比较,了解社会变迁的模式和趋势。

例如,通过分析同期的人口普查数据,社会学家可以揭示出迁徙、婚姻、职业分布等社会现象的变化和原因。

同期资料还被用于研究社会问题,如犯罪率、教育差距等,以便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然而,同期资料并非没有潜在的问题。

首先,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同期资料的前提条件。

如果数据采集方法不当或存在偏差,同期资料的分析和结论将失去可信度。

其次,同期资料只是展示了过去和现在的情况,并不能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势。

因此,在利用同期资料做出决策时,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总而言之,同期资料在各个行业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们是企业制定战略、推动科研发展和研究社会变迁的基础。

什么是同期资料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什么是同期资料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什么是同期资料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什么是?同期资料又称同期文档、同期证明文件,是指根据各国和地区的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对于关联交易发生时按时准备、保存、提供的转让定价相关资料或证明文件。

同期资料准备、保存和提供是企业转让定价文档管理的基础。

同期资料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存在企业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第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第二、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千万元。

第三、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同期资料准备的要求有哪些?1、同期资料准备必须自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准备完毕并保存10年。

然而,2023年纳税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准备截止日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应当在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天内提供。

4、实务中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通常需要到次年第一季末才能准备妥当,因此考虑到次年5月31日的准备期限,企业在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时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时间压力。

此外,关联申报时,企业所提交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还要求企业披露其是否已按要求准备了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是否免予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以及企业当年是否签署成本分摊协议等信息。

同期资料报告

同期资料报告

同期资料报告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同期资料报告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按税务机关要求需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一十四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条至二十四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第一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二十八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二十七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同期资料的定义、内容与受理

同期资料的定义、内容与受理

准备、保存和报交的期限
准备期限: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 备完毕(2008年度同期资料的准备期限可延期至2009年 12月31日)
保存时限: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 年;合并、分立后的企业继续保存
提交期限: 1、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 2、跟踪管理期内的企业、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
特殊性判定标准
以下类别企业,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的一般标准,同期资料: 1、当年度发生亏损的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外资 企业(国税函[2009]363号)
2、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期内的企业(2号文45条)
3、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的企业(2号文74条) 4、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企业,如要税前 扣除超比例的利息支出。( 2号文89条)
行业发展状况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和竞 争对手情况 2、主要经营项目和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收入总额 的比重、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3、集团产业链情况和企业所处地位、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4、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及关联方在关联交易中承担的功 能、风险、使用资产等
同期资料的内容
三、关联交易情况
同期资料的主要内容
利润分割法 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
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 可比性分析应考察交易各方承担的功能风险、使
用资产,成本、费用、所得和资产在各交易方之 间的分摊,会计处理,确定交易各方对剩余利润 贡献所使用信息和假设条件的可靠性等
同期资料的主要内容
选择转让定价方法时应注意: 选择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割法时,须说明对企业集
举例(续)
d、关联购销交易金额为3亿元,关联劳务支 出500万元,上述金额全部为境内关联交易, 无签订任何预约定价安排协议。 判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依据:外资占股比例高于50%,企业关联购 销金额大于2亿元,且不属于预约定价范围

2016年第42号公告

2016年第42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二、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同期资料管理的基础辅导同期资料的涵义同期资料又称同期证明

同期资料管理的基础辅导一、同期资料的涵义同期资料又称同期证明文件,是指纳税人在关联交易发生时应按时准备、保存、提供的,有关关联交易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及说明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所谓同期是指发生关联交易的当年度。

同期资料管理,是指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准备、保存和提供是企业转让定价文档管理的基础。

二、同期资料准备或报送的企业范围及时间要求(一)、企业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的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因不可抗力无法按其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20日内提供。

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范围的企业;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

(二)、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企业,不管其是否符合免于准备同期资料的条件,都应按规定准备同期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同期资料:1.曾被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跟踪管理期间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2.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承担单一生产(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分销或合约研发等有限功能和风险并且出现年度亏损的企业;3.当年签署了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4.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且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企业。

(三)、同期资料准备与报送的重点1.一般情形下同期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结构✧企业所属的企业集团相关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企业关联关系的年度变化情况;✧与企业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信息,包括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以及关联个人的名称、国籍、居住地、家庭成员构成等情况,并注明对企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直接影响的关联方;✧各关联方适用的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税率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2)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业务概况,包括企业发展变化概况、所处的行业及发展概况、经营策略、产业政策、行业限制等影响企业和行业的主要经济和法律问题,集团产业链以及企业所处地位;✧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及相关市场竞争环境的分析;✧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及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等相关信息,并参照填写《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可视企业集团会计年度情况延期准备,但最迟不得超过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12月31日。

转让定价的关联企业如何准备同期资料

转让定价的关联企业如何准备同期资料2010年度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准备事项来源:中国转让定价服务联盟作者:中国转让定价服务联盟人气:2933 发布时间:2011-05-26摘要:政策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第十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2 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在(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baidu税屋搜税百度政策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第十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2 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在(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企业应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备关联交易同期资料。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同时规定:1、企业须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关联交易同期资料。

2、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同期资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3、同期资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资料,应标明出处来源;4、同期资料应使用中文,如原始资料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副本;5、同期资料应自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

6、如果企业没有按要求准备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千元至1万元);2)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3)可采用核定征收,税务机关通过转让定价可比分析确定利润率,而不是直接采用行业的平均值;4)加收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年底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5)不予受理预约定价。

【汇算清缴】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

【汇算清缴】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一、关于关联申报1.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答: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2.什么是关联关系?答: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42号公告所称的关联关系:(1)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3)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4)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什么企业需要准备同期报告

什么企业需要准备同期报告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数量的不断增长,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保持竞争力以及满足股东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准备和发布同期报告。

同期报告是一种重要的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它记录了企业在一定时间段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

本文将探讨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准备同期报告,并解析其重要性和好处。

企业类型上市公司首先,上市公司是准备同期报告的典型例子。

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企业形式,上市公司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包括同期报告。

这么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同期报告提供了一个透明度高的财务公示方式,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从而影响股价;另一方面,同期报告也是执法机关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具,可以有效管理并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

外资公司其次,外资公司也需要准备同期报告。

外资公司通常与本地合作伙伴或政府建立合资或合作关系,在国内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

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准备同期报告有着相似的目的和需求。

同期报告可以提供给本地合作伙伴、政府和其他相关方的重要信息,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合作关系,并向外界展示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创业公司此外,创业公司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准备同期报告。

尽管创业公司通常处于初创阶段,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准备同期报告可能会增加其运营成本和管理负担。

然而,对于一些创业公司而言,准备同期报告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比如吸引潜在投资者、获取银行贷款或谋求合作伙伴等。

此外,同期报告也有助于创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决策,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重要性和好处准备同期报告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众多的好处。

首先,同期报告提供了一个客观和权威的财务信息披露渠道,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这对于吸引投资者、吸引合作伙伴、获得银行贷款以及获得政府支持等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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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需要提供同期资料
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采反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企业不需要提供同期资料,但文义比较晦涩。

现将有关要求予以整理或重新表述。

1.外资比例大于50%且只与境交联方交易,只要购销大于2亿或其他交联交易大于4000万,即须提供同期资料;
2.外资比例小于50%,同时与境内境外关联方发生交易,只要只要购销大于2亿或其他交联交易大于4000万,即须提供同期资料;
3.外资比例大于50%,同时与境内境外关联方发生交易,只要只要购销大于2亿或其他交联交易大于4000万,即须提供同期资料;
4.不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符合上述第1-3项之一的;
5.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承担单一生产(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分销或合约研发等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出现亏损的;
政策依据:
1.《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此时不管交易有多大,均不构成关联方交易)
2.《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
二、上述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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